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ISO、TBT协议、SPS协议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管你是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你的贸易伙伴都会拿食品法典的标准以及WTO的协议来要求你。
如不是WTO的成员,则在双方贸易中,对方会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不管这些要求符不符合WTO的协定。
进口国有可能对你出口的食品设置很多的技术壁垒,从而使你的出口食品不被接受。
由130多个国家组成的WTO,要求每一个成员国必须遵守统一的规则来游戏。
在WTO有关协议中,与食品相关的主要有SPS和TBT两项。
这两项协定都要求成员国遵守透明度(对国内、国外)、不歧视和平等的原则。
此外,还明确规定CAC法典标准在根据食品贸易中具有准绳作用。
在贸易争端中,违背CAC标准的一方往往败诉。
国家食品标准只有与国际标准接轨,才能减少进出口贸易中的争端。
食品生产者需要国际标准,以使他们在全球市场上公平竞争;法规制定者和执行者需要国际标准,以改善和确保国内及进口食品的安全、卫生;消费者也需要了解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而采用了国际通用标准的食品会更增加消费者的信任。
自1961年第十一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决议以来,CAC目前已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如能参照遵循这些标准,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因此,CAC标准是打开国际市场大门的通行证,也是帮助我们顺利进入WTO的桥梁。
一、CAC简介(一)CAC的组织机构与职能CAC成立于1961年,是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目前有25个分委会和5个地区委员会。
CAC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CAC工作的全面协调。
它有一个主席、三个副主席,每两年换届一次。
CAC工作内容是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操作规范和指南。
CAC 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减少食源性疾病)和促进食品贸易的公平性(建立国际标准、方法、办法、消除贸易壁垒)。
食品国际标准及采用标准

建立良好的法规框架 促进科学原则与风险分析获得最广泛一致的应用 促进食品法典和多边法规基本原则及公约的衔接 促进CAC标准在国家和国际间获得最广泛应用
CAC的主要职能
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 促进国际组织、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 准方面的协调一致 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 标准的制定工作 将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CAC标准体系 修订已出版的标准
IFOAM《基本标准》
是IFOAM指导和规范全球有机农业运动的基础 和 指南,极具影响力,许多国家都将《基本标 准》 作为制定本国有机食品标准的框架或基础, 食品 法典委员会(CAC)也专门邀请了IFOAM 参与制定 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标准。
CAC法典标准制定
CAC法典标准制定原则
保护消费者健康
促进公正的国际食品贸易
以科学危险性评价为基础 考虑经济、区域和国家等合理因素
标准制定程序
一般程序 快速程序
法典目标
加强对消费者保护
CAC通过制定一套系统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法规,指导各国 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管理体系 CAC标准制定由多学科专家、消费者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 品管理部门完成 CAC标准制作过程中,出版了众多权威科学文章,召开各领域 专家咨询会和食品领域精英人士参与的国际会议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为实施全面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0的特点
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但对环境行为不作具体规定
要求对组织的活动进行全过程控 制 广泛适用于各类组织
国际标准和私有标准

国际标准和私有标准1引言1.1研究目的近年来,有关私有标准对贸易存在现实和潜在障碍的讨论和争论日渐增多,特别是在WTO/TBT和WTO/SPS委员会内部。
由WTO/TBT委员会发布的,WTO成员国2009年11月13日正式通过的《TBT协议执行情况的第五个三年评论》报告中第26段具体提到了私有标准的问题。
但是,什么是“私有标准”,私有标准在支持保障公众健康,公共安全和环境的公共政策及技术法规中,究竟扮演着何种角色?本文概述了ISO国际标准在支持公共政策执行,引入基于绩效的良好操作规范,而非指令性的技术法规,为促进贸易而起到的重要作用。
本文也比较了两类标准的显著差异,第一类标准的研制,完全遵守WTO/TBT的核心原则,即透明、公开、非歧视、协商一致、有效性、相关性、一致性、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关注。
第二类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研制的标准,没有遵循WTO/TBT的核心原则。
在WTO/TBT 委员会第二个三年评论报告中首次提出这些核心原则,在WTO成员国第五个三年评论报告中再次得到确认。
