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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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是一种指导规划者在城市和县镇等层面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南。

该指南主要包括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分区划分和用途分类标准,为规划者提供了一个参考和指导,以便统一土地利用规划标准,并保证城市和县镇的可持续发展。

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是指将土地按照不同的功能、特征以及发展需求划分出不同的区域。

这些区域根据其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以达到城乡发展平衡、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

常见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包括城市中心区、城市发展区、产业集聚区、生态保护区、农村居民点等。

1.城市中心区:城市中心区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包括商业区、行政中心、金融区等。

这些区域的功能集中,交通便捷,各类服务设施齐全,是城市的重要功能区域。

2.城市发展区:城市发展区是城市扩展的主要区域,包括城市新区、产业园区等。

这些区域适合进行城市扩张和经济发展,规划者应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确保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是一种集中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包括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

这些区域具有先进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产业环境,能够吸引企业和人才,推动产业发展。

4.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设置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公园等。

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限制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5.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居民生活的区域,包括农村集镇、行政村等。

这些区域的规划应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保证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是指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包括住宅小区、住宅楼群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住宅区域,保证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的土地,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商业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服务,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1502公路用地
/
/
1202公路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5
机场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4机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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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机场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3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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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港口码头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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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105交通场站用地
110502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0705医疗卫生用地
070502公共卫生用地
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4
医卫慈善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6社会福利用地
0706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教育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3
科教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从中央18号文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来,一年过去国土空间规划尚处于体系构建时期。

目前,尽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但是自然资源部已出台若干重要政策和技术文件。

中央18号文提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这其中,也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术语体系。

一年来,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术语增多,国土空间规划术语体系初显雏形。

有了统一的术语,就有了统一的共识。

今天,小编简单归纳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并加以解释,以供参考。

一、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国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

若以国土空间发挥的主导功能为标准,国土空间可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

详见本号此前推送的文章:《「规划词典」从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到“国土空间规划”》。

二、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

国土空间规划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统一后形成的全新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

国土空间规划可分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以及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也就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其中,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及以上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190508-再修订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190508-再修订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自然资源部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与主要国土用途,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目录1 总则 (1)2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1)2.1一般规定 (1)2.2规划分区 (2)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 (6)3.1 一般规定 (6)3.2规划用途分类 (7)附录A: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说明 (19)1 生态保护与保留区 (19)1.1核心生态保护区 (19)1.2生态保护修复区 (20)1.3自然保留区 (20)2海洋特殊保护与渔业资源养护区 (21)2.1海洋特殊保护区 (21)2.2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区 (21)3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 (22)4古迹遗址保护区 (22)5城镇发展区 (23)5.1城镇集中建设区 (23)5.2城镇有条件建设区 (24)5.3特别用途区 (25)6农业农村发展区 (25)7海洋利用与保留区 (26)7.1海域利用区 (26)7.2无居民海岛利用区 (27)7.3海洋保留区 (27)8矿产与能源发展区 (27)附录B:城市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29)1居住生活区 (29)2商业商务区 (29)3综合服务区 (30)4工业物流区 (30)5绿地休闲区 (31)6交通枢纽区 (31)7公用设施集中区 (32)8战略预留区 (32)9特色功能区 (33)附录C: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35)1村庄建设区 (35)2一般农业区 (35)3林业发展区 (36)4牧业发展区 (36)附录D: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37)1渔业利用区 (37)2交通运输用海区 (37)3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38)4矿产与能源用海区 (38)5旅游休闲娱乐用海区 (39)6特殊利用区 (39)附件: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说明 (41)1分类依据 (41)2分类说明 (41)3与“三调”工作对接 (43)1 总则1.0.1【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

(-)市县规划主要任a)落实上级规划要求;b )提出规划战略、目标、重要指标;c)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d)划定用地分区,制定管制规则;e)进行国土空间要素统筹配置;f)明确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g)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中心城区管控;h)明确国土整治修复安排;i)指导下位规划,协调相关规划;j)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k )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二)编制原则1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3同步推进、统筹协同市县规划编制应同步推进,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可根据实际,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X坚持陆海统筹,确定海洋保护利用相关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促进都市圈、城市群有序发展。

4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海陆和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将各柜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市县全域〃一张图〃。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地区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为了更好地规划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试行)》。

该指南旨在明确土地规划的分区划定和用途分类,为各级政府和规划机构提供指导,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分区划定1.城市功能区划城市功能区划依据城市发展战略和规模,将城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城市新区、城市郊区和城市边缘区。

在中心城区内,主要集中商业、金融、文化、教育、政府等功能;城市副中心则是城市的次级商业中心,承担一部分商务、办公、居住等功能;城市新区是承接城市拓展和功能转移的区域,注重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发展;城市郊区是农业、生态保护和休闲旅游的重点区域;城市边缘区主要是为城市发展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和服务。

2.乡村功能区划乡村功能区划将乡村划分为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区、乡村旅游和休闲区、乡村生态保护区和卫生农村建设区。

