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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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违反技术文件施工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项目违反技术文件施工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中铁上海技术〔2021〕98号关于对青岛地铁、格调石溪花园、常益长铁路等项目违反技术文件施工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集团公司各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已批复的专项方案和现场技术交底组织施工是项目杜绝安全风险、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无方案、无技术交底严禁施工是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施工纪律,但近期集团公司生产部门及区域管控组在检查时多次发现现场存在违规施工现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城轨分公司承建的青岛地铁6#线一期工程01标起辛明挖区间,基坑围护结构设计为桩锚结构,已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分级开挖基坑,每层锚索张拉完成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石方。

- 1 -管控组检查发现YDK23+183.228—204.228段土方开挖时,第三层锚索未张拉完成,但现场已经进行第四层石方近3米的下拉槽施工,严重违反了已批复的施工方案,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2.四公司格调石溪花园房建项目,施工27#楼2楼左单元楼板承重支架,技术交底要求中立杆纵横向间距0.9m。

管控组检查时发现部分区域立杆纵横间距达到1.15m,立杆顶端悬臂长度最大达到1.2m,部分区域立杆底部未设扫地杆,不满足技术交底和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3.五公司常益长铁路项目志溪河特大桥6#主墩0#块浇筑混凝土后,管控组检查时发现现场未按照设计图纸中20‰线路纵坡控制梁顶面标高,造成0#块大里程侧梁面混凝土整体高出设计标高7-14cm,导致后期无砟轨道底座板厚度不足,存在严重质量隐患。

二、处理意见在全局上下狠抓系统管理、夯实项目管理基础的背景下,仍出现一些项目经理部漠视技术文件和管理程序,心存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违规施工、“带病”作业,反映出项目部层级“管”“监”两个系统运转不畅,未按安全生产“管”“监”分离的要求,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系统、组织指挥系统、技术保障系统“管”的作用和安全质量监督系统“监”的作用;同时,以上问题也发映出部分三级公司对夯实项目管理举措不多、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等现象。

施工单位当年度其他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施工单位当年度其他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施工单位当年度其他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在综合评分中扣减)
类别
行为代码
对应省代码
不良行为
扣分标准
备注
严重行为GSQB1
GSQB1-I
G1SG3-1
被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
直接定为D级扣45分
GSQB1-2

在政府失信联合惩戒中被其他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并通报列为黑名单的企业。
直接定为D级扣45分

被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安监、环保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约谈。
2分/次
GSQB2-5
G1SG3-7
被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安监、环保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约谈。
3分/次
GSQB2-6
G1SG3-8
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约谈。
4分/次
GSQB2-7
G1SG3-9-I
承担的合同段工程因自身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或一阶段验收中综合评价低于80分(不含不合格)。
0.5分/项
GSQB2-13

其他被认定的不良行为。
1~10分
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其他行政部门联合惩戒及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认为需增加的。
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约谈。
5分/次
GSQB2-8
G1SG3-9-2
由于从业单位主要责任,已建成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的。
扣5-20分
视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扣分。
GSQB2-9
G1SG3-9-4
G1SG3-9-7
其他
G1SG3-6
拒绝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抢险任务。

质量安全监督简报

质量安全监督简报

质量安全监督简报第2期(总第2期)相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2010年5月4日4月份质量安全监督情况通报一、监督数据统计2010年4月,新申报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54.75万平方米,单位工程89个,工程造价88812.38万元,累计监督工程建筑面积657.22万平方米。

安全:大型机械设备产权登记2项, 重大起重设备安装告知23个,使用登记13个,拆卸告知16个,专项施工方案备案5项。

质量:监督报告发放58份,观感检查15个,质量实体抽测5个,受理质量投诉2起。

综合:累计日常检查工地61次,质安综合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

二、监督工作信息1、4月15日至16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行为,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我站抽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区内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我区共有6家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此次检查对这6家企业都逐一到场检查。

检查通过听取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情况介绍和抽查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资料及试验室、原材料场地、混凝土生产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试验室建设情况、混凝土生产质量情况以及技术档案资料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企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意识有明显提高,加强了试验室建设,配备了试验设备,企业内部也加强了对试验人员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试验人员实际操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企业也进一步完善了技术资料档案。

但检查中发现企业在原材料检测、混凝土生产过程、技术资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建议,并明确了整改期限。

我站将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生产质量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严肃处理,逐步从制度建设、法规完善和市场监督等方面强化监管,严抓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质量,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逐年提升。

