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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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集团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水电集团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局人资…2010‟4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水电人[2009]157号文《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集团公司工程、经济、会计、政工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教授级高工)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规定以及上报资料的要求;申报卫生、教育、翻译、新闻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请访问中国电力人才网,对照相应专业的申报条件及评审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者请到集团公司网站()或公司网站()下载“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技术资格评审库个人录入版”;政工系列请下载“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技术资格评审库(政工)个人录入版”。

申报者务必严格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才评价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库个人录入版说明》(政工系列同样)的要求,用计算机进行填报。

有关表格打印好后与电子文件一起提交至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并汇总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由于职称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请务必下载最新版软件。

三、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申报者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核实,不属于申报范围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上报。

为了便于及时沟通和了解初审情况,各单位上报时必须由负责初审的具体工作人员报送,不得委托他人。

上报材料包括:1、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所发表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要求:教高三篇,高级两篇,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有效);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有效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5000字,要反映出本人主要业绩,要有提炼和心得,要与本人工作经历相一致并突出重点)打印件一份;7、专业技术报告(被单位采纳,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使用价值,需所在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打印件;8、《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填写《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两份;9、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需提交《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0、对于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所在单位需提交《破格报告》(政工系列还需提交《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11、《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填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1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一份(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及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版);13、其它有效材料。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建设工程技术人材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材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16 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建造学、建造工程(工业与民用建造)、建造装饰、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造电气、建造机械与设备、工程检测、建材与制品、工程造价、岩土工程、建造工程测量、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风景园林、市政环境工程、环卫工程、城市燃气、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村镇建设、建设信息工程、建设管理等。

第三条合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乡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技能人材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材。

第四条资格名称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高技能人材应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1 年。

二、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

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

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

附件4
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
1. 表中相关表述均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中量化条件的简化表述,为准确全面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各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做好材料准备;
2.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对申报人上报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将材料弄虚作假和将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规定处理;
3.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申报材料量化指标等情况,严禁推荐不符合规定或申报程序不完善、不规范的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与企业发展,结合水电建设企业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作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在土木工程建设及相关行业中,从事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经评审合格可获得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需要在今后的从业经历中以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加以保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一)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具有理工类(下同)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四年。

(二)具有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两年。

2、具备硕士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四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五年。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五年。

(四)以上学历当中含后续学历,但需取得后续学历满一年方可申报。

(五)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调入企业单位后属于首次参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大专毕业后(含后续学历,下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7年、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5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2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国有公司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国有公司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国有公司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岗位背景国有企业工程系列岗位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系列岗位的需求量也日趋增大。

工程系列岗位包括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电力工程等等各类工程专业。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含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国有企业工程系列岗位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资格。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工程师和初级技师两个等级。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1.初级工程师:(1)具有高级职业学校或本科毕业证书;(2)在工作单位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3)通过初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初级技师:(1)具有中级职业学校或高级职业学校毕业证书;(2)在工作单位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3)通过初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程序1.资格评审申请任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要先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工作单位将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评审。

评审合格后,工作单位将出具《初审意见书》,向有关部门提交。

2.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将对《初审意见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员列入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候选人员名单中。

3.公示名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候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候选人员。

4.考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候选人员需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后,向工作单位提供申请材料。

5.单位考核工作单位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工作岗位能力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任命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结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是国有企业工程系列中的一种重要职务,能够反映出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通过上述程序,可以选拔出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人员,提升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发展水平。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四章破格申报条件第五章改系列申报条件第六章申报要求第七章评审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及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授权,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以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二)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并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

第六条学历条件(一)凡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证明。

(二)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第七条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任工程师职务满 5 年;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含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3.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019年度秋季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资格名称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2019 年度秋季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我中心 2019 年度秋季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 完成。现将通过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 2019 年 11 月 10 日—2019 年 11 月 20 日 咨询电话:62555170
姓名
顾杜娟 孙才 刘文懋 叶建伟 高建虎 李云松 郭永峰 王津 申磊 刘德华 陈玉杰 陈勇 左鹏 胡卫宏 伊晓强 刘文圣 曾超 林殷 马少杰 刘润峰 李登杰 吴琼 康玉琢 申文涛 郝杰 张顾春 李修文 王智
姓名 陈海军 袁闯 刘志刚 陈伟 王虎 李阳 魏祥龙 王滨 李小旭 杨晓清 袁朵 李洪刚 王欣 苗志坚 冯婕 张冰冰 陈禹夙 胡鹏 方智铭 吉兴亮 杨凡 李进家 周清军 杨延安 越志有 邱言锋 王晓芳 王海量 解璞 马踏飞 王志勇 陈瑾 张善良 王学龙 李伟 高洪晓 喻晓 丁峰
工作单位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公科固桥技术有限公司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中勘国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瑞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瑞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天拓天宝科技有限公司 中交路桥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路桥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京西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鸿厦基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勘迈普科技有限公司 中城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关于2011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水人事[2011]115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364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365号)文及其他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今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1、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职称外语条件,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和粤人函〔2007〕1726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如属于按野外作业条件(珠三角以外地区作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免试的,须按《从事野外专业技术工作免试职称外语申请表》(见附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论文、著作条件,按粤人发〔2005〕300号文的规定执行。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执行省人事厅2001年4月颁发的《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1〕89号)和1999年12月颁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34号)及粤人职〔2000〕14号、15号的条件,并根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精神学历、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1)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仅供参考,后期根据需求会有调整)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 分,分7个打分项目,其中:一、各项证书(累积上线10 分)研究生10 分,本科7分,专科6分,获得本科双学位9分。

