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质量标准1、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设施由通风队负责安装、调试,在该工作面施工的掘进队负责维护,具体要求:反向风门外一组10套,掘进巷道内每50 m一组,每组以工作面最多人数为准确定套数,靠近掘进工作面的一组为10套,距掘头距离为25~40m。
2、压风自救设施必须安装在工作面的人行道侧的躲避硐室,管路安装顺畅,不能出现扭劲、拐死弯。
3、压风自救开关阀门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3~1.5m。
4、压风自救的风量不得小于0.1m3/min,供风压力不得小于0.4Mpa且供风连续可靠。
5、施工单位必须在压风管路进入工作面正巷以前安装油、水分离器。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1、施工队负责本队施工地点的压风自救设施的维护与拆除,防突科、通风部负责压风自救设施的审批、现场检查、验收、监督管理。
2、每月月末根据下月进尺计划,由各施工队提出压风自救计划,报防突科审核。
每月20日前,由防突科根据生产计划审批安装地点、数量。
3、掘进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工作面的压风自救在防突科、通风部、安检部、调度室的监督下移交给将在该工作面回采的采煤队,其他巷道将压风自救自行拆除交到通风队保管;回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压风自救设施由采煤队随工作面的推进而拆除,拆除的压风自救设施交通风队验收保管。
4、凡损坏的压风自救设施由安装使用单位自行修复,不能修复的,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5、压风自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安装和管理,安装、拆除、移动不及时,安装数量不够,安装质量不合格,开关、阀门、管路跑风漏气,每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6、验收压风自救系统被损坏或不完善的,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制度内容1.压风自救设备的选购和验收(1)压风自救设备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认证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2)压风自救设备在购买前应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和实地验收,确保满足矿井实际需求。
2.压风自救设备的维修和保养(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压风自救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2)压风自救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使用寿命。
(3)压风自救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维修时间、工作内容和维修人员等信息。
3.压风自救设备的存放和保管(1)压风自救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避免受潮和受热。
(2)压风自救设备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要求。
(3)压风自救设备的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和无菌。
4.压风自救设备的发放和退还(1)压风自救设备的发放应进行登记记录,包括发放时间、发放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2)压风自救设备的发放前应进行使用说明和操作培训,确保使用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压风自救设备的退还应进行登记记录,包括退还时间、退还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5.压风自救设备的检测和报废(1)压风自救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气密性测试等。
(2)压风自救设备检测合格的,应进行有效标识,确保可及时使用。
(3)压风自救设备出现严重损坏或无法修复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进行明确的记录和登记。
三、制度执行1.矿山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2.压风自救系统管理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压风自救设备的性能和维修保养要求。
3.压风自救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和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制度宣贯1.矿山企业应通过培训班、安全会议等形式,向广大矿工宣传和普及压风自救系统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2.矿山企业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提示,提醒矿工注意和正确使用压风自救设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确保矿井矿工在突发事故中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二、系统概述压风自救系统是矿井内发生火灾、瓦斯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时,矿工进行紧急自救的重要设备。
本系统由压风装置、呼吸器和供氧系统组成,矿工在事故发生时可佩戴呼吸器,并通过压风装置提供的氧气进行呼吸。
本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压风自救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管理。
三、系统操作1.压风自救系统的配备与检查–每个矿井必须按照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压风自救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完好可用。
–检查内容包括压风装置、呼吸器和供氧系统的完整性、氧气储备充足等。
2.自检与佩戴–矿工每次下井前必须自检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确保系统可以正常使用。
–佩戴呼吸器时,矿工必须确保面罩与面部完全贴合,并在佩戴过程中进行适时调整和确认。
3.系统操作步骤–在事故发生时,矿工首先应立即戴上呼吸器。
–打开压风装置的氧气阀门,并调整合适的氧气流量。
–通过面罩进行呼吸,确保供氧系统正常工作。
4.系统的存放与维护–未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应储存在指定的存放位置,保持干燥、清洁,并定期检查。
–已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在下次使用前能够正常工作。
四、应急预案1.突发事故的报警与处置–矿工在发现事故时应立即按照矿山的报警流程报警,同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矿山应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矿工自救流程–矿工在系统操作步骤中应按照规定迅速佩戴并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行动。
–在自救行动中,矿工应遵循逃生通道,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撤离事故现场。
3.监控与救援支援–矿山应配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和矿工的位置。
–在发生事故时,矿山应迅速组织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支援和援助。
五、培训和演练1.矿工培训–矿山应向新员工提供压风自救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矿工能够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规定(最新)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保障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可靠使用,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管路安装要求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由施工队负责安装。
(1)管路规格: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巷的压风自救管直径不小于4寸,其它分散用风地点管径不小于2寸。
(2)管路敷设要求牢固平直,压风自救装置悬挂后应保证减压阀下端距巷道底板1.2-1.5m(坐姿)或1.7-2.0m(站姿),管路无漏气、袋面无破损。
前后5m无杂物,下部有水沟时必须有盖板。
统一用直径5mm的镀锌钢丝绳或铁链吊挂。
一组压风自救吊挂两处,接头用绳卡固定两头(折10cm、绳卡螺丝朝向主绳侧、绳卡固定在离绳头2cm处),一头一个,确保牢固,绳卡要统一,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的场所前后5m范围内严禁放置工具箱、材料和设备,确保人员到达压风自救场所路线畅通,接头严密不漏风。
(3)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压风自救减压阀扳手要同一方向。
(4)气源接口处要有总阀门,便于压风自救的维护。
(5)袋式压风自救装置上设置气水分离器,保证供风清洁,防止自救袋喷头堵塞。
2、牌板的吊挂压风自救管理牌板要统一平行吊挂在压风管路右侧,且统一用“S”型钩吊挂。
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超出填写范围。
3、安装位置及数量(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一般情况下岩巷掘进工作面及无突出危险区,沿巷道掘进方向每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沿巷道掘进方向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进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6、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7、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提高企业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压风自救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维护和使用等环节。
第二章压风自救系统的定义和分类2.1 压风自救系统是指通过独立空气供应的装置,能够在遇到危险情况时,为员工提供安全的逃生途径和自救条件。
2.2 压风自救系统分为呼吸器和逃生装置两类。
2.2.1 呼吸器是指员工在遇到危险时,可以通过呼吸器提供的空气进行自救,保护自身不被有毒有害气体吸入。
2.2.2 逃生装置是指员工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借助逃生装置快速撤离现场,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要求3.1 设计阶段的管理要求3.1.1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1.2 设计方案应包括系统的结构、材料、主要部件和安装位置等内容,并确保满足员工安全逃生和自救的需求。
3.2 采购阶段的管理要求3.2.1 采购压风自救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认证标准,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3.2.2 进口压风自救系统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和合规审批程序。
3.3 安装阶段的管理要求3.3.1 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的过程应遵循相关施工规范,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3.3.2 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并确保员工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快速接近和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3.4 维护阶段的管理要求3.4.1 压风自救系统的维护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更换零部件等。
