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国标)
三氯乙烯中毒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2007-4-17 10:22:28 来源:前言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ll505—1989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接触三氯乙烯的职业活动中,可引起急性三氯乙烯中毒。
为保护接触者身体健康,规范急性三氯乙烯中毒的诊断,有效地防治三氯乙烯中毒,制定本标准。
结合近年来的研究进展,在诊断标准中突出三氯乙烯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并在条文上对原标准GBll505—1989进行了修改。
同时对近年来发生的变应性皮肤损害进行了补充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及深圳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Trichloroethylene PoisoningGBZ38-2002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指在职业活动中短时期内接触较大量的三氯乙烯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少数接触者出现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疾患。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三氯乙烯所引起的急性中毒。
在非职业性活动中接触三氯乙烯所引起的急性中毒,也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l8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Z59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GBZ74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WS/T64 尿中三氯乙酸分光光度测定方法3 诊断原则根据短期内接触较大量的三氯乙烯职业史、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参考尿三氯乙酸含量的测定,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急性氯气中毒是吸入氯气所致的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疾病。
轻症者表现为化学性气管炎、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较重者表现为化学性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水肿、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或哮喘性支气管炎;重症者表现为严重化学性支气管肺炎、肺炎、肺泡性肺水肿等。
1 诊断原则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氯气后迅速发病,结合临床症状、体征、胸部X线表现, 综合分析, 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方可诊断为急性氯气中毒。
2 诊断及分级标准2.1 氯气刺激反应表现为一过性的眼及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肺部无阳性体征或偶有少量干性罗音,一般在24小时内消退,尚未达到中毒程度。
胸部X线表现: 无异常发现。
2.2 轻度中毒咳嗽,可有少量痰、胸闷等。
两肺有散在干性罗音或哮鸣音,可有少量湿性罗音。
胸部X线表现:肺纹理增多、增粗、边缘不清, 一般以下肺野较为明显。
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2.3 中度中毒在临床表现或胸部X线检查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中度中毒:2.3.1 临床表现a. 咳嗽、洛痰、气短、胸闷或胸痛。
可有轻度发绀,两肺有干性或湿性罗音。
b. 气短、两肺弥漫性哮鸣音。
2.3.2 胸部X线表现a. 肺纹理增多、增粗,两下肺内中带沿肺纹理分布不规则斑片状模糊阴影。
b. 两肺野肺纹理模糊,有广泛网状阴影,或散在性细粒状阴影,肺野透明度降低。
c. 显示单个或多个局限性密度增高阴影。
以上符合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水肿或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
2.4 重度中毒在临床表现或胸部X线检查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2.4.1 临床表现a. 咳嗽、咯大量白或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 ,胸部紧束感,明显发绀,两肺有弥漫性湿性罗音。
b. 严重窒息。
c. 中、深度昏迷。
d. 猝死。
e. 出现严重并发症,如气胸、纵隔气肿等。
2.4.2 胸部X线表现a. 大片均匀密度增高阴影。
b. 大小与密度不一和边缘模糊的片状阴影, 广泛分布于两肺野;少数呈蝴蝶翼状。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844-85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
1基本定义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2分级原则2.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症状、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
