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发达国家安全管理特点与启示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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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先进安全管理经验

国外先进安全管理经验

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与一般的交通事故不同,长途客车造成的大规模伤亡更为严重。

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有长途巴士运营,但并未频繁发生意外惨剧,其背后的关键是有一套行之有效、处罚严厉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司机疲劳驾驶做出严格规定,强制性要求休息。

在德国,司机每行驶2小时,就要自觉停下来休息,喝喝咖啡;如果一天累计行驶达到8小时,即使是因为遇到恶劣天气,也必须停下来,若一定要赶路,就要换另一名司机。

有一些长途客运车用卡启动,如果司机驾驶超时,将会自动熄火。

这些强制性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长途客运的安全性。

美国美国的公路运输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都在运输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虽然美国家庭轿车普及率非常高,出门旅行时很多人喜欢自己开车,但自己开车旅行的距离相对较近,一般在150公里以内。

在150-500公里的距离内,近一半的人在旅行时喜欢坐长途汽车。

1993年美国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500公里距离以内,公路客运的成本最低,安全性最好。

接力法多车分段运输北美三国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城市间的汽车客运非常发达。

最典型的客运大巴企业是美国的灰狗,它是美国唯一一家垄断的长途公共汽车公司,在北美三国家喻户晓。

灰狗巴士以接力的形式将乘客一个接一个地运送到遥远的地方,也就是说,旅客从甲城到丙城可能有几百甚至上千公里的距离,但灰狗不是用一辆大巴车载着旅客从甲城直接到丙城,而是第一辆大巴车把旅客送到乙城,第二辆大巴车再把旅客送到丙城。

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驾驶人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生活有规律,有助于预防疲劳驾驶;短距离、长期重复行驶同一条路线,它可以加深驾驶员对路况和道路环境的熟悉程度,有助于行车安全;车辆可以得到及时保养,一些车辆安全隐患可以及时发现、排除;提高客运满载率,客源比较容易组织。

灰狗大巴公司从成立到现今,采取这种垄断式经营模式,有着很好的安全记录,很少发生恶性事故。

记录法每位乘客驾驶员一本书美国人认为长途驾驶最大的隐患是驾驶员疲劳。

关于国外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

关于国外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

关于国外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通过学习德国、英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对比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可知我国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详细做法与西方国家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现状相比差距仍旧较大。

因此,要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必需建立全新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国外发达国家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他们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做的比较好。

特殊是德国、英国以法律法规确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注意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的中间作用,通过企业自治自律,达到以人为本,促进工人自觉维护生产安全的目标。

(1)德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a.德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机构。

德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立法、监督和执行三部分。

德国政府设联邦社会与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委员会,各州、地(市)均有其分支机构。

联邦和州有立法、监督的双重权力,行业联合会及其相关的组织(如安全工程师协会、安全联盟等也具备监督的作用)。

企业的责任就是自觉、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

b.行业联合会。

行业联合会属非政府、非盈利机构,与政府机构共同监督企业对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状况。

德国建筑工伤保险协会就是现有的35个行业协会之一。

法律规定:每个企业和员工都必需是某个行业联合会的会员,并要依据工资额度和工作的风险度交纳会费。

会费除用于预防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及咨询、行业规程编制和监督外,还用于保险。

在德国,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行业联合会组织。

在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行业联合会处理理赔等相关事务,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劳动保护委员会。

此报告也是劳动保护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行业联合会成员以行业专家的身份组织、参与事故调查,有利于公正、公正、公开处理行业内的事故,政府也摆脱了事故牵涉的各种事务纠缠。

c.安全工程师协会。

安全工程师协会是民间组织,由各行业的安全专家和管理人员参与。

德国独具特色的安全管理

德国独具特色的安全管理

德国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及启示德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走在世界前列,与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行业标准、“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严格执法和严厉处罚、独具特色的职业培训、双元化管理、双轨制监督机制紧密相关。

