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样本检测监查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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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
• 不需要验证的仪器, 涡旋仪,氮吹仪等,天平目前不需要验证,但是需要进行计量校准。 • 需要验证,但不需要设定用户名和帐号, pH计, 离心机等 • 需要验证,同时需要设定用户权限等, LC- MS/MS, LIMS 等
• 实验材料
• 有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实验材料的SOP, 使用记录, 储存容器需贴标签并标明品名,来源,批号, 有效期和储存条件
5.3.2 贮存的生物样本有领取、存入的原始记录。
5.3.3 在规定期限内,该项目保存的生物样本留样及其原始记录; 核查留存生物样本的实际数量及记录的原始性。
5.4 分析测试图谱的可溯源性:
5.4.1*图谱上的文件编码/测试样本编码与受试者生物样本编码的 对应关系能够追溯;核实和记录不可追溯的环节。 5.4.2 所有纸质图谱包含完整的信息(进样时间、峰高/峰面积、血 药浓度等);核实和记录不完整的信息。 5.4.3*核查未知样本、方法学验证样本及随行标准曲线、QC 样本的 图谱,并在源计算机溯源,核对其与工作站电子图谱的一致性;记 录检查数量以及不一致和不可溯源的数量。 5.4.4*核查未知样本、随行标曲、QC 样本图谱其进样/采集时间与 文件编码顺序、试验时间顺序的对应一致性;追踪和记录所有不一 致的数据。
第一章
总则
第1~3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4~8条,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实验工作人员
第三章
实验室设施
第9~13条,布局合理
第四章
仪器与材料
第14~16,仪器,材料,试剂
第五章
合同
第17~19条
第六章
标准操作规程
第20~24条
第七章
实验的实施
第25~32条,方案,方法,生物样本的接收与管理,重分析
中根据检测方SOP规定) 7. 注意溶液使用体积是否超出配制体积 8. 复检和手动积分应有SOP作为依据。报告值的选择是否依据SOP。 9. 打印的图谱是否有完整的信息(进样时间、峰高/峰面积、血药浓度等),且与原始数据一致。
• 标准品(包括标准品和内标)的接收,领用,储藏,有台帐记录 • 危险品,麻醉精神药品,放射性物质需分类管理,专人负责,专区储存
• 体系: SOPs
SOPs
• SOP的制定,更新,废除,保存归档,培训,是否方便查阅 • 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避免交叉污染,是否具备应急设备或设施) • 人员培训和资格确认 • 合同评审 •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QC记录、QA稽查报告) • 实验室内务管理 • 实验室分析报告 • 实验记录和文件管理 • 仪器设备放置,安装,使用,校准,检查,维护保养,维修 • 计算机系统及软件安装,验证,使用及维护管理 • 试剂,标准品采购,接收,储存,分发,使用 • 生物样品接收,溶血记录、储存,转运,交接,追踪,销毁 • 冰箱温度监控
概述
法律法规和指南 监查的依据 对实验室和SOPs的要求 监查的核心 监查的内容
法规/指南
1.《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2003.08.06(2016年12月2日CFDA发布 了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意见,目前没有进一步的更新) 2. 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 [2011]482号 2011.11.02 3. 关于印发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1]483号 2011.11.02 4. 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的公告[2015年]第228号 5. 9011药物制剂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15版) 6. 9012生物样本分析检测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15版) 7.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2005.03
监查的要点
检测分析过程
1. 核查使用方法与验证方法是否一致? 2. 一个分析批的进样时间是否连续?如果有中断一般只能是因为仪器故障,仪器故障是否有截
图证明?(此时可查看审计追踪是否有异常记录) 3. 分析批样品放置在进样器中的时间是否在进样器稳定性期限内。 4. 流动相配制的体积是否足够测完其应用的所有分析批。 5. 配制的储备液是否进行校验,结果是否可接受。 6. 分析批中的随行标曲和质控结果是否可接受。(MV中每个分析批需要有随行标曲和质控,SA
第九章第五十三条 数据管理的目的在于把试验数据迅速、完整、无误地纳入报 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均需记录在案,以便对数据质量及试验实施进行 检查。用适当的程序保证数据库的保密性,应具有计算机数据库的维护和支持程序。
法规/指南
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1]482号 2011.11.02
GCP法律法规 试验方案 标准操作规程SOP 分析方法
对生物分析实验室的要求
• 人员
• 任命书,职责描述(JD),个人简历,培训课程,培训记录,
• 场地
• 实验室布局图,合理功能分区,仪器测试,称量,样品处理,样品储存,档案室,标准品存放,办公 区,
• 实验室安全,门禁,温湿度控制等 • 化学品管理,有毒物,生物废弃物管理等
完整验证(9012): ➢ 选择性(空白基质和内标) ➢ 残留 ➢ 定量下限 ➢ 线性 ➢ 精密度和准确度 ➢ 基质效应 ➢ 回收率 ➢ 稀释可靠性 ➢ 溶血/高脂 ➢ 稳定性 (blood/RT/FT/FHcycle)
➢ 试验方案 ➢ 原始数据 ➢ 分析报告
选择性包括:空白 基质对分析物和内 标干扰;内标对分 析物干扰;分析物 对内标的干扰,图 中缺分析物
SOPs
• 生物样本分析方法学建立,验证及样本分析测定,复测 • 样品重现性分析(ISR) • 实验原始记录 • 实验方案修正,偏离 • 实验数据的记录和报告,及变更的审核,签发 • 数据及结果的分析处理,异常数据控制 • 项目归档 •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生物分析检测流程
➢ 方法建立 ➢ 良好实验记录
生物样本检测监查经验分享
2020-08-20
南京引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Nanjing Yinguang Medical Consulting Co., Ltd
为什么要对实验室有要求
➢ 保证样品从接收,储存,领用,归还和销毁的可控管理。 ➢ 保证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重现性, 完整性 ➢ 保证实验的溯源
5.1.2*遵循《药物 I 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2011 年 12 月 2 日以后的试验项目须开启源计算机(采集原始数据的计算机) 和工作站的稽查系统。 5.2 生物样本检测实验过程记录的真实完整性:
5.2.1 生物样本检测实验须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包括实验单位、人 员、日期、条件及实验结果等);核实记录的完整和原始性。
