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个别教育讲稿
民政社区矫正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的话题——民政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它旨在通过社区资源和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作为民政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社区矫正工作贡献力量。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民政社区矫正的重要性。
一、社区矫正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犯罪现象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
传统的刑罚执行方式在解决犯罪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能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社区矫正,我们可以将罪犯置于社区环境中,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改造,降低再犯罪率,从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社区矫正有助于罪犯的重新融入社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与社会接触较少,很容易产生与社会脱节的现象。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能够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保持与社会接触,了解社会变化,培养社会责任感。
通过社区工作者的帮助和引导,罪犯可以逐渐适应社会生活,重新融入社会。
这对于提高罪犯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三、社区矫正有助于发挥社区资源优势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和参与。
社区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力,可以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社区矫正,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为罪犯提供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自我修养。
同时,社区矫正也有利于加强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凝聚力。
在开展民政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 深化与社区合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5. 注重心理疏导,关注罪犯心理健康。
总之,民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社区矫正教育活动发言稿

社区矫正教育活动发言稿尊敬的领导、老师和各位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可以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社区矫正教育活动的一些想法和感悟。
社区矫正教育活动是我们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培养社会公民素质的有效途径。
通过这样的活动,我们可以促进被矫正人员的认识提高,培养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引导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同时,通过社区矫正教育活动,我们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实现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因此,我认为社区矫正教育活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并支持这项活动。
首先,我想分享一下我对社区矫正的理解。
社区矫正,是对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行为规范和社会适应的一种教育。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帮助受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念,规范其行为,在社会上重新健全生活。
这种社区矫正的方式,强调的是对受矫正人员的全方位教育,既要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也要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还要促进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帮助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接下来,我想介绍一下社区矫正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首先,社区矫正教育活动可以促进受矫正人员的认识提高。
很多受矫正的人员,由于家庭环境、教育水平、社会影响等各种原因,对于自己的行为和责任认识不足,难以正确看待自己的处境和未来。
通过社区矫正教育活动,我们可以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其次,社区矫正教育活动可以帮助受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
很多受矫正的人员,由于生活阅历有限,对于生活的态度和方式存在偏差,缺乏正确的生活观念。
通过社区矫正教育活动,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们传授生活技能、人际交往、职业就业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观念,提高生活质量。
最后,社区矫正教育活动可以促进社会和谐。
受矫正人员的回归社会,符合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需要。
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关于社区矫正的一些想法和观点。
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不仅关乎着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宁,更关乎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
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和监督,使其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这不仅有利于犯罪分子的个人成长和改造,更重要的是能够减少犯罪率,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非常重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其次,我想谈谈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比如,犯罪分子的改造需要时间和精力,监督和管理工作也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经验。
此外,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也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因此,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克服这些问题和挑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社区矫正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和支持,提高监管和管理的水平;社会组织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犯罪分子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而普通公民也应该增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而言之,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关乎着每个人的利益和福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社区矫正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谢谢大家!。
社区矫正 发言稿

社区矫正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社区居民们: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和思考。
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顾名思义,是指通过对矫正对象进行社会适应性训练和监督,帮助其逐步恢复正常生活和社会功能的一种矫正方式。
在我国,社区矫正已经广泛应用于刑满释放人员、缓刑犯和刑事责任能力受限制人员等特殊群体,成为了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重要工作。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来说,我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些犯罪的人员,他们曾经伤害过社会和他人,却又应该得到社会的重新包容和帮助。
这其中需要我们正确看待矫正对象,既要严格监管他们的行为,又要以人为本,关爱他们的生活。
因此,社区矫正工作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仅是简单的监督和社区服务,更是需要我们与矫正对象建立起一种具有亲情关怀的工作关系,为他们提供信任、尊重和帮助。
在这里,我想重点和大家分享一下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些具体经验和思考。
首先,我们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需要明确我们的工作目标和原则。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社区矫正,帮助矫正对象恢复正常生活,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一员。
我们的原则是尊重矫正对象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们的人权和社会权益,用爱和公正来对待他们。
这是我们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在工作中始终要坚持的。
其次,我们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需要关注矫正对象的个性和心理需求。
每一个矫正对象都有自己的个性和心理特点,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进行细致的观察和了解,尊重他们的个人生活和价值观,建立起一种互相信任和理解的关系。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观。
另外,我们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需要充分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
社区是我们进行矫正工作的重要场所,它拥有丰富多样的资源和人才,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的支持和帮助。
社区矫正法宣讲课稿范文

