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产品推广以及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农产品品质提升的激励机制

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农产品品质提升的激励机制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的日益追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农产品生产的质量问题愈发受到关注。
为了激励农民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品质,绩效考核制度被引入并在农村得到广泛推广。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农产品品质提升的激励机制。
一、提高生产环节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不仅是对产品品质的检验,更是对生产环节的考核。
通过对农业生产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考核,如种植、养殖、施肥、农药使用等,激励农民更加注重生产过程中的细节,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品质。
二、建立质量标准的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应设立明确的质量标准,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中。
建立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提升品质的基础,只有明确了标准,才能进行有效的考核,并为农民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
三、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相结合为了促使农民更加积极地提高农产品品质,绩效考核制度中应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对于品质达标的农产品,给予相应奖励,如资金奖励、荣誉称号等,激发农民的工作热情;而对于品质不达标的农产品,应实施相应的处罚机制,如适当降低产出补贴、降低市场补贴等,从而引起农民对品质的重视。
四、建立信息反馈的机制通过建立农产品品质的信息反馈机制,将消费者的评价和市场反馈传递给农民,使他们对自己的生产情况和产品品质有更直观的认识。
而这些信息反馈又可以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中,鼓励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培养农民品质意识的教育与培训农民在提升农产品品质方面需要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支持。
绩效考核制度应该为农民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品质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开展农产品品质教育活动,宣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激励农民不断学习和进步。
六、多元化的绩效考核指标农产品品质提升的绩效考核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除了产品的外观、口感、安全性等,还需考虑生产过程中的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因素。
通过设立多元化的绩效考核指标,能够更好地激励农民综合提高农产品的品质。
2023年农药经营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2023年农药经营使用相关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根据农药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凡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所列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二、农药生产企业管理规定1. 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安全、环保的生产场所和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农药产品。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农药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农药产品的批准和注册,并开展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
4.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剂型、配方的研究和开发,提高农药的效果和安全性。
5.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产品的售后跟踪和服务,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反馈。
三、农药经销企业管理规定1. 农药经销企业应具备合法、安全、环保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经营农药产品。
2. 农药经销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农药经销企业应按照规定从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农药产品,并确保其来源合法。
4. 农药经销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产品的贮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不受损害。
5. 农药经销企业应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6. 农药经销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
四、农药使用管理规定1. 农药使用单位应设有专兼职的农药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农药使用知识和技能。
2. 农药使用单位应制定农药使用计划,合理安排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并记录使用情况。
3. 农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农药的贮存和保管,严禁私存、私运、私用农药。
4. 农药使用单位应做好农药的防护和安全使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5. 农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农药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使用方案。
五、农药残留监测和控制规定1. 农药残留监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开展对农产品和环境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农药是农业生产中的紧要工具,对农作物的生长和病虫害防治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农药质量,保障农作物的安全生产和消费者的健康,本制度规定了农药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2. 管理标准2.1 农药质量掌控1.全部农药产品必需符合国家农药质量标准,保证其安全、有效和稳定性。