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区是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的区域,提供农田、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科技服务等支持;乡村旅游和休闲区是注重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的区域,提供度假别墅、旅游景点等设施;乡村生态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重点区域;卫生农村建设区注重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用途分类1.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是供居民居住的用地,包括单户住宅用地和多户住宅用地;商务用地是用于商业和办公等商务活动的用地,包括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等;工业用地是用于工业生产和制造业的用地,包括工业园区和工业基地等;公共设施用地是供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的用地,包括学校、医院、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等。

2.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分为耕地、林地、牧草地和园地。

耕地是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和农业生产的土地;林地是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牧草地是用于畜牧业的饲养和放牧;园地是用于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的种植。

3.生态用地生态用地主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月16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组织召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会,听取了浙江、河南、广东3省和天津、广州、青岛等7个城市工作意见建议。

本次会议主要是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支撑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该《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为下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提供了依据。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指出,《指南》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相关城市要根据各自城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的适用性,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出修改建议,确保《指南》科学、合理实施。

土地分类的含义和类型无论何种空间规划,最终都要落到土地上,国土空间规划也不例外。

合理的土地分类是国土空间规划制图的科学基础,是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的科学依据,也是制定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依据。

所谓土地分类,就是根据土地本身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

其分类单位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分类单位级别愈低,同一类型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减少。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如何进行土地分类尚未形成共识,在方法论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型:1)土地自然分类。

主要根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划分土地类型。

例如《中国7100万土地类型图制图规范》,首先按照水热条件的组合差异,将全国分为12个土地纲。

智慧树答案区域分析与规划知到课后答案章节测试2022年

第一章1.区域的基本属性有()答案:是客观存在的;具有一定的体系结构形式;地球表面的特定三维空间;具有一定的范围和界限2.区域分析内容包括()答案:区域发展方向及策略分析;区域发展状况评价与问题诊断;区域发展条件分析3.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重要意义包括()答案: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4.区域分析的核心原则是社会原则。

()答案:错5.规划的制定从时间上需要分阶段,空间上力求布局的合理性。

()答案:对6.区域规划是区域分析成果的直接运用者,是指导和管控区域发展的技术方案和公共政策。

()答案:对第二章1.根据国民经济用途可以将自然资源分为()。

答案:工业资源;旅游资源2.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方法包括()答案:多目标决策法;系统动力学法;单因素评价法3.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包括()答案: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制度缺失与权力寻租;生态环境破坏;创新抑制4.国家对国土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提出的意见主要有()答案:要探索多样式补偿方式;要坚持补偿标准体系化、科学化5.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绝对的概念。

()答案:错6.自然资源承载力可持续内涵的隐含的意义是自然资源承载力是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增强的。

()答案:对第三章1.区域文化对区域发展的作用包括()答案:区域文化增长力的提升能够推动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区域文化发展与经济变革相适应的程度决定着区域经济发展的速度;区域文化与社会现代化相适应的程度决定着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文化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潜在因素决定着区域经济发展道路选择2.从生产者角度理解人口对区域发展的作用,其内容包括()答案:人口素质影响区域发展的质量;人口数量影响区域生产的规模3.影响产业结构的因素有()答案:社会消费;产业结构基础和生产传统;区际联系与区域分工;科技水平4.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优势条件包括()答案:有协同历史;交往半径相宜;地域一体;文化一脉5.从地理学角度去确定区域发展的历史基础,更多地采用历史横剖面的方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试⾏)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意见》,指导和规范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作,⾃然资源部在⼴泛听取各⽅⾯意见基础上,按照“多规合⼀”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

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总体要求、基础⼯作、主要编制内容、公众参与和多⽅协同,以及审查要求。

当前国⼟空间规划编制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本指南侧重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要求,待地⽅实践探索后总结并适时修订。

各省、⾃治区可根据地⽅实际,补充、细化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定,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指南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国⼟勘测规划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北京⼤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东南⼤学建筑学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州市规划和⾃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和⾃然资源局、厦门市⾃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录1.总体要求1.1适⽤范围1.2规划定位1.3⼯作原则1.4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1.5编制主体与程序1.6成果形式2.基础⼯作2.1统⼀底图底数2.2分析⾃然地理格局2.3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2.4加强重⼤专题研究2.5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3.主要编制内容3.1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标战略3.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3.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态优先、绿⾊发展3.4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质量发展3.5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居环境3.6保护⾃然与历史⽂化,塑造具有地域特⾊的城乡风貌3.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3.8推进国⼟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3.9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张蓝图⼲到底4.公众参与和多⽅协同5.审查要求5.审查要求附录A 名词解释和说明附录B 规划分区附录C 规划图件⽬录附录D 规划⽂本附表附录E 规划指标体系附录F 强制性内容附录G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1.总体要求➢ 1.1 适⽤范围本指南适⽤于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总规)编制。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1.0.1【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适用范围】本指南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适用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

1.0.3【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落实城市发展与国土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0.4【管控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同构成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支撑体系,分级承接传导、细化落实规划意图和管制要求。

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2.1 一股规定2.1.1【分区原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陆海统筹并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修复、开发与利用两大空间管控属性为基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2.1.2【分区目标】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承接和传导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意图,并为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保护与利用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

