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明精选PPT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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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PPT课件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 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 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51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取保全措施; 5.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证据保全申请提供担保(Z23) 。
.
37
(三)证据保全的方法
Z24
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 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
38
第二节 证明
❖ 证明 ❖证明对象 ❖举证责任
.
39
证明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
以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 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 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 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
6
什么是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 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 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 据。
.
7
书证的特点
(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情; (2)以文字、符号或者图形所记载的思想
内容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 (3)真实性较强,即使伪造,也易于鉴定。
.
8
书证的分类
(1)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制作主体) (2)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书证内容) (3)普通形式书证与特别形式书证(书证的形式) (4)原本、正本、副本、影印本、节录本
.
29
Z28: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
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 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30
z25: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 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 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 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51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取保全措施; 5.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就证据保全申请提供担保(Z23) 。
.
37
(三)证据保全的方法
Z24
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 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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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二节 证明
❖ 证明 ❖证明对象 ❖举证责任
.
39
证明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
以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 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 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 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
6
什么是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 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 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 据。
.
7
书证的特点
(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情; (2)以文字、符号或者图形所记载的思想
内容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 (3)真实性较强,即使伪造,也易于鉴定。
.
8
书证的分类
(1)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制作主体) (2)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书证内容) (3)普通形式书证与特别形式书证(书证的形式) (4)原本、正本、副本、影印本、节录本
.
29
Z28: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
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 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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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z25: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 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 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课件:民事诉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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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举证 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 交的证据可能不予采纳。
质证程序
质证目的
质证是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进行质疑、辩驳的过程,以确保
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质证方式
质证可以通过口头辩论、书面质询 等方式进行。
质证内容
质证应当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 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
认证程序
•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往往对合 同内容、履行情况等存在争议。本部分将通过 具体案例,分析如何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合理分配证明责任,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 侵权诉讼涉及对他人权益的侵害,证据收集和 保全至关重要。本部分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 侵权案例,探讨如何有效收集和保全证据,以 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实务操作指南
操作一:证明材料的准备与 提交
• 本操作指南将详细介绍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 如何准备和提交证明材料 ,包括证据的种类、来源 、真实性等方面的要求, 以确保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
操作二:法庭上的举证与质 证
•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举证 和质证是关键的环节。本 操作指南将指导当事人如 何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举 证和质证,包括如何提出 证据、反驳对方证据等, 以维护自身权益。
• 请注意,以上内容只是对《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证明主体与客体的一般解 释,具体内容可能因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应 用中,建议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 断。
03
民事诉讼证明的方法与手段
民事诉讼证明的方法
书面证据方法
通过书证、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供的证 据。这类证据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 案件事实。
《民事诉讼证明》PPT课件_OK

• (2)根据自认的形式的不同,可以将自认分为明示的自认与默示的自认。明示的自认是 当事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作出的自认,明示的自认是自认的最主要、最基本的方式。默示 的自认/拟制的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明确地加以争执, 依据法律的规定视为自认的情况。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将当事人的沉默推定为自认是有前提 的,即在作出推定之前法官必须充分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的沉默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加 以充分的说明,否则沉默不产生自认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7
二、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范围
• 1.民事实体法事实 • 2.程序法事实 • 3.外国法、地方性法规和习惯 • 4.经验法则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8
三、无须证明的事实
• 1.自认的事实。
• 所谓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入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22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18
• 主张责任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裁判,需要向法院主张对自己有利案件事 实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怠于履行这一责任,对当事人有利的案件事实不能为法院所认 可。
19
一、证明责任概述
• (三)证明责任的作用 • 1.有利于法官及时裁判。 • 2.有利于调动诉讼当事人举证的积极性,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案例】原告主张对被告有10万元借款存在,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此10万元借款。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16
一、证明责任概述
• 按照行为证明责任,原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被告向其借过 10万元的事实。诉讼中,倘若原告举出证人甲(本证),甲 证明其在原告家中亲眼看到原告将10万元交付被告的事实。 此际,被告觉得情势对己不利,于是举出证人乙(反证), 乙证明当时其偕同被告到某地办事,不可能在原告家中。此 际,法官最初相信原告证人证言的心证发生了动摇。原告见 此情形,又提出其他本证来证明借款事实。对此,被告也可 举出其他反证来推翻借款事实。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7
二、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范围
• 1.民事实体法事实 • 2.程序法事实 • 3.外国法、地方性法规和习惯 • 4.经验法则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8
三、无须证明的事实
• 1.自认的事实。
• 所谓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入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22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18
• 主张责任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裁判,需要向法院主张对自己有利案件事 实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怠于履行这一责任,对当事人有利的案件事实不能为法院所认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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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责任概述
• (三)证明责任的作用 • 1.有利于法官及时裁判。 • 2.有利于调动诉讼当事人举证的积极性,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案例】原告主张对被告有10万元借款存在,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此10万元借款。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16
一、证明责任概述
• 按照行为证明责任,原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被告向其借过 10万元的事实。诉讼中,倘若原告举出证人甲(本证),甲 证明其在原告家中亲眼看到原告将10万元交付被告的事实。 此际,被告觉得情势对己不利,于是举出证人乙(反证), 乙证明当时其偕同被告到某地办事,不可能在原告家中。此 际,法官最初相信原告证人证言的心证发生了动摇。原告见 此情形,又提出其他本证来证明借款事实。对此,被告也可 举出其他反证来推翻借款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第一节概述幻灯片PPT

3.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规则: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 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 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 举证责任; •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 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本案中由被告对“盘中异物不是苍蝇”承担证明责任,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是否正确,审判结论是否合理?
