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长病假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天

哈尔滨海北滨海新区海淀区海东海口海南州海西哈密邯郸汉沽区杭州汉中河北区鹤壁河池合川区河东区合肥鹤岗黑河衡水衡阳和平区和田河西区河源菏泽贺州省直辖红河虹口区红桥区花地玛堂区淮安淮北怀化淮南怀柔区花莲县黄冈黄南黄浦区黄山黄石呼和浩特惠州葫芦岛呼伦贝尔市湖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天
劳动法当中规定职工可以休病假的时间从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因为病假可以请多少天是取决于员工本人在用人单位的实际 工作年限的。工作年限低于5年的情况下,法定最长休病假的时间是三个月,工作年限1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到20年之间的,病假最长是18个 月。
长期病假规定办法

长期病假规定办法在现代社会中,长期病假已经变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这是由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工作压力的加大以及环境的污染等因素所导致的。
长期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等原因需要在公司内连续休假一段时间的现象。
那么对于长期病假,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呢?定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经过医疗机构诊断,确因病原因需要休假治疗的,可依法享受病假待遇。
病假的时间是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所需治疗时间而定的,当员工的病情较为严重,无法恢复正常工作时,需要出现长期病假。
长期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等原因,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恢复工作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对员工做出安排,以保障员工及公司的权益。
申请员工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领导或人事部门。
并出具签署医疗证明或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实病情属实。
根据公司制定的病假休假制度,员工需要申请休病假,申请病假的时间应在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书期限内,并且需要在病假期结束前提交相关材料给公司人事部门。
制度公司应制定长期病假制度,为员工在长期病假期间的工作和待遇提供一个规范、明确的规定。
长期病假制度应该详细确立这些内容:1.治疗期限:对于不同疾病应有不同的治疗期限,公司人事部门可以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核;2.工资待遇:员工应享受公司制定的长期病假工资待遇标准,应该包含病假工资、病假补助等内容;3.工作安排:公司可以决定将员工调整到其他适合的岗位或部门,或者安排其他个人合理安排等;4.签约要求: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长期病假协议,约定病假期、工资待遇等事项,增加法律保障。
责任公司人事部门应对员工长期病假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病假休假制度进行工作安排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同时,公司应该让员工了解相关的病假管理制度,遵守制度,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此外,工会也可以对员工的病假进行监督和协调,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员工的利益。
结论长期病假是员工遇到疾病时的一种合法权利,而公司也要负起应有的责任,保障病假员工的权益,制定病假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安排。
长病假规定

长病假规定
长病假是指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种假期形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长病假的规定。
1. 请假原因:员工应提供医疗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证明需要请长病假的原因。
医疗证明应包括明确的病名、病情描述、诊断日期等信息。
2. 请假时长:长病假的请假时长不同公司有不同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
(如一年内最多累计180天,请具体参考公司相关规定)
3. 请假流程:员工应将请假申请书递交给上级领导,并同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
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假期开始生效。
4. 请假薪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长病假属于病假范畴,员工可以享受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一般是根据员工最近一段时间的正常工资计算得出,通常是百分之八十。
5. 提前通知:员工应该尽量提前通知公司,特别是在事先可以预知请假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和人员替代等。
6. 公司支持:一些公司对于员工的长病假给予支持和理解,例如提供更加灵活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在员工复工后需要适当减少工作强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对长病假的规定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上述为一般情况下的长病假规定,并不能代表所有公司的具体规定。
建议员工在请假前详细阅读和了解公司相关的请假规定,以确保自己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请假。
此外,劳动法对于病假相关的规定也需要遵守。
(一篇就够)公司长期病假员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长期病假员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长期病假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三、长期病假定义
长期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休假
超过六个月的情形。
四、长期病假申请程序
1. 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
2. 人力资源部审核病情证明,核实员工病情;
3. 病情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4. 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及相关部门,安排长期病假。
五、待遇
1. 员工长期病假期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支付病假工资;
2. 员工长期病假期间,公司可视情况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 员工长期病假期间,公司可按规定为其办理住房公积
金;
4. 员工长期病假期间,公司可视情况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但须征得员工同意。
六、复工申请
员工在长期病假满六个月后,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复工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如实告知病情。
如病情复发,员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1. 员工在申请长期病假时,如有隐瞒、虚报病情等行为,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解释权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

