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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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最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最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3. 所有施工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具有相应的合格证明。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施工环境符合施工要求。

3. 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施工过程控制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对于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材料验收1.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进行严格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材料验收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3. 对于不合格材料,应予以退换或销毁,不得用于工程。

五、施工质量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

2. 质量验收应包括结构安全、功能实现、观感质量等方面。

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六、安全与环境保护1. 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扬尘等。

3. 施工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七、竣工验收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并邀请监理单位进行预验收。

2. 竣工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功能实现、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3. 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八、后续服务与保修1. 施工单位应提供一定期限的工程保修服务。

2. 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修复。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用户权益。

九、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活动,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收。

第五条业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验收第六条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材料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布置,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第三章施工过程验收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混凝土、钢筋、砌体、抹灰等工程材料进行验收,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操作,保障施工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在竣工时对建筑工程进行自检验收,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业主单位应进行验收确认,确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竣工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详细内容:1. 基础工程验收标准:- 基础的平整度、强度和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基础混凝土浇筑质量符合要求,无明显的裂缝和渗漏现象;- 地下管道安装质量良好,无渗漏和损坏。

2. 主体结构验收标准:- 结构的尺寸、形状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无明显的缺陷和损伤; - 结构的抗震性能满足设计要求,无明显的裂缝和变形。

3. 建筑物外墙验收标准:- 外墙表面平整,无明显的麻面、裂缝和脱落;- 外墙保温层的安装质量良好,无渗漏和损坏;- 外墙涂料的附着力和色泽符合要求。

4. 室内装饰验收标准:- 地面平整度、防滑性和耐磨性满足要求;- 墙面平整度和涂料附着力符合要求,无明显的麻面、裂缝和脱落;- 天花板平整度和装饰效果良好。

5. 电气工程验收标准:- 电气设备的安装符合相关标准,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线路的敷设和连接质量良好,无短路和漏电现象;- 电气设备的性能满足设计要求,无明显的故障和损坏。

6. 暖通工程验收标准:- 暖通设备的安装质量良好,无漏水和渗漏现象;- 管道和风管的连接和绝缘质量符合要求;- 室内温度和湿度调节效果良好。

7. 给排水工程验收标准:- 给水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质量良好,无渗漏和损坏;- 排水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质量良好,无堵塞和漏水现象; - 给水和排水设备的性能满足设计要求,无明显的故障和损坏。

以上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的实现。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在施工完成后,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的过程。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验收范围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框架结构、梁柱墙体等部分。

2.建筑工程装修:主要包括室内装修、门窗、地面、洁具等部分。

3.建筑工程给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部分。

4.建筑工程电气系统:主要包括照明系统、电力系统、通信系统等部分。

5.其他相关系统和设施。

三、验收要求1.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2.施工质量的可靠性: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结构安全性、装修装饰效果和使用功能。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把握质量标准,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3.环境保护的合规性: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装修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产生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扰民现象。

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并配备必要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和噪声控制设备。

4.现场安全的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施工安全。

5.文明施工的规范性: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应注重文明施工,遵守相关的文明施工规范和制度,不得擅自占用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四、验收程序1.报备验收: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申请。

报备材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筑项目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靠性。

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1 结构施工标准建筑结构的施工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必要的质量检测。

结构连接部分应采用合适的连接方式,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2 建筑设备安装标准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提供足够的工作空间和安全通道。

设备的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工作。

设备的电气接地应符合标准,并使用合格的电气材料。

2.3 室内装饰标准室内装饰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室内装饰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的质量缺陷。

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装饰层应平整、牢固,无明显开裂或空鼓。

2.4 管道与设备配套标准管道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保证通畅和密封。

管道连接应采用合适的连接方式,并经过必要的测试和试压。

设备与管道的安装和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使用功能。

2.5 环境与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3.验收程序3.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工作。

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3.2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监督和检测。

