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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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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
编制目的
v 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将成为我省今后取得矿业权的 必经程序,是在国土资源部取得矿业权配号的唯一 途径。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业 权设置质量。提高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可行性,使新设置的矿业权符合国民经济需求、符 合产业政策;已设的矿业权通过调整、整合、变更 等方式,解决布局不合理,矿业秩序混乱,与国民 经济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在全国“全面实施矿业 权设置方案制度”的长远目标是逐步实现矿业权设 置方式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有序投放。
(国土资发[2006]13号) v 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1号) v 国土资源部《关于鼓励铁铜铝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44号) v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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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
三、符合矿业权设置基本要求原则
v 设置探矿权要充分研究设置区域内成矿地质条件、 成矿规律、物化遥异常以及已有矿产地周边矿体扩 展区域资料,圈定成矿靶区,扩大矿区远景,实现 找矿重大突破。
v 地质勘查程度要求,煤矿达到精查;金属、中型以 上非金属(含中型)、水气矿产达到详查;超贫磁 铁矿、建筑用石料及砖瓦粘土达到普查,可设置采 矿权,达不到的设置探矿权。已有采矿权扩大矿区 范围的,勘查程度按上面要求办理。
(国土资发[2011]14号) v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55号) v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https://img.taocdn.com/s3/m/b61c7c2b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9a.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我省是矿业大省,矿业和以矿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全省矿业经济迅猛发展,现有各类矿山8682个,从业人员近80万人,年产矿石量3亿吨以上,矿业年产值达240亿元,矿山采掘业及其后续相关产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基本稳定,为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应、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是,我省矿产资源管理中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特别是受“有水快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粗放,开发利用水平低,矿山数量多、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一些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布局不合理,影响了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推动我省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省政府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以下简称整合资源调整布局)。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为主要内容,以市场配置为手段,对矿产资源重新规划、整合、配置,对矿山企业依法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矿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国土资发[2012]8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2.12.25
【实施日期】2013.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2〕83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意见》(冀政〔2011〕106号)精神,优化矿业权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土资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矿业权设置方案是探矿
权、采矿权新立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探矿权设置
(一)在矿产勘查工作空白区或虽进行过矿产勘查但未获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的区域内,勘查高风险矿种(国土资发〔2006〕12号、国土资发〔2010〕144号文件规定的第一类矿产)的,主要采取申请在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可不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以申请在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的,应严格审查勘查实施方案,保障投入足够的资金和工作量,提高勘查水平,同时应防止在没有成矿地质条件、没有设置依据的区域设置探矿权。
经审查,勘查实施方案不符合有关。
矿业开发中的矿业权和矿业权管理PPT课件

精选ppt课件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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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 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探矿权人有权优先取得 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当探矿权地质工作程 度达到开采的要求时,可以申请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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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依法转让方式取得 通过从采矿权人手中依法转让取得采矿权,应遵守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经过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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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依法取得矿业权。十七大报告要求“完善基本经 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平等保护物权”。 矿业权制度是我国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建立的与世界接轨的 制度,是依法治国重要体现。是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 益,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开采矿产资源, 首先要依法获得采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 权受法律保护。为规范我国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 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建立矿业权人自觉珍惜、合理利用 矿产资源的经济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 国土资源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 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要求矿业权设置 应根据资源赋存特点和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依高风险、低 风险和无需勘查三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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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依法转让方式取得 通过从探矿权人手中依法转让取得探矿权,应遵 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 经过审批。
《矿业权及其评估》课件