(三)民事诉讼证明的分类
(四)证据资格与证明力
第四节 证明对象
• 一、证明对象的含义
• 证明对象是指在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 项。证明对象主要是事实。
• 证明对象的确定可以遵循以下标准: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
三、免证事实
• (一)免证事实的含义
– 免证事实,是指没有证明的必要,也就无 需运用证据加以证明,法院应当直接作出认 定的事实。这类事实在具体案件当中不会成 为证明对象。 • (1)众所周知的事实 • (2)自然规律及定理 • (3)推定的事实 • (4)已为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 (5)已为生效仲裁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 (6)已为有效 该学说主张,证明责任分配不存在一般性 标准,只能综合若干分配要素,进行综合 的利益考量,具体决定证明责任的归属。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案
• 原告事实主张
– 汤河水库出现BOD5平均值超标1.98倍,cu平均值超渔业标 准2.2倍,油类平均值超标373倍,库中心水质油类超标927 倍的严重污染现象。24名被告所建铜、铝厂的尾砊砂、油 类等有害废物被暴雨冲入水库,造成原告在水库饲养的鱼 类大量死亡,由此导致损失严重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ppt课件

• 5、特殊侵权案件举证 • 1)专利侵权 被告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唯一的侵权行
为被告举证类型)
2021/7/28
13
• 2)高度危险作业
• 被告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关联法条】《侵权责任法》对高度危险作业的相关问题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 ①
• 《侵权责任法》第 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 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 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 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021/7/28
25
• (08-80) 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检起石子向轿 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 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21/7/28
26
• 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 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 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的事实就是自认的事实。自认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处分权。
2021/7/28
3
1).自认的对象 :仅限于事实,不包括权利主张、法律法规、经验法则、法律解释等 2).自认的效果 :承认对方事实主张的当事人要受自己承认行为的约束,另一方当事
为被告举证类型)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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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度危险作业
• 被告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关联法条】《侵权责任法》对高度危险作业的相关问题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 ①
• 《侵权责任法》第 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 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 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 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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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80) 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检起石子向轿 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 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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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 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 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的事实就是自认的事实。自认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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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认的对象 :仅限于事实,不包括权利主张、法律法规、经验法则、法律解释等 2).自认的效果 :承认对方事实主张的当事人要受自己承认行为的约束,另一方当事
民事诉讼法证明 ppt课件

四、举证期限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否则视 为放弃举证权利。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 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但 “新的证据”是例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 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间内举证,致使 案件在二审或再审因提出新的证据被发回重审或者 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案;另一方当事人由此 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合理费用以及 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由提出新证据的一方当事人 承担。
例外:免于证明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例如地球有引力,三角形两
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
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 (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7)当事人自认的事实 除(2)外,其他事实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
5.证明责任是事先由实体法或诉讼法确定的,不会 在诉讼中发生转移。
6.证明责任是一种法律拟制(fiction),应尽可能查 清案件真相,减少证明责任的使用。
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法院按照预先设定的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所要承 担的不利后果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分配规则 ➢ 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当事人应对有利于己的规
翻的,仍应加以证明。
二、证明责任(Burden of Proof)
•行为或主观意义上的证明责任(burden of production),即当事人为了证明事实主张,赢得 诉讼而提交证据。我国民诉法规定的“谁主张,谁 举证”即此含义。 •结果或客观意义上的证明责任(burden of persuasion),即如果不能使法官形成主要事实为 真实的心证,则承担该主要事实之法律效果不发生 的不利益。 •当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 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诉讼上的不利后果(败诉)的 风险。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明ppt

起同居生活至2001年2月。1997年2月28日, 张某某之女黄欣出生,与黄某某、张某某一
起生活。
•
2000年6月,黄某某之妻蒋伦芳因黄某某
与张某某同居之事同黄发生纠纷。黄所在单
位调处时,黄否认与张某某的同居关系,否 认黄欣是其女儿。2001年4月18日,黄由他人
代书遗嘱,将其去世后单位给的住房补贴金、 公积金、抚恤金和蒋伦芳出售继承房屋所获
• 当该文在一些报刊上陆续被转载或摘要刊登后, 邱某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称该文 对其进行了诽谤和侮辱,要求汪某某等五
• 位作者公开消除其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元。
• 被告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了有利于 自己的证据材料。其中有一份证据材料是1992 年4月,北京市植保站、卫生防疫站从邱氏鼠 药厂驻京办事处提取的“邱氏鼠药”,送中国 军事医学科学院化验,鉴定结果含有氟乙酰胺。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认为:“五被告 收集了11个样品进行鉴定,但其没能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11个样品确系邱氏鼠药厂生产,五 被告据此认定邱氏鼠药厂生产的邱氏鼠药含有 国家禁止使用的氟乙酰胺缺乏事实根据。”
• 酒类款由A公司支付。A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 相对于公民个人甲,偿债能力明显更强,B厂 对A公司与甲的陈述,无异议,某区法院,依 据查明事实,遂判决A公司支付B厂货款5万元。 2003年11月,C厂起诉A公司,依据证据为甲 在2003年3月到同年9月期间向C厂出具的收取 酒类的送货单,送货单载明货物价值20万元, 以及某区法院生效民事裁判文书,该判决书 确认的事实为:2003年3月到同年9月期间,A 公司聘请甲为业务员,为A公司采购酒类,甲 经手的酒类款由A公司支付。在后案中A公司 面临承担20万元的巨额债务,对2003年3月到 同年9月期间聘请甲为业务员的事实予以否定, 并提交职工花名册等相关
g民事诉讼中的证明.ppt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 第一节 证明对象 ❖ 第二节 证明责任 ❖ 第三节 证明标准 ❖ 第四节 证明过程
引例------“所罗门王断子案”
