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发展
简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简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因此,在过去几十年中,我国不断完善和加强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
首先,我国在法律层面上逐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
此后,又相继颁布了《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并不断修订完善这些法律。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其次,我国还在行政管理方面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管力度。
成立了多个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机构,如中国专利局、中国商标局等,并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例如,我国在201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加快案件审理速度等。
此外,在国际层面上,我国也积极参与了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协议。
例如,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巴黎公约、伯
尔尼公约等多个国际组织和协议,并积极参与这些组织和协议的活动。
总之,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加强的过程。
在未来,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监管力度、推
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知识产权法学概述

(三)新中国知识产权法 1、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后 198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经1992年、2000,2008年三次修正; 1992年、2000,2008年三次修正; 2、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后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经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 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 3、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后经2001,2010年修订; 后经2001,2010年修订; 4、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1993年 法》
(二)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时期的知识产权法 1、1944年《专利法》——我国历史上第一 1944年 专利法》——我国历史上第一 部专利法; 2、1923年《商标法》44条及细则37条—— 1923年 商标法》44条及细则37条 我国真正付诸实施的第一部商标法。 3、1915年北洋政府《著作权法》及1928年 1915年北洋政府《著作权法》 1928年 国民党政府《著作权法》 国民党政府《著作权法》。
中国
被
知识产权
悲莫悲兮生别离
乐莫乐兮新相知
(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1、新国际贸易体制与知识产权制度的 国际化。 2、新技术革命与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 。 3、新民事立法浪潮与知识产权制度法 典化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一、概述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指自然人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1 特征:1、主体地位平等 2、对象主要是财产关系 3、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industrial designs) ,即外观设计权; ,即外观设计权;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 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trademarks,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著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
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著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
这种分法也有道理。
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著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
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
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知识产权讲义

《知识产权法学》教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定义、分类、范围一、知识产权的定义(一)几种方式我国民法理论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称之为智力成果权,该术语最早出现于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是在《民法通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对于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有如下几种表述方式:1.列举式这是国内外通常的做法,如传统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或者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
2.下定义这是国内教科书和学者最常用的方式。
具体的定义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如“智力成果说”,以郑成思教授为代表,“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又如刘春田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张玉敏教授则认为“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完全列举知识产权包含的内容这是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习惯采用的方式,后面在讲到知识产权范围的时候我们将详细介绍。
(二)本教材采用的定义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一)传统分类: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称为版权(二)智力成果类与商业标识类该分类将商标权、商号权独立出来,而将专利权著作权等都视为智力成果类的知识产权(三)人身性质类与财产性质类依知识产权是否有财产性内容将其进行分类,前者是知识产权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或精神权利,后者是财产权利或经济权利。
从权利比重来看,财产类的知识产权远远大于人身性质类。
(四)其他分类三、知识产权的范围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揭示知识产权的外延。
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助于大家更具体、更感性地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的内涵在不断变化,外涵也日益扩大。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一章知识产权基础

• 特征 – 专有性(排他性)
第一节知识产权制度概述
– 地域性 – 时间性 • 政策:2008《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 • 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 •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 – 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民间文化艺术、计算机软件 –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 工业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商标权: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 商号权:工商企业名称或字号专用权 – 地理标志权 – 商业秘密权:经营秘密、技术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 专业知识与实务
第一章 知识产权基础
第一节知识产权制度概述
• 概念 – 1986年《民法通则》开始通行“知识产权”称谓 – 台湾地区称“智慧财产权” – 分类 • 广义:专利权、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狭义(传统意义) – 文学产权: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 工业产权(产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第五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 4.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第四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 内涵 – 供给主体 • 国家、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其相关行政机构 • 企业、高校和其他具有知识产权能力的社会组织是重要补充 – 分类:广义 • 狭义: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信息借给、信息传播利用、保护环境营造 • 知识产权审查注册、构建文化生态、人才培育
• 外延: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过程 •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的诞生和变迁