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并重新进行验收。

3.3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工程施工。

对合格的工程质量进行整理和整改。

3.4 验收程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

根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证书的签发。

4.引用标准1.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地方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5.结论本文档总结了最新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和执行这些标准,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筑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GB50209-202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整)

GB50209-202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整)

GB50209202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建筑地面工程包括地面基层、面层、防水层、防潮层、保温层、找平层等。

2. 基本规定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2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2.4 施工完成后,应按照本规范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地面基层施工质量验收1. 基层材料1.1 基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 基层施工2.1 基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表面的清理,确保表面平整、干净。

2.2 基层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基层的厚度、平整度和坡度。

2.3 基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养护,确保基层的强度和稳定性。

3. 基层验收3.1 基层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包括外观质量、平整度、坡度、强度等。

3.2 基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三、面层施工质量验收1. 面层材料1.1 面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 面层施工2.1 面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的处理,确保基层的平整度和清洁度。

2.2 面层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面层的厚度、平整度和美观性。

2.3 面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养护,确保面层的强度和稳定性。

3. 面层验收3.1 面层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包括外观质量、平整度、坡度、强度等。

3.2 面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施工或交付使用。

四、防水层施工质量验收1. 防水材料1.1 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 防水层施工2.1 防水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的处理,确保基层的平整度和清洁度。

2.2 防水层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防水层的厚度、平整度和密封性。

2.3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养护,确保防水层的强度和稳定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验收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范围包括结构、设备、装饰和环境等方面的验收内容。

二、验收标准:1. 结构验收标准:(1)混凝土验收标准: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要求,并且不存在大的裂缝、空鼓和泛碱现象。

(2)钢筋验收标准:钢筋的布置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砌体验收标准:墙体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墙体块石的粘结牢固,无空鼓和脱落现象。

2. 设备验收标准:(1)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工艺符合规范,设备的接线牢固可靠,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2)给排水设备验收标准:给排水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设备的使用功能完好,无泄漏现象。

(3)通风设备验收标准:通风设备的运行正常,并且符合通风要求。

3. 装饰验收标准:(1)墙面装饰验收标准:墙面装饰的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装饰材料的拼接无间隙和脱落现象。

(2)地面装饰验收标准:地面装饰的平整度和防滑性符合要求,装饰材料的砖面无开裂现象。

(3)天花板装饰验收标准:天花板的平直度和表面光洁度符合要求,装饰材料的连接无开裂和脱落现象。

4. 环境验收标准:(1)绿化环境验收标准:绿化树木的种类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绿化带的养护工作到位。

(2)污水处理验收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能达到环保要求。

(3)噪声和振动控制验收标准:噪声和振动的水平符合设计要求,在建筑周围没有引起不适的问题。

三、验收程序:1. 施工阶段验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进行验收。

2. 完工前验收:在工程完工之前,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完工后验收:在工程竣工之后,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环境问题的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文件:验收后应编制验收报告,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作为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证建筑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各国建筑行业都制定了相应的验收规范。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最新版本进行介绍,并对其中的要点进行解析。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目的是为了:1. 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2. 确保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完善;3. 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参与各方的利益,防止在工程质量上出现瑕疵。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验收前准备:包括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准备材料、工作人员组成等。

2. 工程验收的步骤:包括工程验收的时间节点、顺序、内容等。

3. 工程验收的要求:包括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方法、技术要求等。

4. 工程验收结果的处理:包括验收结果的确认、记录、通知等。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重要点解析1. 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的,包括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建筑材料的使用等方面。

2. 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包括实地检查、检测分析、取样检验等,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材料的综合评估,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施工质量验收的技术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技术要求包括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建筑材料的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建筑物的承重能力、防水性能、隔热性能等。

4. 验收结果的处理:验收结果的处理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的结果确定,合格的建筑工程应予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或返工。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更新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行业标准的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也需要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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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指的砼结构包括:素砼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