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一、病假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员工在职期间遭受疾病或身体不适的情况时,享有相应的病假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在面临疾病时可以享受的合理病假。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劳动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 病假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时,每年享受病假15天;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每年享受20天的病假。
此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政府政策调整,也有些地区可能会给予额外的优惠政策。
2. 确认与证明:在申请病假期间,雇主拥有要求员工提供医生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以证实其身体状态真实性的权利。
这既是为了保证雇主合法权益,并减少虚报和滥用制度带来的潜在问题。
二、事假规定除了病假外,员工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到事假。
以下是中国劳动法对事假的规定。
1. 家庭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员工可申请带薪事假7天。
这是在丧亲(父母、配偶、子女)或者近旁亲属死亡时提供给员工的福利。
在此期间,雇主应当支付其正常薪酬。
2. 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结婚游玩或其他婚庆活动可享受带薪3天的事假。
通过这项规定,政府试图保障员工在结婚过程中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并体现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尊重与关怀。
3. 其他特殊情况:除了上述规定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允许特殊情况下的事假申请。
如员工参加国家公务、事业单位工作,可以请特殊性质休假;女性员工也可享受产前调整作息时间,进行合理休息。
三、劳动法保障的基本原则中国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规定,体现了雇主与员工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
无论是病假还是事假,在符合特定条件下都应当得到妥善安排和充分保障。
1. 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雇主不得因员工请病假或事假而降低其待遇,或进行歧视性处理。
这一条款确保了员工在享受病假和事假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
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

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一、合用范围本文档合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旨在介绍《劳动法》中关于病假天数的相关规定,以便读者能够正确处理病假的问题。
二、病假天数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医疗机构诊治期间,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赋予病假,并且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1.病假期内,无病假工资待遇的,按照月工资的80%支付工资。
2.病假期内,有病假工资待遇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而按照国家规定,职工的病假天数标准如下:1.拥有1年以上、不满10年工作年限的职工,每年病假不少于5天。
2.拥有10年以上、不满20年工作年限的职工,每年病假不少于10天。
3.拥有20年以上工作年限的职工,每年病假不少于15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最低限制,单位和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商议下自行确定病假天数。
三、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医疗机构的证明。
2.职工病假申请表。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85年4月5日通过,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10月27日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遇到单位拒绝赋予病假的情况: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反映,并要求单位尽快赋予病假。
2.遇到单位拒不支付病假工资的情况: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3.遇到病假期间与单位发生工作争议的情况: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反映,并尽快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
六、结语病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更为合理、科学的病假制度,为维护职工权益和提高企业效益做出贡献。
西安病假劳动法

西安病假劳动法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劳动者在工作中面临越来越多的压力,疾病也逐渐成为影响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假劳动法。
本文以西安病假劳动法为例,为广大劳动者解析有关病假的规定,以提高大家对劳动权益的认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一、西安病假劳动法的基本规定根据《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因患病需要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病假。
病假的期限分为三种:短期病假、长期病假和连续病假。
具体划分如下:1.短期病假:病假时长在3个月以内;2.长期病假:病假时长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3.连续病假:病假时长在1年以上。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短期病假:工资待遇按照本人工资的80%支付;2.长期病假:工资待遇按照本人工资的60%支付;3.连续病假:工资待遇按照本人工资的40%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病假申请和审批流程1.劳动者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病假申请,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2.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病假申请后3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劳动者;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审批病假的,视为同意病假申请。
四、企业违反病假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病假劳动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病假手续的;2.未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的;3.违法解除因病休假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五、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了解病假劳动法相关规定,提高自身法律意识;2.妥善保存病假申请和审批材料,以备不时之需;3.在遭遇用人单位侵权行为时,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权,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总之,了解和掌握西安病假劳动法相关规定,有助于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有哪些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有哪些《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一、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具体内容有:(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法对长病假的相关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劳动法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一、关于工资的概念:1、什么是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还可以分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两部分。
3、什么是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
4、什么是辅助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二、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2000年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其中第6条,对最低工资的解释是: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三、工资的构成: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
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章第五条对计时工资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其中(1)、(2)2项是根据工作制来确定的,我们公司实行的是第一种按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即基本工资其中(3)、(4)项在很多企业都统一归纳为奖金一项四、工资和基本工资的区别: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
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
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资总额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从事统计、缴费等劳动工资工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
与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称实得工资)、基本工资等概念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
在理解劳动者全额工资等概念时,常常也会联系到工资总额的概念。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
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
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
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
劳动法对员工休假相关规定员工休假分为3大类:(以薪酬待遇来分的话)●有薪假,即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有相关规定的有薪假,如产假、病假、工伤假等●无薪假,即事假(一)、有薪假:根据《劳动法》第40条(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和51条(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带薪休假主要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二)、产假: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
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产假也是属于有薪假。
(三)、病假:1、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作出了规定: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期制度。
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发布)执行。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对病假的解释是: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3、病假期间待遇: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的管理规定:1992年6月9日由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了一个关于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劳险字〔1992〕14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条对长期病假员工作出了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5、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2000]47)的通知》《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关于病假的制度:《员工劳动报酬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关于公司员工请假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四)、事假: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经职工代表同意并一致通过,并公示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