❖ 所罗门王是以色列人中出现了一位伟大的 国王。在继位登基之后,他向上帝发出一 个请求,希望上帝能够帮助他,能够引领 他。上帝拿出了财富、健康、复仇和智慧 四样东西让他选择,结果他选择了智慧。 于是所罗门用他的智慧来治理他的王国, 最终通过他的努力,他的王国出现了前所 未有的局面。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结论
❖
案例分析
❖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 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 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 ❖ 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造成损失的具体数
额
❖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 D.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2、自认的构成要件
❖ A、对主要事实的承认 ❖ B、需在诉讼过程中作出(证据交换或庭审过
程中) ❖ C、与对方陈述相一致 ❖ D、当事人所作的是对已不利的陈述
3、自认的分类
❖ A、完全自认与限制自认 ❖ B、明示自认与默示自认 ❖ (《证据规定》第8条) ❖ C、当事人自认与诉讼代理人自认
4、自认的效力
❖ 一、证明对象 (一)概念
也叫做待证事实,是指在诉讼中有待于用 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 (二) 条件 1、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 2、具有实体法或程序法的意义 3、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存有争议 4、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 二、待证事实的范围:
❖ 1、实体法事实: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 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1、原告对以下何种争议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 第一节 证明对象 ❖ 第二节 证明责任 ❖ 第三节 证明标准 ❖ 第四节 证明过程
引例------“所罗门王断子案”
❖ 所罗门王是以色列人中出现了一位伟大的 国王。在继位登基之后,他向上帝发出一 个请求,希望上帝能够帮助他,能够引领 他。上帝拿出了财富、健康、复仇和智慧 四样东西让他选择,结果他选择了智慧。 于是所罗门用他的智慧来治理他的王国, 最终通过他的努力,他的王国出现了前所 未有的局面。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结论
❖
案例分析
❖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 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 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 ❖ 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造成损失的具体数
额
❖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 D.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2、自认的构成要件
❖ A、对主要事实的承认 ❖ B、需在诉讼过程中作出(证据交换或庭审过
程中) ❖ C、与对方陈述相一致 ❖ D、当事人所作的是对已不利的陈述
3、自认的分类
❖ A、完全自认与限制自认 ❖ B、明示自认与默示自认 ❖ (《证据规定》第8条) ❖ C、当事人自认与诉讼代理人自认
4、自认的效力
❖ 一、证明对象 (一)概念
也叫做待证事实,是指在诉讼中有待于用 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 (二) 条件 1、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 2、具有实体法或程序法的意义 3、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存有争议 4、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 二、待证事实的范围:
❖ 1、实体法事实: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 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1、原告对以下何种争议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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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
待证事实分类说、法规分类说、法律要件 分类说(通说)、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 损害归属说等。
法律要件分类说——凡主张权利存在的人, 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 任;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就权利妨害、 权利消灭或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 明责任。
(二)《证据若干规定》第2条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 的一般规则。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 供证据加以证明。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 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 果。” ——采法律要件分类说
10
(三)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
第十章 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证明对象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 一、证明(proof)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 二、证明与释明的区别 • 三、证明的要素
1、证明主体 2、证明对象(待证事实) 3、证明方法(证明手段) 4、证明责任
主张的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
4
1.自认的构成要件 2.自认的分类 3.自认的效力 4.自认的撤回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自然规律及定理 (四)推定的事实 (五)预决的事实 (六)公证证明的事实
5
第三节 证明责任
• 一、证明责任(burden of proof)的含义 证明责任
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2
5、证明标准(证明要求) 6、证明程序(证明的阶段) • 四、三大诉讼证明的区别 1、证明主体不同 2、证明对象不同 3、证明手段不同
3
第二节 证明对象
• 一、证明对象(object of proof )的概念 •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一)实体法律事实 (二)程序法律事实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民事习惯、外国法律 (四)专门性经验法则 • 三、无须证明的事实(免证事实) (一)诉讼上自认的事实(自认)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承认对方当事人所
• 加害人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 的免责或减责事由。
14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 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系承担举证责任;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加害人实施了排污行为;②损 害事实; 加害人的举证责任: ①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责事 由,如不可抗力等; ②损害结果与加害人的排污行为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证据规定》第5条——
•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 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 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 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
责任。
•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
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
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7
• (1)凡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对权利发 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
• 例1:主张借款偿还请求权——a、借贷合 同生效事实;b、出借事实
• 例2:主张健康权(车祸)——a、侵权行 为事实;b、损害事实;c、因果关系;d、 过错
• 例3:主张支付价款请求权——a、合同生 效;b、交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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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就权利妨害、 权利消灭或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 明责任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谁是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人; ②损害事实。
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免 责或减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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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定 《证据规定》第6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 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 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 责任。”——须有依据,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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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某些侵权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定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 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 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 权利妨害事实。如签订合同的被告限制行 为能力,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
