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在二审中提出与审级利益的保护

合集下载

反诉法律规定(3篇)

反诉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反诉制度是现代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地位,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反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反诉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反诉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反诉,是指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使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处于平等地位。

2. 特征(1)独立性:反诉具有独立性,即反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相互独立,各自具有独立的诉讼目的和诉讼标的。

(2)对抗性:反诉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通过反诉使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处于平等地位。

(3)目的性:反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使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处于平等地位。

三、反诉的条件1. 主体条件反诉的提起必须由被告作为原告,原告作为被告。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诉讼时效条件反诉的提起必须符合诉讼时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反诉的诉讼时效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计算。

3. 诉讼请求条件反诉的诉讼请求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关联性,即反诉的诉讼请求应当是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一部分或者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联。

4. 诉讼程序条件反诉的提起应当符合诉讼程序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反诉的提起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并在被告答辩期内提出。

四、反诉的种类1. 直接反诉直接反诉是指被告直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2. 间接反诉间接反诉是指被告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但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直接关联。

3. 反诉之反诉反诉之反诉是指被告在反诉中再次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五、反诉的法律效力1. 变更诉讼标的反诉的提起可能导致诉讼标的的变更。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反诉制度的设立,有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诉讼效率,避免诉讼程序的繁琐。

本文将从反诉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条件、程序及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反诉的概念反诉,是指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目的在于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使原告和被告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

三、反诉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

反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联;(二)被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三)被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解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

反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联;(二)被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三)被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解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中,有权提出反诉。

反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告人的反诉与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联;(二)被告人的反诉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三)被告人的反诉与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解决。

”四、反诉的适用条件1. 反诉主体合格反诉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即被告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反诉请求有直接关联反诉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联,即反诉请求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密切联系。

3. 反诉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反诉请求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即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应当有具体的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撑。

二审中能否提出反诉法院如何处理

二审中能否提出反诉法院如何处理

二审中能否提出反诉法院如何处理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也就是针对原告提起的主
张提出自己的主张。

如果被告在一审未提出反诉或一审法院未判决被告享
有反诉权,被告可在二审中首次提出反诉。

法院会根据一审的判决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处理被告的反诉。

法院可
能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独立处理:法院会将原告和被告的主张分开审理,并分别判决双方
的诉求。

这种情况下,被告的反诉将独立处理,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直
接关系。

2.合并处理:法院可能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事实关联程度,将原告和被
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处理。

合并处理后,法院将一并审理原告和被告的主张,并最终作出综合性的判决。

3.部分合并处理: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
和被告的主张只有部分相同或有关联,但又有一些主张是独立的。

这种情
况下,法院可能会部分合并处理,即将有关联的主张一并审理,而将独立
的主张分开审理。

此外,即使被告的反诉得到法院受理,法院也会根据反诉的具体情况
来判断是否支持反诉。

法院会审查被告提出的反诉主张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是否具备证据支持以及是否合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
能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反诉主张的真实性。

最终,法院会根据对原告和被告的诉求及证据进行综合审理,并作出
合理、公正的判决。

无论最终判决是支持原告还是支持被告,法院都需要
在判决中明确对双方的请求和诉讼费用进行处理。

反诉提起条件初探

反诉提起条件初探
维普资讯
第2 2卷
V0 . 2 12
第 3期
四川教育学 院学报
J URNAL OFS C O I HUAN C L GE O OL E F EDU T ON CA I
20 0 6年 3月
Ma . 0 6 r20
反 诉 提 起 条 件 初探
议 比较大 , 主要有两种观点 , 一种观点认为 二审 中不能提 出 反诉 , 二审为终审 , 如果被告提出反诉 , 一旦作判 , 终审判 决
不能上诉 , 被告不能获得救 济 , 必损 害其 审级 利益 ; 一 势 另 种观点认为应允许二 审中提 出反诉 , 告可 能存在 一审 中 被 有些证据无法收集或 者可能在 一审后 发 现 了新的证 据 , 此 时, 允许被告 在二审中提起反诉 , 面体现 了对原告 的救 一方 济, 另一方面也达到了诉讼经 济的 目的 ; 同时在二 审中可 以 将本 诉和反诉一起进行 调解 , 调解 不成发 回重 审 , 调解 不涉 及上诉 的问题 。而 根据 最高人 民法 院 《 于适 用 ( 关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 民事 诉讼 法 ) 若干 问题 的 意 见》( 以下 简 称 《 意
Ch n n o eg o n re . i a a d fr in c u tis
Ke ad :cae g ;rl a c ; ieo r gn rad jrdei yw r s h ln e ee ne t f ii gf wr ; u sltn l v m bn o i o
at t ni arce y h rce i odt n h e vneo ec ae g,tet eo r g gtecalnef w r ,h ui i。 tni tat b epoe n cn io .T erl ac fh hl ne h m f i i hl g r ad tejr dc e o s d t d g i e t l i bn n h e o s