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于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启示。

德国在“二战”之后,短短几十年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也走在世界前列,每千人死亡人数从1949年的0.38下降到2005年的0.03,已经基本消除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现了真正的“预防为主”,实行隐患管理而非事故管理。

在培训和参观中,大家感受最深的是德国法律体系和行业标准的完善,工作态度的严谨,关爱生命、敬畏生命安全文化氛围的浓厚。

完善的法律体系与行业标准人类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可追溯到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德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十分完整,包括欧盟的法律规定、德国基本法的相关条文、国家劳动法体系、社会法体系等四个方面共约十部法律。

德国的行业标准可谓“相当庞杂”,条款规定相当细致,操作步骤不厌其烦。

翻译刘仲骅先生有深刻的体会,留学期间他曾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实习三天,所从事的工作就是马不停蹄地更换新颁布行业标准的文件分页。

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依法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同时也培养了劳动者强烈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在全社会已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照章办事的良好氛围。

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处处体现“以人为本”。

“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这一理念深入人心。

国家基本法规定,“不得侵犯个人尊严、生存权和不得对身体造成伤害、男女平等权、不得歧视残疾人、组织社团权利”等条款并得以坚决执行。

《劳动时间法》规定了职工休假的低限,《商店关门法》规定各个商店平时关门停业不得超过晚上八点钟,周日则全部休息,这一点与国内晚上和周末商店人满为患形成了鲜明对照。

德国较早提出了劳动人道化的理念,其核心内容是在预防控制事故和职业病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努力保护员工精神和心理的身心健康。

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经验(三篇)

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经验(三篇)

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经验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个国家都面临着类似的挑战。

然而,发达国家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实践。

以下将重点介绍一些发达国家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

首先,发达国家注重法律和执法的力度。

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法律和执法是至关重要的。

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严格的交通法规,并加强执法力度。

例如,针对酒驾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发达国家通常处以严厉的罚款和扣分措施,以起到威慑作用。

此外,发达国家还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增加执法人员等方式加强交通执法力度,提高了违法行为被发现和处理的效率。

其次,发达国家致力于改善交通基础设施。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状况对交通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

发达国家在道路建设和维护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道路状况。

例如,改善道路标线、安装交通信号灯、设置交通指示牌等,可以提高驾驶员的可视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发达国家还注重改善道路的排水系统和路面平整度,以提高行驶的稳定性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发达国家重视教育和宣传。

教育和宣传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培养安全行为习惯的重要手段。

发达国家通常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和公共场所(如学校、社区)展开宣传活动,向公众传达正确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此外,发达国家还注重在驾驶员培训中加强交通安全内容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此外,发达国家重视交通事故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交通事故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对于制定有效的交通安全措施和管理决策非常重要。

发达国家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数据库,并对事故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从中发现事故的规律和原因。

这些数据和研究成果为制定有效的交通安全政策和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最后,发达国家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交通安全管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高新技术得以应用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

欧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欧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引言安全生产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欧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与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背景1. 欧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欧盟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事故频发仍是一个突出问题。

据统计,欧盟每年因事故死亡人数约为3.5万人,受伤人数超过150万人。

2. 安全生产法规不完善。

尽管欧盟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但部分法规存在交叉、重叠、不统一等问题,导致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难以遵循。

3. 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部分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法规体系(1)欧盟理事会指令:欧盟理事会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如《工作安全与卫生指令》、《机械指令》等,旨在规范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

(2)欧盟委员会法规:欧盟委员会根据理事会指令,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法规,如《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指令实施细则》等。

(3)成员国法规:成员国根据欧盟法规,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安全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安全生产监督与执法(1)政府监管:欧盟成员国政府负责对本国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行业协会自律: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发达国家社会安全管理模式的发展及启示

