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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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北京市吸引力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希望进京就业。

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市政府出台了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便利条件。

一、政策解读1.就业条件放宽: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指的是在国内外正式注册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获取相应学位或毕业证书的非北京市户籍毕业生。

政策将对这一群体的就业条件进行放宽,使他们更容易进入北京市就业市场。

2.导向性政策:政策鼓励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到北京市发展,并推动他们参与北京市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项目,为北京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3.就业平台搭建:政策要求各高校和院校积极与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

同时,政府也会设立相关的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招聘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4.支持措施:政策将给予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一定的经济支持,如就业奖励和住房补贴等。

此外,政府还会推进相关保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衔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办理流程2.求职申请:毕业生应在就业平台或相关网站上岗位,并向招聘单位递交求职申请。

求职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就业意向等。

3.面试与录用:在得到企业的面试邀请后,毕业生应按时参加面试,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如果通过面试并被录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会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相关手续。

4.缴纳社保: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在进京就业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享受相关福利:在进京就业后,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可以申请享受相关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如就业安置补助、住房补贴等。

总结起来,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便利,同时也推动了北京市经济的发展。

希望这些政策能够对想要进京就业的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有所帮助。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一、接收范围和条件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除外),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3、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二、申报程序1、用人单位按照下达的引进控制数,与拟引进接收的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签订《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使用说明详见系统帮助),填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信息。

各单位对已填写的毕业生信息复核无误后,点击“毕业生数据上报”,将毕业生信息报送区人事局,并等待数据初审结果。

2、毕业生数据初审通过后,可以组织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区人事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由区人事局报送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复核。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5)毕业生培养方式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培养方式,则不需再提供此材料);(6)毕业生品行鉴定一份(由毕业生所在院系以上主管思想、组织建设部门出具,材料应如实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行表现)。

排序方式为:审批表一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引进协议书、培养方式证明、毕业生品行鉴定。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另以曲别针将另一份审批表夹别在后。

3、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查询复审的最终结果。

复核合格的,领取毕业生《接收函》(一式两份)和《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份),4.与毕业生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

5.返给学生:三方协议2份;人事局接收函1份6.学生到学校开具报到证7.网上录入毕业生户籍信息①.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进入“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事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篇一:年北京户口接收函户口接收函〖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年月日篇二:户口接收函接收函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身份证号: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号,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经手人:年月日篇三:办理北京户口的有关政策北京市户口的有关政策此罗列出几乎所有的进京审批的政策依据,每个人都可以对号入座,找到符合自己条件的审批通道。

申请人办理本人进京:1、北京市单位接收毕业生进京2、北京市科技类产业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北京市引进留学人才和港澳台高级人才4、北京市引进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京5、首都金融企业引进人才进京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7、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进京8、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9、中央单位京外机构干部回京安置10、军队置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11、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进京在京申请人办理外地亲属进京:1、北京市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2、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3、工人单调进京,工人对调进京,招收家居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4、中央在京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5、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进京6、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人才引进办理流程一、办理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北京人社局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是指导性意见

北京人社局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是指导性意见

北京人社局: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是指导性意见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人民网回应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一事时表示,用人单位引进落户的应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当年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这一要求不是针对特定人群提出的新的进京政策,而是对当前北京市属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北京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北京市按照控制引进数量、提高引进质量、保障人才需求的原则,围绕各项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在严格控制户籍人口增长规模的前提下,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每年根据人才供需缺口情况,向各市属用人单位提出重点引进人才类型的指导性意见,不断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

市属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外埠人才进京落户的渠道之一。

这一渠道的引进重点是连续升学、初次参加就业的年轻应届毕业生,而不是有长期工作经历、在职就读的人群。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引进落户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毕业当年不超过35周岁。

对于超过35周岁、有较长工作经历及各类在职学习的人员,一般通过北京市有关成熟人才引进的渠道和标准申请引进,只要是北京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人才,都有相应的进京渠道。

2013年,为了进一步调整北京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优先给年轻应届毕业生以更多的留京发展机会,北京人社局原则上要求市属各用人单位引进落户的应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当年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的主营业务和工作岗位要求一致。

