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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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3﹞462号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1、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当事人就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3、当事人就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房屋因出租人原因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致使房屋不符合使用条件,承租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4、涉及“群租”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5、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未经合法审批订立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租赁合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二、经营性房屋租赁6、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以租赁房屋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如何处理?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因租赁房屋在使用上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使承租人无法以该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复函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复函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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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的复函内容是什么最⾼⼈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的复函([2003]民⼀他字第11号 2004年3⽉4⽇最⾼⼈民法院公布)云南省⾼级⼈民法院:你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的请⽰》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效,缺少法律依据。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出租《中华⼈民共和国消防法》第⼗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效。

第⼆,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认定合同⽆效。

第三,租赁房屋⽤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的必要条件。

附:云南省⾼级⼈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的请⽰》(云⾼法报[2003]45号)最⾼⼈民法院: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民法院的案件较多。

由于城乡分割的⼆元体制,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验收及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并不⼀致。

在我省,对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验收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并⽆强制性的规定。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屋租赁活动。

第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状况说明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维护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租金和押金第十条租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无故拖欠。

第十一条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

第十二条押金应当在合同终止时退还承租人。

第五章房屋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房屋安全。

第十五条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七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法由国务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法施行前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注:本法为模拟示例,具体内容以实际法律文件为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5]14、15、16号)一、租赁合同的效力1、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租赁合同的,这些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

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但是,考虑到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

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二、转租合同4、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

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3﹞462号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1、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当事人就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3、当事人就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房屋因出租人原因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致使房屋不符合使用条件,承租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4、涉及“群租”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5、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未经合法审批订立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租赁合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二、经营性房屋租赁6、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以租赁房屋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如何处理?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因租赁房屋在使用上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使承租人无法以该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判断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判断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性的判断一、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1)出租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违反《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0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论是合同法还是《解释》均未将此种情形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

(2)根据《解释》第8条第(三)项规定,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房屋,不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解除权。

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镇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三、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农村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农村房屋是指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在租住房子的时候,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和房东出现纠纷,那么纠纷该怎么解决?小编整理了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欢迎借鉴参考。

1、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诉包头市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本案要旨:双方当事人就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房屋预租合同。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房屋预租合同无特别规定,在此情形下,其相关问题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

若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1辑(2017.3)2、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克俭诉韩延伟、邵学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

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承租人的损失系购买所承租房屋的机会利益,其经济损失的数额应当综合考量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与承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该房屋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损失、租赁期限的长短、购买机会的大小、承租人如参与购买形成的竞价可能等因素予以确定。

案号:(2016)鲁01民终4094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24辑(2018.6)3、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置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93792部队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则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合同的效力篇一: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详细解读详读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周方勇律师)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条系关于本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

城镇房屋的确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入城镇规划区,无论土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用本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已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本解释。

关于军产房的租赁,基本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并不存在政府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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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
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认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
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
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认定房屋租赁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
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
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
抗第三人的效力。

掌握以上四点,便能很好的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可适用法定解除,双方当事人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部分
毁损、灭失的,依《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全部
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

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然,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
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
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
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
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内的。

承租人应服从政府的号召,主动与出租人平等协商合同解除事宜。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
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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