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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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学术内涵

论《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学术内涵

论《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学术内涵志书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政治标准、体例标准、内容(资料)标准、记述(行文)标准和出版印刷标准等各个方面。

并且,地点志记地点事,各地事情千差万别,怎么把握地点特色,成为志书重点。

另外,志书别是某一具人的专著,它内容丰富,牵涉的单位多,志出众手。

假如没有一具志书质量标准及质量保障机制,想要使志书成为合格的文化产品,都特别困难,更别要说是精品名志。

20xx年11月,中国地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点志书质量规定》,对志书质量提出具体标准,为志书质量标准化奠定基础。

作为一部行政性文件,《地点志书质量规定》对国务院颁布的《地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谈到的方志定义进行进说明,广泛汲取方志理论精要,带有较强的学术性。

一、《地点志书质量规定》是对《地点志工作条例》方志定义的说明目前方志理论研究尚处于一具百家争鸣的时期,关于方志定义、志体把握、记述方式有着各种各样的别同看法。

来新夏认为:“方志,或称地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

”1王晖提出“方志是记述地点古今各个方面或某一方面事情的科学文献,它既是纵述历史的地点史书,又是横陈现状的地点百科全书。

”2国务院颁布的《地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应该说,《地点志工作条例》所概括的志书定义,最科学,也最权威。

《地点志书质量规定》正是在《条例》定义的基础上,做出的明确规定。

体现了志书的地点性,即《条例》所说的“本行政区域”;广泛性,即《条例》所说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内容;系统性,即《条例》所说的“历史与现状”;资料性,即《条例》所说的“资料性文献”。

《地点志书质量规定》第五章第十五条规定“越境别书”体现地点性。

第四章第十三条所提到的具体内容范围,体现广泛性。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为了确保地方志书的编纂质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总结修志经验,征求各地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等志书的质量要求,可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文执行。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书(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轮修志面临的困难与解决对策

二轮修志面临的困难与解决对策

二轮修志面临的困难与解决对策[摘要]材料是志书的血肉,决定志书的成败。

二轮编纂县级志书面临的主要困难不是缺乏材料,而是收集材料。

收集材料难,有内外两方面原因。

本文实事求是地提出二轮修志的困难,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辩证地分析困难存在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尤其着眼于主观、内在,提出和谐修志、责任修志的理念,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既为修好二轮志书做了方法上的探讨,更表达了一名志鉴编辑对修志工作的职业思考和精神追求,以此激发同业的爱岗敬业意识,不负历史重托,编修出有价值的志书。

[关键词]文登;二轮修志;困难;对策文登上一轮修志工作始于1980年,至1996年《文登市志》出版,历时16年。

据市志办公室统计,在上一轮修志过程中,全市各镇各部门共成立专门修志班子70多个,直接参与修志的人员达500多人,共收集地方史志资料两亿多字,编出乡镇志、行业志和部门志73部,为文登第一轮市志的编修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

1996年《文登市志》出版后,不仅深受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喜爱,而且得到方志界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在全国新编优秀地方志评比中,1996年版《文登市志》获一等奖。

第一轮修志任务完成后,文登仍保留着史志机构,为做好文登地方史志工作提供了保障。

17年来,文登先后编纂出版了《文登简志》《文登学人》《文登年鉴》《文登进士》《光绪本点注》等17部1500多万字的地方史志丛书,影印了雍正、道光本《文登县志》。

期间,市人大、土地局、卫生局、建设局、农业局、农机局、广播电视局、电业局、粮食局,水产局、人民银行、文登师范等二十多个单位还编纂出版了行业志和部门年鉴。

这些地方史志丛书的编纂出版,不仅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为第二轮市志的编修保存了大量的资料。

回顾过去二十多年的工作,不难看出,文登地方史志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各部门对史志工作很重视,一些已经离开史志工作岗位的老同志,受聘仍在社会各行各业从事着史志工作,运用丰富的专业学识和编纂经验,继续发挥着余热,并在编修过程中带动了新生代,为史志工作培养了人才。

