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07.03•【字号】闽水规〔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水规〔2023〕2号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6月28日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水利厅2023年7月3日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评审标准第三章申请条件和程序第四章动态监管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等四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省范围内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初步设计批复工期2年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水文监测单位和水利后勤保障单位,福建省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含河湖管理单位、农村水电站)可对照本办法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上述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办法》共四章二十九条,对地方标准制定主体、制定范围、制定程序,以及地方标准实施、监督管理作出 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办法》注重合法性、基础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实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关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标准化法》提出“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办法》结合 国标委文件规定和工作实践,依据《标准化法》立法本意,明确“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第二十二条 鼓励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采用推荐性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荐性标准可以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一)合同约定采用的; (二)企业明示采用的; (三)没有强制性标准,且企业未声明执行其他标准或者作出质量承诺的。 第二十三条 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 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 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省地方标准。省地方标准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制定市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省地方标准。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 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三章
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

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龙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引领、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与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地方标准包括省地方标准和设区的市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遵循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协调解决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标准化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普及和融合;健全金融、信用、人才等标准化扶持、奖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标准化管理办法

标准化管理办法一、概述标准化管理是一种组织和管理工作的方法,通过制定和执行标准,确保组织内部各项活动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二、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标准化管理的引入对一个组织的运作至关重要。
它能够确保组织的各个环节都按照固定的规范进行操作,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标准化管理还能够降低人员流动性带来的风险,使得组织内部的工作能够在人员更替时仍然保持一贯性。
三、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1.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制定应该基于实际需求和最佳实践。
制定标准时应该广泛调研,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并且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以便制定出适应组织实际的标准。
2.标准的宣贯:制定好的标准需要及时宣贯,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和接受标准,并能够正确地应用到工作中。
宣贯可以通过会议、培训和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
3.标准的执行:标准的执行是标准化管理的核心环节。
所有员工都应该按照标准进行操作,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组织可以通过内部审查和考核等方式来监督和促进标准的执行。
4.标准的评估和改进:标准化管理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组织应该定期评估标准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评估可以通过顾客满意度调查、内部审查和绩效评估等方式进行。
四、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1.明确管理目标:组织应该明确标准化管理的目标,并将其融入到组织的发展战略中。
管理目标的明确有助于组织更好地制定标准和管理流程。
2.制定标准:组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最佳实践,制定适合自身的标准。
制定标准时要广泛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
3.宣贯标准:组织应该及时将标准宣贯给所有员工,并确保他们正确地理解和应用标准。
宣贯可以通过会议、培训和内部网站等方式进行。
4.执行标准:所有员工都应按照标准进行操作,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组织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全面推进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职责(一)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分别由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正、副组长。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考核。
(二)集团公司安健环部1、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参与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考评、评定。
(三)下属各单位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三、基本要求1、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标准化工作管理责任部门(科室)与成员职责,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等相关煤炭管理部门井型大小要求达到对应级别。
3、地面企业按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查评,没有行业标准化的结合----编制标准化查评细则,力求切合单位实际,全面覆盖,并明确查评周期与年度达标计划,按时组织查评。
4、标准化查评过程中相关资料和考核结果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以备检查。
5、各单位自行拟定考评奖罚细则,奖罚标准以行业规定达标分数线为准(煤矿单位需根据井型大小制定)。
奖罚款项必须落实到科室(部门)相关责任人。
四、考评办法及考核标准1、公司安健环部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成员由集团公司安健环部提名,组长批准组成。
2、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具体考核项目见附表,满分为100分。
3、考核项目中如有累计扣分的,该项总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根据最终考评分数,分别在地面企业和煤矿企业各评选出标准化建设优秀单位和标准化建设较差的单位。
奖惩如下:(1)考评分数≥95分,且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则授予该单位“标准化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标准化工作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建立科学、统一、有效的标准体系,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创新发展。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第四条确定并优化企业所需的各类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五条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推广和实施企业标准,提高员工标准化意识和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第三章企业标准的制定第七条企业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可行性。
