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0)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场所:中国。
第四条企业宗旨: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开展计算机网络、互联网及移动通信等领域的相关业务,以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
第五条企业经营方式:依法经营,自主核定经营范围。
第六条企业的原则:公正、公平、合法、诚信。
第七条企业的使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有形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为员工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广泛的发展空间,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机会。
第八条企业文化:以人为本,开放创新,务实奋斗。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1.开展网络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研究和开发;2.开展电脑软件、硬件、通信设备的批发与零售;3.开展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服务;4.为客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咨询服务;5.为客户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测试等服务;6.其他通过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可开展的合法经营范围。
第三章资本构成、股权变更和限制第十条注册资本: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全额实缴;2.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实际股权持有人按照实际认缴出资额所占的比例确定。
第十一条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1.本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通过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认缴股权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增加注册资本的金额应当不超过本公司原有注册资本的一半;3.增加注册资本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十二条股权变更:1.实际股权持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经过董事会讨论并通过;2.股份转让应当依法按规定办理交易登记和股权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限制股权转让:1.依法不得转让的股权不得转让;2.受到法律法规、监管机关、交易所和其他有权机构的限制的股权不得转让;3.限售期内的股权不得转让;4.受股权转让限制协议、协定限制的股权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合并、分立、改制:1.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经营主体、股东大会应当审议并通过;2.与股东会议同时通知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和公司监事会。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专业版一、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依法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咨询、网络营销、数据处理与存储、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等。
三、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1. 公司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股东的出资额决定其持股比例和股权比例。
2.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 公司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治理结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进行。
3.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4. 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受董事会的委托和监督。
五、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2.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3.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定期向股东和相关部门进行披露。
六、公司员工管理1.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能力,制定合理的招聘、培训和晋升机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公司知识产权保护1.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申请和注册相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公司员工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公司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八、公司社会责任1. 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2篇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2篇网络科技公司章程1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3、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为中国。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 网络技术服务; 2. 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等; 3. 电子商务服务; 4. 其他与网络技术相关的服务。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总经理制本公司实行总经理制。
第七条董事会本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人数以不少于三人为原则,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的任何决议需被董事会多数赞成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监事人数以不少于三人为原则,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监督公司会计资料和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合理、有效。
第九条总经理本公司聘请一位总经理,任期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公司制度第十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须由董事会决定,并报监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计划和业绩本公司每年制定经营计划和业绩目标,并向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公开本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需保持公开,并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
第十三条分红制度本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当年实际利润情况,向股东分配红利。
第十四条审计制度本公司每年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向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股权转让和注销本公司的股权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转让,股东需提前通知董事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股东有权随时申请注销和退出股权。
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和修改本章程经董事会多数赞成通过后生效。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过董事会多数赞成通过,并报监事会备案。
第四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须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并报有关行政机关备案。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科技公司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网络科技公司是一家以网络科技为核心业务的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软件研发、网络应用开发、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网络科技公司”,简称“网络科技”。
注册地点为北京市。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软件研发、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开发等。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科技产品和服务。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科技驱动”。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养和发展,注重创新和技术研发,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第七条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创新、协作、共赢”。
公司要求员工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推崇创新精神,注重团队协作,追求共赢。
第二章公司股权管理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购。
第九条公司股权分为一般股份和特殊股份两种。
一般股份具有投票权和红利分配权,特殊股份不具有投票权,但享有一定优先红利分配权。
股份由公司发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有权根据出资比例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在公司实施的重大决策中应当协商一致,如不能协商一致,以出资比例占股50%以上股东的决策为准。
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全面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任命执行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
第十五条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人数不少于3人。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人数不少于1人。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_3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网络科技公司章程(篇1)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
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
1.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5.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不做、不参与下列行为: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业秘密等: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果的其他全部相关权利。
智力成果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
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
网络科技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的宗旨、组织形式、权利义务等,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六条公司股东为________(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元。
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股份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转让其股份;(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给予的分红或者利润分配有异议时,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五)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有表决权;(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不得抽逃出资;(三)遵守公司章程;(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XXXXX,主要经营范围为(详见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道德风尚,以诚实、守信、公正、开明、创新的精神为行为准则,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效益经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其他有关公司管理、经营等事宜均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按程序和流程进行,保证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财务总监等机构,以及人事、会计等相应部门。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2. 选定公司经理人选,制定经理的奖惩制度,评定经理执行情况;3. 审议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4. 监督公司经营决策的执行情况;5. 进行财务预算和决算审核;6. 任免监事、财务总监等其他领导人员。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是董事会的监察机构,每届监事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1. 监督公司董事会、经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 进行公司财务监督,制定审计计划,对公司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并对不合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3. 监督公司制度建设,对公司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一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为:1. 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2. 履行董事会授权的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3. 负责聘任和解聘公司员工,并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为:1.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做好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工作;2. 公司资产、财务收支情况的记录、检查、核对,及时排查并处理账目差错;3. 编制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经济分析报告等,协助经理进行公司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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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提案权;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十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经理共______人。
由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______名,由________担任。
第三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