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补充意见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02•【字号】市建发[2010]105号•【施行日期】201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市建发〔2010〕105号)各相关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及大兴新区规划建设局、纺织城城市发展办建设及市政配套部、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勘察设计文件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性变更。
二、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
如确需对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勘察设计,属重大变更范围的必须重新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变更单位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已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应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因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层高、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计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需重新进行工程勘察;2、施工验槽时发现基底主要持力层地层分布不均匀、地层划分有差错,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承载力特征值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需进行补充勘察;3、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重新划分岩土分层,修改建筑场地类别,修改抗浮设防水位,修改液化指数或等级,修改黄土湿陷性场地类型、湿陷等级或湿陷分区,修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4、复合地基、桩基工程现场试桩检验资料代替勘察报告直接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的;5、施工过程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进行的补充勘察。
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精品文档20页

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试行)2019—10—15颁布 2019—12—01实施陕西省建设厅目录1总则2场地设计3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3.1 一般规定3.2 公共建筑3.3 居住建筑4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4.1 一般规定4.2 公共建筑4.3 居住建筑4.4 冷、热源设备及管道的绝热5建筑给排水节能设计5.1 一般规定5.2 建筑给水5.3 建筑热水及直饮水5.4 建筑排水5.5 特殊建筑给排水5.6 建筑小区室外给排水5.7 建筑中水6建筑电气节能设计6.1一般规定6.2供配电系统节能6.3照明节能附录1 一区公共建筑热工性能评定表附录2 二三区公共建筑热工性能评定表附录3 四区公共建筑热工性能评定表1总则1.0.1 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做好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四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国家能源和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城镇的重要举措。
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 本导则遵循现行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等其他法规,进行编制的。
1.0.4 本导则中未提及的部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1.0.5 在设计、施工、验收及施工图审查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导则及国家现行有关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标准。
设计单位在进行节能设计时除在施工图说明中标明相关的参数及指标外,还应附有节能计算书。
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节能设计进行专项审查。
2场地设计2.0.1 建筑布局应紧凑合理,节约土地资源,并有利于建筑的冬季日照和夏季通风。
2.0.2 场地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减少土方量,不破坏原有地表径流,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或有利于改进地表径流,改进原有场地的生态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9.24•【文号】建科函[2009]235号•【施行日期】2009.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的通知(建科函[2009]23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我部根据评价标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说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颁布以来,对指导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把绿色建筑的理念与工程实践结合起来,使细则更加完善,使绿色建筑评价更加严谨、准确,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更加具有权威性,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
其中“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由张播、刘燕辉、陈蔚镇、许荷等负责完成;“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由杨建荣、李晓锋、曹阳、陆俊俊、冯莹莹等负责完成;“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部分由曾捷、赵锂、李建琳、吕石磊等负责完成;“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由王昌兴、韩继红、姜兆黎、赵平、冯跃等负责完成;“室内环境质量”部分由林波荣、燕翔、谭华等负责完成,“运营管理”部分由王占友等负责完成。
【VIP专享】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目录
1 总则 2 场地设计 3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公共建筑 3.3 居住建筑
4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公共建筑 4.3 居住建筑 4.4 冷、热源设备及管道的绝热
5 建筑给排水节能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建筑给水 5.3 建筑热水及直饮水 5.4 建筑排水 5.5 特殊建筑给排水 5.6 建筑小区室外给排水 5.7 建筑中水
2005—10—15 颁布
陕西省节能设计导则(试行)
陕西省 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试行)
陕西省建设厅
-1-
6.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对比及分析综合的能力。过程与方法1.通过观察蚯蚓教的学实难验点,线培形养动观物察和能环力节和动实物验的能主力要;特2征.通。过教对学观方察法到与的教现学象手分段析观与察讨法论、,实对验线法形、动分物组和讨环论节法动教特学征准的备概多括媒,体继课续件培、养活分蚯析蚓、、归硬纳纸、板综、合平的面思玻维璃能、力镊。子情、感烧态杯度、价水值教观1和.通过学理解的蛔1虫.过观适1、察于程3观阅 六蛔寄.内列察读 、虫生出蚯材 让标容生3根常蚓料 学本教活.了 据见身: 生,师的2、解 问的体巩鸟 总看活形作 用蛔 题线的固类 结雌动态业 手虫 自形练与 本雄学、三: 摸对 学动状习人 节蛔生结4、、收 一人 后物和同类 课虫活构请一蚯集 摸体 回并颜步关 重的动、学、蚓鸟 蚯的 答归色学系 点形教生生让在类 蚓危 问纳。习从 并状学理列学平的害 题线蚯四线人 归、意特出四生面体以形蚓、形类 纳大图点常、五观玻存 表及动的鸟请动文 本小引以见引、察璃现 ,预物身类 3学物明 节有言及的、导巩蚯上状 是防的体之生和历 课什根蚯环怎学固蚓和, 干感主是所列环史 学么据蚓节二样生练引牛鸟 燥染要否以举节揭 到不上适动、区回习导皮类 还的特分分蚯动晓 的同节于物让分答。学纸减 是方征节布蚓物起 一,课穴并学蚯课生上少 湿法。?广的教, 些体所居归在生蚓前回运的 润;4泛益学鸟色生纳.靠物完的问答动原 的4蛔,处目类 习和活环.近在成前题蚯的因 ?了虫以。标就 生体的节身其实端并蚓快及 触解寄上知同 物表内特动体结验和总利的慢我 摸蚯生适识人 学有容点物前构并后结用生一国 蚯蚓在于与类 的什,的端中思端线问活样的 蚓人飞技有 基么引进主的的考?形题环吗十 体生行能着 本特出要几变以动,境?大 节活的1密 方征本“特节化下物.让并为珍 近习会形理切 法。课生征有以问的小学引什稀 腹性态解的 。2课物。什游题主.结生出么鸟 面和起结蛔关观题体么戏:要利明蚯?类 处适哪构虫系察:的特的特用确蚓等 ,于些特适。蛔章形殊形征板,这资 是穴疾点于可虫我态结式。书生种料 光居病是寄的们结构,五小物典, 滑生?重生鸟内学构,学、结的型以 还活5要生类部习与.其习巩鸟结的爱 是如原活生结了功颜消固类构线鸟 粗形何因的存构腔能色化练适特形护 糙态预之结的,肠相是系习于点动鸟 ?、防一构现你动适否统。飞都物为结蛔。和状认物应与的行是。主构虫课生却为和”其结的与题、病本理不蛔扁的他构特环以生?8特乐虫形观部特8征境小理三页点观的动位点梳相组等、这;,哪物教相,理适为方引些2鸟,育同师.知应单面导鸟掌类结了;?生识的位学你握日构解2互.。办特生认线益特了通动手征观识形减点它过,抄;察吗动少是们理生报5蛔?物,与的解.参一了虫它和有寄主蛔与份解结们环些生要虫其。蚯构都节已生特对中爱蚓。会动经活征人培鸟与飞物灭相。类养护人吗的绝适这造兴鸟类?主或应节成趣的为要濒的课情关什特临?就危感系么征灭来害教;?;绝学,育,习使。我比学们它生可们理以更解做高养些等成什的良么两好。类卫动生物习。惯根的据重学要生意回义答;的3.情通况过,了给解出蚯课蚓课与题人。类回的答关:系线,形进动行物生和命环科节学动价环值节观动的物教一育、。根教据学蛔重虫点病1.引蛔出虫蛔适虫于这寄种生典生型活的线结形构动和物生。理二特、点设;置2.问蚯题蚓让的学生生活思习考性预和习适。于穴居生活的形态、结构、生理等方面的特征;3.线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主要特征。
(建筑工程管理)陕西省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

