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灾保险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巨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巨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说起巨灾保险,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哎,别着急,咱慢慢聊。
巨灾保险听起来有点高大上,实则它的核心就是在面对自然灾害这样的“天灾人祸”时,给老百姓提供一些“安全网”。
简单来说,就是当地震、洪水、台风这些大灾难来袭时,保险能帮我们分担一些损失,避免一场灾难之后,还要面临一堆债务和生活困难。
听起来是不是挺有道理?但问题来了,实施起来好像没有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困难重重。
咱得说一个现实的问题——大家对巨灾保险并不够“买账”。
咋说呢,很多人一听到“保险”这俩字儿,脑袋就开始疼,觉得自己离得远远的,跟自己根本没有关系。
尤其是像我们这种普通老百姓,平时忙着过日子,根本没空去琢磨什么巨灾、什么保险,想着灾难永远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巨灾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连这个东西是啥都搞不清楚,哪里还敢去买。
你想啊,万一灾难来临,自己花了大价钱买的保险,到头来发现是个“纸老虎”,那可真是又得受灾又得心凉了。
不过,说到底,这种态度背后还有个更实际的问题——价格。
大家可以想象,假如保险公司说,“你买这个保险,每年交几百块,万一发生灾难,赔个上百万。
”说实话,这个价格听起来倒是挺有诱惑力的,然而,实际上一些低保和贫困家庭根本承受不起这么高的费用。
即便相关部门在鼓励投保,大家也会觉得“这不是天方夜谭吗?”拿出这些钱,万一灾难一辈子没遇上,那不是亏大发了?保险赔付的标准和方式也常常让人觉得复杂难懂,有时就像是进入了一个迷宫,不知道哪条路能让自己拿到赔偿,反而会让人觉得更麻烦。
再看一看相关部门的角色,虽然现在许多地方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推动巨灾保险的实施,但有些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还是不够,导致很多受灾地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相关部门出台的和措施也往往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执行力也是一个大问题。
你知道的,哪儿有,哪儿就有漏洞。
尤其是一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灾后恢复工作可能拖延好多年,巨灾保险也就变成了“纸上谈兵”,真正能够落实的还得靠各地的相关部门财力和精力。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近年来,我国频发的自然灾害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提高国家应对灾害的能力,我国巨灾保险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保险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从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策略分析,并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
当时,我国对自然灾害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政府在灾害发生后通常采取救灾援助的方式,而未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尝试引入巨灾保险制度,以降低国家和个人在自然灾害面前的经济风险。
1992年,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家自然灾害损失补偿基金,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
基金主要用于向受灾地区提供损失补偿,并通过政府购买巨灾风险保险来分散和转移风险。
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后重建的财政压力,提高了国家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地震、洪涝等巨灾的风险较高,但保险覆盖率较低,大多数受灾地区和个人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
现行的巨灾保险产品种类单一,覆盖范围有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够充分,行业参与者有限,缺乏竞争力。
政府对巨灾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针对我国巨灾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策略分析,以推动该领域的健康发展。
政府应当加强对巨灾保险的支持和引导,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扩大巨灾保险市场规模。
鼓励保险公司推出多样化的巨灾保险产品,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险覆盖率。
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提高巨灾风险的预测和预警能力,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和赔付压力。
推动巨灾保险制度与国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相结合,实现保险机制和公共安全体系的有效衔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然灾害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风险不断增加,巨灾保险的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摘要】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关键在于深入理解巨灾保险的概念和重要性,探讨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历程和市场现状。
要认识到巨灾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和建议。
展望未来,我国巨灾保险有望迎来更加健康的发展,而总结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可以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关键词:巨灾保险、发展历程、市场现状、发展难点、发展策略、健康发展、建议、展望、总结、策略分析。
1. 引言1.1 介绍巨灾保险概念巨灾保险是指针对大规模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所带来的损失而设计的一种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包括地震、洪水、飓风、火灾等灾害。
巨灾保险的本质是通过支付保险费来转移灾害损失的风险,从而减轻受灾方的经济负担。
巨灾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机制,其与传统的财产保险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灾难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上。
