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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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7]43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17

【实施日期】2017.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梅世彤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服务工作。

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社保、民政、

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档案局、政管办、公管办、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重点办、口岸办)、市财政局(农发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仲裁委、市保密局、市档案馆、市政府招待处、市政府新闻办。协助梅世彤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负责与市民建、市侨联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涉军事宜。

联系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南运河河务管理处、漳卫南运河沧州河务局、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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