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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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的关系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的关系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的关系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食品进出口成为了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引起了人们对食品质量的担忧。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之间的关系备受关注。

1.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之间的紧密联系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

食品进出口则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

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食品进出口是国内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之一,不合格的食品通过进出口环节流入市场,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

同时,食品出口也面临着国际贸易的各种规范和标准,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国家的声誉和食品出口业务。

2. 食品安全对食品进出口的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对食品进出口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国际上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各国对进口食品进行了更加严格的检验和监管。

因此,出口企业需要加强食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认证。

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问题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给出口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3. 食品进出口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食品进出口对食品安全也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进口食品的质量关系到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安全成为国内食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另一方面,食品的出口也需要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这促使出口企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其符合出口国的要求。

4.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的互动关系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动关系。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影响到了食品进出口业务,而食品进出口又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和举措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例如,加强食品安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推动企业提高食品质量,都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形势。

同时,食品出口企业也可以通过对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的了解和学习,提升自身的食品质量管理水平。

5.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的合作与挑战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之间的关系在合作与挑战中展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管理。

为了确保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办法。

一、进口食品安全管理
1. 进口资质审批
任何企业或个人从国外进口食品,需要先获得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批。

只有通过
资质审批的企业才能进行进口食品的业务,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
进口食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确保符合我国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只有通过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才能流入国内市场。

3. 进口食品追溯体系
建立进口食品的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问题源头,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1. 出口资质审批
所有出口食品企业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在获得出口资质后方可进行出口食
品业务。

确保出口的食品符合目的国的法规标准。

2. 出口食品检验检疫
出口食品也需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通
过检验检疫的食品才能被允许出口。

3. 出口食品溯源制度
建立出口食品的溯源制度,确保食品出口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追溯到原始生产环节,保障国际市场的信誉。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致力于加强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内外消费者的
健康和权益。

只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才能够促进食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食品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有效、可追溯的原则,确保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进口第四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进口单位应当事先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进口许可。

第五条进口食品应当附有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检。

第六条进口食品应当经过海关的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境。

对于不合格的食品,海关有权依法予以退货或销毁。

第三章食品出口第七条出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出口食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出口单位应当事先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

第九条出口食品应当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境。

对于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口。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和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处罚,并公示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对于举报违法行为经查实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已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和措施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贸易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贸易

食品安全与食品进出口贸易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进出口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了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关系、全球食品安全标准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关系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会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进口与出口,进而对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一旦某个国家或地区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往往会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担忧,导致其他国家对该地区或国家的食品出口产生质疑,甚至暂停或限制贸易往来。

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对于食品进出口贸易来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二、全球食品安全标准为了确保食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制定的国际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

国际食品法典是一个非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标准组织,旨在确保食品贸易中的食品安全和质量。

同时,各国和地区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各国应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公众正确购买和食用食品的知识和方法,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再次,推动食品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科技的进步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提升食品安全监测和溯源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进出口贸易息息相关。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尤其对于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的管理更为重要。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进行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管理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食品进口和食品出口两个方面,探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方法。

一、食品进口质量安全管理食品进口作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食品进口质量安全管理中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食品进口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同时,加强对进口食品供应链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的全程可追溯。

2.加强食品进口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对进口食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的安全质量标准。

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予以退运或销毁处理。

3.加强食品进口商的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进口商的管理,建立健全进口商资质认定和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对进口商的监管,提高其食品质量意识,促使其在食品进口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完善食品进口信息公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食品进口的信息,包括食品进口的数量、来源国家、品牌等相关信息。

通过信息公示,提高公众对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知晓度,促使公众更加理性地选择和消费进口食品。

二、食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出口是扩大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而食品质量的安全则是出口的基础。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食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中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食品生产企业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和过程监督,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引导其加强自律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加强食品出口标准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制定和修订食品出口的相关标准,确保出口食品达到国际贸易的要求。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进出口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国际贸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出口食品贸易的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小组成员包括质量控制、采购、销售、物流等部门的负责人。

三、风险评估与控制1. 对进出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原料、生产工艺、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供应商管理1. 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

五、食品追溯与召回1.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制定食品召回程序,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召回问题食品。

六、食品检验与检疫1. 进出口食品必须经过官方或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 检验内容包括微生物、化学残留、标签标识等。

七、储存与运输1. 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 防止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损坏。

八、员工培训与健康1.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确保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九、记录与文档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记录系统,记录所有相关的操作和检验结果。