2.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包含质量掌控标准和程序,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农药生产企业应将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掌控点和监测点确定,并建立相应的掌控措施,对每个批次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分析。
4.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质量档案,记录每批次的生产过程数据、检验结果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2.2 农药包装和标识1.农药包装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产品注册证的规定。
2.农药包装应清楚、完整,防止农药泄漏和污染。
3.农药标识应包含完整的产品信息,如名称、剂型、有效成分、用途、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和批号等。
2.3 农药储存和运输1.农药储存和运输场合必需符合相关环境和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无污染。
2.农药储存仓库应建立相应的储存管理规定,包含防火、防盗、避开阳光直射和高温等措施。
3.农药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保证农药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和污染。
3. 考核标准3.1 农药生产企业考核1.农药生产企业应每年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农药生产企业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检,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掌控点和监测点的执行情况。
3.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子和辅料符合质量标准。
3.2 农药包装和标识考核1.农药包装和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农药包装和标识考核应包含包装完整性、标识清楚度和信息准确性等方面。
3.3 农药储存和运输考核1.农药储存和运输场合应定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相关要求。
2.农药储存仓库和运输车辆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维护。
农药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农药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农药产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公司农药产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至上,用户至上;3.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生产农药产品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定产品市场需求和竞争优势。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
第十条销售农药产品前,应了解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具备农药产品相关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销售过程中,应确保农药产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给客户。
第十三条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严禁虚假宣传。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五条储存农药产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管理。
第十六条储存农药产品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七条储存农药产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储存农药产品应建立出入库台账,确保库存准确。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为。
第二十条农药产品使用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农药产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农药产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使用工具,防止残留。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农田、水域等环境使用禁用、限用农药产品。
农药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农药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农药生产、销售、技术支持、仓储物流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农药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2.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培训提升,全员参与。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部门负责农药产品的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第五条生产部门应确保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部门应建立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原料消耗、设备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生产完成后,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销售部门负责农药产品的销售,严格执行国家农药销售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具备农药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详细记录客户信息、销售情况、售后服务等。
第十二条销售过程中,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三条定期对销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技术支持与培训第十四条技术部门负责农药产品的研发、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十五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研发,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六条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记录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指标。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仓储物流管理第十八条仓储部门负责农药产品的仓储和物流配送。
