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1吉星送宝

合集下载

智能星规则

智能星规则

智能星:被保险人<18周岁时,不计风险保额;被保险人≥18周岁时,计1倍寿险风险保额;
智能星重疾:计1倍重疾责任保额。 3、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
2
目录
二、投保规则
(一)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
1.1、交费规则:
期交保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费不得低于4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元 的整数倍;仅开放年交,不支持小缴别; 期交保险费缓交:最低交10年;否则,给予两年缓交期,缓交期满仍未交费,保单失效。 追加保险费(可首期追加): 每一保单年度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不低于10000元; 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 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1.2、保额规则: 未满18周岁被保险人投保智能星(842)时,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50万元;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 满足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险费倍数表:
(二)平安附加智能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43)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42),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 年交方式下,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的17个 月的保障成本; 年交方式可在金领系统中进行测试。
4
目录
三、自核规则
1、当被保险人年龄为0-15周岁时,如被保险人18周岁时的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注)SUM﹥300万,
送人工核保,需要对投保人进行契约调查,重点了解投保人财务状况、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等;

保险实习报告汇总7篇

保险实习报告汇总7篇

保险实习报告汇总7篇保险实习报告篇1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一)实习单位的简介通过对理论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人身保险的基本原理、各类保险产品种类和责任等相关知识。

然而这只是停留在理论的层面,如何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就需要走向市场,就需要到保险公司、拜访客户等深入到保险业务的每一个环节。

此次我来到的是__分公司第四营业区。

__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集团”)于诞生于__,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公司为__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__。

__拥有约45。

3万名寿险销售人员及12万余名正式雇员,各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超过4400个。

截至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__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__亿元。

,集团实现总收入人民币__亿元,净利润人民币__亿元。

从规模保费来衡量,__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从保费收入来衡量,__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

(二)实习岗位的简介本次我实习的岗位是__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

自保险业问世以来,保险代理人便应运而生,并成为保险业务经营不可或缺的部分。

世界各国,凡是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代理也十分发达。

目前,保险代理人在数量上,已经远远超过了保险公司人员。

我国多年来在广大城乡就形成了有保险代理处、代理人和保险服务员构成的保险现代管理体系。

自1992年后,国内各保险公司大都推广了__分公司率先采用的个人寿代理人营销制度。

个人营销制度的迅速发展,为寿险市场的开拓和保险观念的普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寿险营销员已经150万人。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虽然是代理保险公司招揽保险业务,但是他们的佣金却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支付的,因而你不用担心代理人再会额外加收保费,更不必为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关系而产生疑问,认为代理人会损害自身利益。

实际上,在规范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利益与客户是休戚相关的,可以说客户就是代理人的“上帝”,他们的收入是与销售出去多少保单和提供什么程度的服务是有密切联系的,因而两者的利益是相通的。

惠普 瘦客户机 用户指南

惠普 瘦客户机 用户指南

HP 瘦客户机©Copyright 2018 HP Development Company, L.P.Windows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地区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本文档中包含的信息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HP 产品和服务附带的明示保修声明中阐明了此类产品和服务的全部保修服务。

本文档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任何额外保证。

HP 对本文档中出现的技术错误、编辑错误或遗漏之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版:2018 年 5 月文档部件号:L18409-AA1产品通告本用户指南介绍大多数机型的常见功能。

您的笔记本计算机上可能未提供某些功能。

并非所有功能在所有 Windows 版本中都可用。

系统可能需要升级和/或单独购买硬件、驱动程序或 BIOS 更新,以充分利用 Windows 功能。

Windows 10 会自动更新,此功能始终处于启用状态。

可能会收取 ISP 费用,在更新过程中可能还会有其他要求。

请参阅。

要获取最新版本的用户指南,请访问/support,然后按照说明查找您的产品。

然后选择用户指南。

软件条款如果安装、复制、下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计算机上预安装的任何软件产品,即表明您同意受 HP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 条款的约束。

如果您不接受这些许可协议条款,只需将未使用的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在 14 天内完整地退回给您的经销商,并依据其退款政策申请全额退款即可。

有关任何其他信息或申请计算机的全额退款,请联系您的经销商。

关于此手册指示一种危险情况,如果不避免,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信息丢失。

切记:表示重要但与危险无关的信息(例如,与财产损失相关的消息)。

系统会发出一个通知,提醒用户如果不完全按照所述的步骤进行操作,将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硬/软件损坏。

