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7月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九个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
1-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通用业务制度一原则类制度1总则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5管理原则1.5.1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1.5.4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
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2.1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体。
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2023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叁(带答案)试卷号:23

2023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叁(带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45题)1.【多选题】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有()。
A.偶然损失原则B.危险控制原则C.3E 原则D.本质安全化原则正确答案:ACD2.【单选题】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各省、市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深入一线、走上街头广场、进入社区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同步深入开展安全和应急公益性宣传和咨询服务,这是应急管理部组建后的首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 ) 。
A.生命至上、安全发展B.生命至上、安全生产C.安全至上、科学发展D.责任至上、安全生产正确答案:A3.【单选题】为了保证企业组织结构的稳定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某企业根据甲、乙、丙三位职工的从业经验和能力等综合因素分析,对三位职工岗位进行了重新调整,这种调整,符合安全生产管理原理的()。
A.整分合原则B.能级原则C.3E 原则D.激励原则正确答案:B4.【判断题】建筑物的基础最好埋置在土层的最大冻结层深度以下。
正确答案:正确5.【单选题】某县天然气供气站发生着火爆燃事故,造成 1 名操作工烧伤、站内储罐供气设施烧毁,该县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关于该事故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认定为自然事故,可不追究内操作工事故责任,但要对供气站进行行政处罚B.如认定为自然事故,应按照爆燃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后果不同分别给予管理者行政处分C.如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可给予事故责任者纪律处分D.如认定为责任事故,应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追究责任者纪律处分正确答案:D6.【单选题】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设置交通指示标志。
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 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二十条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2018—02-02 09:41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分享打印字体:【大中小】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PT课件精选全文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不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 火规范》(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 准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其他建筑物外部防火距离要求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条) 判定注意事项
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均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二条) 专家判定原则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1.按 30号令,企业应取得但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判定为重大隐患。 需要关注的是: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作业人员取证超期未复审 的,视为未取证。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条) 条款背景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 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明确了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 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标准。
2.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了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不判定为 重大隐患。
3.若当地安监部门未开展相关培训发证工作,不判为重大隐患。
背景:(修订征求意见稿)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的特 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南(试行)--学习宣贯

第二条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变更的) 第三条 未建立人员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职责不清 的。(职责界面) 第四条 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排查不全面、 治理不彻底的。(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五定”)
第五十条 油气长输管道被占压的。 第五十一条 国家和集团公司界定的其他重大隐患。
13
文件学习要求
中国石化安〔2017〕48号-《中国石化变更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017〕603号-《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安〔2017〕565号-《中国石化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石化安〔2017〕644号-《中国石化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安〔2018〕174号-《中国石化作业安全分析(JSA)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安〔2018〕176号-《中国石化生产区域及作业工地封闭化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018〕185号-《关于强化基层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石化能〔2018〕16号-《建立从严从实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中国石化能〔2018〕165号-《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017年7月至今的中石化安全环保规定37个,三季度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解读, 提炼出和本单位工作有关的条目制订执行措施,9月30日前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四季度适 时进行检查抽考。
14
谢谢
第十八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 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 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距离不足。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ICS13.100C78备案号:58792-2018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402—2018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Code for Safety hazard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of dangerous chemicalenterprises2018-5-10发布2018-6-10实施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桂玲、严雷、尤文辉、傅先元、陈东、徐颖、许杰、戴相禄、宋明昌、刘刚、潘红磊、路红华。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排查方式、排查内容、排查频次、结果处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危险化学品hazardous chemical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3.2危险化学品企业dangerous chemical enterprises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
二十条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2018-02-02 09:41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分享打印字体:【大中小】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化工和危化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化工和危化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更新时间:2018-03-01 12:39:3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1
20180611
初培
14
王福强
男
单县鲁顺糠醛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0
20180706
初培
15
徐智
男
单县鲁顺糠醛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0
20180706
初培
16
曹圣阳
男
单县宁丰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2018年7月16日
2018年6-7月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九个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证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行业类别
资格类别
发证机关
理论成绩
发证/复审日期
培训类型
1
石绍起
男
曹县同鑫甲醛厂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7
20180611
复审
2
王振芳
男
曹县庄寨镇同鑫甲醛厂
80
20180626
复审
61
杨勇刚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1
20180626
复审
62
王奇
女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2
20180626
复审
63
唐保国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8
20180626
复审
83
王松涛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626
复审
84
李彦斌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626
复审
85
樊广新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3
20180712
复审
67
贾朋坤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
20180626
复审
68
邢伟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
20180626
复审
69
李浩
男
单县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0
20180611
复审
6
刘浩
男
单县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1
20180611
复审
7
谢福瑞
男
单县鸿都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1
85
20180626
复审
72
梁慧超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5
20180626
复审
73
何亚斐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5
20180712
复审
74
油银峰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良生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3
20180626
初培
59
马国华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0
20180626
复审
60
张志锰
男
东明石化பைடு நூலகம்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7月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九个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证公示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一般化工、交通、新型建材、木材加工、制冷、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于2018年6-7月份进行了培训、考试,现将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与复审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
菏泽市安监局
90
20180611
复审
11
赵云
男
单县龙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
20180611
初培
12
孟祥帅
男
单县鲁顺糠醛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0
20180611
初培
13
陈孝全
男
单县鲁顺糠醛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0
20180611
初培
20
王艺锰
男
单县欣润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2
20180611
复审
21
朱坤明
男
单县欣润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5
20180611
复审
22
张卫华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626
复审
81
朱艳军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626
复审
82
郭良军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0
20180706
初培
34
梁斌
男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1
20180706
初培
35
贾国驰
男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0611
初培
8
王福磊
男
单县鸿都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7
20180611
复审
9
邵红平
男
单县鸿都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9
20180611
复审
10
李亚波
男
单县鸿都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沈晓阳
女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6
20180706
初培
42
王荣
女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706
初培
43
李双林
男
东明集团润泽化工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626
复审
86
张庆春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8
20180626
复审
87
乔杰锋
男
东明石化集团东明中油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5
20180706
初培
36
薄振涛
男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
20180706
初培
37
曹振华
男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1
20180706
初培
38
魏动娣
女
东明华谊玉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
96
20180706
初培
25
张建杰
男
东明恒瑜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