社区矫正法宣讲课稿范文尊敬的各位社区居民,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今天很荣幸为大家带来关于社区矫正法的宣讲。
社区矫正法是我们国家为了预防和惩治犯罪分子,保护社会安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我将从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目标、实施方式以及对社区居民的重要意义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社区矫正法。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
社区矫正是指对于刑罚执行期满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管与约束的同时,通过社区支持与管理,帮助他们恢复社会功能,避免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法对于刑罚执行期满或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了明确的管理规定,旨在促使罪犯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实现自我改造。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的目标。
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通过社区化的方式,全面实施教育、管理和帮助,协助罪犯消除犯罪心理障碍,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推动罪犯重返社会并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社区矫正的实施,我们可以帮助罪犯摆脱犯罪态势,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的实施方式。
社区矫正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社区化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等。
社区化刑罚执行是指将刑罚执行期满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送回原居住地或者其他社区,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具体的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内设置社区服务站,为罪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社区矫正人员负责对罪犯进行帮教、指导和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生活。
最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法对社区居民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对社区居民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在社区的发生,提高社区的安全性。
其次,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为罪犯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指导,帮助他们重获自由,并为他们的自我改造提供必要条件。
再次,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对监狱资源的占用,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
最后,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通过帮助罪犯回归社会,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榜样,提供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
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发言稿

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发言稿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分类教育组的负责人,今天非常荣幸能在此向大家介绍社区矫正分类教育的相关情况,并就此展开讨论。
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是一项重要的社区矫正工作,旨在帮助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重新融入社会,并防止其再次犯罪。
分类教育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个人特征、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因素,对其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的分类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
通过分类教育,我们希望能够真正帮助矫正对象改变思想观念、提高技能素质,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分类教育的目标和原则。
社区矫正分类教育的目标是促使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品行习惯和道德观念。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坚持以下原则:1. 个体化原则:根据矫正对象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服务。
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因此,我们必须根据个体的需求进行教育辅导,促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
2. 终身学习原则:矫正对象犯罪的根源往往是教育不足或错误的思想观念,因此,社区矫正分类教育要持之以恒,筑牢矫正对象的知识基础,不断提供学习机会,让他们接受正规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 培养责任感和社会意识原则:社区矫正分类教育着力培养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理解法律对行为的规范,进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4. 全面发展原则:分类教育不仅注重知识教育,也要注重体育、艺术和劳动等多个方面的培养。
只有全面发展才能真正提高矫正对象的综合素质,为他们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供更多的社会参与机会,从而有效预防再犯。
在社区矫正分类教育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教育方式:1. 个别辅导: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个别辅导,并制定个别教育计划。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面对面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困惑,增强自信心,提供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社区矫正个别教育内容

社区矫正个别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是一种针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一种教育和矫正方式,旨在通过教育、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改变不良行为,实现自我价值。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个别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矫正对象的改造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社区矫正个别教育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以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首先,个别教育内容应该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性意味着教育内容应该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制定,不能一刀切。
通过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行为、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实效性则要求教育内容能够真正对矫正对象产生积极的影响,帮助他们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激发他们的改造意愿,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观念。
其次,个别教育内容应该注重心理健康和情感沟通。
在矫正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存在心理问题或受到不良情感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在教育内容中加入心理健康指导和情感沟通的内容。
通过心理辅导、情感疏导等方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化解负面情感,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为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打下基础。
再次,个别教育内容应该包含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很多矫正对象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导致再次违法的可能性较大。
因此,个别教育内容中应该加入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让矫正对象了解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增强法治观念。
同时,还应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矫正对象的就业能力,增加社会适应的机会,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最后,个别教育内容应该注重家庭和社会融入。
很多矫正对象在犯罪过程中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因此在个别教育中应该注重家庭和社会融入的内容。
通过家庭访谈、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帮助矫正对象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支持。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融入的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念,拓宽社会交往圈,避免再次陷入犯罪的漩涡。
社区矫正活动演讲稿范文