反诉制度——精选推荐

反诉制度——精选推荐

反诉制度反诉制度反诉制度是三⼤诉讼中民事诉讼特有的⼀项制度,它可以提⾼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在第52、126、129条⼏个相关条⽂中原则性地规定了反诉制度,理论界对反诉制度的认识、理解分歧意见较⼤,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形成统⼀操作程序,没有统⼀标准。

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的深化,经济⽣活的复杂化,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交叉重叠现象⽇趋普遍,彼此有关联的诉讼也随之增多。

这样司法实践也就对反诉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反诉制度的核⼼是提出反诉的条件。

现有的反诉理论和⽴法规则已不能适应当前有关诉讼实践的需要,为了提⾼法院的办案效率,便利当事⼈进⾏诉讼,当务之急是进⼀步完善反诉制度中反诉提起的条件,并在民事诉讼法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本⽂就此作些探讨,以便为⽴法,司法提供参考。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民法院提出的⼀种与本诉有牵连的保护⾃⼰合法权益的独⽴的反请求。

(注:姜群、傅⽂龙:《中国民事诉讼法要论》,辽宁⼤学出版社,第102页。

)反诉的本质属性是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所提出的独⽴之诉。

反诉的特征如下: 第⼀,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实际上是变更原诉当事⼈的相互地位,原告变为被告,被告变为原告。

反诉与本诉并存于同⼀诉讼程序之中,使双⽅当事⼈都同时居于原告与被告的双重诉讼地位。

有的学者主张在本诉的诉讼法律关系中,有独⽴请求权的诉讼第三⼈也可以以原告⾝份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有独⽴请求权的诉讼第三⼈,是指在他⼈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部分或全部权利,以独⽴实体权利⼈的资格,提出诉讼请求⽽参加到诉讼中的⼈。

原告提起本诉后,不仅被告可以对原告提起反诉,有独⽴请求权的诉讼第三⼈也可通过提起反诉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此种说法不准确,不应叫反诉。

因为有独⽴请求权的诉讼第三⼈提出的诉讼请求是以本诉的原、被告为共同被告,不只是对本诉原告诉讼请求提出的反诉。

论二审程序中的反诉问题

论二审程序中的反诉问题

论二审程序中的反诉问题内容提要:二审程序中的反诉问题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中都存在较大的争议。

本文拟通过对此问题的理论分析与现实比较,提出一些改革性意见。

关键词:反诉,本诉,二审二审程序中的反诉问题主要是指反诉可否在二审程序中提出。

我国当前理论界对此问题的争论较大,主要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允许被告在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

其主要理由为:对二审程序中的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可同本诉一起调解,争取用调解的方式结案,在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审级利益的情况下,二审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判决。

如果当事人不明确表示放弃审级利益,也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二审人民法院则应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应允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

首先,反诉作为独立的诉讼必须符合起诉的一般要求,而起诉只能发生在一审中。

其次,允许二审中提出反诉,势必当事人失去上诉的机会,形成部分反诉案件一审终结的情况。

所以,反诉只能在一审提起,以便于一审法院合并审理。

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所以,从该项司法解释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⑴ 允许被告在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⑵人民法院就该反诉只能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而在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皆不愿意接受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调节书制作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拒绝签收等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该司法解释之所以如此规定,概出自以下原因:⑴如果不允许被告在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那么被告就只能另行起诉。

如此一来,当事人双方势必将经历两次诉讼,造成双方的诉累,这是违背反诉制度设立之诉讼经济目的的;另一方面,由于本诉与反诉审理的分别进行,就可能导致法院在本诉与反诉的事实认定上出现抵牾,致使相互矛盾判决的作出。

