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篇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下称《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三十六条原为“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公司应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拟修改为:“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公司应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董事会制订《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下称《投资者制度》,详见《章程》附件1),《投资者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执行,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二、《章程》第四十条(四)款原为“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拟修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章程》在第四十二条后新设第四十三——四十六条,《章程》原第四十三——四十六条以及其后条目均顺推。新设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经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经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它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控股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3、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第四十四条具有前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经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能够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四、《章程》原第七十一条(为修改后《章程》的第七十五条)(五)款为“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以提案方式交股东大会决议。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对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员逐个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在董

事、监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比例达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应当在条件成熟时制定累积投票制度的实施细则。”

拟修改为:“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以提案方式交股东大会决议。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对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员逐个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章程》附件2)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五、《章程》原第一百零七条(为修改后《章程》的第一百一十一条)三、董事会的议事范围(二)凡下列事项,经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即可实施:

“(1)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融资和担保事项。”

拟修改为:“(1)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融资和担保事项。

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制订《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详见《章程》附件3),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