2.2分级原则是依据六项分级指标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以多数指标的归属定出危害程度的级别,但对某些特殊毒物,可按其急性、慢性或致癌性等突出危害程度定出级别。
3分级依据3.1急性毒性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的资料为准,选择其中LC50或LD50最低值作为急性毒性指标。
3.2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是一项以急性中毒发病率与中毒后果为依据的定性指标;可分为易发生、可发生、偶而发生中毒及不发生急性中毒四级。
将易发生致死性中毒或致残定为中毒后果严重;易恢复的定为预后良好。
3.3慢性中毒患病状况一般以接触毒物的主要行业中,工人的中毒患病率为依据;但在缺乏患病率资料时,可取中毒症状或中毒指标的发生率。
3.4 慢性中毒后果依据慢性中毒的结局,分为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基本治愈、自行恢复四级。
并可依据动物试验结果的受损病变性质(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逆性)、靶器官病理生理特性(修复、再生、功能贮备能力),确定其慢性中毒后果。
3.5 致癌性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其他公认的有关该毒物的致癌性资料,确定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性。
3.6最高容许浓度主要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为准。
3.7 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依据见表1,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规

153
GB 14589-1993
核电厂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技术规定
154
GB 14648-1993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155
GB 14861-1993
应用电视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156
GB 14938-1994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157
GB 15143-1994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7
GB 3234-198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8
GB 3376-1982
电话自动交换网带内单频脉冲线路信号方式
9
GB 3869-1997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10
GB 3971.2-1983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
11
GB 4285-1989
车间空气中钴及其氧化物卫生标准
124
GB 11530-1989
车间空气中三甲苯磷酸酯卫生标准
125
GB 11531-1989
车间空气中铜尘(烟)卫生标准
126
GB 11532-1989
车间空气中抽余油(50~220℃)卫生标准
127
GB 11667-1989
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128
GB 11719-1989
GB 10329-1989
车间空气中皮毛粉尘卫生标准
85
GB 10330-1989
车间空气中炭黑粉尘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
86
GB 10331-1989
车间空气中珍珠岩粉尘卫生标准
87
职业性三氯乙烯中毒死亡病例的调查

职业性三氯乙烯中毒死亡病例的调查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TCE)是目前工业上常用的清洗剂之一,是一种无色易挥发液体,难溶于水,但可溶于醇、醚等有机溶剂。
TCE广泛应用于电路板清洗、金属表面的去污清洁、衣服干洗,以及用于印刷油墨、粘合剂、斑点去污剂等。
近几年在广东珠江三角地区常发生三氯乙烯中毒病例甚至中毒死亡事件,成为非常关注的职业卫生问题。
笔者对某五金制品厂1例接触三氯乙烯清洗液而发生中毒死亡的病例进行了调查分析,报告如下。
1病例资料患者黄某,男,32岁,于2004年5月28日进入深圳某五金制品厂从事清洗工作。
在2004年7月4日该患者因“右上腹不适10d、皮疹8d、巩膜黄染5d”而收入某医院。
入院时患者自述10天前开始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咳嗽、右上腹疼痛,自以为是感冒而在个体诊所按感冒治疗,随后皮肤骚痒并出现皮疹,食欲下降,巩膜黄染,发烧。
入院时查体:T36.8℃,P84次/min,R20次/min,BP100/70mmHg;面部和躯干及四肢皮肤弥漫性潮红、红斑、丘疹,双眼睑红肿,结膜充血,巩膜轻度黄染,嘴唇与口腔粘膜糜烂渗血;心肺听诊无异常,肝区叩痛,脾肋下未扪及。
实验室检查:WBC18.4×109/L,Hb153g/L,血小板46×109/L,ALT264U/L,AST219.7U/L,T-BIL112μmol/L,总蛋白56g/L,白蛋白38g/L,球蛋白18g/L。
入院3d后患者病情加重,发生肺部感染,肝肿大,经采用抗感染治疗无效,2004年7月9日患者昏迷,后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2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与检测患者所在的公司主要生产五金制品,为使产品表面保持清洁光亮,都要将产品进行清洗。
清洗车间面积大约450m2,有两排清洗槽,槽内盛有清洗液,工人将五金制品放入清洗液内侵泡清洗。
清洗车间主要靠打开窗户通风,清洗槽上方没有抽风排毒设施,工人操作时未戴橡胶手套和防毒口罩。
急性中毒诊断与处理制度