二、工作经历(累积上线10 分)具有水利、水电、公路、铁路、市政、房建、新能源等的施工技术工作经历每项3分;具有公司第一次新开拓领域的施工技术工作每项5分。

三、工作业绩(累积上线10 分)每参加过一个大型项目5分、一个中型项目4分、一个小型项目3分,必须在项目上工作满一年才可得分;在机关或运营项目工作每满一年2分。

四、工作岗位(累积上线10 分)每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10 分,每担任一个项目的技术、安全、生产、经营负责人8分,每担任一个项目的部门负责人5分;每担任一次机关或运营单位处室负责人6分。

五、荣誉贡献(累积上线25 分)每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险情发生或在抢险中表现突出的10 分;每一次直接参与解决单位或项目存在的困难及险情的4 分;每次通过优化或变更方案提高履约能力或增加效益的6分;每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4分;每个方案(主编4 分,参与3分),每次做标(负责4分,参与3分);参与完成的项目获得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奖,属于国家级的15 分、属于省(部)级的10 分;年度个人获得集团荣誉8分、公司荣誉6分、二级单位荣誉4分;各种技能大赛或参赛作品(获奖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参与1 分)。

六、工作成果(累积上线25 分)作为科研课题组成员,每成功立项一个国家级项目12分省部级项目10 分、集团项目8分,每获奖一各国家级项目25 分、省部级项目20 分、集团项目18 分;每获得一项发明型专利15 分、实用新型专利13 分;每获得一个一级工法12 分、二级工法10 分、三级工法8分。

七、论文总结(累积上线10 分)在S CI、EI、ISTP 科技文献收录的技术论文每一篇(独著10 分,第一作者7分,第二作者6分,除第一第二作者以外的作者5分);在电建集团刊物或青海水利发电上发表技术论文每篇(独著6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4分,除第一第二作者以外的作者3分);未发表或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技术论文,论述自己从事过的项目每篇(独著4分,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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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与企业发展,结合水电建设企业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作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在土木工程建设及相关行业中,从事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经评审合格可获得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需要在今后的从业经历中以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加以保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一)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具有理工类(下同)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四年。

(二)具有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两年。

2、具备硕士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四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五年。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五年。

(四)以上学历当中含后续学历,但需取得后续学历满一年方可申报。

(五)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调入企业单位后属于首次参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大专毕业后(含后续学历,下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7年、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5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满2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第六条外语要求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后才能申报。

第七条计算机要求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后才能申报。

第八条破格申报条件对于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和资历要求,但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如下:(一)工程师中专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四年,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1、司局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2、集团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主要贡献者:项目经理、总工、副总工以及优秀工程设计奖的前三名贡献者。

(二)高级工程师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不满五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①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②省(部)级特殊津贴获得者;③中国青年科技奖(原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的获奖者;④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项目的获奖者;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五年,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①司局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集团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获得者;②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主要贡献者:项目经理、总工、副总工以及优秀工程设计奖的前三名贡献者;③经司局级单位正式批准并管理的工程技术专家(含专业总工、专业副总工)、专业技术带头人一年以上者。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满五年,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1、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优秀设计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前三名获奖者或者是国家级优秀工程奖的主要贡献者:项目经理、总工、副总工;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集团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获者;3、独立完成并在省部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著20万字或译著50万字以上。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九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一)工程师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研究;2、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3、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4、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5、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二)高级工程师1、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2、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3、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4、比较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5、比较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对所从事的专业范围(或工作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熟悉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3、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动态,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4、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第十条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一)工程师1、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本专业一般难度的技术项目,或直接参加过难度较大项目的全过程;2、了解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和规程;能够独立编写本专业有关技术方案;3、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够创新或改进;4、具备对主要技术方案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判断、总结的能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担任本专业小型项目技术负责人,能组织、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高级工程师1、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司局级及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2、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3、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4、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5、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6、能够担任本专业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能组织、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三名,以获奖证书和报奖材料为准,下同)参加过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集团级的科技攻关项目、或重大技改项目;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专业总工),主持过大、中型工程的科研、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咨询、审查和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3、作为主要编写人(前三名),主持或参加过水利水电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工法等编写工作;4、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

第十一条业绩与成果要求(一)工程师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在直接参加完成的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者:1、完成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3、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局级科技进步(成果)奖,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5、提出科技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6、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效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1、作为参加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2、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在省市区域及以上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或在集团级、省部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的论文;3、撰写过二篇本人直接参加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4、作为执笔者,参加过有关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

(二)高级工程师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者:1、完成国家或地方一项大型或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3、完成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局级科技进步(成果)奖,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

5、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6、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1、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正式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2、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市区域及以上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或在集团级、省部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或技术论文;3、参与编写或修订过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4、主持制定或修改集团级、省部级施工工法的总结编写,采纳并应用于实践;5、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制定或修编过本企业有关技术报告、技术规程、导则、规章的编写工作,并被企业采纳、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使用价值。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担任高级工程师以来,有下列业绩之一:1、组织和解决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开发、咨询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

2、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发展方向,取得重要成果,或有创建性的技术专著、论文,或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3、组织重大技术改造、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三名)从事的重要技术经济工作,通过相应级别的审查或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并应用于工程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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