3.4.2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内容、维护人员和维护日期等信息,并保存至少5年。
3.5 使用阶段的管理要求3.5.1 员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掌握压风自救系统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5.2 员工在工作中应定期检查压风自救系统的状态,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四章压风自救系统的事故应急处理4.1 压风自救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员工安全。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是指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主要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2、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面罩破损(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3、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4、压风管路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5、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压风出口压力应为0.1~0.3MPa,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
6、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压风管路上,通过防护袋或面具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风流的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7、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8、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9、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配有防护袋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10、避灾人员在使用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11、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A)。
12、任何不得无故损坏装置,无装置或装置损坏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二、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一)、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1.安装地点和数量(1)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装置内呼吸嘴数量不少于5个。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自救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员工及临时工。
二、自救设备及检查1. 压风自救系统应在公司各个区域设有合适的位置,确保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都能方便地使用。
2.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在自救设备检查表中。
3. 若发现压风自救系统设备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并在维修前提供替代自救设备。
三、员工培训与演练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关于压风自救系统的培训,包括设备的使用方法、自救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压风自救系统的演练,以检验员工对于自救系统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
3. 演练应随机进行,以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演练结果需及时记录并进行评估。
四、紧急情况管理1. 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区域负责人汇报,并按照自救程序进行紧急撤离。
2.紧急撤离时,员工应迅速穿戴压风自救系统,并按照自救指示找到最近的安全出口。
3. 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应保持冷静,不得慌乱行动,遵守工作区域的紧急疏散路线和指示。
4. 所有紧急情况均需立即通知相关领导人,并报告给公司安全部门。
五、维护与保养1. 压风自救系统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由维修部门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期限,以确保设备在有效期内。
过期的设备应立即更换,并进行记录。
3. 设备维护过程中,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零部件,并填写维护记录。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或恶意损坏压风自救系统设备的员工,将依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薪留职、解雇等。
2. 对于违反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员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
七、制度宣导和监督1. 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宣传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并向员工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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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东庞井压风自救系统包括地面压风机房、供风管路、现场压风自救装置及现场试验系统。
2、机电科对东庞井压风自救系统负管理责任。
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
3、动力科负责地面压风机房、供风主管路(主要运输巷及皮带巷的管路)的维护、维修由动力科负责。
动力科必须派专人在压风机房值班,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划停风,对动力科罚款500元;动力科维护、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故障记录表、巡查和检修记录;动力科要保证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装的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凡压风自救系统有水影响正常供风的,对动力科罚款100元/次。
动力科要加强供风主管路的巡查、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4、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压风管路分支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及现场试验系统由各采掘区队负责管理维护。
各采掘区队要加强供风管路的巡查、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各
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
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或自救装置损坏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及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等,每处(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5、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必须按照公司设计,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间距、吊挂高度等)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少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6、压风自救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1.2~1.3m,达不到要求,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压风自救装置上的煤尘要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7、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吊挂固定间隔不大于3m,用金属卡子或钢丝绳吊挂固定,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8、作业地点移交时,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安检科组织交付单位、接管单位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各单位留底备份。
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由调度室指派施工单位负责拆除、回收,运到指定地点。
9、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当班班长负责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检查及试验工作。
每班的带班班长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并作好记录;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当班班长又没有采取措施(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每天早班的带班班长组织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1次供气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保证系统各环节正常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一次不试验(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10、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运送物料时撞坏压风自救系统造成停风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11、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安检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各采掘单位每月绘制本单位压风自救管路布置图并与月底前报动力科、安检科各一份,逾期不交每次对责任区队区长及责任人罚款100元;动力科负责绘制压风自救管路布置图,并根据实际生产作业区域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审批,需要时能随时打印出图。
1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安检科负责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