发达国家社会安全管理模式的发展及启示


8 ・ 6
济相配套的各项管理体系也 比较健全 , 特别是关系到国家 、 社会安全方面的机制、 法律尤为完备 ; 在政治上 , 美 国一直 处于一 极 , 霸权 主 义 、 强权 政治使 得美 国在 国际 上具有 很 高的地 位 , 因此美 国必须 建立 与其 不 同时 期 国情 国力相一 致 的公 共 安全管 理体 系 。 美 国的社会 安全 管理体 系按 其发 展历 程 , 以分 为分散 管理 、 可 统一 管理 和整 合发 展三个 阶段 。 2 0世纪 7 0年代 以前 , 于第 一 阶段 , 属 即分散 的 管理 阶段 。 一 阶段 , 这 虽然 各种灾 害 的处理 都有其 相应 的立 法和 法案 , 但 范 围比较狭窄 、 形式 比较 分散 、 单一 , 主要 还是 针对 自然灾 害 和紧急 事件 。 16 9 2年和 17 9 0年初 , 国 出现 美 了大量 的 自然灾 害 ,如 16 阿拉斯 加和 17 年 旧金 山大地震 等 ,使 人们 更 加关注 自然 灾害 问题并 加强 94年 91 了立法。这时的社会安全管理主要是应对 自然灾害引起 的危机。直到 7 年代 , 国联邦政府处理紧急事件 0 美 和灾害 的工作仍 然是分 散 的 。 8 年 代 以后 , 0 社会 安全管 理涉及 到各 种危机 的应 对和处 理 , 时期 社会安 全管 理将 原先相 对分散 的管 这个 理变成整合的相对统一的管理。 9 9 , 17 年 卡特总统发布行政命令 , 要求把零散 的、 有救灾责任的机构归人联 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E F MA)如联邦保险管理局、 , 国家火灾防控管理局 、 国家气象服务局等。9 年代, O 尤其是 “ ・1” 9 1事件 后 , 国的社会安 全管 理模 式 的范 围扩展到 各种 危机 的应对 和 国家安 全 的保护 。 0 3年 3月 , 美 20 F MA同其他 2 联邦 机构一 起成 为 国土安 全部 的成员 , E 2个 国土安全 部 的成立 标志 着美 国 的社 会安 全管理 已 经进入 到 国家安全 体系 下 的全 方位 的管 理 阶段 。 美 国现行 的社 会安 全管 理机制 主要 有 四个 方 面 : 一 , 第 国家安 全危机 管理 , 这是 最重 要 、 核心 的方 面 。 最 它是 以总统 为核心 , 以国家安 全委 员会 为决策 中枢 , 国务 院 、 国防部 、 司法 部 ( 其下 属 的联邦调 查局 和移 民 及 局 ) 关部 委分工 负责 , 等有 中央情 报 局等跨 部委 独立 机构 负责协 调 , 临时 陛危机 决策特 别 小组发 挥关键 作用 , 国会负 责监督 的综 合性 、 动态组 织体 系 。 二 , 会危 机管理 机 制 , 责美 国 国内治安 、 法 、 第 社 负 执 劳工 权利 、 民权 、 移 民等 方面 的安全保 障 。它涉 及美 国劳工 部 、 司法 部及 其所 属 的联邦调 查局 、 民与归化 局及 各州警 察局 、 移 消防局 等 。第 三 , 济危机 管理 机制 , 旨在解决 经 济生活 中不 断 出现 的问题 和危机 。财政 部是 美 国管理经 经 它 济危机 的最初 机构 。第 四 , 德危 机管 理机 制 , 是美 国政 治生活 中鲜 为人 知但作 用重 大 的管理机 制 。2 道 它 0世 纪 7 年代美国出现道德危机后开始在联邦及各州设立道德( O 伦理 ) 管理机构 , 负责联邦及各州官员的廉政监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突出特点及其启示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突出特点及其启示