此外还包含用于解释概念或完成任务的基本信息。

注:包含其他信息,以强调或补充正文的要点。

提示:提供完成任务的有用提示。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摘要:一、介绍少儿两全保险1.保险名称: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2.保险类型:少儿保险3.保险责任:保障少儿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医疗、意外等多方面风险二、保险条款内容1.教育金保障a.保险期间b.保险金额c.领取方式d.领取时间2.医疗保险a.保险期间b.保险金额c.报销范围d.报销比例3.意外伤害保障a.保险期间b.保险金额c.保障项目d.赔偿标准三、保险购买与理赔1.购买条件a.投保人b.被保险人c.保险期间d.保险金额2.理赔流程a.理赔条件b.理赔资料c.理赔流程d.理赔时效四、结论1.保险优势a.全面的保障内容b.针对性强c.保费合理2.建议a.购买保险的必要性b.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正文: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为孩子购买保险,以保障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医疗、意外等多方面的风险。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是一款针对少儿的保险产品,具有全面的保障内容和针对性强等特点,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款保险的条款内容、购买与理赔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款保险的基本信息。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作为一种少儿保险,旨在为被保险少儿提供全面保障。

这款保险涵盖了教育金保障、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障等多个方面。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款保险的具体条款内容。

1.教育金保障:该保险为被保险少儿在成长过程中提供教育金保障。

保险期间,家长可根据需求选择保险金额,并在约定的领取时间内领取教育金。

教育金的领取方式有多种,可根据家长的需求进行选择。

2.医疗保险:该保险为被保险少儿提供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重大疾病等多种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家长可根据需求选择保险金额,并在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时,根据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比例进行报销。

3.意外伤害保障:该保险为被保险少儿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交通意外等多种意外伤害。

保险期间,家长可根据需求选择保险金额,并在发生意外伤害时,根据约定的保障项目和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IT8800 使用手册说明书

IT8800 使用手册说明书
IT8800 使用手册
用户使用手册
直流可编程电子负载
IT8800 系列
型号IT8811/IT8812 IT8812B/IT8812C
© 版权归属于艾德克斯电子有限公司 Ver1.13 /MAR, 2012/ IT8800-701
1
用户使用手册
目录
IT8800 使用手册
第一章 验货与安装 ............................................................... 6
第二章 快速入门............................................................................................................................................ 9
2.1 开机自检 .............................................................................................................................................. 9 2.1.1 介绍 .............................................................................................................................................. 9 2.1.2 自检步骤....................................................................................................................................... 9 2.1.3 如果负载不能启动 ...................................................................................................................... 10

平安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1101 版

平安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1101 版

(201101版)目录1.0基本规则 (4)1.1保额、保费规则 4 1.2保险利益规则 4 1.3附加险规则 4 1.4风险保额与基本保额的倍数关系 5 1.5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5 1.6职业加费规则7 1.7体检规则8 1.8财务与契调规则111.9荣誉业务员(收展员)特殊体检、契调、财务规则122.0寿险、重大疾病保险规则 (13)2.1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A/B(754/755) 13 2.2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76301) 13 2.3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906)13 2.4平安附加世纪天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19)14 2.5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948)14 2.6平安附加金裕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49)15 2.7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936),平安附加鑫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39)15 2.8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937),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40)16 2.9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938),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941)16 2.10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916) 17 2.11平安钟爱一生(791)、附加钟爱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917) 182.12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960)183.0住院医疗保险规则 (19)3.1一般规则19 3.2附加险规则20 3.3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2007)(918)204.0意外险规则 (21)4.1一般规则21 4.2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8)(517) 21 4.3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527/528)21 4.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520)22 4.5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180)22 4.6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523)224.7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529/530)225.0非传统险规则 (22)5.1一般规则22 5.2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810)23 5.3平安附加智盈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11)23 5.4平安附加豁免保障成本定期寿险(803) 235.5平安世纪天骄终身寿险(万能型)(823)23 5.6平安附加世纪天骄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24)24 5.7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886)24 5.8平安附加聚富年年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84)25 5.9平安逸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825)25 5.10平安附加逸享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826)26 5.11平安世纪才俊投资连结保险(881)26 5.12平安附加世纪才俊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80)275.13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B)2007(914/915)276.0外币版险种规则 (27)6.1一般规则27 6.2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28 6.3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28 6.4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外币版)28 6.5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外币版)28附件1:名词释义与说明29 附件2:风险保额与基本保额倍数一览表30 附件3: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33 附件4:智盈人生、聚富年年与逸享人生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险费倍数表37 附件5:世纪天使下调保费三级机构明细38 附件6:金裕人生差异化最低保费机构38 附件7:201101版投保规则与20091001版投保规则差异对照表40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01版)1.0基本规则1.1保额、保费规则1.1.1最低基本保额:●传统寿险、重疾险、意外险不低于10000元,且保额应为1000的整数倍;●鑫盛险、无忧意外险不低于30000元;●吉星送宝最低投保3份(每份基本保额1000元)。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摘要:1.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概述2.保险条款详解2.1 保险责任2.2 责任免除2.3 保险期间2.4 保险金额2.5 保险赔偿2.6 续保与退保正文:【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概述】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是我国一家知名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少儿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少儿提供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面临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风险时,可以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该保险产品具有保障全面、保费低廉、理赔简便等特点,适合广大家长为子女购买。