第九条企业标准的制定应经过充分讨论、审查和批准,确保标准的权威性。
第四章标准的实施与检查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标准的实施机制,确保各项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定期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标准的落实。
第十二条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标准的实施与检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标准化管理体系第十三条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标准化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加强标准化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记录标准的制定、实施、检查和修订过程,为标准化工作提供依据。
第六章业务流程完善第十六条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鼓励员工提出业务流程优化建议,经评估后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业务流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量化化的标准与考核第十九条建立量化化的标准体系,将各项工作指标具体量化,便于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条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9.09•【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标准的制定第三章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
第六条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安全生产一直是各个行业和企业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目标和实施方法。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以制定、执行和监督生产安全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达到预防事故、减少损失、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组织结构: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等,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对于危险物品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设施和设备,如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等,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4. 安全培训教育:针对员工的安全培训进行全面规划和实施,提高员工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5. 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常态化运行。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核心目标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具体目标包括:1. 降低事故发生概率:通过标准化管理,建立和执行一套科学、严谨的安全生产流程,减少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提高员工安全素养。
2. 减少事故损失: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3. 提高工作效率:标准化管理可以规范工作流程,消除不必要的环节和低效操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法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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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序推进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健全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结合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方建指)《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办[2015]55号)及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标准化建设坚持高标准起步、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达标的管理原则,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落实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
第三条项目标准化管理按策划、实施、检查考核、保持深化等阶段推进,实现“事事有标准、事事有流程、事事有责任人”,建立实施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实现各项建设目标。
第二章领导小组与职责第四条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成立项目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党工委书记、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安全总监组员:安质部、工管部、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征拆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协助领导小组做好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项目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架子队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整体规划、推进、检查和考核等各阶段工作指导。
(二)负责资源配置,研究解决推进、深化项目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资源不足、不达标等问题。
第三章策划管理第六条确定目标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建指和局有关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目标要求制定本项目的项目标准化管理目标,具体如下:1、满足地方建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和建设阶段标准化目标。
2、择点建成第一个样板项目部、样板试验室、样板拌和站、样板梁场、样板钢筋加工场或料场。
3、新开工工点按过程控制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控制。
做到场地规整、安全设施齐全,材料存放规整,严格执行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作业指导书、作业要点卡片,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齐全规范真实、工程实体合格。
4、扎实推进试验先行,样板引路,首件工程评估,创建第一段样板路基,第一座样板桥墩等样板工程。
5、实体工程与施工资料同步完成,现场做到料净场清,清理河道、退还临时征用地,及时复垦绿化。
第七条编制实施方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拟定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1、领导机构与职责权限。
2、主要目的与具体目标。
3、项目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标准化”与“四化”建设支撑、作业标准等)。
4、主要的步骤、活动、时间安排。
5、保障性措施及要求。
在确定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安排时,应使之与施工组织计划安排有机协调,确保标准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有机融入日常施工组织计划工作中,有序、常态化地开展。
二、在实施期间,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标准化管理开展情况及效果、内外部有关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新要求等,适时修订完善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以满足持续推进与深化本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编制体系文本一、项目部以局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通用文本和作业标准为蓝本,并结合地方建指要求和项目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
体系文本经领导小组评审后,在项目部发布实施。
二、领导小组应根据项目施工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组织评审有关管理标准、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及适合性,需要时组织修订完善。
第四章实施过程管理第九条作业队伍组织建设与管理(一)根据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对于不同工程,采取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方式组建现场作业队伍负责施工。
1、对重点控制工期工程跨济青高速144m简支拱施工,由公司组织精干的劳务队伍施工。
2、对专业性较强的三电迁改工程,实行专业分包。
3、对桥梁,按基础、墩台身等实行劳务作业队承包施工的方式组织施工。
4、对站场路基,按区段或工序进行分包。
