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建﹝2016﹞273号 哈尔滨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管理的指导意见
《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哈铁总【2016】33号文件

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总〔2016〕33 号哈尔滨铁路局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运输业各基层单位,各房产建筑段: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建立“集中统一、安全可控、运输有序、施工高效”的施工管理体系,降低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持续稳定,现将《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附件2:限速施工速度对比表附件3: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图、施工安全风险卡控表附件4: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办法附件5:年度施工(含集中修安排)轮廓计划表附件6:月度施工计划表和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附件7:月度施工计划编制管理办法附件8:维修周(日)天窗计划表附件9:临时增加施工办理流程附件10: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件11:营业线施工协调、预备会制度附件12:施工组织框架图附件13:维修配合作业通知单附件14:工程车辆停留、转移及运行组织办法附件15:施工引起的LKJ基础数据换装办理流程附件16: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附件17:施工临时缩小限界申请表附件18:天窗点外上线作业计划表附件19: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附件20:地方铁路、专用铁路中特殊区段的施工管理制度附件21: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附件22: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表附件23: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二○一六年三月三日技术规章编号:HBG/CW101-2016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4〕180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文件,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济南铁路局建管处建技函〔2009〕109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所,监理中心,设计所,各工务段,工务机械段,各建筑段,各铁路经营集团公司,济铁房建集团公司,舟桥处,各合资铁路公司:现将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09〕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现印发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第6章混凝土分项工程第6.2节及附录D、E、F同时作废。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等标准中混凝土原材料有关技术指标与本修订条文不一致时,以本文为准。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6.2主控项目6.2.1水泥的质量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水泥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注:①骨料具有碱一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童不应超过0.60%。
②C40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6.2.2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粉煤灰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粉煤灰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6.2.3磨细矿渣粉的质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磨细矿渣粉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磨细矿渣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6.2.4硅灰的质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哈铁建函〔2010〕572号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暂行)

哈尔滨铁路局哈铁建函…2010‟572号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工程单位:现将《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1—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根据我局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临近营业线、隧道和挂篮及运架梁施工做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营业线、临近营业线、隧道和挂篮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各工程指挥部、筹备组、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临近营业线、隧道和挂篮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对触及红线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2—第二章红线范围第6条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
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条建设管理红线1. 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
2.未制定营业线、临近营业线、隧道和挂篮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通知工管质安函(2014)16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管质安函〔2014〕16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混凝土结构在铁路工程中占有很大比重,在结构的安全、可靠和耐久性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其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寿命,抓好混凝土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提高混凝土施工质量,结合近年来铁路混凝土特别是磁道混礙土施工的实际状况,提出加强混疑土施工质量控制j 的有关要求如下。
工! 一、混凝土生产(一)原材料严格按照《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要求做好进场原材料试验检验工作,杜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1.水泥。
宜优先使用散装水泥,运到工地的水泥,应按标明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分别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仓库中,不得混装,并按照进场先后顾釀屈施工单位滋应对水泥试验数据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当水泥指标波动较大时, 应与水泥生产厂家及时进行沟通,确保水泥质量稳定。
2.骨料。
粗骨料粒径应符合要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裹粉、裹泥或被污染等情况,各级配粒径应分仓存放。
细骨料一般使用中粗砂,料源困难地区按规定可使用机制砂的,投入使用的机制砂必须是经专门加工并经检验确认符合标准要求的,蔡止使用石粉石屑做为细骨料。
使用山砂、粗砂、特细砂应经实验验证。
不同细度模数的细骨料应分仓存放。
3.外加剂。
外加剂的选择要与水泥的化学性能相适应,毎批外加剂进场后必须与现场使用的水泥及矿物掺合料进行相容性・ f w f ■一'・・—、一—一一_一— M lO,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当水泥出现质量波动时,也应逐批与外加剂进行相容性试验。
要严格控制齐加剂剂量,不得随意添加,在搅拌混凝土时,掺加外加剂的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二)混凝土拌和1.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实际采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按混谨土性能试验方法等标准进行试验、试配,以满足混瀕土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的要求,不得采用经验配合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3]27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3]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0863c6d6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bd.png)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3]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哈尔滨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搞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哈尔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按照必须下决心整治、必须彻底整治、必须整治好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地方和铁路结合、省市区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摸清底数、区别情况、分段实施、分期推进的方法,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对铁路沿线环境进行大规模综合整治,彻底改变铁路沿线环境面貌,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
二、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拆除铁路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内的棚厦房屋,彻底铲除污染源,形成铁路沿线两侧10米铁路养护区、10至30米绿化隔离区的梯次区域,把铁路沿线建设成以站舍为中心的综合景观区,以繁华城区段为中心的风景休闲区,以草坪为地被植物、由高低错落的乔灌木贯穿全线的绿色生态廊道系统。
具体内容:将铁路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内及附近地区,规划成“一环、六站、十二节点、多片小区”。
一环,即在铁路沿线范围内,以植树为主,全线分段、分层次绿化,使铁路沿线成为一条连续、系统的绿色长廊;六站,即对沿线的6个主要站舍进行立面整饰,粉刷装修,修整广场,整治周边环境,形成以站舍为中心的新景观区;十二节点,即在铁路沿线站舍、住宅区周边及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口区域、城市中心地段等处,选择12个节点,采用不同的造园手法,使之建设成为错落有致、五彩缤纷的小花园;多片小区,即结合危房棚户区改造,在铁路沿线或附近其它地段、二环路以外地区,选择一批危房棚户区作为筹资项目用地,通过开发改造,达到既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又筹措综合整治拆迁资金目的。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a14d1309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89.png)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现将《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关于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和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4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检测机构条件2.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3.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委托情况汇总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是指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的活动。