巨灾保险的发展旨在提高社会的抗灾能力,降低灾害损失的影响。
1.2 我国巨灾保险的重要性我国巨灾保险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我国地处地震带、台风登陆区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巨灾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巨灾保险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财务压力,保障他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巨灾保险的发展可以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巨灾保险还可以为政府提供灾害风险管理的有力工具,帮助政府更好地保护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
当时,我国的灾害风险逐渐增加,尤其是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频发,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首先在地方试点推广巨灾保险,随着实践的积累和经验的丰富,我国逐渐建立了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
巨灾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巨灾指数保险的赔付金额不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而是根据灾害指数 进行赔付,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国际化程度高
巨灾指数保险不受地域限制,可实现跨国销售,为全球范围内的投 保人提供保障。
巨灾指数保险分类
01 02
按保障范围
可分为单一灾害保险和综合灾害保险。单一灾害保险只针对某一种自然 灾害提供保障,如地震保险;综合灾害保险则涵盖多种自然灾害,如洪 水、地震、台风等。
02 巨灾指数保险概述
巨灾指数保险定义
巨灾指数保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灾害 保险,其赔付水平直接与灾害指数相 关联,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 害。
VS
巨灾指数保险的目的是在巨灾发生时 为投保人提供经济赔偿,帮助其度过 难关。
巨灾指数保险特点
巨灾指数保险具有高保障性
与普通保险不同,巨灾指数保险专注于自然灾害风险,提供高额 保障,帮助投保人在灾害发生后重建家园。
定制化产品设计
未来巨灾指数保险的产品设计将更加精细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风险敞口和不同行业的需求,推出定制化的巨灾指数保险产品。
巨灾指数保险的未来展望
01
拓展国际市场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巨灾风险 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巨灾指数保 险在国际市场上的需求将不断增长, 拓展国际市场将成为未来的重要发展 方向。
政策支持不足
目前,我国政府对巨灾保险的支持力度还不够,相关政策法规尚不 完善,导致巨灾保险发展缓慢。
产品单一
我国巨灾指数保险产品相对单一,主要以巨灾保险为主,缺乏多样 化的投资工具,难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
04 巨灾指数保险面临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健全
1 2
缺乏专门法规
目前缺乏针对巨灾指数保险的专门法规,导致在 产品开发、销售、理赔等环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 据和保障。
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发展现状与探究

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发展现状与探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和伤亡往往十分巨大。
我国是地震频发国家,地震灾害防范和减灾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巨灾险是一种金融保险制度,可以在地震灾害发生时提供经济支持。
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通过对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发展挑战、国外比较以及对策研究,可以为我国地震灾害防范和减灾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本文旨在对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探究,为完善我国地震灾害防范体系提出建设性建议。
1.2 问题提出地震是地球上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是地震频发的国家,地震灾害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严重。
在地震灾害面前,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备受关注。
地震巨灾险是为了应对地震造成的重大损失而设立的一种金融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减少灾后赔偿压力,保障受损群体的权益。
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范围不够广泛、赔偿标准不够明确、保险公司参与度不高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地震巨灾险的发展,使得其在应对地震灾害中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受到挑战。
如何完善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提高其覆盖范围和赔偿效率,成为当前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和发展挑战进行研究,可以为提出有效的发展对策和政策建议提供参考,进一步推动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以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带来的挑战。
1.3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比较国外地震巨灾险制度的情况,提出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发展的对策,并通过案例分析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讨如何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总结成果,展望未来发展方向,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我国地震巨灾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我国在地震风险管理领域的进一步提升,以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实现社会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文献综述 (3)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5)二、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概述 (6)2.1 巨灾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7)2.2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8)2.3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现状 (9)三、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实践困境 (11)3.1 法律法规不完善 (12)3.2 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 (13)3.3 市场参与度低 (14)3.4 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15)3.5 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 (17)四、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优化路径 (18)4.