意义 , 但是 与发 达国 家相 比, 国食 品安全管 理仍 旧 比较 薄 弱, 我 研 在制 定 、 改 、 充 、 止 有关 食 品安全 法律 法规 时 , 修 补 废 将有 关食 品 究发 达 国家 食品安 全管 理制 度 , 借鉴 其有 益做 法 很有 必要 。

安全 的背 景 资料通 过 网络 、 出版物 向公众进 行 充分 的信 息公开 ,
法 律体 系 , 随着 时 间推移 实 际的 需要 , 定 相应 的法 律补 充 到 会 制
系 也是 根据 实际情 况 , 陆续 有一 些新 的法 律 补充 进去 。 目前为 到
任 何居 住在 美 国 的公 民都有 权 利获 取大 量 的政府 资料和 记
易获取 食 品安全 信 息 。美 国公 民可 以及 时获 取 食 品安全 总体 状
与 检测 服务 部 、 农业 部 、 动植 物 健康 检测 部 、 环境 保 护局 、 关 与 食 品安 全 行政 部 门的核 心 官员 需要 国会 批 准 。法 院通过 行使 司 海 边 境保护 局 , 外 , 另 还有 辅助 性 部 门, 疾病 控制 预 防 中心 、 如 国家 法 权 , 对食 品安 全行政 部 门有 关责 任人 进行 追究 。 食品 安全行 政
食 品安 全事 故发 生信 息 以及 事 故进展 和 处理 信息 。美 国 公 民还 可 以获取辨 认劣质 食 品、 冒 食品的知 识 以及 发生 食品安 全事 故 假 后 的急救 知识 。 2 存 在制 约 , . 督促监 管 部 门履行职 责 美 国宪法确 立 了三 权分 立及制 衡 , 利制 约 的理念也 贯彻在 权 食品 安全 方 面。美 国 食 品安全 行政 部 门受 制 于国会 。 国会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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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及启示摘要:本文重点讨论了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经验及其启示。

根据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经验,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安全管理专业的紧凑架构、远程监控和及时的隐患整改、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等。

通过阐述此类经验,本文总结出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有其科学性、有效性,可以为世界各国所借鉴学习关键词: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启示正文:一、绪论由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

其中,德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的一些经验和启示值得世界各国借鉴和学习。

二、德国煤矿安全管理经验2.1紧凑的架构在德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安全管理专业采取了紧凑的架构,以确保每个煤矿都能按照有效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

在此架构下,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跟踪执行工作的进度。

另外,安全管理机构还与当地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2.2 远程监控和及时的隐患整改德国煤矿安全生产还采取了远程监控技术,以便不断发现和跟踪安全生产的隐患。

一旦发现不安全情况,将立即进行及时的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2.3 工作人员的培训德国煤矿安全生产还重视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培训中,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会教授工作人员如何正确的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

另外,工作人员的培训也有助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

三、德国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的启示从上述经验来看,德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其独特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可以为世界各国所借鉴学习。

首先,煤矿安全管理应以架构为基础。

以煤矿安全专业安全管理机构为立足点,并紧密联系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以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其次,煤矿安全管理需要采取远程监测技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最后,煤矿安全管理也要重视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总之,德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经验有助于世界各国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可以为世界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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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发达国家安全管理特点与启示作者: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方来华吴宗之康荣学/文、图来源:《现代职业安全》杂志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德国、法国和英国等欧洲发达国家都是老牌的工业强国,仍有许多高危行业,但在过去的30年里,这些国家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其在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做法。

为借鉴和学习其在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笔者有幸赴德国等欧洲国家进行交流与学习。

通过交流、学习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深受启发。

悠久而健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在立法方面,人类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就产自欧洲。

13世纪德国政府就颁布了《矿工保护法》。

19世纪初英国政府制定了《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

1936 年法国颁布的《劳动法》内容就非常广泛具体,如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管理和对事故预防、责任追究、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等都有非常具体细致的规定。