通过遵守WTO.TBT协议《关于制定、采用和实施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附件3的规则(ISO鼓励成员国接受并遵守这项协议),这些核心原则得以进一步扩充。
向全球参与者开放标准研制程序,在上述原则下制定的标准被认为是“国际标准”。
然而还有一类标准是为了满足特定部门和特定人群的需要而制定的,这类标准可能有完全的效力,并能实现其目的,但是这类标准没有遵守上述的原则,因而不具备国际标准的属性。
1.2贸易、公共政策和国际标准很多案例表明,政府的政策创新得到了ISO标准的支持或与之相关。
ISO和其兄弟组织IEC,就指导此类标准的研制达成了四项原则。
第一项原则,基于客观的信息和知识,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国际标准。
第二项原则,满足所有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关切,相关方也包括未寻求制定、推动公共政策、法规或社会和政治议程的公共权力部门。
第三项原则,认识到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国际条约的制定和解释是属于政府和条约组织的权力。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建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使得全世界食品生产者、安全管理者和消费者越来越认识到建立全球统一的食品标准是公平的食品贸易、各国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的基础,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1962年,联合国的两个组织—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成为唯一的政府间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在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成立过程中,1960年和1961年是两个历史性的时期。
1960年10月,第一届FAO欧洲地区会议提出了一个广泛认同的观点:“作为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和减少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迅速形成的欧洲共同市场的形势下,需要就基本食品标准及有关问题达成国际协定。
”在此次会议过去四个月后,FAO开始与WHO、欧洲经济委员会(ECE)、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欧洲食品法典理事会共同讨论有关建立一个国际食品标准计划的意向。
1961年11月,FAO第11次会议决议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敦促WHO尽快共同建立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计划。
1962年,FAO/WHO联合食品标准会议召开,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实施计划,共同制定食品法典。
1963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第16次会议也批准了,并且通过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章程。
自成立之日起,CAC在食品安全领域做了大量工作。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费者保护指导纲要;1991年,召开了FAO/WHO食品安全、食物中化学物和食品贸易大会;1992年,举办了FAO/WHO国际营养大会;1995年,参与签署了SPS协议和TBT协议;1996年,举办FAO世界食物大会。
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宗旨CAC的工作宗旨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促进国际间公平食品贸易。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和运作CAC的组织机构包括秘书处、执行委员会、地区协调委员会,一般专题委员会、商品委员会和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SPS-TBT协议(幻灯片)PPT课件

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地位和作用
• GATT (1948.1.1 – 1995.1.1) 8 轮谈判:
— 关税大幅度下降 — 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的非关税措施逐渐取消
• 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在保护国内产业、市场方面发 挥重要作用,因为它具有:
— 名义上的合理性(日大米) — 形式上的复杂性(合格评定程序复杂) — 手段上的隐蔽性(EU兔肉) — 内涵上的歧视性(法果汁;EU: 4.30 CR打火机,5亿只,70%) — 发展上的动态性( EU) — 领域上的广泛性(EU技术标准:10万;德:工业标准1.5万;日:工业标准
•TBT: 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SPS :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s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WTO的法律框架
1、技术法规(TBT附件1第1条)
TBT
21第3条)
l
4、SPS措施(SPS附件A) 5、GBs(ETBs) 6、IT壁垒措施 7、原产地地理标识 8、包装和标签要求 9、计量单位制:国际单位(SI)制与英制
例1:是SPS还是TBT?