知识产权的诞生和变迁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的产物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它的概念是在人类社会逐渐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与文化和科技的进步密不可分。
古代知识产权保护的起源在古代,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尚不成熟,很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创作和发明的权益。
然而,一些古代文明如古希腊、古罗马和印度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古希腊有一些法律规定来保护作品的作者,比如对盗版行为进行处罚。
古罗马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对于剽窃、盗版和虚假标注等行为进行惩罚。
印度的《曼昆法典》中也包含了一些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条款。
工业革命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兴起工业革命的到来带来了大量的发明和创新,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发明和创作涌现出来,促使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兴起。
最早的知识产权法在英国诞生,比如1710年的《版权法》和1857年的《专利法》。
这些法律确立了作品的版权和发明的专利权,为创作者和发明家提供了法律保护。
自此之后,世界各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
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逐渐加强,形成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
知识产权的变迁和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的形式和保护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知识产权的传播和侵权行为更加便捷和普遍。
盗版和侵权行为增多,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
因此,各国纷纷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加强对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
例如,很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打击网络盗版和侵权行为,同时国际间也进行了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总体而言,知识产权的诞生和变迁是人类文明和科技进步的产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也在不断演变,以适应新的挑战。
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有助于激励创新和促进社会进步。
知识产权课件 1章 知识产权概述