对于各架子队的设置数量、专业性质、专业工班数量、进入项目时间等要求,由项目部组织架子队共同确定。
(二)项目部应组织各架子队按《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对分包队伍引进、使用、信用评价等进行管理。
1、分包队伍引进由项目部负责,按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等方式规范引进。
引进的分包队伍必须五证齐全、三证合一。
2、架子队应根据工程施工生产动态情况,采取整建制作业班组或零星劳务人员录用等方式对施工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
3、架子队应加强对分包队施工过程的监管,做好主要工程材料供应及使用监管、专用设备提供、技术管控保证(包括测量放样、路基检测、试验检验等)等,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度满足规定要求。
4、项目部应按《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对各架子队劳务队引进、使用、日常管理和作业队施工过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存在或可能存在问题。
第十条管理交底和技术交底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和管理技术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场情况,分级、分阶段、分系统、分专业、分工种组织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管理标准、作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的总体管理、技术交底。
直至作业工班,并按规定办理书面签字手续。
总体管理交底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总体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开展教育培训(一)项目部应按照分级、分系统、分阶段、分专业、分工种的原则组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项目标准化管理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组织领导与职责、培训工作流程、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课时要求、考试考核等内容,经领导小组评审、项目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对项目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各项培训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项目部全体人员、各架子队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由项目部组织培训和考核;各架子队其他管理技术人员、作业队负责人、工班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由架子队组织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由项目部和架子队共同组织培训和考核。
(三)项目部、架子队应根据现场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等动态情况、尤其是存在问题,适时组织针对性的项目标准化管理学习培训。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一)项目部、架子队、作业队按《中铁三局济青高速铁路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调查、施工方案编审与优化、技术交底、工程测量、内业管理等技术工作。
(二)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架子队、作业队三级技术管理责任矩阵,将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调查、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工程测量和监控量测、内业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分级分解、细化至各级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的岗位职责。
(三)各级技术人员按责任矩阵的分工深入现场,监控工点各工序技术方案、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方案与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现场布置建设与管理(一)现场布置建设总体要求1、现场设布置建设应坚持“先规划,后开工”和“开工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评审一个”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验收和管理。
2、施工现场应按照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不同要求进行分区规划与布设。
办公生活区应与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分开设置,采取隔离措施并保证安全距离。
各区设置应避开危险地带。
(二)现场建设规划建设1、项目部根据地方建指项目标准化管理临时设施布置要求和《临时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铁三工管[2012]299号)管理标准的规定,对本标段的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场、主干便道和驻地,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立统一标准,确定合理规模。
2、架子队在项目部规划方案的指导下,编制管段内临时设施建设专项方案,报地方建指工程管理部审查后实施。
部分现场设施建设要求如下:①搅拌站、钢筋加工厂以“四化”为基础,按管段、施工任务量进行规划建设。
②对于施工便道,应设置错车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
③高压主干电力线和变配电设施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架设。
④架子队、作业队驻地位置,经项目部现场核定、进行统一规划后实施。
⑤项目“五牌一图”、安全警示标识、材料状态标识、企业文化宣传牌及其它有关有形化建设等的标准,由项目部统一标准并汇编成册,下发到架子队统一实施。
(三)对于单位工程桥梁、路基等工程施工场地的场地平面布置、由项目部统一规划,架子队编制具体工点布置建设方案,报项目部审核并报监理审批后进行建设。
(四)架子队组织作业队按方案进行现场设施布置建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生产。
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厂、主干便道、T接高压线、单位工程桥梁、路基等的布置建设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权限报地方建指或监理组织验收。
(五)架子队应组织作业队做好现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转。
项目部应定期检查设施维护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一)安全设施应与大临工程、单位工程工点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安全设施施工或设置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各大临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运行,单位工程工点才能开工或进入下一步施工。
1、项目部根据现场风险实际情况,按照《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2008)、《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确定统一的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志。
2、架子队组织作业队按标准进行安全设施建设或设置,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验收记录应有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签字。
对于构成安全设施一部分的料具,应经试验室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设施一经投入使用,作业队应做好日常维护,及时更换损坏的安全设施,保证其完好性。
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安全设施,因施工原因需要暂时拆除或移动的,应经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确认、需要时经监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高风险工点的安全设施,暂时拆除或移动前,需报请架子队、项目部安全总监签字同意并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监管后,方可实施。
(三)架子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巡查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架子队、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按周、月对安全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处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与管理(一)项目部应组织架子队按投标承诺和本标段工程的开工情况配置施工机械设备,提高施工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利用效率,确保生产保障能力。
(二)在确定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时,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专业设备为核心抓好机械设备成套配备。
项目部应重点做好路基及车站、桥梁等中的重点工程、特殊结构、特殊地质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配备:1、路基及车站土石方工程:路基施工采用挖掘机、装载机装,自卸汽车运,推土机摊平,压路机压实,平地机进行平整。
2、桥梁工程:根据地质情况,采用冲击钻或旋挖钻造孔,导管法灌筑孔桩混凝土的施工方法。
重点对起重、挂篮等设备进行规范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