【保险条款详解】2.1 保险责任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因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2.2 责任免除保险公司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抓捕导致伤亡。

-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等导致伤亡。

2.3 保险期间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

2.4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金额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5 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家属的理赔申请后,将在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6 续保与退保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申请续保,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可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保险期间内申请退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期间的保险费。

综上所述,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为少儿提供了全面且有力的保障,让家长在面对子女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brother MFC-8880DN使用说明书

brother MFC-8880DN使用说明书
状态指示灯显示............................................................................................................. 9
2 装入纸张和原稿
11
装入纸张和打印介质 .......................................................................................................... 11 将纸张装入标准纸盒 ................................................................................................... 11 将纸张装入多功能纸盒 (MP 纸盒 ) .............................................................................................................. 12 非打印区域.................................................................................................................. 14
获取 Brother 技术支持 ( 适用于 Windows®)......................................................................... 5 操作面板概述 ....................................................................................................................... 6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 保险(分红型)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 ... ........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决定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4.1 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时可选择不同领取方式的权利…………………………………3.7 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6.2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6.4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投保年龄1源自4犹豫期1.5保险期间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为一份, 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 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 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 前述限额。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2 周年时仍生存, 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 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 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 们按 15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或满期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 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 “身故保险金” 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 2.4、3.2、9.1、9.3 分红是不保证的……………………………………………………………………………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 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 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 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 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 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主 险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受益人在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与我们 签订转换年金保险合同, 将领取的保险金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购买转换年金 保险。转换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按照购买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并提供下列证 满期生存保险金 由满期生存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明和资料: 及生存保险金申 (1)保险合同; 请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身故保险金及意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外身故特别保险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金申请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3.7 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 5.如何支付保险费 10.释义 5.1 保险费的支付 10.1 保单年度 5.2 宽限期 10.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6.现金价值权益 10.3 周岁 6.1 现金价值 10.4 有效身份证件 6.2 自动垫交 10.5 意外伤害 6.3 减额交清 10.6 毒品 6.4 保单贷款 10.7 酒后驾驶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10.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1 效力中止 10.9 无有效行驶证 7.2 效力恢复 10.10 机动车 8.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10.11 医疗事故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10.12 非处方药 风险 10.13 潜水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4 攀岩 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0.15 探险 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 10.16 武术比赛 限制 10.17 特技表演 9.3 年龄错误 10.18 净保险费 9.4 未还款项 9.5 合同内容变更 平安附加生命尊严终末期疾病 9.6 联系方式变更 保险条款 9.7 争议处理
技表演(见 10.17) 、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 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对于本条款 “2.3 保险责任”中规定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我们均不承担 给付责任,则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 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 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的;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 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条款中所称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中的身故保险金包括因被保险人身故我们 应给付的各项保险金。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 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险种简称:吉星送宝 险种代码:960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平保寿发[2010]156 号,2010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 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 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见 10.1) 、保 险费约定支付日(见 10.2)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 10.3)计算。本主险合同接 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至 17 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 0 周岁的,应当为出生 满 28 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 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 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 您需要填写申请书, 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见 10.4)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75 周岁的保单 周年日零时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