二审反诉法律规定(3篇)

二审反诉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新审理的程序。

而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还可以提起反诉,即在一审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同时,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为了规范二审反诉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关于二审反诉的规定。

本文将对二审反诉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二审反诉的定义二审反诉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驳,并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一并审理的行为。

反诉的提出,可以是在一审程序中,也可以是在二审程序中。

三、二审反诉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反诉应当在一审程序中提出;2. 反诉的被告应当是本诉的原告;3. 反诉与本诉应当属于同一诉讼标的;4. 反诉与本诉应当属于同一诉讼程序。

四、二审反诉的提出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反诉。

在一审程序中,被告提出反诉的时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2. 在被告收到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五、二审反诉的范围二审反诉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驳,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2. 被告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一并审理;3. 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部分认可,部分反驳,并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六、二审反诉的审理1. 反诉的审理原则二审反诉的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提起反诉;(2)平等原则: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地位平等;(3)独立原则:反诉的审理应当独立于本诉;(4)公开原则:反诉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2. 反诉的审理程序(1)法院应当通知本诉的原告参加反诉的审理;(2)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反诉进行审理;(3)法院应当依法进行证据交换,对反诉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4)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反诉提出的法律规定(3篇)

反诉提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反诉的定义与特征1. 定义反诉,是指被告在本诉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其他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一并审理的行为。

2. 特征(1)反诉是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具有对抗性;(2)反诉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在法律关系、事实、证据等方面具有联系;(3)反诉是被告在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提出的新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4)反诉是在原告诉讼过程中提出,具有时效性。

二、反诉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1)第一百一十四条: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其他诉讼请求。

(2)第一百一十六条:反诉与本诉应当合并审理。

(3)第一百一十七条: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4)第一百一十八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1)第七十条:反诉与本诉应当合并审理,但被告提出反诉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或者分别审理。

(2)第七十一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合并审理的,应当合并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

(3)第七十二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分别审理的,应当分别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

3. 其他相关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与本诉有牵连的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合并审理的,应当合并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

