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规章制度8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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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形式

第1条项目部材料分A、B、C、D、E五大类(A类为三大材与地材;B类为砼、外加剂、砼构件、金属构件、木制品、耐火、防水材料、铝合金制品;C类为安装材料;D类为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声材料、大宗油漆涂料;E类为油料、燃料、零星五金,油漆化工及低值易耗品。)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科归口管理。

第二章物资计划的编报

第2条开工前,商务科应根据单位工程预算,汇集各种材料的定额消耗量,在此基础上由成本员考虑节约措施,编制出项目主要材料成本计划。

第3条物资计划由预算员在每月25日根据项目本月施工计划工程量提出预算材料用量,而后成本员在考虑节约指标基础上,编制月度物资需用计划,报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审核,待项目经理审批后,物资设备科方可进行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以上计划一式三份(项目经理、物资设备科、责任工程师各存一份),如3万元以上招标的物资需用计划一式四份,除以上三份外,另一份送交公司物资部留存。

第4条工程变更、代用、计算漏项的材料在当月10号再补报一次计划,因计划不周造成停工待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5条物资需用和采购计划应用规定表格填写。内容:工程名称、年月日、编号、物资名称、材质、规格、计量单位、数量、进场时间、备注,备注栏中说明有特殊要求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外委加工材料要标明图集编号,无图集编号应附图说明,编制人签字,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送生效。

第6条临建、维修工具用材料计划,编制时应用文字说明用途,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生效。

第三章采购供应管理

第7条物资供应按计划进行。开工前,根据商务科提供的物资需用量总计划进行备料。施工中,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物资计划及工程形象进度组织进场。

第8条采购员根据生效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询价,填写市场询价表,报送项目经理部共同讨论选择优质、优价、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以保证材料成本降到最低点。

第9条对主要材料的采购按公司物资部文件规定:3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物资,必须经过由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材料负责人参加的物资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由项目材料负责人组织招标);2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须有物资部长参加的招标领导小组共同确定供应商(公司物资部长组织招标)。确定合格供应商后,由采购员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表》并做好《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向供应商索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形成记录。

第10条物资采购合同由材料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并形成记录,报公司合约部盖章生效。

第11条物资采购供应过程中要杜绝不正之风,严格把关,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及成本的降低。

第四章物资进场验收

第12条凡进入工地的材料,要严格现场验收。项目材料员必须核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标识等,并验证随货的技术文件或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要及时登记,将原件移交责任工程师,物资科保留复印件一份。

第13条进场物资、半成品都要有票据凭证、质量证明。现场材料员要严格检尺、检斤、量方点数,计量工作要做到严格可靠。

第14条货到现场,经目测不合格,应立即通知质量员、责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评定,决定是否退货。需要报验的物资由材料员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一式三份,报于监理、物资科、工程技术科(工程科)。对规定必须做试验的材料,由采购员负责在24小时内通知实验员取样送验;对钢筋等材料,必须当即进行实验合格后,方可卸车。

第15条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要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卸车及材料堆放。从卸车到材料交接完毕的整个过程,要求项目材料员自始至终在场,监督卸车过程,确保数量准确。如因玩忽职守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给予责任人严厉处罚。

第16条对进场的物资,如钢筋、木材、砖、瓦、灰、砂、石等不能入库的材料,由项目保管员和施工队材料员共同验收,开出材料收据,办理移交手续,施工队应无条件接受与保管;对入库的材料,如水泥、铁钉、电焊条等材料,由项目保管员和采购员共同签字,开出材料收据,交供应商作为结算依据。保管员根据现场情况做好《物资进场记录》。

第五章现场物资的保管与耗用

第17条现场存放的物资,材料员(保管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物资的特性,选择场地平整、排水良好、运输方便的地点存放。并按照贯标程序,做到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三齐(堆放整齐、码放整齐、排放整齐),并保持场地清洁。

第18条物资在存放过程中,保管员应经常查验物资的数量及是否损坏变质,发现后应及时标识、隔离和处置。

第19条现场耗用的物资,由施工员根据施工成本计划,开出限额领料单。月末,根据当月所完工作量进行定额用量与实耗量的对比。及时反映当月的消耗情况。

第20条现场物资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限额领料台帐。坚持节约预扣,余料退库;超限额用料时,须事先办理手续,填写限额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批准后方可领发材料。