• 瓶装水:
沂)、吉林(德惠)和上海(崇明除外)共14个注册厂向其出口禽肉。 • 2002.01.31再次暂停从我国进口绝大多数动物源性产品。 •我水果、大米、花卉、盆景等也面临了类似的技术壁垒。
2、工业产品
(1)机电产品
• 欧盟建立了以《新方法指令》为基础的一整套机电产品技 术法规(21个指令)和与之相配套标准体系(EN),并 不断进行增加和修订。
TBT与SPS协定

政府干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的重要基础
TBT主要文件形式
技术法规 技术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
技术法规
根据WTO/TBT协议,技术法规是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 的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的技术文件,也包括可适用的行 政管理规定。
合格评定程序
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某一产品是否满足 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 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
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 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 就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 明,这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
这些技术文件是强制性的。包括:法律和法规;政府部 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 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技术标准
标准是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由公 认机构批准的文件。
标准规定了产品或相关加工和生产方法的 规则、指南和特性。有关专门术语、符号、 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 分。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 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 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 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地理标志基本特征
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 的地理位置)
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 特点
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 理来源
原产地名称与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是基本属于同一概念 强调商品特色和该地理来源相关联这一因素 地理标志的定义范围比原产地名称宽泛 所有的原产地名称都是地理标志,但一些地理标志不是
评估必须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由中国拥有、主导或资助 的一个或多个实体生产、制造或组装相关的任何风险”。 该法案还规定,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国家航空航天局 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不得利用任何拨款采购由中国政府拥 有、管理或资助的一个或多个机构生产或组装的信息技 术系统。
世界贸易组织TBT协议和SPS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TBT协议和SPS协议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也逐渐增多。
为了促进国际间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4年成立,以提供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全球贸易规则框架,其中包括了一系列的协议,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协议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和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SPS协议),它们旨在规范成员国之间贸易中的技术性和卫生措施。
TBT协议,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是WTO框架下的一个核心协议。
该协议的目的是确保成员国在制定、采纳和执行技术规范和相关评估程序时,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措施,并且遵循公正、透明、非歧视、科学、可行的原则。
TBT协议适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贸易,旨在防止由于技术性壁垒导致的非必要贸易壁垒,同时为成员国提供了遵守国际标准的指导。
根据TBT协议的规定,成员国在进行技术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首先,成员国应当在制定技术性规范时充分考虑国际标准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并力求采纳与国际标准相符的技术规范。
其次,成员国应当确保其制定的技术性措施不得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例如,任何与商品特性无关的技术性要求都应被排除在外。
最后,成员国应当提供充足的公开和透明信息,使得其他成员国可以了解到技术性措施的内容,并及时对其进行回应和提出质疑。
与TBT协议相比,SPS协议,即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侧重于农产品和食品安全。
SPS协议的目标是确保成员国在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生命健康方面采取的卫生措施不会成为无必要的贸易壁垒。
根据SPS协议,成员国的卫生措施应基于最新的科学证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龙卷风、疫病爆发等突发事件。
SPS协议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国际贸易中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SPS协议,成员国可以遵循一致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以便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消费有关产品。
同时,SPS协议也为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技术和财政援助,以帮助其提升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从而更好地融入国际贸易体系。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中英对照版

SPS、TBT协定与WTO及CAC的关系1995年1月WTO正式成立,是有关谈判贸易自由化协议及解决各国间贸易问题的重要国际组织。
