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的若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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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调动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绩效标准与发放范围奖励绩效标准共分四级,每一级分二类,具体见下表(单位:元/月):第一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第二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工作任务享受高层人才奖励绩效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后,另外每年还需完成下表所列分值,分值中教学工作占30分,其余为科研工作积分。

(分值核算依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单位:分)—1—(一)教学任务积极参加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按照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做学术报告一次。

(二)科研任务享受第一、第二级奖励绩效者需完成高层次人才规定的科研工作积分,同时还需完成项目申报任务,聘期内没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聘期内没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博士必须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

享受第三级奖励绩效者在完成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积分的同时,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水平还必须满足下列规定中的三条,其中第一条和第七条为必备。

1.论文:每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A &HCI、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及学校规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聘期内不少于3篇。

2.项目:聘期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的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科不少于5万元。

3.著作:聘期内在学校规定的B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2—4.获奖:聘期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国家级前7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第1名);或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特等奖和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2名)5.专利:聘期内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限前2名)。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6.17•【文号】国资党委干一[2004]48号•【施行日期】200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党委干一[2004]48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现就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一)人才是企业兴盛之基、发展之本。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才状况在国力较量和企业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作用,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竞争日趋激烈。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基础,是综合国力的代表,正面临着人才竞争市场化、国际化的严峻挑战。

中央企业要赢得主动、取得优势、发展壮大,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企之路。

这是抓住本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是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当务之急。

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创新选用方式、改进评价办法、拓宽成才渠道、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

如何调动本部门员工积极性,减少部门可能出现的人才流失

如何调动本部门员工积极性,减少部门可能出现的人才流失

中层干部如何调动本部门员工积极性,减少人才流失 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就是领导者如何对员工进行激发和鼓励,促进员工发挥其才能,释放其潜能,最大限度地、自觉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它是一名领导者的基本职责和必备能力,能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是衡量一名领导者是否成熟、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志。

对于这个问题,作为公司一名中层干部,在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结合长期理论学习总结出几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坚持公司文化教育,促使员工工作动机升华。

员工的思想认识层面是发挥工作积极性的基本因素。

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层面离不开经常不断地进行公司文化教育,抵制和消除消极因素。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信念教育,使员工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对职工的教育,坚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做到通俗易懂和贴近生活、以事说理、以理解惑。

通过公司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员工能够站在公司的角度去认识事务、克服困难、积极工作,自觉地把个体工作与公司发展融为一体,产生比较稳定持久的驱动力。

二是分析员工的需求状况,实施以人为本的亲情教育。

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内在原因,是为了满足各种各样的不同需求。

人们的需求是复杂多样、千差万别的。

要想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积极性,就必须经常不断地科学地分析员工的需求状况,实施以人为本的亲情教育。

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就是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满足他们的需求,实施切实的亲情教育。

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解决好员工最基本的问题。

对部门员工的红白喜事以及家庭纠纷给以具有人情味的关怀。

部门内部定期评先选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都能较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三是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分层次进行针对性教育。

在目前多元化发展的社会中,员工的思想随着社会的变化也处于多元性发展变化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就必须准确掌握其思想发展动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要掌握各个时期员工的思想动态转化规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消极因素转化,克服不良思想发展,避免出现不良思想恶性循环。

外派员工轮岗调动规定

外派员工轮岗调动规定

关于外派员工轮岗调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体现集团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集团公司特对户口在长春市的,或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向外派驻的员工,作轮岗调动的安排,具体规定如下:一、轮岗调动条件1、员工在异地工作满三年的。

2、员工在派驻期间工作兢兢业业,没有违章违纪的。

3、员工在派驻期间,服从公司调动,不拈轻怕重,能吃苦耐劳,工作表现好的。

4、本人及家庭确实有实际困难,主动提出轮岗调动申请的。

5、集团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或因进行机构调整,无有替换条件,确需该员工调动顶岗的。

6、轮岗调动必须同时满足轮岗调动1、2、3、4条或2、3、5条规定方可轮岗调动。

二、申请方式:1、由员工本人自愿提出轮岗调动书面申请,申请中明确所符合轮岗调动的条件及现任职务岗位、申请理由。

将申请书上报所在公司。

2、经所在公司对申请内容调查核实后,符合轮岗调动条件的即上报集团人才中心审批。

3、集团人才中心核实申请内容后,根据该员工所担任岗位和职务,核准所申请去向的公司及工作岗位。

若有同类职务、岗位的,根据实际情况批准轮岗调动;若没有同级职务、岗位的,人才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降级聘任。