第21条坚持按分部工程或按层数分阶段进行材料使用分析和核算,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材料超用。

第六章仓库物资管理

第22条仓库贮存的物资应按“四号定位”(库区号、架排号、层垛号、位号),并根据物资的特性确定合理的贮存方式,如怕压物资应控制码放高度,散装物资要有垫板和挡板以防散失,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第23条仓库要做到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应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止物资变质损坏。在仓库外标明“仓库重地严禁烟火”,“仓库重地闲人免进”,并配备消防器材。第24条水泥要单独库存。要求库房有良好的排水沟,下底架空垫蓬布以免受潮,水泥要堆放整齐,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避免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25条物资出库要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合理发放。出库必须经材料负责人签字,保证帐物、帐帐相符,进出有序。

第26条仓库物资要定期盘点,了解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七章产品标识

第27条对容易混淆的物资由材料员做出标识。库存物资一般用料卡加以标识,露天存放的物资使用标牌或分类堆放加以标识,料卡(牌)应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物资分类、进场日期等内容。水泥标明出场日期和批号,钢材标明炉号。物资进场后材料员应立即填写料卡(牌)并放置在醒目位

置。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物资,除按上述规定还应通过进场记录、试验报告、施工日记等方式对其做出可追溯性标识。

第八章不合格物资的控制

第28条物资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立即在物资进场记录中做出不合格标识,妥善保存检验和试验记录,并将物资单独存放,物资库存期间发现不合格后立即变更标识,区别存放,并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技术、质量、试验、采购员进行评审,提示处理意见,处理后将结果填写在“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由执行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物资部门。

第九章物资成本控制

第29条物资采购前,采购人员应广泛收集物资价格信息,掌握市场行情,进行“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算成本,确保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

第30条控制好物资的进场时间和数量。应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物资进场早将会给现场施工造成不便,而迟到则会影响工期进度。进场数量多,将会占用多余的资金,增加资金的使用成本,并容易产生物资剩余,造成浪费。

第31条材料验收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严把数量关。进场的材料必须两人同时验收、签字,对容易出现误差的材料,如:黄砂、石子等严格计量,核准数量。严禁出现多开票、开空票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按违纪处理,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第32条努力降低材料消耗,加强计划成本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计划员对钢筋的下料严格控制,并通知供应商按下料长度供料,提高钢材节约率。木材要做好以钢代木,控制计划采购量。对主要材料制定节约指标:钢材4%木材5%水泥2%砼4%等,如能超额完成,将给予奖励。

第33条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在施工中的应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材料成本。

第34条对现场剩余和废旧物资要妥善处理。对有使用价值的剩余物资要充分利用,或重新加工或降级使用,以提高其利用率。对废旧物资由物资科统一回收,报领导审批后,作价处理。

第十章料具的租赁与退库

第35条由工程技术科测算料具用量,各责任工程师提报三大料具需用计划送工程技术科复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物资设备科再组织运输到施工现场。由主管三大料具的材料员负责在租赁站签收,施工队指派专职人员与项目材料员进行双验,规格数量相符合后,由施工队专职人员开出收条,移交施工队使用。

第36条材料员要监督施工队的料具使用和维护,对使用中随意锯短、打洞、垫路、损坏料具的现象,物资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100~2000元),并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第37条加强料具的退库管理,建立料具台帐。退库时施工队应根据分包合同条款,施工队要负责三大料具的保管、维修、刷油、修复完好、装卸等工作。

第38条施工队退回的料具,不得以次冲好、以旧顶新。一经发现除进行相应赔偿外,将对该施工队处以2000~5000元罚款。周转料具实行大连公司规定的租赁制,正常情况下不作移交,年终停止施工,停止收费,年初开工重新收费,租费按租赁合同计算。

第十一章材料结算与付款

第39条每月的23号,供应商必须到物资科凭收据第二联进行结算,结算后收回材料收据,由材料员办理验收,发票须经相关人员及项目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入帐。

第40条材料员月末对现场材料进行认真盘点,计算出当月实际耗用量,报商务科做材料节超分析。

第41条外调或物资部调拨材料,在每月25日到公司办理结转手续。

第42条材料转帐,定额用量内消耗的材料,由成本员根据物资验收单直接记入项目材料消耗;超定额用量材料,由预算员根据市场价划拨施工队。

第43条材料付款由采购员根据结算情况,填写付款申请表,经项目经理、物资科、商务科负责人审核会签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二章文件及报表资料