2、子分部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

施工方法:现浇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砼结构子分部工程。

结构:钢筋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砼结构子分部工程。

3、检验批的合格质量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简答:监理人员对多层现浇结构模板支撑的检查需注意哪些方面?答:监理人员需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检查,重点注意的方面有:1、上层模板及支架须支撑在下层楼板上,下层楼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必要时应加支架。

2、为使力的传递不至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下层支架立柱应基本对准。

3、支架的立柱下应铺设垫板。

5、简答:模板制作安装本身应满足的基本要求?答:1、模板接缝不应漏浆。

2、模板内应清理干净。

3、模板应涂刷隔离剂。

4、对清水砼及装饰砼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模板。

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梁,模板应起拱,起拱按设计要求,若无则取跨度的1∕1000~3∕1000。

6、支模时、预埋件、预留洞不应遗漏、位置、尺寸应符合要求,安装牢固。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2mm)6、用于抗震框架纵向受力钢筋的要求:对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应满足下列要求: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7、钢筋搭接接头应符合: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建,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8、钢筋搭接范围内配箍要求:1、配箍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个设置两个箍筋,且间距宜为50mm。

9、骨料最大粒径≤40mm,试件尺寸为150×150×150(mm)。

10、砼原材料:水泥、外加剂、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掺合料、骨料和拌合水。

11、水泥检查: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2、配合比设计按《普通砼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等进行试验、试配。

13、砼的养护应在浇筑完毕12小时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砼浇水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14、现浇电梯井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允许偏差为+25,0(mm),用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H1000且≤30(mm),经纬仪、钢尺检查。

15、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16、对预制构件标志和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数量的检查,并在构件中明显部位标以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

17、结构性能检验其承载力、挠度和裂缝。

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

当连续检验10批且每批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对同一工艺正常的构件,可改为2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

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件检验。

18、对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要求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对承受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砼浇筑,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砼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2、对不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砼和砂浆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或M15。

3、用于接头和拼缝的砼或砂浆,宜采用膨胀措施和快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19、在监理(建设)及施工各方在场情况下见证取样,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0、砼强度的检验:砼结构中的强度,除按标准养护强度检查验收外,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增加了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实体检验中结构砼强度的检验。

21、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提供: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砼工程施工记录。

5、砼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8、砼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9、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22、砼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1、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3、返工、返修或更换设备、器具或构件的形式恢复其应有的性能,这种处理方式对结构的性能影响不大,但修复方案等相关资料应归档留存,以备核查。

24、检测鉴定后的验收:对不能以简单返工、返修、更换解决问题的情况,应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如检测鉴定的结果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应予以验收。

25、检测复核后的重新验收:结构可在不超越标准、规范、安全储备的条件下使用,则仍可予以验收,但须经设计单位的核算、认可。

26、加固处理后的让步验收:对更严重缺陷只能进行加固处理。

处理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方案,并在处理后进行验收。

27、等效养护龄期的确定:同条件养护,可近似取600℃·d。

28、梁、板类构件,抽取构件数量2%且不少于5个构件。

悬挑构件,抽取的构建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不宜小于50%。

29、钢筋保护层厚度的验收合格条件: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倍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

30、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板判为不合格。

31、问答: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监理项目机构如何处理?答:监理项目机构应责成承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32、如何理解附录D中:同一强度等级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小于3组?答:必要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首先考虑不少于10组,以便构成按统计的基本条件,但在多有情况下,最好不得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时,有足够代表性。

33、对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仅有一条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其内容是什么?答:内容是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

34、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上有露筋现实,哪些属于严重缺陷?答:现浇混凝土上的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属于严重缺陷。

35、混凝土外形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缺陷,哪些属于严重缺陷?答: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修效果的外形缺陷。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Ⅱ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合格使用年限为15年,设防要求为二道防水设防;Ⅲ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合格使用年限为10年,设防要求为一道防水设防。

2、屋面工程施工时,每到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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