SPS、TBT协定是WTO规定食品贸易中必须遵守的两项协定,SPS、TBT协定都明确指出了CAC法典标准在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将CAC法典标准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协调各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依据。
WTO的SPS、TBT协定已经实施,各成员国必须符合它们的要求,包括遵守CAC的食品标准。
SPS协定主要目标是在世贸组织所有会员国保护人类和动物健康以及植物卫生状况。
TBT 协定涉及SPS协定不包括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标准,例如标签,与SPS协定互为补充,TBT、SPS协定被视为促进CAC目标即在世界范围内协调食品标准的一个强有利的工具。
发展中国家受益于SPS协定,遵守SPS协定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在国际或双边合作组织提供的援助下,改善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这将促成对国内消费者健康的更充分保护并能提高出口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信誉,如果发展中的出口国家遵守TBT、SPS协定,它们受到出口国任意限制的情况就会减少。
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Members,各成员:Reaffirming that no Member should be prevented from adopting or enforcing measures necessary to protect human, animal or plant life or health, subject to the requirement that these measures are not applied in a manner which would constitute a means of arbitrary or unjustifiable discrimination between Members where the same conditions prevail or a disguised restric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采纳或实施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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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全称: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
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
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所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CAC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而且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CAC是隶属FAO/WHO的政府问有关食品管理法规,标准问题的协调机构。
CAC 现有165个成员国,覆盖全球人口的98%,我国是CAC成员国。
CAC 是WTO认可的唯一向世界各国政府推荐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也是WTO在国际食品贸易领域的仲裁标准。
它的宗旨是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消除贸易壁垒,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公平贸易。
1995年WTO/SPS、WTO/TBT协定正式承认CAC标准作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依据,从此CAC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了法律地位和权威约束力,符合CAC食品标准的产品可为各国所接受,并可进入国际市场。
CAC标准制定根据贸易需要,标准体系层次结构清晰。
CAC负责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产品标准,重点是世界分布范围广和经济效益较高的产品,其中有肉制品。
这体现了CAC标准较ISO与国际贸易结合更紧密。
CAC及其专业委员会在制定商品和一般性(基础)标准时首先考虑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已经建立的标准规格表明法典强调保证消费者得到的产品质量不低于可接受的最低水平,是安全无害的。
另外,预包装食品通用标签的法典准则、标签声明的一般法典准则和营养标签的法典准则,其目的旨在保证食品销售过程中正确操作并指导消费者选择产品。
CAC规定商品委员会涉及安全问题的这些有害物质必须由一般问题委员会(也称为横向委员会)制定,并纳入一般性标准(基础标准)。
CAC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制定食品法典标准、最大残留限量、操作规范和指南。
CAC的肉和肉制品加工标准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的标准。
最上层次的标准包括CAC各通则委员会制定的对所有食品(包括肉和肉制品)通用的标准:第二层次的标准包括CAC各通则委员会与有关的肉和肉制品商品委员会联合制定的肉和肉制品通用的标准;第三层次是肉类商品委员会制定的肉类加工产品专用标准。
截至2004年12月,国际食品法典CAC制定了319项食品标准,包括209项食品商品标准,44项卫生或技术规范,9项限量标准,17项分析与取样方法,40项一般导则及指南,50项是操作规程。
CAC的肉和肉制品标准中农药,兽药残留限量设计风险评估设定,科学合理,目前有54类兽药和195类杀虫剂的最高残留量,构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标准体系。
CAC最为主要的成果是卫生操作规程,其次为最终产品的微生物标准;其推荐的操作规程涵盖从初级产品到最终消费的全过程,重视每个步骤的关键控制点;既包含涉及所有食品加工企业的规定,又包括具体产品或过程的规定。
ISO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s。
ISO一是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委员会(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SAC)。
目录概念汇总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语简称ISO/TC46,即ISO的第46技术委员会──信息与文献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推广与文献工作和图书馆工作有关的国际标准。
现已制定和颁布了近百个信息与文献类国际标准,包括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国际连续出版物号(ISSN)等。
简介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语简称。
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或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ed 。
ISO一来源于希腊语“ISOS”,即“EQUAL”——平等之意。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
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
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等”)。
从“相等”到“标准”,内涵上的联系使“ISO”成为组织的名称。
标准涉及的内容标准的内容涉及广泛,从基础的紧固件、轴承各种原材料到半成品和成品,其技术领域涉及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农业、保健和环境等。