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37
河南省
行政处罚 河南省交通厅
豫交工[2007]15号
20070329
38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河南省
行政处罚 河南省交通厅
豫交工[2007]15号
20070329
39
河南省
行政处罚 河南省交通厅
豫交工[2007]15号
20070329
40
河南省
行政处罚 河南省交通厅
豫交工[2007]35号
20070802
作为许亳高速公路周口段土建工程No.9合同段的施工单位, 项目管理混乱,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到位,整个项 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目完全瘫痪,工程建设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许亳高速 项目的建设 作为大广高速公路安阳段土建第六合同段梁板预制施工的监 理单位,监督不力,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导致部分梁板 北京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厚度不合格,部分桥梁架铺后返工的质量事故,直接造成国 有资产损失(桥面拆除和二次施工费用)达155多万元,影 响极其恶劣 作为宛坪高速公路内乡至西坪段路基B3合同段的施工单位,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 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非法分包,内部管理混乱, 拖欠农民工工资 作为太澳高速公路平顶山段第十二合同段的施工单位, 在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立柱混凝土浇筑时,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墩柱倒塌,造成两 死两伤的恶性事故 作为太澳高速公路平顶山段第十五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对未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起爆的起爆体未能及时清理排查,导致便道一侧山体底部突 然爆炸,造成三人死亡的恶性事故 做为大广高速安阳段房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的施工单位,自开 工以来,现场及内业资料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差,施工进度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滞后拖欠当地工程、材料款不予兑现,导致项目公司和服务 区的多次围堵事件,社会影响恶劣 沈阳选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上海市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沪建安质监【2011】80号)

关于2011年上海市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沪建安质监【2011】80号)

沪建安质监[2011]80号关于2011年上海市基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5月对本市建设工程在建基坑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概况本次深基坑检查共检查了28个工地,其中轨道交通项目8个、房建项目20个,涉及建设单位、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基坑围护监测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基坑开挖深度在4.5m~24.0m;基坑围护包括复合土钉墙、水泥土搅拌桩重力挡墙、SMW工法加内支撑、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等形式。

此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承发包市场行为及基建程序、基坑围护设计、基坑勘察、基坑监测、基坑施工实体质量和内业资料、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等。

检查中共开具整改单51张,其中建设单位1张、基坑设计单位10张、基坑勘察单位1张、基坑监测单位9张、施工单位15张、监理单位15张,局部停工单2张。

二、总体评价从本次专项检查看,本市深基坑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施工实体质量及内业资料、深基坑工程的评审程序、对基坑周边环境的控制,基本能按照《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其中由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南京西路688地块和由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淮海西路365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围护工程质量较好。

但从检查结果来看,本市基坑工程在基坑施工质量、围护设计图纸及计算书质量、监测工作落实情况、监理责任履行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违反工程建设承发包市场行为。

1、合同办理不规范,签订三方合同。

个别项目仍存在签订三方合同的情况,桩基工程分包合同中签订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合同。

2、未取得中标通知情况下提前介入。

有个别勘察单位在未取得中标通知的情况下提前介入勘察任务并出具勘察报告。

3、人员变动未办理变更手续。

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

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

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违纪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

对违纪行为做一个通报,希望可以引以为鉴。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范文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市质安站:根据《温岭市建工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温建工〔2016〕105号),我局于2016年11月16日开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一些不达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停工整改,但部分项目停工后,仍存在擅自施工的行为。

现经局班子研究,对所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2年的处理。

附件:相关项目及人员名单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年1月17日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范文二xx事业部xx厂xx工x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岗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现连续旷工六天以上,严重影响xx正常生产。

对此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如下:1、解除xxx劳动关系,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为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xx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关于处理违规的通报范文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我厅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转来的对“雅安市安汉文化工程棚改房(一期)退场项目”及“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青年路校区培训中心工程”两个项目在选择造价咨询机构的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投诉情况(一)雅安市安汉文化工程棚改房(一期)退场项目第一候选中介机构: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下浮比例100%;第二候选中介机构:四川中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下浮比例96%;第三候选中介机构: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下浮比例93%。

(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青年路校区培训中心工程项目第一候选中介机构: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下浮比例90%;第二候选中介机构:成都市蜀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下浮比例90%;第三候选中介机构: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下浮比例:8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13]142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13]142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厅于5月20日至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的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分四个检查组,采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座谈,抽查、巡查在建工程的检查方式,共检查12个市(区)、11个县的在建房屋建筑项目60个,检查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2个标段。

涉及施工单位62家,监理单位52家,建筑面积共计250.22万㎡(其中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3个,建筑总面积79.54万㎡)。

本次检查,共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下发《执法建议书》19份,《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2份,《违法工程告知书》1份(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执法建议书》13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一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制定和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积极落实省厅下发的有关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二是认真开展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大了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厅下发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对住宅排气道制品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等有关施工质量方面的相关文件,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力度,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施工现场检查通报

