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透室评审验收标准

未消毒、配置比例未达标、未监测各扣10分,监测结果不合格且无改进、检测方法不正确各扣2分。
6、所有治疗物品准备必须在治疗室进行。
未设独立的隔离透析室不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乙肝、丙肝不分室(区)扣10分。
9、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开存放,设有普通透析室(区)和隔离透析室(区)的专用污洗间。
一项不达标准扣2分。
三、设备配置要求
10
1、医院应具有综合抢救能力,有麻醉科、医学影像、检验科、心电图、内科、外科等基础科室支持。
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少一科扣10分。
查制度,缺少一项扣5分;查操作,一项未落实扣5分;制度更新不及时
扣2分。
2、建立透析病历及相关医疗文档书写及管理制度。
无制度扣5分,抽查透析病历3-5份,一份填写不合格扣2分。
3、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发现新发传染性疾病立即登记并网络报告主管部门。
无制」度扣5分,发现新发传染性疾病未登记并网络报告扣20分。
血液透析室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评价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扣分理由
得分
一、基本要求
20
1、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新建、改建、扩建的血透室,应向省卫生厅申报,审核合格方可开展血液透析。
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不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
查看监测记录,抽考采样方法,无记录扣5分,缺项、不合格且无改进、提问回答不正确各扣2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室布局血液净化室应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相关区域及通道有明确的划分并标识清楚,应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清洁区:包括透析准备间、工作人员休息室、干库房、湿库房、水处理间。
半污染区:包括透析间、隔离透析间、病人通道(包括更衣更鞋)及病人休息室、工作人员通道(包括更衣更鞋)、接诊室等。
污染区:包括医用污物通道及医用污物间等。
一、透析准备间(一)透析准备间用于透析准备,应大于10m2,并根据透析室的规模适当增加面积。
(二)透析准备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Ⅱ类环境要求,与透析区相通。
方便使用。
透析中使用的药品、生理盐水应在透析准备间准备和配制。
备用的消毒物品(无菌物品、静脉穿刺包)应在透析准备间储存备用。
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可以存放在准备间。
应配备透析治疗车,内含透析操作必须的物品及药品。
二、干、湿库房血液透析室应在清洁区设置储藏消耗品、布类、文件的干库房,物品应分类存放;在清洁区设置储存透析液或透析干粉的湿库房,通风良好,安置空调,保持较低的室温。
并建立有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三、水处理间水处理间应为水处理机所占面积的1.5倍。
地面承重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水处理间应保持合适的室温,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防鼠防蝇设备。
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来水供应应满足水处理机的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入口处压力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水和排水管路应选无毒的材料,保证管路通畅,无死腔。
四、透析间(一)透析间是透析患者接受透析治疗的区域。
(二)透析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Ⅱ类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或净化装置、空调等,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建议墙角为弧形。
设置地漏。
配备供氧设备及负压吸引。
(三)一台透析机和一台透析椅(床)为1个透析治疗单元,透析治疗单元的面积不小于5m2 ,透析单元之间的间隔应大于0.8m。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血液透析室是为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和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血液透析室应该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并设置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如果开展透析器复用,还应该设置相应的设备。
在人员方面,至少应该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此外,还应该有至少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在房屋和设施方面,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方米。
透析治疗区内应该设置护士工作站,方便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和护理技术操作。
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治疗室等其他区域的面积和设施应该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设备方面,基本设备包括血液透析机、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设备等。
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透析机。
急救设备包括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信息化设备至少应该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最后,医师、护士和技师应该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血液透析单元间距应该能够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该配备相应的设备。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 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是为慢性肾衰竭患者提供透析治疗的机构,其质量和服务的标准对于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至关重要。
以下是血液透析中心的基本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设施和设备:–血液透析中心应有合适的场地和面积,包括透析室、洗手间、更衣室等设施。
–透析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透析机、透析椅、监护设备和紧急设备等。
–设备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透析机和监护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
2.人员:–透析中心应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包括肾脏专科医生、透析医师、透析护士、营养师等。
–医护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接受规范的培训和持续教育。
–透析中心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3.感染控制:–透析中心应建立和遵循完善的感染控制政策和操作规程,包括手卫生、消毒和隔离措施等。
–透析设备、透析液和血管通路等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消毒和监测。
–医护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患者和访客应接受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感染控制的意识和合作性。
4.治疗质量:–透析中心应制定和遵循透析操作规程,确保透析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透析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并报告异常情况。
–对于透析合并症,透析中心应提供相应的急救设备和医疗技术,以提供紧急处理和抢救。
5.患者参与和教育:–透析中心应鼓励和支持患者和家属的参与,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以增强他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照顾能力。