每个工作机构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该计划列出需要制订的标准项目(试验方法、术语、规格、性能要求等)。
ISO的主要功能是为人们制订国际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提供一种机制。
其主要机构及运作规则都在一本名为ISO/IEC技术工作导则的文件中予以规定,其技术机构在ISO是有800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它们各有一个主席和一个秘书处,秘书处是由各成员国分别担任,目前承担秘书国工作的成员团体有30个,各秘书处与位于日内瓦的ISO中央秘书处保持直接联系。
通过这些工作机构,ISO 已经发布了9200个国际标准,如ISO公制螺纹、ISO的A4纸张尺寸、ISO的集装箱系列(目前世界上95%的海运集装箱都符合ISO标准)、ISO的胶片速度代码、ISO的开放系统互联(OS2) 系列(广泛用于信息技术领域)和有名的ISO9000质量管理系列标准。
此外,ISO还与450个国际和区域的组织在标准方面有联络关系,特别与国际电信联盟(ITU)有密切联系。
在ISO/IEC系统之外的国际标准机构共有28个。
每个机构都在某一领域制订一些国际标准,通常它们在联合国控制之下。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世界卫生组织(WHO)。
ISO/IEC 制订的85%的国际标准,剩下的15%由这28个其他国际标准机构制订。
ISO认证类标准基本知识1、你知道“ISO” 是什么意思吗?答:ISO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际标准化团体(ISO 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
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 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其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
2、你知道“ISO9001”与“GB/T19001”的区别及来源吗?答:ISO9001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引进过程中,将国际标准转换为国家标准,转换方式有等同采用和等效采用两种,在我国是采用等同采用的方式采用该标准的,就是说没有作任何改动的引用此标准。
为便于识别在引用国际标准上我们加了“10000”,故引用后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正确写法为:ISO9001:2008 idtGB/T19001-2008。
其中idt表示等同采用的意思,GB/T代表国家推荐标准的意思。
3、你知道GB/T19000族标准包括那些标准吗?它包括:a)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b)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c)GB/T19004 质量管理体系绩效改进指南d)GB/T19011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4、你听说过“PDCA”吗?答:PDCA是由美国休哈特博士提出。
质量管理大师戴明先生所推广,故又称“戴明环”,其提出做每项活动均要进行从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的一个环节。
达到不断提升管理绩效,不断持续改进的目的。
5、你了解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八项管理原则“吗?答:原则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原则二:领导作用;原则三:全员参与;原则四:过程方法;原则五:管理的系统方法;原则六:持续改进;原则七: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原则八: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ISO14000与ISO9000的区别ISO 14000与ISO 9000系列标准两者都是管理性标准,共同遵守一般的管理体系原则。
ISO 14000部分内容直接采用了ISO 9000标准的内容,一些管理模式和认证程序大致相同。
但是环境标准与质量标准不同,它具有以下特点:1、ISO 14000侧重于活动、产品、服务的环境影响;而ISO 9000则侧重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检验、使用和服务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2、由于ISO 14000涉及整个环境的影响,因此,它不仅要考虑顾客的需要,还要考虑更广泛的多方面的利益;而ISO 9000的涉及面是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它注重的是“质量、现场、成本、效益”这一求实意识。
3、ISO 14000适用于各种规模的企业,对中小型企业规范行为更加重要;ISO 9000同样适用于各种规模的企业。
4、ISO 14000采用产品生命周期的方法,同指导企业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施环境标准,这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降低成本;ISO 9000强调对统计技术的动作,它要求企业选择适合的统计方法,认真加以使用,并验证使用的效果。
5、ISO 14000重点在于营造良好的环境;ISO 9000注重质量记录。
6、ISO 14000虽不是强制性标准,但可用于对内对外的认证、注册等。
to Trade)的简称。
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同名协议的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的。
它由前言和15条及3个附件组成。
主要条款有:总则、技术法规和标准、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和援助、机构、磋商和争端解决、最后条款。
协议适用于所有产品,包括工业品和农产品,但涉及卫生与府采购实体制定的采购规则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协议对成员中央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分别作出了规定和不同的要求。
协议的宗旨是,规范各成员实施技术性贸易法规与措施的行为,指导成员制定、采用和实施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保证包括包装、标记和标签在内的各项技术法规、标准和是否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评定程序不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减少和消除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合法目标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基本安全,保护人类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保证出口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等。
技术性措施是指为实现合法目标而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附件1为《本协议下的术语及其定义》,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国际机构或体系、区域机构或体系、中央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等8个术语作了定义。
附件2是《技术专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