施工现场检查通报为了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然后对检查结果作一个通报,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施工现场检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施工现场检查通报范文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加强对本市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的监管,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了本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的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151个工程,内容覆盖了劳务作业承发包情况、总包单位为务工人员办理信息卡、缴纳综合保险、岗前培训、健康体检情况,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用工管理软件使用情况以及符合条件的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概况:本次专项检查采取点名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9家施工单位,检查工地151个,开具整改通知单85张。

二、总体评价在本次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专项检查中,总包单位在民工维权工作上管理意识有所增强,在执行各项文件政策规定上部份措施诸如健康体检等工作落实情况相对较好,但在执行一些关键性措施诸如采用信息卡规范用工管理上还未全面铺开,落实情况相对较差。

其中黄浦、普陀、静安、虹口、南汇等区建管部门监管措施得力,所抽查工地总体情况较好。

但也有部分区县部份工程仍存在明显问题,离用工管理规范性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

三、存在问题㈠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部份被查工程施工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很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用人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如为××单位××工程项目部;、劳动合同中不明确工价、合同期限、岗位工种等;、劳动合同中不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劳动合同中未明确月发放额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部份工程所提供劳动合同涉嫌造假,劳动者非本人签名;㈡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滞后部份工程总包单位主动为务工人员申办信息卡的意识不强,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滞后,未能做到务工人员一人一卡。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处罚和整改措施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处罚和整改措施一、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以下几种:1. 经济罚款:根据违规情节和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2. 扣除工程款:从应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定金额。

3. 限制承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分包单位承接新的项目。

4. 降低信用评级:影响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内部的信用评价。

5. 通报批评:在内部或公开场合对分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6.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规或多次违规的情况,解除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7. 限制投标资格:禁止分包单位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8. 责令整改:要求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9. 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让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 暂停施工:在必要时,可以暂停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

11. 法律诉讼:如涉及法律问题,可能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解决。

12. 行业内通报:将违规情况通报给相关行业组织或协会。

13. 限制资源分配:减少对分包单位的资源分配,如材料、设备等。

14. 列入黑名单:将分包单位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5. 要求赔偿损失:让分包单位赔偿因其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整改措施:1、制定整改计划:要求分包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

2、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

3、人员培训:要求分包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

4、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分包单位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5、调整工作安排:根据整改情况,对分包单位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6、定期汇报:要求分包单位定期向总包单位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实施这些处罚和整改措施的目的是促使分包单位规范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总包单位也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杭州40家企业入黑名单

高处坠落成“头号杀手”杭州40家企业入黑名单发布日期:2010-08-30 07:25字号:大中小按照杭州建委提供的信息,今年全市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保持下降态势。

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与近三年同期均比事故起数下降14.3%,死亡人数下降35.7%。

近日,杭州市建委召开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执法情况通报会,有近40家企业上了“黑名单”,被通报批评,它们都是今年5月以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以及各项专项检查中发现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

按照杭州建委提供的信息,今年全市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保持下降态势。

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与近三年同期均比事故起数下降14.3%,死亡人数下降35.7%。

其中,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的高处坠落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头号杀手”,今年以来共发生高处坠落事故6起,死亡6人,均占事故总量的75%。

仅5月至7月这两个月,就连续发生了5起。

出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都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此次,市建委按照规定对今年5月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21家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除了相应的经济处罚,还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企业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信用扣分;向省住建厅建议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暂停该单位参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名单如下:曾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企业黑名单●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彭埠单位R21-06地块农转居公寓Ⅱ标段“5·5”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麦庙港以东天城路以北地块农转居安置房项目Ⅱ标段“5·11”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劳务单位:杭州勤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杭州海特机械有限公司2#厂房工程“5·13”脚手架倒塌事故施工单位:浙江宝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劳务单位:杭州海华建设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监理单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赞成-林风花园A组团“5·29”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劳务单位:兰溪市洪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浙大紫金港校区农生组团二标段国家实验楼“5·31”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专业分包单位:浙江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万银双子中心“6·2”塔吊倒塌事故施工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专业分包单位: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监理单位: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杭政储出(2006)55号地块综合楼“7·26”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专业分包单位: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劳务单位:四川创佳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暂停投标资格2个月)十余家涉地铁、保障性住宅工程企业被罚除了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还有十几家企业因为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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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住总集团工程总承包部地坛项目部
北京地坛体育大厦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8
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旅游用房1-5号楼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4
中建一局华中建设有限公司
莲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号住宅及配套楼、2号住宅楼、地下车库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5
北京市海淀区信远建筑工程公司
天秀花园C地块4#7#10#住宅楼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6
北京建工双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巴黎时代广场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附件1:
予以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名单
序号
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
违规行为
1
北京鑫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化南里危改1号回迁楼工程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2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昌盛园住宅小区13
—15#住宅楼
未进行进场复试,使用不合格扣件
3
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檀城西区11号12号住宅楼、8号车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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