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励办法【最新】
关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关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摘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国家体育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竞技体育水平、培养优秀运动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一套全面、科学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以期为今后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借鉴。
第一章引言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内体育赛事的举办和成绩的提升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与此同时,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也需要跟上这一步伐。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以培养国家和地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的一项工作,它的实施对于提高国家竞技体育水平、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2.1 培养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体系还不够完善。
体育特长学校、体育学院和体育俱乐部等培养机构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培养体系不够科学,缺乏统一和系统性。
2.2 培养模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要采用的是单一的培养模式,忽视了综合能力的培养。
只注重技术和技能的培养,忽略了体育后备人才的心理、理论知识和战术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2.3 培养条件有限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设施和条件在我国普遍存在不足的情况。
训练场地、教练员、器材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第三章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3.1 建立统一培养体系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整合各个培养机构的资源,使培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应该加强培训师资力量的建设,提高教练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2 进行多元化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应该进行多元化的培养,注重全面发展,不仅仅注重技术和技能的培养,还要注重心理、理论和战术等方面的培养。
通过培养全面的能力,提高体育后备人才的竞技水平。
3.3 加大投入,改善培养条件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
我们应该加大对培养机构的投入力度,改善培养条件,提供更好的场地、设备、器材等,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11.17•【文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体育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体育总局从2004年开始,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开展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
2020年东京奥运会结束后,新一轮的“基地”认定工作将开始启动,我们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表2.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评分说明体育总局2021年11月17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有关文件,夯实人才培养的基础,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实行申报、认定制度,以夏季奥运会为周期,每4年进行一次。
认定条件与标准是认定工作的依据,认定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三条各级各类体校、学校、社会俱乐部等相关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第四条“基地”分为三个层级,即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第五条体育总局负责“基地”认定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基地”认定工作的申报和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东政办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0日东营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体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育后备人才,是指在身体和心理上具有较高体育运动能力潜质、由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选拔进行业余体育训练的青少年、儿童。
本办法所称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是指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各类体校、中小学校、体育类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体育、教育部门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体育部门具体负责体育后备人才体育训练工作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具体负责体育后备人才文化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级体育部门负责制定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确定体育运动项目布局;县级体育部门负责确定本辖区内体育运动项目布局。
第六条体育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确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
第七条县级教育部门选定小学、初中各1至2所或者九年一贯制学校1至2所,作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所选小学、初中应当开展相同运动项目,能够保障参训运动员学习、训练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市级体育部门根据全市体育运动项目发展布局,选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体育类社会组织,作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事业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体育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提升我国体育竞技水平、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为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一套系统、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体育素质和运动技能的优秀后备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优秀的体育人才,提升我国在国际体育舞台上的竞争力。
三、培养内容基础体能训练: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包括力量、速度、耐力、柔韧性和协调性等;专项技能训练:根据学生个人特长和兴趣,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通过体育课程和讲座等形式,传授学生体育理论知识,提高其对体育运动的认知和理解;心理辅导与德育教育: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和德育教育,培养其良好的意志品质、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社会实践与赛事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赛事,提高学生的实战经验和竞技水平。
四、培养方式选拔机制:制定科学的选拔标准,通过体能测试、技能评估等方式选拔具有潜力的后备人才;分层培养: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和潜力,进行分层培养,因材施教;合作办学:与国内外知名体育院校和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社会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优秀教练员、专家学者等,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训练资源;激励机制:设立奖学金、奖励制度等,激励学生刻苦训练,争取优异成绩。