第44条《物资供应商评价表》、《合格供应商名录》、《物资采购合同》、《付款会签单》、由物资负责人保存。《物资需用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发至各采购人员。

《合格证登记表》由保管员保存。

第45条物资科各人员要做好分管物资登记台帐及往来签发记录。

第46条材料员依照当月“验收单”、“定额领料单”,编制《材料采购记录》、《材料收、发、存月报表》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在当月28号报公司物资部、分公司财务、项目经理。

第47条月末,材料员要根据成本员月度工料分析,对照本月的实际消耗数量,编制《单位工程节超报表》,盈亏用文字说明原因,经项目经理部讨论,分析原因,以便下月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章土建施工队材料管理办法

第48条管理形式

土建施工队要有专职材料管理负责人,负责材料验磅,检尺,验收,安排卸车和现场管理。

第49条材料计划管理

1)材料计划员应由施工队领导指派,计划员在每月25日前必须准确及时向责任工程师上报物资需用计划,并注明使用部位等明细。

2)对变更或漏项的材料,必须在次月10日前提交补充计划。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负责。3)铁丝、铁钉、电焊条、焊剂、氧气、乙炔气等材料,要提前二天上报。

4)需外地采购或订货加工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供需用计划。

第50条材料的供应及验收管理

1)施工队实行计划限额领料,平时按责任工程师审核的数量供应,待工程决算后进行材料节超对比,节超按合同规定处理。

2)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施工队必须及时安排人员验磅或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安排人员卸车,不得拖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施工队收料后不负责管理,而造成损失或引发质量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300-500元罚款,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第51条材料的现场管理

1)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分区堆放,做到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三齐(堆放整齐、码垛整齐、排放整齐),保证场地无杂物。

2)钢材要分规格堆放,并且要一头对齐,加工场地要及时清理。

3)木材加工车间,锯末刨花要及时清理`,并且要达到防火安全要求。

4)现场新有材料不经项目经理和物资科负责人同意签单,不得私自外调,一经发现除追回材料外,将处以按原材料价值的10倍罚款,当月兑现。

5)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检查。否则,物资设备科有权对其重罚。

6)为了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要求施工队的三大料具要堆放在指定地点,并且要求场地平整。

7)砂、石等材料要堆放成方。

8)为了便于各工种之间的相互协调,土建队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材料的合理调谴。

第52条周转材料的管理

1)施工队使用周转材料时,应向工程技术科提计划,经工程技术科审核后,由责任工程师编制三大料具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后,报租赁站,由项目物资设备科安排进场。

2)周转材料进场后,由项目材料员移交施工队,并办理交接手续。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锯割、打眼、垫物、野蛮装卸,一经发现有违反者,将给予当事人重罚;如需要锯割,由施工队提出申请报告,经物资科、责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工程完工后,施工队必须对料具进行认真清理、刷油、维修,待合格后交给租赁站。

4)施工队使用的料具及配件(模板、卡子、螺栓等)项目部移交的同时将下发料具原值价格表,对损坏的料具实行交旧(废)领新;丢失的料具,根据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中规定钢管、钢模板0.5%、扣件1.5%为合理自然损耗。在此范围内,损坏的料具可以旧换新。超出此范围的损坏料具必须按原值赔偿。对丢失的料具一律按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不论其数量是否在允许的自然损耗范围内。

5)对竹胶板的管理:1施工队必须按责任工程师的模板配置图进行加工、切割。2注意模板边、端部的损坏,工人不得乱用钢撬。3对于边坡损坏的模板,可锯下边角后再用,也可用于保护其他产品。

第53条其它

1)对出入工地的物资进行登记制度。凡出入工地的材料、机具设备等,须由经办人到项目部办理《物资出入登记卡》后,门卫方可放行。

2)严格遵守现场的文明施工及安全保卫制度。并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工作。

3)废旧钢筋等材料由项目部和施工队共同回收,经物资科核实、作价处理后,根据分包合同其费用划归施工队,不允许施工队自己回收自己变卖,如发现一次将处以2-10万元罚款。

4)对电焊条实行焊头回收制度,按发放量的98%回收电焊头,如数量缺少时,按原值加倍处罚。对损坏的或焊条头超过50mm的扣除允许损耗量外,每个按0.50元处罚。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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