根据实际监督工作需要,监督机构可责成或安排建设单位组织针对性检测。
第三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规程、规范,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检测实施第四条监督机构应根据监督工作重点和年度监督检查总体计划,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
各监督站应于每年的1月底前将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报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核备。
当举报投诉及事故调查需要用检测手段提供数据支持时,监督机构可专门安排和组织相关检测。
铁建设[2010]241号-铁路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清晰版)
![铁建设[2010]241号-铁路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清晰版)](https://img.taocdn.com/s3/m/ab6edddbeefdc8d377ee323c.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建设〔2010〕241 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 for constructional of railwayconcrete engineering2010—12—08 发布2010—12—08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 for constructional of railwayconcrete engineering主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2010 年12 月8 日2010 年·北京2前言本技术指南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9 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34 号)的要求,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的基础上,充分吸纳京津、武广、郑西、合宁、合武、石太、东南沿海、沪宁等高速铁路的建设、运营经验编制而成的。
本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紧紧把握铁路工程总体技术路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路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本指南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重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工法、质量保证措施作出了规定,反映了工程施工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充分体现了我国铁路工程的技术特点和施工控制要求。
本技术指南由13 章组成,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工程、特殊混凝土(砂浆)、防腐蚀强化措施施工、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夏期施工、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另有7 个附录。
本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如下:1. 落实“六位一体”建设管理要求,对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提出了针对性管理措施。
2. 反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内涵,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提供了配套性标准规定。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修订)-铁建设[2010]39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修订)-铁建设[2010]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a395d713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d6.png)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修订)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铁建设[1999]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一○年三月七日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维护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有形建设市场是指经批准成立的为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设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铁路有形建设市场设一、二级交易中心。
一级交易中心为全路性交易市场,设在北京;二级交易中心为区域性交易市场,设在各铁路局所在地;一级交易中心对二级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在铁路有形建设市场进行的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有形市场监管第五条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铁路建设有形市场管理,主要包括:1.确定交易中心管理原则;2.依法审核一、二级交易中心的设立、变更、撤销;3.批准一级交易中心有关规章制度;4.处理交易中心运行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铁路建设有形市场实施具体管理,主要包括:1.检查一级和二级交易中心建设情况;2.定期检查一级和二级交易中心运行情况;3.对交易中心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协调与省、市地方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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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建〔2016〕273号哈尔滨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管理的指导意见哈西地区铁路建设(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哈尔滨枢纽改造(哈尔滨车辆段迁建)工程指挥部,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滨洲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局管辖范围内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结合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实际情况,意见如下:-1-一、报批程序1.铁路建设工程原则上应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生产混凝土,如现场不具备建设拌和站条件,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可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单位应全面调查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的产能与质量控制状况。
3.选定符合要求的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监理单位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完成对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资质、人员资格、规章制度、设备设施、生产管理及试验室等实际情况的核查工作,符合要求后报项目管理机构。
4.项目管理机构5日内组织对选定的商品混凝土拌和站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铁路工程设计标准、《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和《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
二、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2.资质标准-2-⑴企业资产: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⑵企业主要人员:①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试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⑶技术装备:①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②混凝土运输车10辆;③混凝土输送泵2台。
3.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⑴岗位责任制。
⑵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
⑶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⑷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计量检定、校准、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⑸拌和站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⑹物资管理制度。
⑺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
4.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生产设备状态良好。
三、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人员管理-3-1.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配足拌和站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站长、技术主管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正式职工。
2.商品混凝土拌和站搅拌机操作手应由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3.试验室由主任、技术主管、试验人员等组成。
4.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并经施工单位培训。
信息化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和具备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
5.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站长、技术主管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商品混凝土拌和站设备管理1.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的生产能力应满足施工单位最大批次混凝土数量需要。
拌和设备应能满足工程结构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的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且状态良好,宜采用双套机组配置。