五、实施步骤选拔阶段:通过体能测试、技能评估等方式,选拔出具有潜力的后备人才,组建不同年龄层次的后备人才梯队;培训阶段: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潜力,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和教学方案,进行系统的体能和技能训练,同时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德育教育;提升阶段:通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赛事,提高学生的实战经验和竞技水平,同时根据学生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表现,对训练计划和教学方案进行动态调整;输送阶段: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推荐进入国家队或参加国内外知名体育院校的选拔,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优秀的体育人才。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附件3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制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一、基本条件(一)教练员职称1、教练员是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
(下同)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
3、认定依据:高级教练员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聘任协议书。
4、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
(二)教练员学历1、教练员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教练员总数×100%。
(三)教练员培训1、教练员培训指国家、省、市体育局主办的项目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
2、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县、区级学校教练员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学校须有教练员总体培训规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4、教练员培训资料,须包括:培训通知、授课人、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地点、听课笔记、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习总结等。
5、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6、计算方法:四年中参加培训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四)教练员论文1、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县、区级学校教练员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方可予以统计。
2、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3、认定依据: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
4、计算方法:四年中发表论文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五)训练计划1、教练员训练计划包括: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年度训练总结。
2、年度训练计划包括:(1)全年训练基本任务;(2)对重点运动员个体分析;(3)制定运动员身体素质、专项技能成绩目标;(4)周期划分,各阶段训练任务、时数及训练基本手段;(5)训练负荷、比赛及定期综合考核的安排;(6)检查和测定各项训练指标的时间和次数;(7)实施计划的措施。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1.20•【字号】鲁教基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现将《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1月20日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高中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班,下同)。
第三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包括: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组织评选。
第四条省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省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学校所有行政班级。
第五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每年度组织一次,一般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部署开展。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给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给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11.11•【字号】鲁人社办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给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鲁人社办发〔2019〕2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局:为表彰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三届全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弘扬体育健儿科学训练、顽强拼搏、勇创佳绩的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决定,给予魏萌等101名运动员、邓光伟等44名教练员和胡杰等6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给予以个人名义参赛项目获得金牌的时国兴等10名运动员、王修岩等6名教练员通报表扬。
给予以群众体育参赛项目获得金牌的运艳桥等6名运动员、朱兴有等4名教练员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记功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广大体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开拓创新,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第十三届全运会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2019年11月11日(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附件第十三届全运会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一、记功(151人)运动员(101人)魏萌唐帅姜帆毕文军马光通孙培原陈翠明余成刚赵景滨江燕张馨月郭淋淋岳文雪王清亮任文君刘海萍马青吴晓军徐海涛张琳彬孙一文侯光娟王雅萍王雪兰璐李佳伦赵雪寅汪超陈贺黄美科刘阳阮洪婷孙世超孙婷婷唐铭琳魏榕辛徐晓燕于丽萍于晓明赵颖陈永强单长顺冯文儒付营利高冰胡振业姜立伟李海涛刘俊奎马冲王硕硕张超骆玉玺于伟孙承刚孙松曹文龙高英超王瑞郑珂薛长锐郭奇朱晨斌翟超李玲蔚辛鑫杨浚瑄于丰铠杨斌肖棣胡明超孙帅冯雪梅毕胜峰张学义张成龙高冬梅李珊李缘罗雨乔燕姿宋永娜吴启鸣于嘉芮赵雅琢付侯文郭磊韩东李洋刘志浩宋子豪王建业王径一杨华兴张东政张新奕张祖源岳园骆赢骆羽顾玉婷教练员(44人)邓光伟刘卫东王象彬李富玉冯静坤马卫国费鹏辉景影高蓓蓓段秀全王军英王松炜杨劭琦祝晓林陈聪聪纪玉盛孙康任天煜马峰郑凯宋绍利李明才葛蕴张俊杰郭庆仙张世宝金浩王爱民安俊刚刘述航刘国科胡福江邵宁张永强盛伟才魏金峰王园元高兴奕曲建春安广廷张启勇卢勇刘京儒曾程诚其他有功人员(6人)胡杰车志刚XXX 马亮郑念军王权二、通报表扬(27个)个人名义参赛项目运动员(10人)时国兴陈荷王一淳王新戈王涵王若愚寇蒂王进先任晓梅张亚琪个人名义参赛项目教练员(6人)王修岩龙玉文武青张斌谭淼刘震群众体育参赛项目运动员(6人)运艳桥唐辉张千秋XXX帆王亨鑫徐小雅群众体育参赛项目教练员(4人)朱兴有舒锋李恩久孙连成有功单位(1个)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12.09•【文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规字〔2021〕5号),将在全国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程序“基地”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并将严格按照“基地”认定办法执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基地”认定系统(https:///),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登录账号密码可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联系技术支持单位获取。
(二)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认定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送体育总局青少司,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本省(区、市)体育局“基地”认定工作情况报告。
2.本省(区、市)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体育学院可参照上述要求申报附属竞技体校为“基地”备选单位。