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9)4.2 创新保险产品与服务 (20)4.3 提高市场参与度 (21)4.4 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 (22)4.5 加强宏观经济环境应对 (23)五、案例分析——以某地区巨灾保险实践为例 (26)5.1 案例背景介绍 (27)5.2 制度实施情况分析 (28)5.3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30)5.4 优化路径建议 (31)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32)6.1 研究结论总结 (34)6.2 政策建议 (34)6.3 研究展望 (35)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探讨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在当前自然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该制度的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其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境和挑战,如制度设计不完善、保险产品单市场机制不成熟等。
结合国内外经验和案例,提出针对性的优化路径。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背景及发展现状。
包括制度建立的初衷、发展历程以及当前的主要特点。
实践困境分析。
阐述巨灾保险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困境,如政策与市场的衔接问题、风险管理机制的不足等。
问题成因探究。
深入分析巨灾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根源,包括制度设计层面的缺陷、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等。
国内外经验借鉴。
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巨灾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提炼出值得借鉴的方面。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近年来,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呈现出持续稳定的态势,为保护公众利益、降低灾害风险、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旨在对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一、巨灾保险的发展状况1.发展历程我国巨灾保险起步较晚,起源于2003年的非典疫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涵盖的灾害范畴也得以扩大。
目前,我国的巨灾保险已涵盖了地震、洪水、风灾等多种自然灾害。
2.发展成果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在保障公众权益方面,巨灾保险为受灾群众提供了经济补偿,有效减轻了灾后重建的负担。
在降低灾害风险方面,巨灾保险通过灾后理赔等措施,推动了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社会的整体防灾能力。
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巨灾保险的存在为我国的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
1.加强制度建设巨灾保险的发展需要依靠完善的制度建设。
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巨灾保险的范围和责任主体。
应加强对巨灾潜在风险的研究,提高预测和监测能力,为巨灾保险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要加强巨灾保险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运行。
2.强化风险管理巨灾保险的核心在于风险管理。
需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健全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应推广应急预案和灾后救助措施,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要加强巨灾风险的定价和定量测算,合理确定保险费率,保证巨灾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产品设计巨灾保险产品的设计要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
要根据不同灾害类型和风险程度,设计差异化的产品,提供多样化的保障选择。
要灵活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产品的可操作性和便捷性。
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出巨灾保险与金融产品相结合的创新产品。
4.加强宣传推广巨灾保险的发展需要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在宣传中,要重点强调巨灾保险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一、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情况巨灾保险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自2007年开始试点巨灾保险制度。
随着国家的不断推动和政策的出台,巨灾保险在我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已有近30个省份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参与农户达到1.3亿,累计承保保费高达320亿元。
二、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优势1.经济发展基础: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保险需求,有能力支持巨灾保险的发展。
2.政策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多个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对巨灾保险提供政策支持。