若本人同意,也可以批准轮岗调动。

三、轮岗调动前后所需注意事项:1、轮岗调动交接前后,申请人及被轮岗调动人员需认真履行本岗岗位职责及公司相关规定,做到认真、全面,稳定交接2、在交换过程中或交接后,发现申请人存在交接不实或弄虚作假,隐瞒技术实情的,将取消申请人轮岗调动资格,并降级聘任。

3、被轮岗调动人员,除存在无法克服的特殊条件外,均应服从人才中心调动,对不服从调动的,将做为干部提拔任用及提薪调整工资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满足轮岗调动条件又自愿在异地工作,为***事业发展奉献的,集团公司将在优秀员工评比、干部提拔任用、提薪中给予重点考虑。

5、轮岗调动后,薪资及福利待遇按轮岗调动后的标准执行。

********人才中心2009年9月2日。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_______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爱扬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中组部对借调人员规定

中组部对借调人员规定

中组部对借调人员规定中组部对借调人员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调动和利用干部的积极性,中组部进行了一系列对借调人员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借调人员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经验,为借调单位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要求借调单位做好相应的管理和配合工作。

下面就是中组部对借调人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首先,借调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借调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借调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借调岗位还要求借调人员具备较高的纪律性和责任心,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中组部规定,借调人员的选拔和任命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核,确保借调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与借调岗位相匹配。

其次,借调人员的工作期限和工作内容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借调单位的需要和借调人员的实际情况,借调人员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三年。

在借调期间,借调人员要按照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完成借调任务,并且要接受借调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中组部规定,借调人员在借调期满后,可以选择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在借调单位工作,但需要经过相应的协商和批准。

第三,对于借调期间的津贴和生活待遇,也有一系列规定。

中组部规定,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受与原单位相当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等。

借调单位应当为借调人员提供与实际工作情况相适应的津贴和补贴,确保借调人员的生活质量。

此外,对于借调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安排。

最后,中组部对借调人员的工作监督和考核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借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借调人员的考核制度,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

中组部规定,对于在借调期间表现优异的借调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鼓励其继续发挥优秀的工作表现。

综上所述,中组部对借调人员的规定旨在借调人员和借调单位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借调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规定(3篇)

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的调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保障调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规定。

一、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规定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考核、培训、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其中也包含了公务员调动的相关规定。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职务与职称、工资福利、奖励与处分、退休等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法规。

3.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保障调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二、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1. 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个人意愿:调动应当尊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意愿,不得强迫调动。

3. 岗位要求:调动人员应当具备调动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法律法规:调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事业单位调动的程序1. 申请与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调动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考察与考核:调动单位对申请调动的人员进行考察和考核,了解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个人品德。

3. 公示与公示结果:调动单位将调动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调动单位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4. 办理调动手续:经批准的调动,调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包括人事档案转移、工资待遇调整等。

四、事业单位调动的限制1. 试用期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调动。

2. 服务期限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约定的,在服务期限未满前不得调动。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借调规定是为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下面是对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的规定。

一、借调对象1.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的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1)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适应借调单位的工作需要;(2)工作态度端正,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3)在原单位工作的时间已满一年以上。

二、借调程序1. 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明确双方的借调意愿,并提出书面借调申请。

2. 在收到借调申请后,借调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被借调人员的工作能力、适应能力等。

3. 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在借调申请中明确借调期限、借调事由、借调岗位职责等内容。

4. 根据评估结果,借调单位可以向被借调单位提出反馈意见,双方商定后达成借调协议。

三、借调范围1. 人员借调可以是暂时借调,也可以是长期借调。

2. 暂时借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长期借调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 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仍保留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原单位应对其进行档案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借调权益1. 借调期间,被借调人员享有与原单位相同的待遇和福利。

2. 借调期间,被借调人员不得与原单位的其他借调人员进行竞争关系,应以团结合作的态度与借调单位的人员共同工作。

3. 借调期满后,被借调人员应返回原单位,原单位应安排其适当的工作岗位。

五、借调中的管理1. 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建立借调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借调工作会议,交流借调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2. 借调期间发生的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等问题应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3. 借调期间,借调单位的领导应加强对被借调人员的关心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六、借调的解除1. 借调期满后,借调关系自动解除。

2. 在借调期间,发生队伍调整、工作需要调整等情况,借调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借调关系。

七、其他事项1. 对于借调期间出现的问题,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及时沟通、协商,共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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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的若干政策规定
来源: 日期:2010-03-28 07:26:09 被阅读98 次
盱委〔2007〕260号
中共盱眙县委、盱眙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的若干政策规定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推动盱眙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全县创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人才特别是中高级人才在我县四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作出如下政策规定:
一、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烈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科教兴县战略,宣传人才工作和人才先进典型,在全县开展争创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评比表彰优秀人才活动。