急性中毒诊断与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在急性中毒事件中的诊断和处理流程,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的诊断和处理。
第三条定义1.急性中毒:指短时间内暴露在某种有害物质下,导致人体发生中毒反应的疾病状态。
2.中毒诊断:通过患者的病史、体征和试验室检查等手段,确认患者是否发生急性中毒。
3.中毒处理:在中毒诊断确定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包含急救、解毒、找寻中毒原因等,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急性中毒诊断流程第四条中毒诊断的目标中毒诊断的重要目标是确认患者是否发生急性中毒,并尽快确定中毒的类型、原因和程度。
第五条中毒诊断的步骤中毒诊断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1.收集患者病史:认真询问患者和目击者有关中毒发生前的情况,包含接触物质、时间、地方、症状等。
2.进行体格检查: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含皮肤、呼吸、循环、神经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3.进行试验室检查:依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相应的试验室检查,包含血液、尿液、毒物检测等。
4.订立中毒诊断:依据患者的病史、体征和试验室检查结果,订立中毒诊断,包含类型、原因和程度等。
5.录入病历系统:将中毒诊断结果及时录入电子病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查性。
第六条中毒诊断的要求中毒诊断应具备以下要求:1.快速准确:中毒诊断应尽快完成,并确保准确性。
2.系统全面:中毒诊断应从多个角度全面分析患者的病情,并采用多种检查手段取得信息。
3.专业权威:中毒诊断应由有经验的医生或毒物学专家负责,并参考相关的研究和指南。
第三章急性中毒处理流程第七条急性中毒处理的原则急性中毒处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救治生命:首要任务是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及时采取急救措施,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
2.解毒治疗:依据中毒类型和程度,采取相应的解毒治疗措施,包含洗胃、呼吸支持、药物解毒等。
3.找寻中毒原因:及时查找中毒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开再次中毒和扩大中毒范围。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 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6-2002)
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 大量化学物所致的以神经系统损害为 主的全身性疾病。 (直接影响脑组织代谢或抑制酶活性 的毒物,如铅、有机锡、砷化物、汽 油、甲醇、有机磷、毒鼠强等;导致 脑组织缺氧的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 氢、氰化物等)
预防性治疗
a)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病变。 b)妥善处理治疗矛盾。
其它
a)中医中药。根据辩证论治原则。 b)良好护理。 保证护理质量也是抢救 成败的关键之一。
总的治疗原则
人体是一有机整体,急性中毒时虽 某一系统或器官的病变较突出,但都 是全身性疾病;各系统、器官的病变 也必相互影响,因此在整个病程中, 必须以整体观来指导治疗。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 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 (GBZ77-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是指急 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同时或序贯发 生2个或2个以上器官功能损害以至衰 竭的临床综合征。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 标准 (GBZ78-2002)
是指在职业性活动中,由于职业性化学 物的直接毒作用或导致机体缺氧所引起 的呼吸骤停或心跳骤停。
本标准的诊断原则
根据中毒品种的毒作用性质、剂 量—效应关系的原则,结合接触和发 病的时间因素等三项主要指标,综合 分析,以明确病因(毒物)和疾病(急 性中毒)的因果关系,作为诊断的主 要依据。
本标准的诊断原则
病因:根据职业史、现场劳动卫生 学调查、生物材料检测等,明确接触 毒物品种、现场条件以及侵入途径、 吸收的估计剂量等;如同时接触一种 以上毒物或其他危害因素,应考虑联 合作用的影响。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指劳动者 在职业活动中,短时间内在不觉察情况 下,吸收大剂量职业性化学物所引起的 中毒。
2024年三氯乙烯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三篇)

2024年三氯乙烯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三氯乙烯(TCE)是我国的职业危害高风险毒物,每年都有很多工人因为TCE职业危害而死亡。
TCE所致职业病有两种,一种为TCE所致中毒,一种为TCE所致药疹样皮炎。
最近国际癌症登记组织把TCE登记为确认致癌物。
xx年代,由于对其治疗方法尚没能完全掌握,病死率高达16.9%~100%。
进入xx年以来,由于对激素剂量和使用方法的有效掌握,病死率明显降低。
如某市xx~xx年5年间,共报告TCE所致职业病83例,只3例病死。
常用作清洗剂TCE又称三氯水、洗板水,常作为清洗剂与干洗剂,广泛应用于五金、电镀、电子、玩具、印刷等行业。
如电子行业被用于清洗线路板,五金行业被用于清洗金属材料,电镀行业被用于清洗金属材料,洗衣行业被用作干洗剂。