3.保险公司积极性高: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保险试点,承保保险产品,并提供理赔服务,保险机构的积极性是巨灾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三、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问题和挑战1.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并未形成全面的制度体系,制度上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和不足。
2.产品创新不足:我国巨灾保险产品相对单一,覆盖范围和理赔方式有待更多的创新,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需求。
3.保费定价难题:由于巨灾保险涉及风险评估和定价等复杂问题,保费定价是一个难题,如何平衡风险和收益仍待解决。
四、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策略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巨灾保险的政策支持,提供更多的激励和扶持措施,例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以促进巨灾保险的发展。
2.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巨灾风险评估机制、巨灾保险基金机制等,为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创新研发:加大对巨灾保险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覆盖面和理赔方式的多样性,满足不同需求。
4.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加强对巨灾保险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建立监管机制,防范巨灾保险市场的风险。
五、结论巨灾保险是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对于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巨灾保险在政策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性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但在制度不完善、产品创新不足等方面仍面临挑战。
巨灾保险的现状与应对
巨灾保险的现状与应对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速,天气灾害频繁出现,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
飓风、洪水、地震等一系列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也使得巨灾保险的需求与呼声愈发强烈。
本文从巨灾保险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应对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展望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巨灾保险的现状随着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巨灾保险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巨灾保险是指对自然灾害、技术灾害或者社会灾害等导致的重大损失提供保险保障,目的是为了降低因灾害产生的损失。
目前,国外巨灾保险市场已经非常成熟,主要分为四个板块: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以及保险服务。
由于国外的天气灾害比较频繁,因此在巨灾保险领域拥有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经验。
我国的巨灾保险市场也在不断发展。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的巨灾保险主要包括财产险、意外险和财政负担的减轻。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财产险巨灾保险领域的发展迅速,受惠于智能化系统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保险公司正在逐渐开发支持科学决策的自动化交易工具。
二、巨灾保险的发展趋势未来,全球巨灾保险市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国内来看,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灾害的规模和频率都在加大,如洪涝、地震、气象灾害等,因此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巨灾保险市场还可以通过智能化系统和服务业模式创新等方式不断提高保险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从海外市场来看,美国和欧盟巨灾保险市场已经成熟,随着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巨灾保险市场也将得到更大的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巨灾保险产品涌现。
三、应对方法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巨灾保险机制,但还有不少不足之处。
建立巨灾保险机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政府部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和专家学者等。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则可以制定更加合理和智能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方案,专家学者可以提出更具创新性的理论和技术方法,以此来提高巨灾保险的质量和效益。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巨灾保险是指针对重大自然灾害所提供的保险服务,旨在帮助受灾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
我国地处东亚板块和欧亚板块的交汇处,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国家和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巨灾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8年汶川地震后,相关部门开始重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保险覆盖面仍然较窄,大多为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提供保险保障,个人和农村居民的保障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对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面临的挑战及提升保险覆盖面的策略成为当前亟需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巨灾保险发展现状、面临挑战、提升覆盖面策略、完善制度建议和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我国巨灾保险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和建议。