4.1.5 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
法规/指南
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专有内容
1. BE、PK 生物样本检测部分(检测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重点)
5.1 具备与试验项目相适应实验室检测设备与条件:
5.1.1 分析测试的关键实验设备、仪器应有相关维护记录。
监查的要点
样品 1. 是否有完整的接收存放领用返还记录,有接收时样品的状态(是否有溶血、样
品量过少、样品损坏等现象),有需要可拍照留存 2. 样品存放稳定性:人全血样本稳定性(需验证临床上全血采集条件)、人血浆
样本稳定性(需验证从全血到血浆这个过程中待测物的稳定性)、长期稳定性 (根据临床方案规定,如-20℃或-60℃,保证时间期限)、至少验证3次冻融 循环稳定性、放置自动进样器稳定性等是否均涵盖样本处理或存放时间。 3. 如果保存期间温度异常,有没有转移记录,且检测方需要对样本影响进行评估; 4. 空白基质的来源(确定是健康志愿者)。
2. 临床试验部分(以研究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关注点)
2.6 临床试验的生物样本采集、保存、运送与交接记录: 2.6.1*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保存、转运过程的各环节均有原始 记录;追溯各环节记录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2.6.2 血样采集时间与计划时间的变化与总结报告一致。 2.6.3 根据化学药品性质需进行特殊处理的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 应在方案中有规定,且原始记录与方案要求一致。
法规/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2003.08.06
第七章 第四十五条 监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 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
第八章 第四十九条 临床试验中各种实验室数据均应记录或将原始报告复印件 粘贴在病例报告表上,在正常范围内的数据也应具体记录。对显著偏离或在临床可 接受范围以外的数据须加以核实。检测项目必须注明所采用的计量单位。
5.2.2*生物样本分析方法学确证的原始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
5.2.3*核查血药浓度数据与对应标准曲线计算的一致性;现场重新 计算用以核实试验数据的真实性。 5.3 生物样本的管理轨迹可溯源:
5.3.1*生物样本有接收、入库、存放的原始记录,且记录完整(含 样本标识、数量、来源、转运方式和条件、到达日期和到达时样本 状态等信息)
4.1.1 拖延、限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 者限制检查时间的; 4.1.2 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 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 4.1.3 以声称相关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 检查的; 4.1.4 拒绝或者限制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
5.4.5*纸质图谱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性,记录不一致数量。
5.5* 核查并记录影响 Cmax、AUC 等 BE 评价数据手动积分。
5.6 复测生物样本应有复测数量、复测原因、采用数据的说明。
5.7* 血药浓度/药代动力学/生物等效性的分析计算数据及结果在相应的 软件上可重现,且与总结报告一致。
监查的依据
1.2 伦理审查批件及记录的原始性及完整性:
1.2.1 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1.2.2 委员表决票及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1.3 临床试验合同经费必须覆盖临床试验所有开支(含检测、受试者营 养/交通费补贴、研究者观察费等)。
1.4 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原 则、方案及合同承担相应职责的文件和记录(如合同或方案中规定 的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及监查、稽查相关记录等)。
第八章
数据管理
第33~42条,原始数据,分析报告,计算机化系统
第九章
质量管理
第43~47条
法规/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序号
wk.baidu.com现场核查要点
一、Ⅱ、Ⅲ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 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通用内容
1. 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含各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职责落实)
验证还可以加上 批最大样;线性 可以用标准曲线 表示;溶血和高 脂也属于基质效 应
监查的内容
1. 组织架构与人员----资质和权限; 2. 设施配备----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3. 仪器设备/系统的验证、维护状态----确保运行正常; 4. 储备液、工作液、流动相等配制记录、有效期、储存条件 5. 生物样本的运输、接收、存储、领用和返还----质量状态; 6. 方案/方法的完整性; 7. 原始数据和图谱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8. 数据的安全性----贯穿数据整个生命周期; 9. 异常事件的处理及记录。 10. 审计追踪
1. 委托研究
3.1 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的研究、检测等工作,是否有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证明材料反映的委托单位、时间、项目及方案等是否与申报资 料记载一致。被委托机构出具的报告书或图谱是否为加盖其公章的 原件。对被委托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证其研究条件和研究情况。
2. 其他
4.1* 出现下列情况,视为拒绝或逃避检查:
1.1* 临床试验单位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与合规性:
1.1.1 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院内进行(含 具有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批件),落实临床试验条件是否 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1.1.2 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1.1.3 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 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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