这一要求不是针对特定人群提出的新的进京政策,而是对当前北京市属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超出年龄指导线的毕业生,仍可按照引进人才的渠道和标准申请办理引进落户工作。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201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正在进行中,已有部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接收意向,我们已通知各用人单位:对于此前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单位满意、愿意引进的201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仍可按规定引进。

1202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及要求

1202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及要求
表项所列内容应全数真实填写,如有涂改,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在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时,用人单位应出具明确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同时,经办人应签名签字(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用章日期。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原件),由学校出具、毕业生本人提供。
1、表项所列内容应全数真实填写,如有涂改,须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2、在填写“培育方式”时,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育方式是不是为统分(或统招、并轨、自筹、非定向)。
注:如该校《就业推荐表》无相应项目,应由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或学校研究生培育治理部门)出具应届统招统分生证明。建议其要紧内容为“我校XX学院XX专业XX届XX学历XXX学生,系我校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参加2020年就业调派,特此证明”。此证明中应注意“级”、“年”、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
申报材料应分二部份装订:
第一部份材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三份)。
第二部份材料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为: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2、毕业生已修全数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3、《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原件一份;4、毕业生培育方式证明原件一份,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培育方式,那么不提供此材料;5、毕业生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6、毕业生品行鉴定原件一份;7、有关补充说明材料。
3、应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学号、学制和毕业时刻。在填写“毕业时刻”时,如是春天毕业的研究生,其毕业时刻一样为“2020年4月”,学制应为“2.5年”;如是夏日毕业生的研究生,其毕业时刻一样为“2020年7月”,学制一样为“2年或3年”。
4、在填写“院(系、所)意见”时,院(系、所)应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所)公章,注明用章日期。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应届毕业生落户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第二章指标管理第六条采取指标数量的方式控制引进毕业生总量。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量规模,结合全市重大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毕业生总体情况等,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

第七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二)服务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鼓励创新创业;(三)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四)支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五)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使用情况。

第八条主管单位应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聚焦核心功能和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制定完善本系统(地区)用人单位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引进毕业生指标分配办法。

办理北京户口的8种方法

办理北京户口的8种方法

办理北京户口的8种方法北京户口的好处是有利于买房买车、就业、入学及高考、享受北京低保、退休标准。

但是,对于非京籍人来说,要想办理北京户口,其实说难也难,说不难也那么难。

今天实际情况给大家分享8种办理北京户口的方法:方法1:应届生落户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非京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为: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某某某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注: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

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

除此之外,还有下面两种种方式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创业艰难,突出难上加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方法2:工作落户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对于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工作落户是机会最大的一种办法,这也是很多同学会放弃更高薪的民企就业机会,而选择国企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方法3:人才引进以下五类人才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一、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政策北京市人事局规定,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北京就业,须满足北京市接收条件,即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

1、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就业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就业派遣。

(3)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4)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5)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范围每年会根据北京市当年的情况做调整) 。

(6)毕业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在425分以上。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并由学校出具证明。

(7)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需提交的材料一般,北京市人事局审批时间为毕业年度的4月到6月,用人单位将向市人事局进行人才引进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具体信息和毕业生引进理由等。

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就业推荐表、四(六)级证书和成绩单原件。

3、符合北京市人事局进京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1)父母是北京知青;(2)在读期间,父母任一方因工作调动,家庭户口已迁入北京市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前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证明函,送交学校备案。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手续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申报下一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下达进京指标;2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网上填报信息并提交;3 、单位下载打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就业推荐表》(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引进报告、《北京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仅行政机关接收毕业生机关提供)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网上信息;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返回可引进毕业生信息;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非北京毕业生进京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向毕业生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8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9 、毕业生持接收函及三方协议回学校办理派遣、户籍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10 、用人单位持毕业生派遣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开行政介绍信;11 、用人单位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12 、用人单位将毕业生户口卡、派遣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入户介绍信;1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落户介绍信;14 、用人单位持市区两级落户介绍信、户口卡、接收函、劳动(聘用)合同到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15 、用人单位将派遣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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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京人社毕发[2018]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2.24
【实施日期】2018.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18〕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
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
(一)市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第二章指标管理
第六条采取指标数量的方式控制引进毕业生总量。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量规模,结合全市重大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毕业生总体情况等,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

第七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二)服务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鼓励创新创业;
(三)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
(四)支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五)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使用情况。

第八条主管单位应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聚焦核心功能和发展需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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