(㎡)
εKF
体形
系数
S≤0.3
体形
系数
S>0.3
屋顶
0.94
0.80
0.60
0.41
410.82
159.10
外
墙
无
阳
台
南
0.79
1.28
1.00
0.86
904.63
616.75
东、西
0.88
0.86
4235.45
3216.57
北
0.91
0.86
831.73
653.19
封闭阳台
南
0.79
0.86
4
20
0.930
1.00
0.022
求和
—
220
—
—
1.930
传热系数K=1/(0.11+∑R+0.11)
0.465
修正后传热系数
0.465
标准要求
K≤0.65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
资料来源:
门窗气密性
层数
1~6层
7~30层
外窗气密性等级
Ⅲ
Ⅱ
标准要求
不应低于Ⅲ级
不应低于Ⅱ级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
符合
检测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7107)
构造名称
构造
类型
面积
(m2)
面积所占比例
传热系数K[W/(㎡K)]
热惰性指标D
挤塑聚苯板30+钢筋砼200
外墙
2284.35
1.00
0.86
2.79
4)北向外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
查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陕建标发[2015]3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7.24
【实施日期】2015.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陕建标发〔2015〕3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省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西省绿色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2年)

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9.14•【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7届]第20号•【施行日期】2022.09.14•【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3年10月29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6月29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四章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第五章绿色建筑推广第六章可再生能源应用第七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陕建发[2011]200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200号)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住建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法规文件要求,完善工作程序与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管,现就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把设计审查、备案关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及《陕西省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查文件。
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纸上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
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填报《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表》(附件1),与设计文件一并报当地建筑节能主管部门。
未取得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意见以及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严把材料进场关、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备案关(一)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已通过节能审查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施工中如需变更节能设计,节能设计变更文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向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办理补充备案手续后方可施工。
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节能施工技术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节能施工技术方案应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二)建筑节能工程严禁采用国家或陕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技术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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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2.0.17条。
不设置采暖、空调的体育建筑
(如自然通风的体育场馆、体育
场馆的休息室、更衣室等)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严寒、寒冷地区需要设置采暖设施时,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住宅楼临街底层或不超过二层面
积在300m2以下的商业服务网点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有人长期停留的场所参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其他场所的外围护结构传热阻应不小于所在地区的最小传热阻。
独立建设的特定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厂房内附设的办公、餐厅、宿舍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地面及其外墙的热阻可不验算。
设集中空调、采暖地下一层的建筑
地下室的地面和外墙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表4.2.2-6计算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并符合限值。
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不设集中空调、
集中采暖的公共建筑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应根据国家明文规定的“国家级贫困地区”名单,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
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下的独立公
共建筑(如小区的商店、饭馆,汽
车站,单位的大门传达室、值班
室等)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公共厕所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按有关设计标准执行。
地铁入口门廊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商业服务网点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商综
住合
楼楼
住宅楼底部为设有采暖、
空调的商业建筑或其他公
共建筑
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托儿所、幼儿园(不含的大于500m2服务用房)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系指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其传热系数不应超过《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
附件:
《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补充意见》
建筑类型
基本规定
新建文物古迹保护、寺庙、教
堂等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不设集中空调、采暖的独立建设
的机电设备用房、动力站房以及
为其服务的、面积不大于200m2
附属用房。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能设计标准。
汽车库、自行车库(设置采暖)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严寒、寒冷地区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筑类型
基本规定
不设置采暖和空调设施的中小学
学校教学楼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
严寒、寒冷地区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独立于厂房外设的面积大于500㎡
办公、餐厅
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执行。
汽车销售(含场店合建)的建筑
展销厅、办公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执行。
地下二层及以下建筑
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