2、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每年召开1-2次人才代表座谈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县人才工作大会。

3、关心人才政治上的进步,在人才入党、提拔等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并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4、给在盱眙工作30年以上(客籍25年以上)的中高级人才颁发给荣誉证书。

二、努力为中高级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5、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有重点地选送优秀人才到相关院校进行进修、培训,组织参加各类学术和技术交流,帮助他们更新知识和技术。

6、重视听取人才的建议和意见,有目的地组织人才参加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决策论证,听取专家合理化建议,县里每年组织开展1-2次人才“献计献策”活动。

7、中高级人才在本县范围内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兼职和停薪留职,所在单位应予支持。

兼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完成本职工作后的兼职收入全部归己。

经单位同意占用工作时间或使用本单位仪器、设备、资料的,应合理缴纳费用,特殊行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对确实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在本单位不能发挥作用的中高级人才(聘用合同期未满者除外),可根据个人志愿,聘用到本县能发挥特长的工作单位。

若本人向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后三个月内得不到答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可按政策进行直接调用。

9、中高级人才要求到基层一线工作予以鼓励,凡属正向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35岁以下评副高职称,40岁以下评正高职称的,均不占单位职称指标。

凡分配到我县乡镇农林第一线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后规定的工资待遇。

10、鼓励离退休人才继续发挥作用。

如果原单位继续聘用,其待遇可高于本人在职时的收入水平;也可受聘到外单位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

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实行奖励
11、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自学成才)在学术、技术上确有成就,由于单位指标限制不能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经职改部
门研究批准,可在增加的技术职务指标中调剂解决。

凡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应我县科研、经济开发、技术推广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县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企事业单位可以不受编制限制和职称指标限制予以引进和接收使用。

12、对在我县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作出贡献的人才实行奖励。

每年开展一次县级科技成果评选活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科技论文可以申报县级科技成果奖;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科技论文评选活动,县财政对上述获奖人员拔出专款予以奖励。

科技成果和新产品投产后转化为生产力,由受益单位按其当年实现利润的1-5%进行奖励。

13、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中高级人才,实行如下奖励办法:
(1)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人员;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获得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人员;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人员;获得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000元。

(3)获得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人员;获得市级“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800元。

14、对贡献特别突出,成果特别显著的人才,实行重奖重用,在干部提拔中,优先考虑晋升职务。

15、企事业单位可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活动进行技术承包,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根据承包合同从产品投放市场或成果推广1—3年内的新增利润中提取15—25%,用于支付直接完成项目的科技人员的报酬。

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和农村从事技术承包、技术服务的,可以按合同约定领取一定报酬或从当年技术服务新增收益中提取5%的技术服务费。

四、切实帮助中高级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16、上述第13条所规定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工作20年以上的客籍高级人才、25年以上的客籍中级人才,在住房、医疗及家属子女就业等待遇上从优,高中级人才一般可比靠处科级给予照顾。

17、在我县农村工作20年以上的中高级人才,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

愿意自己建房的,可在户口所在地,由城建、土管部门优先解决其建房用地,并在政策许可情况下予以减免一定的费用。

确无能力建房的,根据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应优先考虑在经济适用房中给予安排。

18、高级人才,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发给特别医疗证,就医优先;中级人才,每两年由所在单位集中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9、中高级人才的独生子女或父母身边唯一子女者自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愿意回我县工作的,可优先安排进事业单位工作(有特定合同者除外)。

20、在我县工作的客籍中高级人才的探亲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配偶不在我县者,每年探亲假比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增加10天。

(2)只享受探双亲者,每两年探亲一次,时间15天(不含路程时间),路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3)只享受探双亲者,在双亲俱亡后,允许每4年探望其他亲属一次,时间15天(不含路程时间),路费自理。

此假不影响工资、奖金等的发放。

五、建立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责任制
21、把重视科技人才,依靠科技进步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岗位职责和考核目标,明确一把手是一个乡镇,一个部门抓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2、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与专家联系制度,乡科级单位一把手都要与人才交朋友,每人要联系1-2名中高级人才,结成对子,交为朋友,定期看望,了解情况,每年帮助他们解决1-2个实际问题。

23、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班子的一把手要认真执行人才政策,重视发挥人才的作用,凡因工作不到位引起上访和出县流动的,或超越权限办理人才调动手续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4、以上各条政策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盱眙县委员会
盱眙县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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