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绍兴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绍兴市区内(含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市镜湖新区、绍兴滨海新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均实施本细则,各区、县(市)参照执行。
第三条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绍兴市区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
具体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工作由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可按工程项目组织,也可按单位工程或多个单位工程组织。
备案按单位工程组织。
第五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初步验收后应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附件1);(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须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附件2);(四)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交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附件3、4);(五)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还须有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八)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附件9);(九)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十)住宅工程已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相关规定抽查合格;(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通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XXX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XXX 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XXX市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备案情况已备案经办人(签字):(公章)日期: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报说明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字迹要清晰工整。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需经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
竣工验收情况一、验收机构1、验收领导小组:2、各专业验收组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均必须参加相应的验收专业组二、验收组织程序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情况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现场检查情况5、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一)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二)竣工项目审查X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XXX市建设局XXX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正本)编号: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单位于年月日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于年月日按规定备案。
特此证明备案机关: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编号由备案机关填写)工程竣工报告说明: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说明: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说明: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说明:本表一式三份。
建设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GB50300-2001)表G.0.1-1 统表1说明1、第1—4项在竣工验收前填写,随同工程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
2、第5项在竣工验收时填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3、未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项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
工程建设综合结论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
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三)装修工程为年;(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五)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六)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竣工验收备案表

设计
单位
意见
签署验收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名章)
资质等级 : (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
单位
意见
签署验收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名) (名章)
项目经理 :(签名)(名章)
资质等级 : (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签署验收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名) (名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名章)
资质等级 : (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
单位
意见
签署验收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名) (名章)
(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注:此表一式二份,签字、印章要清楚
编号( )第 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名称
XXXX
工程名称
XXXX
备案日期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
框架
工程用途
商业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许可证号
竣工验收日期
年月日
施工图审查意见
合格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名称
XXX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勘察
单位
意见
签署验收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名章)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监督员姓名:注:1、工程完成情况中所含的分部可在相应的序号上打“√”2、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表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青海省建设厅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注:1、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2、已列入工程竣工报告附件的可不再另列;3、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表说明)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竣工验收时间:说明:1、验收结论和和质量等级一栏,应明确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2、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建设单位、质监机构各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件目录1、附件1:施工许可证2、附件2: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3、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4、附件4:工程竣工报告5、附件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6、附件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7、附件7: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8、附件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书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名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统表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续统表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观感质量验收检查记录统表四竣工工程移交证书说明:1、本表在竣工验收前七个工作日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和竣工验收备案机关。
2、验收一般应按基础、主体结构;安装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技术资料、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内容分组。
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的工程,现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满足建设部建建(2001)142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
拟定于月日组织竣工验收,具体日期由你站确定,并及时通知我单位,以便通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请你单位派人予以监督。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填表说明1、表格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迹清楚,采用打印件或钢笔填写。
2、本表中“备案文件目录”栏中清单所列如为复印件,则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丰收放处。
3、本表中“竣工验收意见”栏中具体内容如下填写:⑴“验收意见”——应以竣工验收当日本单位代表参加的验收小组形成的验收意见为准。
⑵“签名”——应分别由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总监理工程师等)亲笔签名。
⑶“日期”——以竣工验收小组形成统一通过意见当日为准。
⑷“盖章”——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不得以部门章等其他专用章代替。
4、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顶管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甲方因,现需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及原料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费、包机械、包安全、包工期等。
二、工期工程总工期共日历天,除非经甲方书面盖章签证,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三、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一)、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33304 8218 舘i35452 8A7C 詼-23312 5B10 嬐30009 7539 甹33135 816F 腯m本工程以综合单价计价,为乙方完成协议约定全部内容的全费用单价。
该价款为包含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
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绍兴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绍兴市区内(含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市镜湖新区、绍兴滨海新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均实施本细则,各区、县(市)参照执行。
第三条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绍兴市区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
具体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工作由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可按工程项目组织,也可按单位工程或多个单位工程组织。
备案按单位工程组织。
第五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初步验收后应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附件1);(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须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附件2);(四)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交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附件3、4);(五)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还须有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八)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附件9);(九)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十)住宅工程已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相关规定抽查合格;(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 . .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此处填写编制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建设单位名称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m2)
结构类型
工程用途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审查意见
勘察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名称
9住宅工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表(按规定结算价必须备案的项目);
11 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12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备案
意见
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于年月日收讫,予以备案。
备案经办人 :
备案机关负责人: (签 章)
年月日
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名称
竣工
验收意见
勘
察
单
位
意
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
计
单
位
意
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
工
单
位பைடு நூலகம்
意
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
理
单
位
意
见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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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制
(编号由备案机关填写)
工程竣工报告
说明: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说明1、第1—4项在竣工验收前填写,随同工程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
2、第5项在竣工验收时填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质监机构、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3、未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项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
工程建设综合结论
附件8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
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三)装修工程为年;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五)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六)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七)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筑业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绍兴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示范文本)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公摊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验收,质量合格。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向当地建筑业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如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有关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九、白蚁防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十、本保证书一式三份,本公司、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各一份。
保证单位(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绍兴市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示范文本)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惠购本住宅。
本住宅基本参数如下:
为使住宅能安全、长期地为您服务,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用户入住后不得随意改变住宅使用功能。
2、住宅室内地面、承重墙面、顶棚可进行表面装修,但室内地面不能凿除原
砼保护面层。
3、楼板荷载和其反面天花板荷载之和不得超过设计使用荷载。
4、严禁拆除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管、煤气管道、管道井、房屋防水隔热层等,进户门和外窗位置不得随意改动。
5、阳台不得随意封闭,不得集中或超负荷堆放物品。
6、空调安装位置应统一,使用空调不得破坏建筑外立面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7、其它需注意的事项。
8、本说明书与有关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附:1、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
2、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
开发公司(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地址: 施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监理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