第十九条仓储部门应确保仓库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保持仓库清洁、通风、干燥。
第二十条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产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
农药经营制度管理相关规定(一)2024

农药经营制度管理相关规定(一)引言概述:农药经营制度管理是指针对农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相关规定。
农药经营涉及到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对于保障农产品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阐述农药经营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企业准入要求、行为规范、质量控制、销售监管和违法处罚等。
正文内容:一、企业准入要求1. 注册登记:农药经营企业需要在相关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等。
2. 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员工素质要求:企业应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安全使用农药的培训和考核等。
二、行为规范1. 产品标识:农药经营企业应确保农药产品标识清晰准确,包括产品名称、有效成分、用途等。
2. 经营记录: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经营记录制度,包括进货、销售、库存等信息的记录和保存。
3. 广告宣传:农药经营企业的广告宣传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质量控制1. 采购管理:企业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农药产品,并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 贮存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适当的贮存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不受损。
3. 产品抽检: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农药产品进行抽检,企业应积极配合,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四、销售监管1. 销售备案:企业销售农药产品需要进行备案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销售信息。
2. 定点销售:农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和对象进行销售活动,不得跨区域销售。
3. 违法追责:对于违法销售农药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五、违法处罚1. 警示教育: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给予警示教育,要求企业改正错误。
2. 罚款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给予罚款处罚,并可能暂停农药经营资质。
3. 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农药经营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绩效考核制度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

绩效考核制度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农村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业的生产管理对于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益,绩效考核制度成为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以探讨如何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
一、完善农业生产目标制定制定清晰的农业生产目标是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
农业生产目标应当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既要追求农产品的高产量和高品质,又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同时,农业生产目标应当符合当地的耕地面积和气候条件,确保实施可行的生产方案。
二、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的资源配置,包括土地、水资源等。
在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中,需要建立统一的资源管理机制,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同时,要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选择耕地的种植方式和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三、强化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农业生产技术是农村农业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为了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需要加大对农业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教育力度。
通过组织专业的培训班和技术指导,确保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益。
四、推广现代农业科技现代农业科技是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管理中,要积极推广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如温室大棚种植、智能化农机作业等。
通过引进高效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产业化管理是规范农村农业生产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企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监管和引导,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加强农村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村农业生产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农业生产环境。
加强农作物的病虫害监测和防控,减少农药的使用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同时,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减少农业废弃物的排放,保护土地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药管理制度汇编

农药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的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药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方针,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