社区矫正活动演讲稿范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社区居民们: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活动的主持人。
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个讲台上,向大家介绍社区矫正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社区矫正活动。
社区矫正是指将犯罪分子从监狱或其它刑罚场所中释放后,安排他们在社区进行辅助教育、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一系列活动,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和改造自己的行为。
这种矫正方式不仅可以减轻监狱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为犯罪分子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为什么社区矫正活动重要?首先,它可以帮助犯罪分子重建生活。
很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教育和培训,导致重回社会后很难找到工作,重新立足。
社区矫正活动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帮助他们学习实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必要的支持。
其次,社区矫正活动有助于减少再犯率。
犯罪分子在狱中受到一定的惩罚,但如果离开监狱后无人关注和指导,他们很容易重新堕入犯罪的圈子。
社区矫正活动可以通过心理疏导、职业指导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改变错误的思维和行为,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
另外,社区矫正活动还有助于改善社区环境。
犯罪分子如果在社区中守法、积极参与活动,将会产生正面影响,对社区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与犯罪分子的接触,了解他们的故事,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从而在社区中建立起更加紧密的人际关系。
那么,社区矫正活动应该如何进行呢?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矫正体系,包括监狱和社区之间的紧密协作,确保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们需要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培训资源,为犯罪分子提供多种学习机会,从而提高他们的技能和能力。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心理疏导、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帮助犯罪分子重建自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最后,我们应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到矫正活动中来,为犯罪分子提供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亲爱的社区居民们,社区矫正活动是改变犯罪分子命运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和谐社区、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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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个别教育讲稿上营司法所社区矫正学习讲话稿20XX年1月28日今天让两位参加上营司法所组织的学习,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
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
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
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在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想来来,想走走,按照程序,如果哪位被警告三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
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
下面我给大家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大家要认真听讲,学习相关内容,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鉴于两位的矫正类别都是缓刑,所以主要针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讲解。
1《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报告《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不准出境《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不得出境。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2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宣告三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其他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
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二、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社区矫正人员虽然属于罪犯,但仍享有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
3《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除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及人格不受侮辱外,还要注意保护其享有的以下权利:1.辩护权。
社区矫正人员在刑事诉讼中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2.申诉权。
社区矫正人员对因行政行为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其本人或亲属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也可以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3.控告权、检举权。
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发现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有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揭发指控,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4.受教育权。
社区矫正人员除了有权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外,在就学方面不受歧视。
5.就业权和社会保障权。
社区矫正人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以获得和保持职业工作机会为核心利益,从而实现其生存与发展目的的劳动权利和有国家予以平等保障的社会权利。
46.减刑权、按期解除社区矫正权。
社区矫正人员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出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时,有获得减轻其原判刑罚的权利。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执行机关应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三、日常行为奖惩日常行为奖惩包括警告、表扬、社区矫正积极分子。
警告警告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处罚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七条实行手机定位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手机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定位失败、通讯中断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司法所。
社区矫正人员故意不携带、不开机或者故意丢失、损坏定位手机,造成人机分离、定位失败、通讯中断的,经教育仍不改正,司法所可以视情况提请县司法局给予警告。
表扬和社区矫正积极分子5《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扬:1.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监督管理,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得到矫正小组成员一致认可的;2.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有突出事迹或表现,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3.有其他突出事迹或表现的。
《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一贯表现良好,年内获得三次表扬以上的或具有下列立功表现的,可以评为社区矫正积极分子:1. 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社区矫正人员具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评为社区矫正积极分子: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6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表现突出的;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希望经过上述的学习后,你们对《社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及日常行为的奖惩有所了解,能认真积极矫正,今早回归社会!7上营司法所社区矫正学习讲话稿20XX年1月28日今天让两位参加上营司法所组织的学习,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
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
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
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在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想来来,想走走,按照程序,如果哪位被警告三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
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
下面我给大家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大家要认真听讲,学习相关内容,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鉴于两位的矫正类别都是缓刑,所以主要针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讲解。
1《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报告《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不准出境《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不得出境。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2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宣告三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其他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
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二、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社区矫正人员虽然属于罪犯,但仍享有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
3《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除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及人格不受侮辱外,还要注意保护其享有的以下权利:1.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