欧共体(欧盟前身)也是最早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研究和立法的地区。

1982年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

1987年生效的《欧洲统一文件》中规定了雇员安全生产和健康保护的最低准则。

同时,颁布了欧盟《89/391/ 欧共体-改善雇员劳动保护的执行措施》框架指令。

因此,欧洲国家现已普遍遵循欧盟指令建立起适用于本国国情、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以德国为例,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欧盟法律规定、基本法相关条文、国家劳动法体系和社会法体系等方面有10余部法律。

立法上采取“双轨制”,即由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劳动安全法》《劳动保护法》《企业安全规定》《化学物品法》等,以及行业自治立法由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颁布的系列规定如《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守则》等(与国家颁布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德国的《刑法》《民事法》《社会法法典》《违章条例》和《劳动法》等也有相关的条款规定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在标准方面,欧盟制定的各个行业标准都非常细致具体。

2000年欧盟颁布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功能安全》(IEC61508)标准的全部6个部分。

2004年颁布了《流程工业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IEC61511)等功能安全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已相继成为欧盟各国工业生产的强制性标准。

功能安全标准作为一个系统解决安全问题的标准系列,全方位地展示了欧美等国在100多年工业实践中总结的、与安全控制有关的法律基础、标准体系、管理制度与方法措施,为建立科学的基于风险管理模式的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体系提供了基础。

作为劳动安全立法最早和最为完善的地区,欧盟各国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氛围为工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有效安全监管与严格执法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欧盟各国采取了各有特色的监管模式。

在德国,安全监管包括两方面:一是由国家、各联邦州和州各部委、行业监管局负责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劳动监察,主要是制定并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和联邦州劳动保护法规及制度,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实施监控和引导,向社会提供技术性的公共保护等;二是法定事故保险机构开展的劳动保护活动和监察,主要制定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的规定与规则,结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来贯彻行业事故保险机构的规定,为企业提供预防事故与职业危害的专业咨询和事故救助,对企业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为企业职工提供康复、治疗和退休保障等。

在法国,就业和团结部承担政府对安全工作的立法、监督职能。

同时,设立了工伤事故预防最高顾问委员会(下设建设施工、化学物品、职业病、致癌、触电、负重6个分委员会)、改善工作条件国家办公室、国家安全研究中心、国家医疗研究中心、国家社会福利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库等机构。

与此相配套,各区和省设立就业和团结分部。

法国的安全组织网络不同于我国的管理体制,部和区、省之间在安全工作方面没有明显的行政隶属关系,工作监察长独立行使监察职权,政府作用只限于立法与监督。

工伤保险制度在保障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保险费率的确定、保险的前期预防性投入等方面欧洲国家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如法国的工伤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其资金来源由工人交纳15%、企业支付25%〜30%、政府支付补偿金8%,这些基金依法、按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机构。

事故发生后,根据就业和团结部审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标准给予赔偿。

为保证工伤认定的公正性、保险费支付的准确性,地区和地方设立了工伤保险法庭。

法庭旁听一律免费,也没有律师,法庭依照《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宣判。

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法规与规章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欧洲各国在工业生产中都能较严格自觉地执行各种技术规范、规程和安全措施,这方面尤其以德国人为典范,其法律法规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实行“重罚机制”,一旦企业或个人被查实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伤亡事故,经法院认定为责任事故后,将要承担高额的罚款,有的甚至倾家荡产。

完善的安全生产专业科研服务机构与公司欧盟设有众多专业的安全与健康科研机构和协会,为安全生产基础科研、安全实用技术、检测检验、事故调查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

各类科研组织机构每年都发表大量的安全相关研究成果,既为政府、企业和相关机构制定或修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提供了有益参考,也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如挪威船级社就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专业风险管理服务机构,是以“捍卫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为宗旨的独立基金组织,涉及安全评估、认证等方面,可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各类评估认证服务。