2. 所有记录和文档应按照规定保存一定期限。

十、持续改进1. 定期审查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法规变化和市场需求。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违规处理1.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 对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2.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 食品追溯与召回流程图。

4. 员工培训计划和健康检查记录。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在食品进出口中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在食品进出口中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在食品进出口中的重要性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之一,而食品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食品进出口中,保证食品的安全更是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食品安全在食品进出口中的重要性,并分析对策。

第一部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而在全球化背景下,食品进出口频繁,食品安全问题变得极为复杂和紧迫。

进口食品的安全性首先牵涉到进口国家的食品安全,其次还涉及出口国家的食品安全。

如果食品在出口或进口环节出现问题,将会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民众的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1.1 维护国家经济发展食品进出口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然而,如果进口食品质量不合格或不安全,将导致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的信任受到影响,从而对贸易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确保食品安全是维护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1.2 保障公众健康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

如果食品进出口中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会受到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严重危害。

此外,食品安全问题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信心,给社会秩序带来一系列问题。

第二部分:食品安全在食品进口中的保障措施2.1 加强食品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监控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这包括从食品生产源头开始,严格把关食品质量,确保食品符合国家和国际的安全标准。

同时,在食品进口环节,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进行全面检测和抽检。

2.2 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进出口的追溯体系,可以帮助快速确定食品安全问题的来源,并追踪相关食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流向。

这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理和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第三部分:食品安全在食品出口中的保障措施3.1 加强生产企业管理食品出口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的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出口食品符合目标国家的质量要求。

3.2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出口企业应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食品安全食品进口与出口的风险控制

食品安全食品进口与出口的风险控制

食品安全食品进口与出口的风险控制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食品进口与出口涉及到跨国贸易和供应链的安全。

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食品进出口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食品进口与出口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其影响。

一、食品进口风险控制措施1.1 质量检验与监测体系各国对食品进口进行质量检验与监测,以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这包括对食品样品进行化验、检测,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微生物污染等风险因素。

1.2 认证与标准化许多国家要求进口食品必须通过认证,以证明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认证体系有助于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减少食品贸易中的不合规行为。

1.3 风险评估与溯源体系各国建立食品风险评估与溯源体系,以追踪和评估进口食品的风险。

通过风险评估,国家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而溯源体系则可以追溯食品的生产、加工和分销过程,对问题食品实施追溯、召回等措施。

二、食品出口风险控制措施2.1 生产加工规范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

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2 出口检验和认证出口食品需要通过严格的检验和认证程序,以确保产品达到进口国家的要求。

这包括对产品样本进行化验、检测,对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等。

2.3 信息共享与合作出口国家和进口国家之间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共享信息和合作,可以提高食品进出口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食品风险。

三、食品进出口风险控制的影响3.1 贸易壁垒的增加为保障食品安全,各国加强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措施,这也导致了一些非贸易性的壁垒的增加。

例如,各国可能对某些特定食品进行限制或禁止进口,从而限制了跨国食品贸易的自由。

3.2 供应链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提升食品进出口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数据,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促使企业加强了食品生产和供应链的管理,提高了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有利于减少供应链中的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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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是什么?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二、《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指那些?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④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⑤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主体是什么?《食品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同时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以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1.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①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②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③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2.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①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②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③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④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⑤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⑥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3.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①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②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③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④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⑤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4.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①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②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③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④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⑤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⑥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⑦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①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②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6.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7.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

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8.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②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9.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10.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②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11.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受委托企业应当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与委托方约定委托加工协议,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②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12.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13.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14.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①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②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③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四、2009年12月22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制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其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是什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二)主要目标。

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统一、高效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其他9部委指导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实施诚信信息征集和使用共享,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监察机关对政府部门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行政监督。

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诚信培训,指导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组织企业参加诚信评价活动,加强行业质量诚信宣传。

2.严格依法行政。

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法律体系,加快制定相关规章、标准。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企业守法和诚信情况,实施企业分类监管,依法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

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要依法采取限期召回产品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并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要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实行诚信惩戒。

3.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诚信信息管理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诚信信息建设平台网络化、诚信信息内容系统化、诚信信息使用社会化。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企业诚信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

5.加强诚信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鼓励食品工业企业培养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才,加快建设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专业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队伍,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6.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推广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中好的做法,宣传和表彰诚实守信企业,营造“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国家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有哪些?(一) 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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