院志编写的要求与方法

院志编写的要求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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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志书的行文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是用语标准
二是称谓标准 三是纪时标准
力求质朴、准确、简洁、精练。
用第三人称书写,机构、职务用当时名称,人物直书其名,不加任何褒贬词。 公历世纪、年代和时、分、秒的时间表述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公元前8世
纪、20世纪90年代、14时12分36秒。年份不得简写。如1999年不应简写作“99年”。公历纪年中 不得混用农历纪年。如公历1月不应写作“元月”。一般不使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当 月”、“当时”等,而用具体日期。不使用不清楚的时间概念。如“最近”、“目前”、“以 前”、“大跃进时期”、“改革开放初期”、“20世纪末”等,应写明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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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志书与年鉴的区别




1、编纂出版周期不同。相对而言,志书反映的是比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的积淀, 续修周期长达十几年、二十年,有时甚至更久,目前的有关规定是20年左右编 修一次;年鉴一般是一年一期。 2、体例形式不同。志书一般采用章节体,要求横分门类,纵述史实;年鉴一般 采用条目体,讲究一事一记。 3、时效性不同。志书资料,有着比较厚重的历史感;而年鉴记载的是一年的情 况,时效性特征非常明显。 4、属性不同。志书和年鉴虽然都具有资料性,但年鉴的主要功能是传播信息、 服务大众。志书侧重的是它的资料性、史料性,所选材料必须具有存史价值。 5、取材粗细不同。从内容看,志书的内容比年鉴系统、全面,宏观材料较多; 而年鉴更强调具体、“新”和实用性,一事一条,微观材料占相当比例。 6、产生的时代不同。自古以来,我国就有编史修志的传统,盛世修志是历代历 朝的惯例;而年鉴在我国的发展只有几十年的历史,应算是个新生事物。 7、编写的方式不同。志书是按照一定体例要求来记述资料的,它不是资料汇编, 也不是资料辑录,而是把资料经过整理、筛选、考证、鉴别、精选、提炼等一 系列的加工过程,最后形成著述性文章。因此,志书重在写,而年鉴则重在编。

第二轮修志中的"三点一线"

第二轮修志中的"三点一线"


第二轮修志中的
口 刘 德 元
“ 三点 一线’ 。
【 内容摘要 】 第二轮 志书在编纂 实践中牵涉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即记述
中的 “ 三点 一 线 ” 。三 点指 任何 一项 事 物 的起 点 、 末 点和 拐 点 ,一 线 则指 任 何一 项 事物从 起 点到 终 点 。起 点是 事物 的发 端 ,末 点是 事物 的 终端 ,拐 点 是事 物的 转折 ,一 线贯 穿始终 。
到 .像 “ 大事 记 ”那 样用 “ 编
年体 ” 的形式 逐 年记 述事 物 的 发 展 演 变 过 程 ,所 以 在 编 纂
【 关键 词 】 第二轮 志书 质量 三 点一 线
全 国第二 轮志 书是 以改革
新 增 设 的行 政 区 域 .需 要 创 修” ,并 且 “ 每 二 十 年 左 右 续 修一次” :对 其 记 述 的起 始 时 间规 定 “ 其 内容 的上 下 限 。大 致为2 0 世 纪7 0 年代 至2 l 世 纪 初 ,这段 时 间恰好 是 我 国改革 开 放 事 业 由开始 到 全 面 发 展 , 社会 主义 现 代化 由启 动 ‘ 三 步
政 区 域 、管 理 系 统 发 生 变 化 的 ,或 前 志 质 量 不 高 的地 区 , 可 以重修 ,未开 展首 轮修 志或
家 实 行 的 是 分 税 制 ,具 体 到
该工程 建 成后 于 当地 的经 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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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发 展有 什 么意 义 、产 生 什么
影 响 等 ,既增 强 了志书记 述 的
视并 处理 好 编纂 中的 “ 三点 一
线 ” 问 题 。 三 点 ,指 记 述 事 物 、事项 、事情 的起点 、末 点 和拐点 ;一 线 ,则 指事 物从 起 点 到终结