其在全球100个国家中设立了约300个分支机构,员工9 000多人。

德国的TUV集团以“保护人类、环境和财产,防止技术的消极影响”为其宗旨,在产品安全、防火安全设施、电力、汽车、发电厂工程、载人电梯、索道、核电站等领域提供广泛全面的安全认证、测试、检验、资讯及专家指导等服务。

英国的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提供全面的安全生产政策、技术、专业建议和支持,并进行现场执法监察,监督安全和健康法律的实施。

此外,HSE还为顾问委员会提供大力支持。

下属员工约有4 000名,包括监察人员、政策顾问、技术专家、科学与医学专家等。

HSE的监察范围非常广泛,从核设施、矿业到工厂、农场、医院与学校,以及海上石油与天然气设施与输送网络、危险物质的运物、铁路和其他有关职工和公众的安全防护等。

法国国家安全研究中心有700多名技术人员,以人机工程研究为基础,进行动作研究、工作空间(环境)研究、人与设备关系研究、新型机械性能研究等,并开发先进的劳动防护用品。

此外,德国、法国等欧盟成员国中有一大批技术实力雄厚的从事自动化产品和安全监控设备与系统生产的跨国公司,如西门子、皮尔兹、施耐德等就是世界知名的安全系统产品制造商与集成商,可为企业的自动安全保护、综合自动化等方面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企业和员工的自主安全意识高欧盟主要国家的企业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也有明确规定,机构的配备标准统一、规范,这为安全管理取得成效发挥了作用。

企业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建设,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从业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企业将安全生产变成自觉行为,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为保障企业的安全,企业的领导层都设定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并且做到目标量化,做到坚持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并坚决给予处理。

同时,倾听员工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各种建议,采纳合理的建议,并适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并经常察看生产现场,掌握第一手的安全状况。

建立准确快速的安全报告系统,及时掌握安全状况。

同时,领导层参加必要的培训,实时了解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适当的安全评价技能、人的安全行为心理学、所在企业的主要毒害,以及在其管理区域内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

企业积极倡导安全行为教育,为每一个员工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不少企业都明确提出“零事故”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以激励全体员工为此目标努力工作。

欧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也得益于其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和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安全技术装备先进且应用广泛在欧盟国家的高危流程企业中,集散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工业安全与自动化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程度高,很大程度地降低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所处危险场所的风险。

安全相关系统等多层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在工业现场得到大量应用,生产和制造过程的本质安全化程度高,这为保障生产安全、力求“零事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此外,绝大多数的企业包括化工企业都很清洁,绿化率高,现场无异味或粉尘现象,工作环境适宜。

高度发达的工业水平也为应急救援部门提供了先进的装备和技术。

虽然德、意等国的安全生产状况稳定,事故率、死亡率都比较低,但两国仍然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企业和政府建立了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政府和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和配备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了培训中心,加强了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等,拥有很高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

启示与建议加快完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目前我国已发布的安全生产标准有很多存在内容过时、技术水平低、系统性和操作性不强、与国际标准接轨程度低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法律、标准的效力和实际指导作用。

因此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参考国际最新标准,但不是照搬国外,而是要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加快对中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规、新标准的制定,如及时对《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标准进行修订和调整,并逐渐形成系统性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要避免法规或标准的缺失、重复、交叉或实施困难等情况,保证内容的统一性、连贯性和前瞻性,提高标准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探索改进安全监管模式要根据我国国情特点,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安全管理体制与机制,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安全监管模式,确保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关系,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充分运用财税优惠、市场调节和保险机制等手段。

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家型的安全监管队伍。

促进企业自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安全体系,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自控能力。

在国内,还有很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过程是以人工监视、手动控制为主,自动控制系统尤其是安全联锁保护等安全相关系统的应用还不普及,这些系统在效益较好、规模较大的石油化工企业逐渐得到了应用,但对安全相关系统上的持续投入、及时维护和更新上还做得很不到位,整体安全生命周期的概念还没有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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