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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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要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2019年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要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2019年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要点:证券公
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一)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主要包括净资本、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不得低于8%)、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不得低于100%)等。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二)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
(三)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签署确认后,向公司全体董事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

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董事会签署确认,向公司全体股
东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至少获得主要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证券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近年来,证券市场的波动性日益增强,证券公司面临着更加严峻的风险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风险,保护市场的稳定运行和投资者的利益,证券公司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体系。

本文将探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管理方式。

一、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的意义和目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是证券公司管理风险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风险控制指标,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其意义和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有效预警和监测风险:通过设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指标,可以提前识别和监测市场变化、业务风险和系统风险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及时预警和风险控制。

2. 优化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可以帮助证券公司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同时还可以帮助公司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提高经营效益:通过合理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证券公司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风险损失,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风险控制指标的分类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和管理需求,风险控制指标可以分为市场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和流动性风险指标等不同类别。

1. 市场风险指标:包括证券价格指标、市场波动指标等。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监控证券价格变动、市场波动情况等指标,及时判断市场风险的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运行。

2. 信用风险指标:包括违约风险指标、信用评级指标等。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监测客户信用评级、债券违约率等指标,及时评估和控制信用风险,保障市场的信用环境和公平交易。

3. 流动性风险指标:包括现金流指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监测资金流动性、流动性比率等指标,及时判断流动性风险的变化,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策略,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运作和流动性的稳定。

三、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的关键要素为了有效进行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设定合理的指标: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需求,结合行业标准和监管要求,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指标,保证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1、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营机构向个人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信息可以不包括()A.基本信息B.财务状况C.诚信记录D.教育经历【答案】 D2、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有()。

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ⅣD.Ⅰ、Ⅱ、Ⅲ、Ⅳ【答案】 A3、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措施中,不包括()。

A.没收违法所得B.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C.罚款D.判刑【答案】 D4、《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控制方面的规定有()。

A.Ⅱ、ⅣB.Ⅰ、ⅣC.Ⅰ、ⅢD.Ⅱ、Ⅲ【答案】 B5、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措施中的“破产清算和重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重整计划的相关事项未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证券公司破产B.重整程序终止,人民法院宣告证券公司破产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做出撤销决定,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组织破产清算C.经批准的重整计划由证券公司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

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对证券公司进行行政清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不进行行政清理【答案】 C6、证券公司应当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由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

A.30%B.40%C.50%D.60%【答案】 C7、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主要的风险控制指标包括()。

A.①②③④⑥B.②③④⑤⑥C.①③④⑤⑥D.①②③⑤⑥【答案】 D8、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业务服务的,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A.①②③④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答案】 A9、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修正)【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5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6.16【实施日期】2016.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新《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施行券商风控与合规管理再次

新《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施行券商风控与合规管理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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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常见问题解答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常见问题解答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常见问题解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2.2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常见问题解答一、管理办法及数据报送【问题1】请问《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中关于过渡期的安排,具体如何执行?答:《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发布实施,并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设置阶梯式过渡期,各类指标在各时间段内,实际执行的规定标准和预警标准如下表所示:【问题2】关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标准,是否只要在每月计算填报时满足就可以?答:不是。

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控制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充机制,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问题3】《管理办法》要求风险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对风险控制指标报表签署确认意见,可以以公司系统审批流程的意见作为确认意见吗?需要将签署确认意见的文件上传XBRL系统吗?答:签署确认意见的形式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电子形式可以为OA流程审批意见、邮件确认意见等。

签署确认意见的相关文件公司应当存档备查,无需上传XBRL系统。

【问题4】 XBRL填报,没有数值的单元格,填数字0还是不填?答:报表中公司业务不涉及的项目应为空值;公司涉及的项目,经计算结果为0,需要填数字0。

举例说明,若公司没有备案或已备案但未开展做市业务,则在填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时,行次3和29,做市业务的市场风险资本准备、操作风险资本准备对应的余额应为空值;若公司开展了做市业务,但经计算,做市业务的市场风险资本准备、操作风险资本准备均为0,则行次3和29需要填0。

二、净资本(一)货币资金【问题5】货币资金中,存放于本集团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在哪一行填列?答:财务公司不是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本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方,因此存放在本集团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在“货币资金-其他关联方”一行填列。

证券公司净资本风控指标体系介绍

证券公司净资本风控指标体系介绍
15%
一般上市股票
30%
流通受限的股票
50%
其他股票
80%
权益类基金
10%
非权益类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国开债
0%
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2%
地方政府债
5%
信用评级AAA级的信用债券
10%
信用评级AAA级以下,AA级(含)以上的信用债券
15%
信用评级AA级以下,BBB级(含)以上的信用债券
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表外业务
其他风控指标
项 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净资本/负债
≥9.6%
≥8%
净资产/负债
≥12%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净资本
≤80%
≤100%
风险管理部
关于【净资本风控指标体系介绍】
净资本指标
各业务风险准备计提情况
各项业务对净资本及风控指标的影响
未来监管变化趋势
CONTENTS
1
2
3
4
01
净资本指标
PART
表示券商应对风险时的资本实力。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加上一些调整项计算而得。
净资本指标
《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管理办法》中核心监管指标之一
二阶段
形成实质损失产生赔付影响利润
三阶段
监管处罚公司评级下调投保基金上升风险准备计算系数上调
04
未来监管变化趋势
PART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修订稿).-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修订稿).-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加强风险监控,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

第三条动态监控系统至少具备以下功能:能够覆盖影响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各项业务数据,能够动态计算净资本和流动性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阀值和监控标准对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自动预警;能够生成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报表。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将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评估纳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并根据市场、业务发展、技术、监管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功能完备、运行正常、相关制度健全,能有效支持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工作。

第二章系统的组织与制度保障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工作的组织体系,指定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动态监控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管理、系统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系统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报告要求等。

建立健全岗位分离和监督制约机制,对动态监控系统用户实行适当的授权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指定独立于业务的部门牵头负责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并履行以下职责:(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协调解决动态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中的问题;(二)负责或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的采集、录入、整理,并实施动态监控,编制动态风险监控报告等;(三)负责对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后续检查。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动态监控系统的操作、运维和监控,相关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证券公司应组织对动态监控系统的运作和维护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技术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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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解读
■券商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券商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券商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其总市值的5%
为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及修改,中国证监会昨日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管理办法》将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的颁布将标志着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的正式确立,为证券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二条,对净资本及其计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编制和披露以及监管措施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与4月份发布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增加了一章即净资本及其计算。

《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在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比例方面,《管理办法》对征求意见稿稍作调整,规定“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征求意见稿是1%),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征求意见稿是30%)”。

据了解,按此比例,平均每家创新类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的最大规模为0.82亿元。

《管理办法》对于证券公司的承销与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准备的计提比率都有所下调。

首先,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其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为有效控制证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该规定相当于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2%-21%,目前的规定是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

同时,为防止证券公司集中持股和操纵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其总市值的5%(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经证监会核准的除外,而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持有一种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对于证券公司的新业务和新产品,《管理办法》总则中规定“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开展业务前,应当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
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准备计算比例”,这为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和补充对新产品或新业务的监管规定预留了空间。

另外,《管理办法》重新界定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与《证券法》相对应,《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营不同业务,应符合相应的净资本绝对指标标准(如证券公司只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经营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等两项以上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同时,证券公司还应符合净资本相对指标标准,即净资本不得低于负债的8%”。

据了解,设定净资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主要目的为:一是作为证券公司从事某项业务的资格准入条件之一,实现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与其净资本水平相匹配;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规定的净资本充足标准,以满足流动性需要并抵御潜在风险,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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