地方志编纂的若干问题

地方志编纂的若干问题
(1)地方志包容的资料比历史著作广泛、丰富。 (2)历史著作主要记述人类社会活动。 (3)历史著作有主线。
3.史志功能不同
地方志本身不承担也承担不了史书任务,至少有两个方面 的原因。
(1)地方志资料性本质属性所决定。 (2)历史需要一定时期的沉淀。 地方志本身不承担也承担不了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任务,
1.结构不同
地方志的编纂是运用分类学的原则设计框架(篇目)。 通史的篇目框架是依时、按照历朝历代的发展顺序设计。
《北京志》的篇目框架则是以类系事,按类逐层横分的。 志书的篇章节标题也不同于史书。志书标题简明,能涵盖
古今不同朝代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事物;包含一类事物兴 衰起伏的全过程。
2.史志资料详略不同
依时记述常见的两个不足
一是时序前后颠倒。 二是把一类事物的发展写成的流水帐式。
每一类事物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竖的线上都形成若干 个点,所以在第一轮修志中,经过探索、实践,着力写好 三个点,就是起始点(发端,志书上限)、转折点(转折 阶段)和终点(志书下限时间),有助于克服流水帐式的 记述,既能反映一类事物的发展过程,又能看清一类事物 螺旋式而非直线式发展的轨迹。
六、点面结合
地方志编纂要解决好两个关系。一个是竖(纵)的线,以 时为经;一个是横的面,以事为纬。线有纵向的点(始点、 转折点、终点),横有平行的面。点面关系就是重点与一 般,横与竖(纵)的关系。
点面关系处理存在的三个问题
1.有竖无横 2.有点无面 3.有表无文
两条参考意见
1.综合叙述加“重点”的形式。 “重点”指该类事物中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 2.综合叙述加“简表”的形式。
八、文叉与重复
交叉与重复有三种情况:一是《北京志》154部分志之间,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是《北京志》分志(或区(县) 志)内部的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之间,正文与概述之 间,正文与大事记之间,大事记与概述之间,有些资料、 数字在不同门类之间反复出现;三是《北京志》各分志与 区县志之间的交叉。

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之管见

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之管见

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之管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能否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思想认识,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力度,取决于我们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步伐。

这也完全符合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际。

促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必须正视地方志事业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立足本地、放眼全国、把握大局,积极吸收借鉴各地地方志工作的经验做法,善于分析研究新阶段地方志工作发生的新变化、出现的新问题、面临的新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措施办法,不断开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努力在构建地方志事业全新格局上实现转型升级当前,地方志事业发展面临的发展机遇主要有:地方志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地方志工作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文化投入的不断增加、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地方志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地方志工作由制度化进入法制化轨道,赋予地方志工作机构明确的法定职能,为推进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源远流长的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瑰宝”,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必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倾力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平凉特色文化名市建设和“平凉智慧城市”建设,都要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强化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这又为发展繁荣地方志文化事业提供了良好机遇。

再加之新时期大规模首轮修志基本始于上世纪80年代,大体结束于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现正处在二轮志编修阶段,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地方志工作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总体上已经形成了新的工作格局。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善于在新的格局下思考、谋划、安排、推进地方志工作。

具体来说就是要“强化三个认识”:一是强化地方志工作不再是单一或专项工作,而是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全面发展的事业的认识。

浅谈在第二轮修志过程中的实践与认识(论文)

浅谈在第二轮修志过程中的实践与认识(论文)

浅谈在第二轮修志过程中的实践与认识席国维杨平(南岔区地方志办公室黑龙江伊春153100)接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首轮修志工作,第二轮续志从二十一世纪初开始,已经10年余了,工作实践发生了诸多变化。

二轮修志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对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思考,现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几点认识。

一、法规性的纲要为第二轮修志指明了方向《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办发〔2006〕467号)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里程碑的大事件。

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对确保二轮修志的顺利开展和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当前应抓住《条例》颁布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利用各种手段,营造良好的依法修志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要通过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学习《条例》,提高社会对《条例》的了解和对修志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

伊春市南岔区地方志办公室在门户网站上介绍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内容和修志知识;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增加了广大市民对修志认识,引起很大的反响。

其次,按着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关于进行《条例》贯彻落实通知”,依照其督查工作的任务,我办进行了认真落实,并提请区人大、政协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由政府部门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二轮修志的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地方志工作的“一纳入、五到位”情况,以保障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增强了修志机构和广大方志工作者强烈的“依法修志”意识,做依法修志的楷模。

一是进一步明确《条例》中规定的各级政府和地方志部门在修志方面的职责,树立“不尽责就是不作为”的理念。

由“被动修志”到“主动修志”的转变,地方志部门要实现由“要我修志”到“我要修志”的转变;二是牢牢把握《条例》中对修志业务方面的要求,比如第六条对志书质量的要求、第十二条对志书验收的规定、第十五条关于志书著作权的规定,都要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做依法修志的执行者,起到依法修志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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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
第二轮地方志书的编纂(以下简称“二轮志书编纂”),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普遍开展的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的继续,范围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

