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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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章程

科技公司章程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第四节股东大会召开第五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第六章总经理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会决议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2002年4月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 万股,于2002年5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AN DI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模版

公司章程模版

X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网络软件系统集成;智能汽车系统研发、销售、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人工智能系统研发、销售、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无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1。

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X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打印公司章程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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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工商打印公司章程委托书(1)
委托书
XX市工商管理局:
兹有XXXXXXXXXX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现委托本公司人员姓名:张三,身份证:4XXXXXXXXXXXXXXXX,前去你局办理。

望贵局给予打印!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X年X月X日
篇二:工商局查询打印内资情况表及公司章程介绍信样本
介绍信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兹介绍我司同志,身份证号码,到贵局办理事项,请给予办理,为感!
单位名称(公章):
篇三:福州工商打印公司章程介绍信
介绍信
福州市工商管理局:
兹有福建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现委托本公司人员姓名:XXX,身份证:123456789987654,前去你局办理。

望贵局给予打印!
申请人:福建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

XXX公司章程(包含党建内容)XXX公司章程总则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股东和公司管理机构的权力、义务及职责,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党委和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条公司名称、住所1、公司名称:XXX公司2、公司住所:XXXXX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根据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填写)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XXXX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第四条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日期:1、XXX公司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XXX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出资日期XXX年X月XX日。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_3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_3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篇1)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

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

1.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5.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不做、不参与下列行为: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业秘密等: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果的其他全部相关权利。

智力成果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

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三篇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三篇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三篇篇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

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并为客服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要成立的网络公司的朋友们知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如何拟定吗?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维护;摄影摄像设备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集成与工程服务及维护。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十一)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公司概述公司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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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概述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专注于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秉承“创新、务实、高效、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智能硬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

二、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权利义务等事项,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业务。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省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智能硬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八条股东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XX日内。

第九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X名。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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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耗材的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维护;摄影摄像设备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集成与工程服务及维护。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应于申请公司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产生和任免。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审计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分取红利。

第三十一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董事决定。

第三十二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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