–透析中心应建立与患者的有效沟通机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并及时解决问题。
–透析中心应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服务,帮助患者应对透析治疗带来的心理和社会问题。
血液透析中心的基本标准是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质量,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透析中心应遵循相关的政策和操作规程,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和设备,实施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提供高质量的透析治疗和患者教育。
同时,透析中心应积极与患者和家属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服务,帮助患者应对透析治疗的心理和社会问题。
以上参考内容可以帮助血液透析中心建立和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卫生部血透室基本标准

生意社3月22日讯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
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血液透析中心是提供透析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来说,透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治疗手段。
为了确保透析治疗的安全有效,血液透析中心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标准。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1. 透析设备和环境:- 血液透析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资质的生产商生产,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
- 透析室内应保持清洁,装修合理,设备摆放整齐,应具备足够数量的透析床位,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 室内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防止感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2. 透析水质量控制:- 血液透析中心应设立透析水处理设备,确保透析水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透析水的质量对于透析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 透析水质量应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细菌、内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检测,确保透析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 医疗团队:- 血液透析中心应具备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透析科医生、专业护士和技术人员。
- 医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透析方案,并进行定期的透析效果评估。
- 护士和技术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操作透析设备,做好透析治疗的各项工作。
4. 透析治疗安全:- 患者在接受透析治疗前,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身体状况、合并疾病、药物使用等方面,以确定适宜的透析方案。
- 在透析过程中,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压、体重、透析效果等指标,及时调整透析方案,确保透析治疗的安全和有效。
- 血液透析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器械消毒和隔离措施等,防止感染的传播。
5. 患者权益保障:- 血液透析中心应遵守医疗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 向患者充分解释透析治疗的目的和过程,尊重患者的自主权,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后进行治疗。
- 对于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保障患者的权益。
以上是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血液透析治疗对肾功能衰竭患者来说意义重大,相关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标准,保障患者的治疗安全和效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目录
一、诊疗科目 (2)
二、科室设置 (2)
三、人员 (2)
四、房屋和设施 (3)
五、分区布局 (4)
六、设备 (4)
七、规章制度 (5)
八、其他 (5)
血液透析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血液透析部门。
一、诊疗科目
肾病学专业,可以设置医学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等(也可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查检验任务)。
二、科室设置
血液透析室,有病案、信息、药械、医院感染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可设置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药剂、医学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1名可固定或多点执业于本机构,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
每增加2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血液净化工作经验。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5名护士。
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透析护理工作3年以上。
(三)至少有1名固定在本中心的技师,具备机械、电
子学知识和相应医学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
(四)医师具有6个月以上、护士具有3个月以上在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者培训经历;技师应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配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具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二)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 2平方米;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米。
(三)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四)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五)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六)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配备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五、分区布局
(一)血液透析功能区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血液透析治疗区、隔离血液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需具备独立的垃圾通道)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当设置复用间。
(二)辅助功能区
医疗费用结算,以及药剂、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及消毒供应室等。
(三)管理区
病案、信息、药械、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至少配备10-20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双极反渗)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以及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符合国家食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