矿业权市场的概述
矿业权市场的定义
01
矿业权市场是矿业权交易的场所,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交易。
矿业权市场的特点
02
矿业权市场具有资源稀缺性、交易不频繁、交易金额大等特点
。
矿业权市场的功能
03
矿业权市场能够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保障矿业权的合法流转。
矿业权市场的建设
矿业权市场法律法规建设
探矿权评估概述
探矿权评估是对矿产资源勘查权的评估,是矿业权评估的另一重要 内容。
探矿权评估方法
探矿权评估常用的方法有地质评价法、风险勘查法等。
探矿权评估程序
探矿权评估程序与采矿权评估程序类似,包括评估准备、现场调查 、资料收集、评估计算、撰写评估报告等步骤。
矿业权评估中的重要参数
资源储量
资源储量是矿业权评估的重要参数,包 括可采储量和经济可采储量等。
矿石品位
矿石品位是反映矿产资源质量的重要 参数,品位高低直接影响矿产资源的
开发利用价值。
矿床规模
矿床规模是反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价 值的重要参数,包括大型、中型、小 型等规模。
采选技术条件
采选技术条件是反映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可行性的重要参数,包括采矿技术 条件和选矿技术条件等。
矿业权市场的建设
04
与发展
收集资料和现场勘查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信息、地 质资料等,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矿 产资源状况。
选定评估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
确定评估参数
根据评估方法的要求,确定相关参数 ,如折现率、未来收益等。
计算评估结果
根据确定的参数和方法进行计算, 得出评估结果。
出具评估报告
采矿权评估讲义PPT课件

第二部分 矿业权评估的 基本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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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重要的概念
1、什么是矿业权? 矿业权:是指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在 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等 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权利。我国矿业立法将矿业权分 为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 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在依法取 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 和获得矿产品的权利。 矿业权,实际上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所有权属于 国家),所有权派生的一种物权(他物权);取得 和转移履行严格的法律、行政程序,遵循以登记为 要件的“不动产变动原则”
确立了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的法律制度。 建立了有利于保障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勘查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探矿
权人有权优先取得勘探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开采权。
建立了有利于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的采矿登记管理制度。规定设立 矿山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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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的法律基础——三个行政法规
第一部分 矿业权评估的 总体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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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业权评估是我国六大评估专业之一
根据2003年国务院101号文件,我国鉴证类中介服务行业——评估行业由六大专 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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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业权评估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矿业权评估是基于下列法律体系形成
矿业权评估初始功能
《宪法》
——我国的矿业权评估,是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行业一直未重视矿业权价款之外 的矿业权评估,对市场交易特点、定价因素等,缺乏必要 的了解或研究。
所以,在涉矿企业抵押贷款中,对其审核监管难度更大。 因为行业专业基础和市场理念较差。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蒋总

❖
❖ 矿产资源概况 介绍成矿区带划分和资源潜力状况。
探明矿种、矿产地、资源储量情况。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矿种、 占用资源储量、矿山企业、生产规模、 主要矿产品产量。 ❖ 矿业经济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 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动态管理,滚动修编。 根据已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矿山 开采利用情况,涉及勘查区域、矿区范围变 化的和新增的矿业权,由省厅组织适时修编。
全国矿业权管理及整装勘查区培训材料-PPT课件