2.1.3【分区要求】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进一步强化市县国土空间的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市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应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及其管制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确定的主要功能导向划分规划分区,并应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2应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针对不同分区对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设立对应的管理规定,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的有效传导与差异化管理。

2.1.4【分区规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明确主要功能导向,将规划管制意图相同的关键资源要素划入同一分区,同时应明确各分区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类型,以及用途管制制度准入的国土用途;2当分区划分出现可叠加或交叉的情况时,应依据管制规定从严选择规划分区的类型,或在确保不损害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分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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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 【适用范围】本指南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适用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

1.0.3 【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落实城市发展与国土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0.4 【管控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同构成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支撑体系,分级承接传导、细化落实规划意图和管制要求。

2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2.1 一般规定
2.1.1 【分区原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公
共利益,遵循陆海统筹并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修复、开发与利用两大空间管控属性为基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2.1.2 【分区目标】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承接和传导省级国土空间规
划意图,并
为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保护与利用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

2.1.3 【分区要求】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进一步强化市县国土空间的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市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 应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及其管制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确定的主要功能导向划分规划分区,并应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
2 应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针对不同分区对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设立对应的管理规定,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的有效传导与差异化管理。

2.1.4 【分区规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明确主要功能导向,将规划管制意图相同的关键资源要素划入同一分区,同时应明确各分区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类型,以及用途管制制度准入的国土用途;
2 当分区划分出现可叠加或交叉的情况时,应依据管制规定从严选择规划分区的类型,或在确保不损害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分区类型。

2.1.5 【其他约定】具有特殊保护与利用价值或意义的特定政策管理区(指管理边界及事权清晰的政策区,如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等),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规划划定边界范围、明确保护与利用要求,并应根据所在位置对应所在分区、叠加规划意图,形成复合控制区,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2.2 规划分区
2.2.1 【市域规划分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省级主体功能
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根据全市域国土空间的资源分布现状,落实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管控意图,划定规划分区,构建全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科学发展的空间格局;其规划
分区主要可包括:生态保护区、海洋特殊保护与渔业资源养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以及城镇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海洋利用与保留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等 8 类分区。

2.2.2 【县域/市区规划分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结合辖区内资源禀赋条件,进一步细化规划分区及其保护与发展的管控要求,传导和落实总体规划意图,构建县域(市区)科学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其规划分区主要可包括:核心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区、自然保留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以及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有条件建设区、特别用途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海域利用区、无居民海岛利用区、海洋保留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等 15 类分区。

2.2.3 【分区一览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参照表 2.2.3 进行分区;各类规划分区的总体管控要求及其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表 2.2.3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注:有条件的市,也可直接采用15类分区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2.4 【城市功能规划分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可采用城市功能规划分区方式对城市空间规划布局进行结构性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完整、准确地体现城市集中建设区发展总体空间规划结构及规划管控意图;
2 应突出各功能分区空间范围内的规划主要城市功能导向,并应便于通过详细规划进一步传导和落实规划意图、细化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分类,进行精细化管理;
3 可参照表 2.2.
4 进行城市功能规划分区,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及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表 2.2.4 城市功能规划分区
2.2.5 【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农业农村发展区可采用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方式细化落实规划发展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体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意图和管控要求;
2 应突出农业、林业、牧业等生产主要利用功能导向,进行差异化管理;
3 可参照表 2.2.5 进行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 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及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表 2.2.5 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
2.2.6 【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海域利用区可采用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方式细化落实海域规划管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完整、准确地体现海洋发展总体空间规划管控意图,进行差异化管理;
2 应突出各功能分区空间范围内的规划主要功能导向,并应便于通过详细规划进一步传导和落实规划意图、细化用海分类,进行精细化管理;
3 可参照表 2.2.6 进行海域功能规划分区,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及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表 2.2.6 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
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
3.1 一般规定
3.1.1 【分类原则】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遵循陆海统筹、城乡统
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现状分析评估、落实规划对策、表达发展与保护意图的需求;
2 可对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应满足实施差异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

3.1.2 【分类规则】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满足全要素、不重叠、易识别、易统计、易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导用途进行划分,统一编码、用途清晰,并应与管理事权相对应。

2 当陆域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地面主要利用属性进行归类,不设置复合用途类型;当海域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导向进行归类。

3 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的用途类别应分别对应其所处的地上或地下空间层面,分层区别表达。

3.1.3 【使用原则】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使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3.2 规划用途分类
3.2.1 【分类框架】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战略
意图、按照资源利用的主导方式划分为农林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海洋利用、海洋保护与保留 5 种类型,对应 28 种一级分类;其分类框架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表 3.2.1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框架
3.2.2 【用途分类】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共设
置 28 种一级类、
102 种二级类及24 种三级类;其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

(表中括号内代码是原《城市用地分类》国标或“三调”工作代码,仅在《指南》编制工作过程中使用)
表 3.2.2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
注:各地可根据规划内容需要,在本表二级类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细分。

3.2.3 【地下空间用途分类】地下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表达方式,应根据土地利用属性对应表 3.2.2 的用途类型,并在其代码前增加 UG 字样;表 3.2.2 中未列出的用途类型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表 3.2.3 地下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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