1.2.6 财产权与人格权的统一性
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性。 著作权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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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非稳定性
保护范围的确定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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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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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概念
企业经管人员(创新角度): 认为是通过确认并获取新知识的方式,将人力资 本转化成价值的一种管理工具。 知识产权是企业智力资本的法定保护形式。
知识产权 创新资本 智力资本 人力资本 流程资本 关系资本 关键知识与技术、创新投入、创新文化 经营团队、专业技能、向心力与创造力 营运流程、创新流程、知识管理、组织弹性 顾客规模、顾客忠诚、策略伙伴、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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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
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构成
1.3.1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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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
指就人类智力投入成果及工商业投资成果
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
广义的知识产权法包括:
专门法律法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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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概念
科技界(科技创新角度) 认为是与科技创新紧密联系的。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成果提供保护的一种工具。
WIPO专家 知识产权是指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智力 活动产生的法定权利;知识产权涉及心智创造,包 括发明、文艺作品、符号、名字、形象和商业设计 。
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及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及发展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意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各种创作和创新活动中所创造的各种智力成果的产权。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知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1. 独占性原则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独占性原则。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其创造的知识产权的独占权利,其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或侵犯其知识产权。
2. 公平原则知识产权制度要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以公平为原则。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制度不应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要求知识产权所有者在行使其权利时要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
3. 合理使用原则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合理使用知识产权,以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者必须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知识产权,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程1. 家族法制早期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由家族法规范,知识技艺通过家族世袭传承,知识的传承和保护主要靠家族内部的规则和约定。
2. 政府法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开始制定法律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逐步建立起来。
3. 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不再局限于国家范围,国际合作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立和合作,促进了知识产权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
四、总结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发展历程体现了知识创新和知识保护的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创新秩序和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全球知识创新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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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 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 制止不正当竞争, -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 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 版权和相关权利 - 商标 - 地理标识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工业设计 专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对协议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2)知识产权首先是排他权 第一,排他权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第二,知识产权更多地表现为排他权。 第三,对智力成果的生产经营性支配还需要具备 其他物质和法律条件。 第四,对智力成果的形式上占有要求知识产权必 须具有排他性。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3)作为支配权的物权与作为支配权的知识产权 的区别 第一,就支配范围而言,物权是对有体物的全面 支配,而知识产权则是对智力成果的有限支配。 第二,就支配后果而言,物权支配力的作用仅仅 局限于物的本身,而知识产权支配力的作用则具有 极强的衍生性。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 文学艺术产权和工业产权的两分法逐渐变得模糊, 某些处于中间状态的客体对象开始出现,如汽车的 外观设计。 新型的智力活动成果不断涌现,尤其是发生在生 物工程技术、遗传基因技术和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 科技新成果,为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的发展增添了 新的内容。 网络资源、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 也都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生
1904年,晚清政府颁布我国近代第一部商标法—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西方列强逼迫提出来 的。 五代后唐时期的国子监是世界上第一个官办的以 销售为目的大规模印制图书的“出版社”,享有 《九经》蓝本刻印的垄断权。 《东都事略》刊记:“眉山程舍人宅刊行 已申上 司 不许覆板” 1910年,晚清政府《大清著作权律》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 业中的民事主体对其发明创造以及区别性商业标志 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工业产权” 只是一种历 史上沿用下来的约定俗成的说法,严格说来实为“ 产业产权”。 工业产权所保护的客体十分复杂,其中最主要的 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在国际上保护工业产权的条约主要是《巴黎公约 》。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三)知识产权的类型 广义:上述两个国际条约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 范围可以说涵盖了目前知识产权的全部内容。 狭义:知识产权仅包括著作权(作者权或版权 )、专利权和商标权等三项内容。而根据功用标准 ,还可以再把狭义的知识产权分为两类,即文学艺术 产权和工业产权。文学艺术产权主要是满足人类的 精神需求或者审美需求;工业产权主要是满足人类 的物质需求或者说对实用的追求。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文学艺术产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 者和传播者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其本质在于将 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和传播这种作品的形式纳入其保 护范围,从而在创作者的思想表达形式领域内形成 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文学艺术产权主要包括 著作权和邻接权。目前国际社会保护这两类产权的 国际公约主要是《伯尔尼公约》和《保护表演者、 音像制品制作者的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罗马公约 )等。
第三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二、法典化的呼声渐高 1992年7 月,法国突破传统的立法体例,颁布了独 立于民法之外的《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 在中国,是否应该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正在制定的《 民法典》中,颇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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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和类型 (一)概念. 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也 被称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 其智力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通常是在特 定期限内,赋予创造者就其创造成果的使用所享有 的独占权或专有权。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缔结的《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 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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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生
一 、 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的发生 (一)进程 1623年,英国,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即《垄断 法规》(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 1709年,英国,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即《安娜 法令》(The Statute of Anne) 1857年,法国,世界上第一部商标法,即《关于 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 标的法律》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生
其他欧洲国家 ,乃至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建 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86年,《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二)特点 1.从封建特许权到一般财产权 2.从人格权到特别财产权 3.从行政权到私人财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生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复制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二、知识产权的权利形态及其与物权的区别 (一)知识产权的权利形态 1.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公权行政权力、有法律依 据、以强制和约束为内容;私权自主决定、民事主 体。 2.知识产权是私权:经历了由封建社会特权向资 本主义财产权嬗变的历史过程。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二)知识产权的属性与物权的区别 1.知识产权客体与物权客体的区别:智力成果 和有体物。 2.物权首先是支配权,知识产权首先是排他权 (1)物权首先是支配权。由于物权的客体是特 定的有体物,能够通过占有实现对其占有,并进而 实现物上的各种利益,因此物权在本质上被视为一 种物的归属权。
二、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缘起 1858年,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首次提出了建 立专利制度的建议。 1881年,郑观应曾就上海机器织布局所采用的织 布技术向清朝皇帝申请专利。翌年,光绪皇帝批 准了该局可拥有10年的专利权。这可以称得上是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钦赐专利。 1898年,戊戌变法,光绪皇帝签发了《振兴工业 给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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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 1.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不断拓宽 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呈现出普遍被延长 4.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处罚的力度 5.国际社会在强调高标准、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 同时,还要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健康、基本人权、 技术引进、使用和转让等问题给予足够关注
现代知识产权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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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第三章 专利法 第四章 第五章 商标法 其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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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七章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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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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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第三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2.学术界的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知识 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利,另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 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所依法享 有的权利的总称。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 “知识产权”包括有关下列项目的权利: -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 科学发现, - 工业品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