常见症状与体征TCE是一种高度致敏毒物,容易经呼吸道与皮肤进入体内。
病情程度与车间空气中TCE浓度高低无关,仅极少数人发病。
一般入职30天左右发病。
某科技有限公司一女工,从事电路板清洗工作,作业车间气味非常重。
起初闻到后,她成天只想睡觉,她以为是工作太累,没太在意。
16天后,两边耳根起了一些疹子并发烧,以为是感冒,就去诊所买了一些平时经常吃的感冒药。
三天后仍未见好转,反而在下颌、脖子、胸前、背部、四肢都先后出了疹子。
诊所医生以为是麻疹,当作麻疹治疗。
有一天,她看到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怀疑自己的皮疹跟职业有关,就去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来经过专家现场调查与诊断,确认为TCE引起的皮炎。
住了30多天院后,痊愈出院。
典型的TCE所致药疹样皮炎,表现为皮肤起疹子、瘙痒,发烧,口腔溃烂,吃饭疼痛,容易疲劳,成天昏昏欲睡。
疹子的部位遍布手脚、面部、脖子、胸部等地方,呈两边对称性,经数天后发展到全身。
如不及时脱离原有岗位,治疗不及时,最后会因为肝脏等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职业危害识别为防控TCE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开展职业危害识别,包括职业接触识别、敏感人群识别,以确定产生TCE危害的工种与岗位、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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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国标)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是工作中接触高浓度三氯乙烯蒸气或液体所引起的以神经系统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除神经系统受损外,亦可累及心、肝、肾等脏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接触三氯乙烯的作业,如使用三氯乙烯清洗金属表面油污、干洗、用作溶剂或萃取剂以及三氯乙烯的生产等所发生的急性中毒。
2 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大量接触三氯乙烯的职业史和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参考尿三氯乙酸含量测定,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有关疾病后,方可诊断。
3 诊断及分级标准
3.1 观察对象
短期大量接触后,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心悸、恶心等症状,或有眼及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现象。
一般在24h内可恢复正常。
3.2 轻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出现欣快感、易激动、频繁呕吐、步态不稳、嗜睡或短暂的浅昏迷者。
3.3 重度中度
上述症状加重,并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
a. 昏迷;
b. 以三叉神经为主的颅神经损害;
c. 明显的心、肝或肾损害。
4 治疗原则
4.1 观察对象应立即离开现场,安静休息,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处理,并观察24h。
4.2 中毒者应卧床休息,对有意识障碍及心、肝、肾等损害者,应尽早积极进行处理。
有昏迷、心跳及呼吸停止者,迅速进行脑、心、肺复苏,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
有颅神经损害者,其治疗与神经科同。
重度中毒患者可适当使用糖皮质激素。
忌用肾上腺素。
5 劳动能力鉴定
轻度中毒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者必须脱离三氯乙烯及其他有害作业,根据病情恢复程度,适当安排休息与工作。
6 健康检查的要求
三氯乙烯作业工人应作就业前及每1-2年一次的定期体格检查。
健康检查应做详细的内科、神经科检查,包括心电图和肝、肾功能检查。
有条件时可测定尿三氯乙酸含量。
7 职业禁忌证
a. 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 明显的心、肝、肾疾病;
c. 眼底病变。
附录A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参考件)
A1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接触三氯乙烯的作业,如使用三氯乙烯清洗金属表面油污、干洗、用作溶剂或萃取剂以及三氯乙烯的生产等所发生的急性中毒。
A2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
颅神经和明显的心、肝、肾损害虽有发生, 但均较少见。
根据接触情况及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可作出诊断。
但应与其他原因引
起的意识障碍、颅神经及心、肝、肾疾病相鉴别。
A3 轻度中毒表现的短暂浅昏迷系指呼吸、脉搏、血压均正常,深、浅反射仍存在,且在一小时内迅速恢复、预后良好的浅昏迷状态。
持续时间较长的浅昏迷应列入重度中毒。
A4 轻度中毒患者可伴有轻微的心、肝、肾功能改变,但这些变化往往不如意识障碍出现得早,且多为一过性,故未列入轻度中毒的诊断标准中。
A5 三氯乙烯中毒引起三叉神经等颅神经损害主要见于国外文献报道,对其病理性质的意见尚不统一, 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A6 急性中毒时,尿三氯乙酸含量往往增高,但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尚难普及此项检查,因此尿三氯乙酸测定仅列为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