(四)体育总局将成立“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对各“基地”备选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发布“基地”名单并授牌。
二、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基地”认定办法,实事求是地开展本地区的认定工作。
(三)体育总局“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将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体育总局将视情况取消其“基地”申报资格,严重者将在全国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所在省(区、市)所有单位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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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人才输送数量奖
(一)以业余训练单位年度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数量为依据。
(二)每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一名正式运动员,向解放军或高等院校输送一名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与我省两次记分的运动员,奖励市级输送单位2000元、教练员4000元,奖励县级输送单位500元、教练员1000元。
第六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项主要用于奖励为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作出贡献的业余训练单位和教练员等有关人员。下列单位和人员可申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市级业余训练单位(包括市体校、市级竞技体校、市级单项运动学校),县级业余训练单位,实行体教结合的中小学,社会力量兴办的体校,以及上述单位的有关教练员和其它人员。
第十四条根据各市体育局年度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和成绩情况,省体育局每四年进行一次“山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优秀教练员”和“山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评选标准另行制定),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凡未按省体育局及各直属训练单位要求参加试训或调入的,每发现1例扣发该输送单位年度人才培养奖总额的50%,自第2例开始每增加1例加扣20%,直至扣完为止,并追究该输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育后备人才,是指输送到我省优秀运动队的正式运动员,输送到解放军并代表我省参加全运会、与我省两次记分的运动员,输送到高等院校、职业体育俱乐部并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以上比赛的运动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国以上比赛,是指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全运会、年度全国最高水平比赛。
第五条申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其所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从事的运动项目,必须是奥运会、全运会所设正式比赛项目。
(三)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每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一名正式运动员,向解放军或高等院校输送一名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与我省两次记分的运动员,奖励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2000元、教练员4000元,奖励市级输送单位1000元、教练员2000元,奖励县级输送单位500元、教练员500元。
(四)业余训练单位年度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人员名单的确定
第十一条伯乐奖
(一)以体教结合中小学的体育教师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数量为依据。
(二)每培养、输送一名体育后备人才,奖励直接输送Βιβλιοθήκη 动员到市、县级体校的体育教师500元。
第十二条省体育局每年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提取200万元,用于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奖励。
第十三条省体育局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人才输送数量奖、人才输送成绩奖、伯乐奖和奖训金进行核实、确认,并向有关单位拨付。
2.热爱体育,在市、县两级体校从事业余训练,体形特征突出,生理机能优秀,具有运动天赋,在市级以上中小学生运动会或单项运动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本人为在山东省体育局人才库中注册运动员。
(三)省体育局每年从奖励专项经费中提取20万元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奖训基金。
(四)各有关体校每年向所在市体育局提出申请,省体育局根据市体育局的审核意见审批。享受奖训金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在训学生比例的2%。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输送奖励政策同
(五)奖励年度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3000元、教练员1000元。
第十条奖训金
(一)奖励志愿从事体育运动的市、县级体育运动学校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帮助解决其训练、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二)奖励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家庭生活困难、生活俭朴,训练、学习刻苦且成绩优秀;
第九条人才输送成绩奖
(一)以所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代表山东在本年度全国以上比赛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为依据。
(二)奖励奥运会冠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2万元、教练员2万元,县级输送单位5000元、教练员5000元;奖励奥运会亚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1万元、教练员1万元,县级输送单位3000元、教练员3000元;奖励奥运会季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8000元、教练员8000元,县级输送单位2000元、教练员2000元。
山东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8-8-4来源:综合处阅读量:16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调动业余训练单位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以下简称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励坚持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有利于省优秀运动队选材,有利于调动市县为奥运、全运作贡献的原则。
(三)奖励全运会冠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6000元、教练员4000元,县级输送单位2000元、教练员1000元;奖励全运会亚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4000元、教练员3000元;奖励全运会季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3000元、教练员2000元。
(四)奖励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冠军运动员的市级输送单位3000元、教练员2000元。
第十六条凡未经省体育局批准,擅自将运动员输送到外省(区市)并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的,未按照省体育局规定将运动员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在山东的,每发生1例扣发相关教练员年度全部人才培养奖和所属单位年度人才培养奖总额的50%。
第十七条奖励输送单位的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该单位有关人员和改善训练条件、设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1.凡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的正式运动员,以省体育局公布的年度省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名单为准。
2.凡输送到解放军并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与我省两次记分的运动员,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确定的名单为准。
3.凡输送到高等院校、职业体育俱乐部并代表山东参加全运会以上比赛的运动员,以省体育局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参照全运会以上比赛秩序册确认的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