第三条农药管理工作包括农药登记、生产、流通、使用、残留监测、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四条农药管理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农药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第五条农药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协同合作、监督管理的机制,确保农药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
第六条农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管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农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保障农药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七条对于《农药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满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农药登记管理第九条农药登记管理是农药管理的首要环节,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经过审批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条农药登记需提供详实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农药名称、成分含量、用途、使用方法、用量、用药期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一条农药登记需要具备一定的测试报告和实验数据,包括安全性、毒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二条农药登记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依法实施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第十三条农药登记审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当予以驳回。
第十四条对农药登记审批中存在违规操作、虚假资料、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农药登记管理目标是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证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和农业生产的安全。
第三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
第十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生产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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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经理职责及考核制度一、产品经理的职责产品经理应具备对市场的准确把握能力,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定义、合理的价格、有效的销售及市场建议;具备有效推动项目实施的能力,熟悉组织结构和制度、熟悉合作人员、把握项目关键、熟悉项目细节;有效沟通能力,想清楚、说清楚、听清楚、做清楚,使团队"劲往一处使。
二、产品经理的工作项目1、市场调研——要做什么2、产品可行性分析——能不能做3、产品操作方案——怎么做4、产品投入市场前工作实施——实际操作5、产品市场推广——实际操作6、产品调控管理——宏观调控三、产品经理的工作流程产品经理整体工作流程图解确立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报告——产品分析——产品可行性报告——产品操作方案——产品推广与调控1、确立项目开展(最大时长6天)市场调研工作流程图解会议决定项目目标——项目计划署——市场部部长审批——反馈于产品经理由公司市场部开会决定项目目标,并明确项目责任人(即产品经理),项目责任人在4工作日内提交项目计划书,交由市场部部长审批,技术推广部部长在2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把审批结果转交产品经理。
项目计划书内容:确立市场调研的开始时间、持续时长、地点及所需支持。
2、市场调研(最大时长为30天)市场调研工作流程图解产品经理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报告——公司审批——反馈于产品经理产品经理到达初始调研市场的次日开始计时,整体调研时间限定为20天,所调研的市场不得低于3处(以地级单位为标准)。
结束市场调研后,产品经理在7日内完成市场调研报告,并上交市场部部长在2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转交总经理,总经理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审批结果由文员转交给站在终端:看农药销售的出路“横看成岭侧成峰”,随着看问题的角度变换.看到的问题面、问题深度也不一样。
农药企业都有一个普遍的感受一市场越来越难做,营销越来越难搞。
诚然,现有的农药市场存在的畸形因素较多:渠道混乱、同行倾轧、处方多元、终端分散、执法重叠等不一而足。
再加上农药行业自身的不足:生产能力大幅富余、品种结构雷同度高、整体研发能力滞后、规模集中度低、个体点小力薄等等。
另外,农药市场还有自然气侯、疾病流行等不可预估的自然条件的制约,可以说农药企业的销售内忧外患较多。
而大部分企业还未建立相应的预替机制、应变机制,就销售实战,也缺少战略和战术,营销畸态叠出,返利战、规格战、品名战....一战连一战,厂家苦不堪言,百姓莫名其妙,商家左顾右盼,农药销售也陷人了迷茫困境。
农药销售的出路在何方?这个问题要寻得整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成熟的市场体系自我调节,需要从宏观到微观的全面整合。
所以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农药行业正在重新洗牌。
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真正意义上的洗牌还未启动,还客观地处在一个准备阶段,从农业结构的优化到农药行业政策调整,从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淘汰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更多的是立足于消化已经形成的市场畸形因素,这还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所以近阶段农药市场不会有大的变化,所以生存仍将是面广量大的农药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寻得新的营销出路又将是生存的首要问题。
我们从农药市场的终端逆向而视,发现了一些新问题、新视点,希望能给众多业内同行提供借鉴,带来启迪。
一、认识终端终端这在近年的营销领域、农药企业中都是一个热点词语.一些先觉企业提出了“重心下移”、“强化终端”的营销策略,也有专业人士提出了“终端致胜”的营销理念。
从营销的视角看,这是前卫的理念,是一个长效的治本之策,是任何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考虑的营销策略,这将从根本上确立一个企业市场网络的不可替代性。
但问题是具体到具体的行业、特定的市场环境,我们必须标本兼治,首先解决一些现实问题,然后再固本培源。
反观现阶的农药销售实际,终端是厂家的生命线,但不是心脏所在,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终端对整个市场链的影响还布反微弱,“植物医生’,、“土郎中”还在左右着农药终端消费。