2.拌和机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应全部通过检定。
搅拌机的计量系统精度值精确到0.1%。
胶凝材料、水、外加剂的上料误差控制在1%以内,砂石料的上料误差控制在2%以内,计量仪器应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3.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安排专人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定、自校计量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稳定可靠。
4.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内的主要设备必须稳固可靠,并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雷电措施。
五、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1.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系统应能满足建设单位(铁路局)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2.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配置标准参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
监理和施工单位选用的采集应用管理软件应经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评审通过。
3.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统一的格式和接口要求安装应用软件并接入项目管理机构拌和站管理平台。
4.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5-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拌和站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对采集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应按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录入。
六、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生产管理1.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场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生产铁路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拌和站内生产其他工程项目混凝土原材料混放。
⑵场区内应有已经成型的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
⑶原材料场地应进行表面硬化,行车道路应能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
场地排水应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洼现象。
⑷粗、细骨料应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存放,不同品种和规格的粗、细骨料用隔离墙分离,并根据需要设置冲洗或筛分设施。
⑸“合格区”的粗、细骨料应采用棚架遮挡,棚架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并根据需要设置夏期降温和冬期保温的辅助设施。
-6-⑹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使用散装水泥时,应设水泥储存罐。
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强度等级、批次分罐保存。
⑺在醒目位置对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⑻安全、消防、环保设施应齐全有效,标识规范、齐全、醒目。
2.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按设计要求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3.每班混凝土生产前,拌和站操作人员应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并对称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
4.商品混凝土拌和站进行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和理论配合比,确定施工配合比。
对首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匀质性和拌和物温度等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5.混凝土的搅拌时间为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至搅拌结束所用时间,混凝土延续搅拌时间应根据配合比和搅拌设备情况通过试验确定,但最短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20s,冬期施工最短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80s。
-7-6.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过程中,按规定转速搅动。
7.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运输混凝土时,应对运输容器采取遮盖或保温隔热措施。
8.管理人员应对信息管理系统发出的警报(如不按配合比施工、原材料计量超标、拌和时间超限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形成完整的过程处理记录。
9.管理人员应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10.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如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暂停商品混凝土的现场供应。
⑴发现原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设计标准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要求。
⑵操作人员不按要求操作,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意调整配合比。
⑶随意调整单盘混凝土搅拌时间。
⑷拌合楼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不能进行有效补偿。
⑸计量系统未定期进行校准,误差较大,超出规范允许范围。
⑹在运输过程中随意在混凝土运输车中加水。
⑺冬期施工过程中,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不能满足冬期施工条-8-件。
⑻由于运输能力不能保证,造成关键部位不能连续浇筑,影响施工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
11.对暂停混凝土现场供应的商品混凝土拌和站,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核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供应混凝土。
七、商品混凝土拌和站试验室管理1.商品混凝土试验室设置⑴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应根据铁路混凝土工程特点,做到配置合理、管理有序,满足铁路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⑵商品混凝土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应在试验室资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
⑶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⑷项目管理机构应对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工作条件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的程序、申报格式、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⑸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采用《铁路工程试验表格》(Q/CR 9205)。
-9-2.商品混凝土试验室职责及管理要求⑴制定原材料、混凝土拌和物等试验检测工作流程并实施。
⑵按照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规定,对需要外委送检的项目,做好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选择的试验检测机构,应通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并具备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能力,受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需提供《资质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委托合同。
⑶按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⑷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粗骨料的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含水率及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匀质性和出机温度等。
⑸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的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试验检测标准、铁路工程验标、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齐全,并及时掌握和更新相关标准。
⑹建立不合格品台帐,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⑺负责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3.商品混凝土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及设施环境条件⑴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对铁路混凝土及原材料进行检验的需要,检验标准符合设计标准、《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10-量验收标准》(TB 10424)及相关文件要求。
⑵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状态、量程及精度(分辨率)应满足检测要求,仪器设备必须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⑶操作间(不宜少于12㎡/个)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环境、温湿度等应满足标准要求。
⑷混凝土室、胶凝材料室、化学分析室、力学室等应配备空调,标准养护室(不宜小于20㎡)应配备自动养护系统。
4.商品混凝土试验室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⑴仪器设备管理制度⑵样品管理制度⑶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⑷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⑸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⑹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⑻混凝土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⑼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⑽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八、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监管与考核1.施工单位应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安排-11-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严格按设计和验标要求对原材料质量的检测情况进行见证,严格按批准的配合比监控混凝土生产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