一、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地矿)发展形势
(一)回顾“十一五” ——国土资源工作五年奋进结硕果。新增石油、天然气地 质储量56亿吨和3万亿立方;新增煤炭资源储量3380亿吨,
铁矿7亿吨。无证勘查开采矿产案件发生率下降32%,在
1000多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成功避让地质灾害 300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近19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0 多亿元。帮助缺水地区解决1000多万人饮水问题。国土资 源四项基础规划全面完成。全国1:5万区调和航磁工作分 别完成达23%和39%。
一、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地矿)发展形势
六月下旬,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国土资源“十二 五”规划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国土资源管理的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土地、矿产、地质、海洋、测绘 等方面的重大指标包括; ★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的六项主要任务; ★ “十二五”期间,将积极实施的六项重大工程。
一、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地矿)发展形势
(五)“十一五”期间,全国地勘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一、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地矿)发展形势
——新机制给力国土资源事业阔步向前。“十一五” 期间,国土资源部坚持以构建新机制为主线,既抓顶 层设计,又抓基础统筹布局,经受住了大事、急事、 难事考验,工作更加主动,应对更加从容,为国土资 源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有效服务发展大局。“十一 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坚持统筹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不 放松,2009年开展了“双保”行动和地质找矿改革发 展大讨论,2019年开展“双保”工程年度行动,巩固 扩大地质找矿大讨论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土资源管理 工作,有效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度,全 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14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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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09]141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鼓励铁铜铝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44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制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为国民经济发展服 务的原则。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包括国土资 源部55号文件。
❖ 严格执行地质矿产勘查规范、矿山建设设计规范、 采矿、选矿等国家行业标准。
❖ 贯彻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的基本方针 。
❖ 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充分研究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趋势 ,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的实际情况 。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 拟新设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 结合我省具体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
拟设探矿权
❖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规划拟设的探矿权区块, 是编制探矿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要逐个 对规划中拟设的探矿权区块进行分析论证, 对其中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纳入区域性设 置方案。
❖ 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原颁发调查证项目,经 分析论证符合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 编制要求
编制目的
❖ 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将成为我省今后取得矿业权的 必经程序,是在国土资源部取得矿业权配号的唯一 途径。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业 权设置质量。提高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可行性,使新设置的矿业权符合国民经济需求、符 合产业政策;已设的矿业权通过调整、整合、变更 等方式,解决布局不合理,矿业秩序混乱,与国民 经济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在全国“全面实施矿业 权设置方案制度”的长远目标是逐步实现矿业权设 置方式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有序投放。
(国土资发[2011]14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55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80号) ❖ 其它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规划依据 ❖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 河北省地质勘查规划(2011-2015年) ❖ 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四、保护环境、保障安全原则
❖ 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矿业活动对 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论证对当地植被、水 源、大气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和恢复治理 的可能性,避免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同时 要充分考虑矿山生产对周边铁路、电力设施、 输油(气)管线、地表建筑物安全和其他已 设矿业权的影响。拟设置的采矿权必须符合 《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关于不得在规定的 重要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定。
三、符合矿业权设置基本要求原则
❖ 设置探矿权要充分研究设置区域内成矿地质条件、 成矿规律、物化遥异常以及已有矿产地周边矿体扩 展区域资料,圈定成矿靶区,扩大矿区远景,实现 找矿重大突破。
❖ 地质勘查程度要求,煤矿达到精查;金属、中型以 上非金属(含中型)、水气矿产达到详查;超贫磁 铁矿、建筑用石料及砖瓦粘土达到普查,可设置采 矿权,达不到的设置探矿权。已有采矿权扩大矿区 范围的,勘查程度按上面要求办理。
❖ 设置采矿权的资源储量要达到最低规定储量规模要求,平均 品位要大于行业标准一般工业指标要求。设置的矿业权要同 时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 新设置采矿权的开采规模确定要经过论证,要大于规定的最 小开采设计规模,具有5年以上的服务年限。做到资源储量、 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
❖ 设置采矿权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力争设计利用储量最大化, 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合适,采 选工艺先进,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三、地质矿产信息依据 ❖ 编制区域内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成果 ❖ 成矿区带地质矿产研究成果 ❖ 河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 ❖ 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 河北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等
矿业权设置
❖ 矿业权设置是本项工作重点,包括已设矿业 权、新设矿业权和调整矿业权三个部分。要 求情况准确、全面。文字部分介绍总体情况, 列附表表示全部矿业权,按县(市、区)编 制矿业权分布图。
❖ 估算的资源储量按管理权限评审、备案,提供的地 质资料要能够满足开采设计要求。
❖ 坚持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不能人为将同一异常、矿区划分 为几个探矿权,同一矿体划分为几个采矿权,避免大矿小开。 与已有采矿权属同一矿体,或可以利用已有采矿权开拓系统 进行开采的周边矿体,不宜单独设立矿业权的,可作为已有 采矿权界外勘查和扩大矿区范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