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doc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2日宝鸡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意见为了切实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市属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12号),现就市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市属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举措,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市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市属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业务特征,准确界定企业功能,合理确定企业类别,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是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改革,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促进市属企业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推进国有资本市场化流动、实现国有资本动态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率的迫切要求。
二、分类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为依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国企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市属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以统一指导、区别对待、逐步推进为原则,以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为手段,通过分类管理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同市场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宝政办发〔2022〕59号•【施行日期】2022.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宝鸡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县(区)、宝鸡高新区、各部门于2022年11月中旬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报送市职转和营商办备案。
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实施规范和《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实施要素,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
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行政许可相关要素。
二、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行政许可事项集成化办理。
持续加大放权授权、探索容新容缺、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跨区通办、告知承诺、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满意。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主要资金来源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项目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企业基本情况
全称
地址
性质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股份合作企业 4.联营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 7.私营企业 8.其他企业
法定代表人
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号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1.新建√ 2.扩建 3.改建 4.迁建 5.其他
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节能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字〖大中小〗浏览:224次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条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
企业根据项目投资额到拟建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在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的,在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在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西安市辖区内的项目,投资额在8000万元(不含)-2亿元(含)的,在西安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下的,在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在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在市级(包括建制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采取书面备案和网上备案相结合的方式。
目前采取书面备案方式,待条件具备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备案方式。
第六条企业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备案申请时,应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见附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投资项目凡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需提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申请备案企业应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篇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篇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人:填报日期:XX省企业备案项目国产设备清单XX省企业备案项目引进设备清单篇三:XX产业基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报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XX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制联系电话:XX篇四:企业如何撰写给政府的项目申请报告一,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二,项目申请报告基本要求报告专业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是政府行为,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政府核准部门要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评估报告;信息准确咨询机构在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既有为政府咨询把关的作用,也有代政府核准、审查的作用;企业责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三,项目申请报告呈报对象1,人民政府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
这里的政府特指的是XXX市政府或区政府等,不包含任何其他如工信局、农业局等独立的政府行政部门。
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一般是新项目用于宏观性审议的,名称可能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甚至商业计划书。
一般每个地区政府总有今年的重点工作方向,配合城市建设或工业、服务业建设步伐,政府有重点的产业扶持方向,还有明确的招商引资计划。
政府领导要知道你的项目,是不是符合本地的宏观产业指导政策,投资规模有多大,是不是扶持产业,能给城市带来什么样的经济效益,创造什么样的就业规模和附属利税,区里、市里根据投资额、产业能够给予多大的扶持政策等。
企业发改委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格模板

企业发改委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格模板一、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类型:
(3)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
(5)法定代表人:
(7)通信地址:
二、投资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所在地:
(3)项目投资总额:
(4)项目建设周期:
(5)项目产能规模:
(6)项目技术水平:
(7)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备案事项
(1)投资项目的备案依据和政策支持情况:
(2)投资项目是否已获得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3)投资项目是否已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4)投资项目是否具备完善的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文件:
(5)投资项目是否已获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1)申报人姓名:
(3)通信地址:
(5)申报人职务:
五、申报材料清单
请按照以下清单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复印件;
(5)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文件复印件;
(6)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
(8)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以上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格的模板范例,申请企业在填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完成表格后,应将其提交给国家发展委员会,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备案手续办理。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计表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计表
该文档旨在统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以便进行有序管理和监督。
以下是该统计表的相关内容及其格式要求。
1. 统计表格格式
统计表格应包含以下列:
1. 项目名称:记录企业投资项目的名称。
2. 项目类型:标明项目的类型,如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环保等。
3. 投资额度(万元):记录项目的投资额度,以万元为单位。
4. 所在地区:标注项目所在地区,如省份、城市等。
5. 项目负责人:记录项目的负责人姓名。
6. 联系方式: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或电子邮件。
7. 备案时间:记录项目备案的时间。
2. 统计表格使用指南
请根据企业的投资项目情况填写统计表格。
每个投资项目都应在一行中进行记录,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表格中的数据应当每月进行更新,及时反映最新的投资项目备案情况。
3. 统计表格示例
以下是一个示例统计表格,供参考:
4. 注意事项
- 统计表格的填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
确性。
- 如果备案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统计表格。
- 所有填写的数据仅限于统计和备案使用,不应用于其他用途。
以上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计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
的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随时与我们
联系。
谢谢!。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法人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资金(万元)
企业总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项目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拟建地址
主要建设内容
(生产能力)主要建设规模来自行业属性工业建设期
项目总用地面积
(亩)
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
设备投资万元,其它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万元)
1、自有资金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其他
对本项目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诺本项目符合备案条件
法定代表(签字)
项目法人
(盖章)
年月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3•【字号】宝政办发〔2016〕74号•【施行日期】201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16〕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3日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运用投资引导基金,促进社会投资加快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7号)和《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是市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领域,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
第四条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市级财政资金、中省基金的参股资金、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
第二章基金的设立第五条基金采取母子架构。
投资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一般不直接投资具体项目,主要用于投资设立子基金。
在子基金的层面吸收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并区分不同投资方向采取不同的杠杆系数。
第六条为了避免重复设立及不良竞争,在同一行业领域只设立一支子基金。
第七条基金主要投向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注册地、纳税地在我市,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和入股县区基金。
母基金下设城市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和产业发展等平行子基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宝政办发〔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陕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市级统编、县级领用”的原则,各县区、宝鸡高新区要对照《宝鸡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梳理、认领本级依法依规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逐事项确定实施机关,编制县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经本级政府(管委会)审定后于11月底前对外公布,并报市职转和营商办备案,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备案。
列入清单的事项,要落实责任主体,对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清理纠正。
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二、规范实施行政备案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备案事项要素实施行政备案,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逐事项明确备案条件、设定依据、备案流程、办理时限以及备案材料空白样表和示例范本等要素,编制办事指南,严格遵照公开的办事指南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备案条件、备案材料,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备案。
要依托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积极推进行政备案“进大厅、上平台、掌上办”,探索部分高频易办行政备案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