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终端的存在,更不能淡化终端对农药企业市场建设的意义。
对于终端,我觉得大家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还受传统销售思维的影响,将终端理解得很偏面,如终端就是渠道的末端、终端就是用户、终端就是零售商等等,这些都是对终端的“顾名思义”.还未能从市场营销的层面上来理解终端。
思路决定出路,偏面的理解,导致很多厂家的终端建设往往是走偏门、重急效,从而形成以返利推动商家、以促销吸引用户、以价格倾轧同行的不良局面。
最终是顾得了今年顾不了明年,顾得了东方顾不了西方。
所以,我们有必要全面、系统地认识一下终端。
笔者认为终端是具有过3LI,性、多极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的体系组合。
终端始终是针对特定的过程而言的,而且是在这一过程中起着“终极”作用的一方,由此又衍生了终端的多极性、层次性和动态性。
所以终端不是一个孤立的终点,而是一个动态的组合体系。
带着这样的理解我们来认识农药销售的终端,终端至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渠道终端。
从现阶段的农药销售渠道构成看,呈现一元两极的特征,即以大、中代理商为心,大用户和零售点构成重要的分销体系。
这与农药还处在批发主导阶段的销售特征是相符的,但众多厂家的渠道终端还单一地停留在大、中经销商而言的,而返利、服务大都还末深及身处末端的大用户和零售点,所以大用户和零售点的销售(或消费)动力与忠诚度均缺乏。
二是产品终端。
这需从用什么产品、用哪家产品和谁来用产品三个过程来识别终端,首先从用什么产品的过程看,植保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尽管各地处方的效力不一,且已步人多元化的境地,但各级植保仍占据主导地位。
所以植保应成为产品终端的重要组成。
其次.用从选择用哪家产品的过程看,植物医生、柜台导购员都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第三,从谁来用产品的过程看,无疑是众多农户。
三是服务的终端。
这是要解决一个服务对象和服务深度的问题。
服务对农药销售来讲必须解决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农户用得放心、用户满意。
克胜集团早在1999年就提出“服务到田头”的策略,这是一个重要的举措,要建立稳固的消费群体,必须将田头作为农企服务的终端,这对于整体素质与用药水平偏低的国内农户来讲,是尤其必要的。
四是品牌的终端。
农药企业必须走品牌之路,必须将品牌的建设终端延伸到农户,而不能仅浮于政府认可的层面。
目前,国内农药企业中名牌产品不少,但真正的“民牌”还未形成.二、确立终端思维站在终端,我们发现众多的农药企业在渠道建设、产品流通与使用、服务延伸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甚至是断层。
所以,要找到农药销售的出路,确立终端思维是十分必要的。
就上述各个单项,业内同行、营销专家都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思路与方案,在这里就不加以赘述了,仅就终端思维的确立谈一些个人的观点。
确立终端思维不能是简单的抽象的理念更新,而要在这种思维的支配下,产生实实在在的行为。
根据上述终端认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人手,推动终端思维的确立: 一是动态识别自己的终端体系。
既然终端具有四个特性,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一劳永逸,要适时地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动态地从上述四个方面识别自己的终端体系,找出终端的主体。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识别的效率与质量,我们要持续地收集市场信息,把握行业政策动态,并能细分出区域市场的特征,不能以偏盖全。
如产品终端中的植保部门,在一些地区影响能力就很弱,而是一些具有“权威”和“可信赖”的个体代表充当了该角色,这就是区域市场的特征。
对一个企业的终端体系的识别可以划分到区域范畴。
二是动态把握终端的变化。
识别终端的动机在更好地把握终端的变化,这包括终端体系结构的变化.也包括终端主体的个性需求的变化。
还要把握潜在终端的成长动态。
往往体系结构的变化会形成一种大气侯,容易把握。
而个性需求和潜在终端的成长却需要做很细致的市场分析与客户沟通这是很多农药企业难以跨越的一个门槛,但也是把握终端的要害所在。
之所以称为门槛,一方面企业营销业务人员的作风还很粗放,没有求精求细的意识和毅力。
另一方面,终端主体与其它方潜在的利益因素、关系因素较难把握。
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使终端主体的个性需求虚实不定,潜在终端的成长也曾现出多种趋势。
三是逐步提高终端的控制能力。
在识别和把握的基础上,我们要因企制宜,强化对终端的控制。
现在的销售实践中,大多采用利益维系,但人的需求是无止境的,所以利益维系很脆弱,一旦有更高的获利机会,便会另择“明主”。
因此,我们建议在利益维系的基础上,加上“共生”、“共荣”的机制珐码,一是,可以通过资本运营,与有一定经营网络、有较高市场管理基础的经营单位建立经营公司,如克胜集团分别与西安新依达、黑龙江喀山农化等单位合资合作,有力地巩固和提升了这些地区的销售。
二是可以采取双轨制。
一方面加大与终端主体的合作,另一方面,建立自已的终端网络。
近年来有不少公司正在稳步组建专业农资连锁,这是一个崭新的偿试,这将从根本上优化市场链。
三是强化服务延伸与品牌建设。
服务与品牌可以说是国内农企的一个弱项,但这也将是最终谁能接受“洗牌”的洗礼挤人牌局的利器所在。
服务的对象可先大用户,再农户;服务的重点可先农技,再综合农业服务,从指导用药,到种植管理。
我们要树立“服务不增值便贬值”的服务观念,通过服务提高农户产品的使用技巧,提升农户的田间管理水平,这样可以反过来促进品牌的建立,促进消费忠诚度的形成。
三、持续推进终端整合在我们对终端有了一定的认识,并确立了终端思维之后,企业就必须考虑终端整合的问题了,尽管终端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细分出很多的终端主体,但本质是一致,都是围绕产品销售而形成的特定关系群体。
因此,终端的整合可以产品为载体。
以渠道为脉络,以服务为支持,以品牌为灵魂,将产品和渠道做实,将服务做深,最终赋予品牌生命力。
终端的整合战略性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营销实务,具休方式、方法必须因企而异,要结合企业的产品、企业的实力、企业的成长阶段、企业的发展导向等等多个方面,但无论是哪种整合技术,最终都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经济性原则。
这是决定终端整合生命力的指标。
无论的经销商还是用户,都会以很多的经济指标来决策行动。
所以在整合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抛开经济性原则,进行理想化的整合。
例如我们农药企业年年起来都搞降价,事实上,降的厂价,抬的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而最终的农户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一个有战略眼光的农药企业必须把农民的用药成本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断降低用药成本才是农药的生命力所在。
如果农药成为负担,农药企业将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
当然,在关注到用药成本的同时,也必须兼顾其它相关方的利益。
形成双赢、多赢的良性格局.二是快捷性原则。
终端整合始终应指向物流迅速、服务跟进、应变自如这样一个快捷目标。
在与一些客户交流的时侯,经常听到“要货的时侯没有’,、“需要的品种没有”等抱怨,这些来自终端的呼声相信很多农药同行并不陌生,这既反映了我们的物流不畅,也反应了企业应变智商不高,更说明我们还缺乏服务意识,销售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服务,所以面对终端的整合,服务跟进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