1.2 问题意义巨灾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巨大风险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如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深入研究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探讨我国巨灾保险面临的挑战,提出策略和建议,加强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对促进我国巨灾保险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巨灾保险的发展对于提高我国的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经常受灾,自然灾害频发,巨灾保险可以有效地减轻灾害对受灾群众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负担,提高社会的灾害抗风险能力。
加强我国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可以提高保险意识和保险覆盖面,促进我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经济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正文2.1 巨灾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巨灾保险是指针对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巨额财产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我国的巨灾保险起步较晚,但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巨灾保险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我国政府对于巨灾保险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相应的政策法规也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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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灾保险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作者:李彦奇欧阳玉秀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30期摘要:近年来中国成为世界上遭受巨灾最多的国家之一。
雪灾、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虽然目前中国的大部分城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防旱、抗洪和救灾的应急机制,但是灾害发生后的大部分经济损失仍然由政府承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巨灾保险作为一种对付巨灾的管理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政府财政支付的有效性,保障居民生活、工作的安定。
通过研究中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对比国内外巨灾保险的发展差异,提出对中国巨灾保险体系的构建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巨灾保险;现状;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100-02一、巨灾风险及巨灾保险理论(一)巨灾风险的概念和特征巨灾通常指的是一定物理级别以上的,造成直接财产经济损失深度达到某一比值,或者人员伤亡达到某一数额的自然灾害[1]。
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巨灾风险和人为事故巨灾风险,本文中所指的巨灾风险仅指自然灾害巨灾风险。
近年来,中国巨灾事故频发:2013年四川芦山发生7.0级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台湾高雄地震,2009年发生四川绵竹地震、台湾花莲地震,这些自然灾害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巨灾风险是指引起巨灾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
巨灾风险表现出以下几种特征:(1)影响范围广、发生频率低。
与普通风险的高频率发生相比,巨灾风险发生的频率要低的多,可能是几年、十几年、甚至上百年一次。
(2)损失程度巨大。
统计资料表明,2013年四川芦山发生7.0级地震,造成193人死亡25人失踪12 211人受伤,财产损失难以预计。
所以一旦发生巨灾风险事故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和大量生命伤亡是巨灾风险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3)可测性差。
自然风险不同于人为风险,可以通过人为手段控制减少风险,巨灾风险由于发生频率较低,本省也不具有确定的规律性,难以预测。
(4)风险分散困难。
巨灾事故发生的频率很低,但是一旦发生巨灾事故会导致大量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普通商业保险公司无法通过大数法则去分摊,很难独立承担巨灾损失后果,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倒闭。
(二)巨灾风险的影响1.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
据民政部统计,近十年来中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 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从2000—2008年仅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亿元以上。
2.增加中国的财政压力。
巨灾补偿方式主要有三种:社会救济、国际援助、政府财政补偿[2]。
目前中国巨灾风险经济损失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偿。
受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财政收入总量小。
一旦遇到巨大自然灾害发生的年份,财政支出会大幅上升,导致财政收支差额扩大。
3.巨灾风险对人们心理的影响。
发生巨灾风险事故后,又会导致人们对巨灾后果负面的预期、信心丧失,甚至会有很大一部分人在遭受巨灾后产生心理上的阴影等,从而导致整个国家的经济极有可能陷入恶性循环,影响到投资、消费、利率和汇率等方方面面。
(三)巨灾保险的特点不同于普通的保险产品,巨灾保险有如下特点:(1)巨灾保险定价困难。
巨灾的特点之一可测性差,承保巨灾风险的保险公司必须有能力评估巨灾风险或巨灾风险组合的预期损失,从而确定合理保险费。
(2)承保标的集中度高,风险分散困难。
巨灾保险中大数法则和中心极限定理的作用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3)可保风险界定难度大。
保险风险是不可保的风险,传统的保险机制就无法应用。
实际上巨灾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在传统意义上来讲都是部分不可保、暂时不可保风险或永久不可保风险。
(4)商业性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低。
中国保险业起步晚、发展慢,商业保险业的发展不稳定,承保能力、偿付能力与国际水平存在差距。
二、中国巨灾保险制度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1.保险公司未开设专门的巨灾保险险种。