其内容的上下时限,大致为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

这段时间恰好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由开始到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启动“三步走”战略到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的时期。

为了编纂好反映这一时期历史与现状的地方志书,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结合首轮修志实践经验和当前修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特就二轮志书编纂中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指导思想(一)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总结并切实汲取首轮修志的经验与教训,严格依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时限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情况,充分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为存史、咨政、育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关于基本原则(二)坚持依法修志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

记述民族、宗教、政法、军事、外事等方面内容,要格外审慎;志稿形成后,应主动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履行审查验收程序。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客观反映本地的优势、成绩和经验,也要客观反映本地的劣势、不足和教训,不溢美,不诿过。

(四)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地方志书质量。

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进度服从质量。

(五)坚持“述而不论”的原则,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在“述”体中的必要议论,要把握好适度性。

(六)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对有重大影响、有突出贡献、有代表性的在世人物,主要采用以事系人的方式记述;在人物简介、人物表(录)中需要反映的,要严格掌握收录标准,其原则由省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确定。

三关于编纂方式
(七)二轮志书编纂的主体形式是续修。

行政区域、管理系统发生变化的,或前志质量不高的地区,可以重修。

未开展首轮修志或新增设的行政区域,需要创修。

四关于体例篇目
(八)严格遵守志书体例,注意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注意融合章节体、条目体的长处。

慎用“特载”、“专记”等形式,必需运用时应处理好与正文的关系。

(九)篇目设置要符合科学性,避免随意性。

处理好容量、排列、层次、标题和升降格等问题,避免归属不当和缺项漏项,以及不必要的交叉重复。

五关于内容记述
(十)要处理好与前志的衔接,并注意对前志的拾遗、补缺、纠讹;对前志内容的必要重述,应当精炼浓缩。

(十一)内容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并恰当处理政治、经济与自然、文化、社会等各部分内容的比重关系。

在记述重大问题时,可采取集中记述与分散记述相结合的方式。

(十二)加强对资料收集的力度,积极拓展资料收集的范围。

应重视社会调查,注意收集口述、音像等资料。

做好资料的鉴别、筛选工作,避免失实、欠缺和选材不当等问题,保证资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

对重要资料来源注明出处,对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点的词汇作准确、简明、规范的注释。

编写志稿前,应对入志资料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编辑好资料长编。

(十三)图照的选用应当注重典型性、科学性和存史价值的统一,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选用尺度。

图照与文字内容相配合,图照的说明文字要准确。

除立传人物外,地方领导人和地方志书编纂人员的标准像不得入志。

(十四)表格设计应当科学、规范,内容要素齐全,形式清晰美观。

(十五)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文字、数字、量和单位、标点符号的用法等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的规定。

(十六)加强记述深度,避免流水账式、平面式、观点加例证式的记述方式。

六关于志书名称(十七)县级以上地方志书名称应当冠以下限时的规范的行政区域名称,如“××省志”、“××市志”、“××县志”;市辖区地方志书名称在本行政区域名称前冠以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如“××市××区志”。

以分志、分册等形式单独出版的地方志书,名称前冠以省、市、州等志名,中间加间隔号,如“××省志?教育志”。

(十八)续修地方志书名称后要标明上下限年份,如“××县志(××××-××××)
七关于出版印制(十九)把好地方志书出版的质量关,加强出版环节的质量监督,确保志稿按照国家出版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校、设计和印制,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二十)地方志书用16开本(889×1194mm),横排印刷。

以分志、分册等形式单独出版的地方志书,在整体设计上应整齐划一,形成系列。

(二十一)在出版纸质版地方志书的同时,提倡出版以电子为介质的地方志书。

八关于质量保障(二十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在首轮修志实践中建立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评审验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并根据新情况建立和完善保障志书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十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发挥专职修志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对主编、主笔及其他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吸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有业务专长的其他人员参与修志;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择有志于修志工作的人才,逐步改善修志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二十四)大力加强理论建设。

在总结历代和当代修志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方志理论研究,注重理论创新,加强方志学的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方志理论对编纂实践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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