三、反诉的法律适用1. 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是反诉成立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反诉与本诉应当具有牵连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M a 01 r2 0
反 诉 在 二 审 中提 出与 审 级 利 益 的保 护
丁 鹏
( 陕西 广播 电视 大 学渭 南分校 , 陕西 渭 南 ,10 0 740 )
[ 摘要 ] 反诉制度在 我国诉讼理论及实践 中尚不完善 , 反诉提 出时间上的 限制和是否 能与本诉 在二审程序 中合并 审理 似为 不妥 , 这大大影响了诉讼经济及审级利 益 , 本文从二 审的设置 , 审级利益 , 审级 利益与当事人权 利不矛盾等
当事人调解达不成一致 , 其实质 是事 实上 的不一 致 , 并 而 程序上 的不一致 。( 了诉讼经济没有几个 当事人愿意再 为
官司 ) 这里面包括 了一个重要 的问题是 : 当事人调 解一致 实质是 当事人双方对一 审审级利 益 的放弃 。若 再二 审 中当 事人一方对二审反诉 判决再 有异 议该如 何办 ?上 诉吗 ?笔 者认为这上诉显然是不可能的 , 因为我国是两 审终身制 。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事人起诉 , 法院就应 当做 出受理与 否 的裁 判 , 于 当事人提 对 起的诉讼请求 , 法院必须一一做出裁定 。反诉 正好是相对 于 本诉的一种反请求 , 向人 民法院提 出, 民法 院应 当裁定 , 人 而
不是协商不成另行起诉 。原则上反诉是一审之诉 , 但从 审级
目的来看 , 反诉是一种 相对于本诉 的请 求 ; 与本诉 当事 人可
方 面论证 , 并在此基础上提 出一些完善的设想。
[ 关键词 ] 反诉 ; 审级利益 ; 当事人权利 [ 中图分类号 ] 1 1 3 5 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82 ( 00 0 0 4 0 0 8— 2 9 2 1 )2- 0 0- 2 判决产生 , 降低诉讼成本 , 提高诉讼效率 。( 于审级利 益的 关 问题 , 后面会讲到 ) 当然 , 以当事人是否达成调解一致作为能 否合并审理的前 提 , 这与《 民事诉讼法) 1 “ 9 条 调解未 达成协
第二审程序是指 ,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 民法院的判决 和裁 定 提起上诉 , 上一级人 民法 院对案 件进 行重新 审理 程序 , 也 就是说 , 二审既是事实 审 , 是法 律审。 目的是通 过行 使审 也 判权 确认 当事人之 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 , 制裁 民事 违法行
为 , 决 民事 纠 纷 并 对 一 审 法 院 进 行 监 督 和 检 查 。从 二 审 的 解
程序权 利。任何 人都可以 自主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 是法治 这 社会 的必然要求 , 是诉 讼制度 发展 的必然 结果 , 是诉讼从 审
判 权 本 位 到 诉 讼 权 本 位 的 进 步 。 即 诉 讼 是 每 一 个 公 民 与 生
俱来 的 , 而审判权是基于对诉讼 的救济需要而产 生的。人们 根本没有必要先找实体 法和诉讼 法 的根 据来确 定诉权 之有 无 , 院也无权 审查 当事人在 起诉 时是否享 有诉 权。换句话 法 说, 只要 当事人行使 诉权 , 诉讼 就应 当开始 ( 发生 ) 。只要 当
能产生一定的纠纷 , 而二审有解决 民事纠纷 的职能 , 因此 , 反 诉 在二审中提出也 是合乎其法 。
利益上讲 , 当事人在二审 中提 出反 诉 , 旨在相信 两 审终审制 的基础上一次性终 了纠纷 , 这样可 以有效的避免相互矛盾 的
第1 2卷第 2期 21 0 0年 3 月
湖 南 医 科 大 学 学 报 ( 会 科 学版 ) 社
J u n lo o il S in e o na e ia i e st o r a fS ca ce c fHu n M d c lUn v r i y
Vo . 2 No 2 11 .
然 当事 人 双 方 在 二 审 中能 就 是 否 调 解 达 成 一 致 , 里 势 必 会 这
提及双方 当事人对一审 审级利益 的放弃 和对二 审反诉 审级 利益 的放弃 , 当事人 双方明知我 国是 两审终 审 , 而达 成一致 ,
理所 当然 的就不会在提起上诉 。
二 、 审设 置 反诉 目的 二
反诉 是相对 于诉 而言 的 , 是一种 请求 ; 诉 反诉 是当事人 就本诉之请求 而提出的一种新的请求 ; 这种请求 旨在保护 当
事人合法权益 。原则 上反诉 的提出不应 有时间上的限制 , 只 要本诉存 之有 效 , 反诉也 同样是合 理 的; 但理 论与 实践 中大 多都 给其 以严格 限制 , 本文就反诉能否在第二审程序 中提 出 并与本诉 合并 审理 作 以假 想 , 以期达 到抛砖 引玉 , 完善诉讼
制 度 之 目的 。

议或调解 书送 达前 一方 翻悔 的 , 民法院应 当及 时判决 ” 人 相
矛盾 , 以笔者认为二 审中提起 反诉调 解达 不成一 致 , 所 也应
当及时做 出判决 , 并非 另案起诉 。毕竟 调解 不同 于和解 , 和
解是 当事人之间的事 , 而调解是在法 院的主持下进行 的。

二 审 提 出反 诉 的 合 理 性
当事人是否达成一致 , 区别对待 , 里讲 的 当事 人是 应 这
否达成一致 , 既包 括实体 法 的一 致 , 也包 括 程序 法 的一致
最高 人民法院意见第 14条 中规定 , 8 在二 审程序 中被 告提 出反诉的 , 第二 审法 院可 以根据 当事人 自愿 的原则对 反 诉进行 调解 , 调解不成 的 , 告知 当事人 另行起诉 。笔者认 为 这种 提法似为不妥。首先 ,8 14条肯 定了反诉 可 以在二 审程 序中提出 ; 其次 , 从诉权 理论来看 , 诉讼是 当事人发动诉讼 的 基本权 能。诉权 是当事人作为人所当然享有的权利之一 , 是 当事人维 护 自身的独立人格和意志 自由所必然拥有的权利 , 属 于人权 的范畴 , 它既 不是实 体权利 的附庸 , 也不 是一般 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