1979年中国正式恢复保险业务后,曾经一度将巨灾风险填列在一些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中。
但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受偿付能力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逐步将地震等巨灾风险列入到除外责任中或者停保部分险种。
2001年9月,中国保监会有条件地开放商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但是巨灾保险业务发展十分缓慢。
2.居民、企业对巨灾的投保热情不高。
居民、企业主动应对巨灾风险的意识不高,对政府救助的依赖性强。
巨灾保险知识在居民中的普及度不高,普通社会大众缺乏对巨灾保险的了解。
3.巨灾保险赔付率低。
中国保险业对于巨灾风险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弥补十分渺小,与发达国家巨灾保险的赔付率差距较大。
如2008年南方雪灾保险业赔付只占3%;5·12汶川大地震保险业赔付仅占0.2%。
这些保险赔付中,大部分都是车险赔款,与巨灾保险险种没有直接联系。
三、国外典型的巨灾保险制度1.政府主导模式——美国。
(1)美国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非营利性巨灾保险计划[5]。
大部分巨灾保险项目有政府贴补费率,还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与此同时鼓励私营保险行业加入分担巨灾风险的行列。
巨灾保险项目分为联邦巨灾保险项目和州巨灾保险项目。
(2)政府颁布一系列完善的巨灾保险法律法规。
1956年颁布的《联邦洪水保险法》,1968年的《全国洪水保险法》、《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
1973年的《洪水灾害保护法案》以及在1994年和2004年两次出台的《洪水保险改革法案》。
这些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巨灾保险计划,使得巨灾保险制度得以在美国顺利开展。
(3)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由风险债券化、商业再保险和巨灾基金制度组合成的风险分散机制很好地分散了一部分的巨灾风险,使保险公司提高了自身的赔付能力。
2.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日本。
日本巨灾保险主要承保地震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
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赔付对象上,地震赔付对象为居民居住的住房以及用于居民生活的家用财产如家具、衣服等日常生活用品。
价值超过30万日元的贵重物品不在保险范围内。
(2)理赔规定上,居民住宅和家用财产如全部损坏,可获得地震保险全额赔付(但不超过地震保险理赔上限);如属于半损情况,则获得地震保险金额50%赔付;如部分损失,则获得地震保险金额5%的赔偿。
(3)风险分散上,主要依靠再保险方式。
日本有专门设立的地震再保险公司,减轻了保险公司独自分担风险的重任。
3.市场主导模式——英国。
英国保险市场发达,由保险公司提供巨灾保险,业主可以自愿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政府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当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时,可以要求政府提供高质量工程、巨灾风险评估、灾害预警、气象研究等公共物品,使巨灾损失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同时英国具有世界发达的再保险市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巨灾保险完全可以通过全球资本市场分散掉[4]。
四、完善中国巨灾保险管理体系的构想1.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法。
从国际范围看,巨灾保险发展相对完善的国家都已经颁布了巨灾保险法。
中国的巨灾保险法中应明确规定:签约内容;理赔对象;能获得赔偿的损害的内容;保险金的支付方法;加入方法;保险金额;风险分散方式;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各自的承保责任等内容。
2.划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与商业保险各自的承保责任。
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不可能实行纯市场化的巨灾保险模式。
可以选择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辅助模式或者政府、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
两者的区别在于,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强调的是“权力共使、责任共担、收益共享”。
3.根据各省份实际情况确立不同巨灾保险种类。
中国地域辽阔,省份众多。
可以以省为主,建立集成多个灾种为一体的综合性巨灾保险制度[5]。
各省份常发灾害类型不同。
以江淮地区为例:洪涝灾害、冷害、虫害、恶性杂草为主重点危害,旱灾、寒潮危害次之,沿海受台风与风暴潮威胁大[6]。
因此江淮地区主要灾害风险是洪涝灾、暴雨以及旱灾。
在该地域内的省份制定的巨灾保险应以此三种灾害为重点巨灾赔付对象。
根据这种研究方法,以省为单位,为各省份选择合适的被保对象,各省份建立与自己省份重点灾害相关的巨灾制度。
4.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中国的基金市场没有国外发展成熟,国外的保险基金模式不能够单纯的套用,需要建立适合中国市场行情的基金模式。
中国巨灾保险运作应该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完成,规划好巨灾基金的以下几点:(1)基金的来源;(2)基金的运作模式;(3)基金的收益分配;(4)基金的组织结构。
另外,因为是以省为主,多个灾种为一体的综合性巨灾保险制度,基金的筹集、积累也要分为省巨灾基金和国家巨灾基金。
5.建立巨灾保险的再保险体系。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贸然推行巨灾债券反而可能影响巨灾风险的分散。
因此,巨灾保险再保险是分散风险的最佳方式。
再保险一方面承担部分损失,另一方面协助保险公司评估并承保部分风险[7]。
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不完善,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先向国外大型巨灾保险公司投保再保险,等待国内再保险市场发展成熟,在逐渐向国内再保险公司投保。
参考文献:[1] 卓志,丁元昊.巨灾风险:可保性与可负担性[J].统计研究,2011.(1).[2] 田辉.中国巨灾保险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8,(4).[3] 郭旭辉.巨灾保险制度借鉴和启示[J].新西部,2011,(21).[4] 王棣华,花婷婷.建立中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思考[J].海南金融,2011,(3).[5] 冯俏彬.从公共财政视角看中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J].行政事业财产与财务,2011,(7).[6] 王铮,张丕远,刘啸雷.中国自然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J].地理学报,1995,(5).[7] 程悠旸.国外巨灾风险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J].情报杂志,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