• 权利消灭事实。如上页“例1”,被告主张 “已还”。
• 权利受制事实。如上页“例1”,被告主张 诉讼时效已经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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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民诉法》第64条并未解决证明责任的分配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 据。”——主张责任;提供证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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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 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 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侵权事实;②损害 事实;③因果关系。
• 产品生产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的免责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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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 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 证责任;
专利权人:①自己是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的专利权人;②对方的产品与自己按照专利方法 制造的产品相同。 对方:自己的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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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 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 证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加害人实施了对周 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②其因高度危 险作业而受到损害;③损害事实与高危作 业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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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 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 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侵权事实;②损害 事实;③因果关系
• 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举证责任:《侵权 责任法》规定的免责或减责事由
• 注:根据《侵权法》第83条——第三人过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 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 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 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侵权行为事实—— 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工作物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等;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
• 所有人或管理人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法》规定的免责或减责事由
•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
待证事实分类说、法规分类说、法律要件 分类说(通说)、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 损害归属说等。
法律要件分类说——凡主张权利存在的人, 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 任;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就权利妨害、 权利消灭或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 明责任。
(二)《证据若干规定》第2条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 的一般规则。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 供证据加以证明。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 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 果。” ——采法律要件分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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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
第十章 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证明对象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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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 一、证明(proof)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 二、证明与释明的区别 • 三、证明的要素
1、证明主体 2、证明对象(待证事实) 3、证明方法(证明手段) 4、证明责任
主张的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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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认的构成要件 2.自认的分类 3.自认的效力 4.自认的撤回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自然规律及定理 (四)推定的事实 (五)预决的事实 (六)公证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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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明责任
• 一、证明责任(burden of proof)的含义 证明责任
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2
5、证明标准(证明要求) 6、证明程序(证明的阶段) • 四、三大诉讼证明的区别 1、证明主体不同 2、证明对象不同 3、证明手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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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明对象
• 一、证明对象(object of proof )的概念 •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一)实体法律事实 (二)程序法律事实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民事习惯、外国法律 (四)专门性经验法则 • 三、无须证明的事实(免证事实) (一)诉讼上自认的事实(自认)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承认对方当事人所
• 加害人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 的免责或减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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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 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系承担举证责任;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加害人实施了排污行为;②损 害事实; 加害人的举证责任: ①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责事 由,如不可抗力等; ②损害结果与加害人的排污行为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证据规定》第5条——
•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 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 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 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
责任。
•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
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
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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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对权利发 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
• 例1:主张借款偿还请求权——a、借贷合 同生效事实;b、出借事实
• 例2:主张健康权(车祸)——a、侵权行 为事实;b、损害事实;c、因果关系;d、 过错
• 例3:主张支付价款请求权——a、合同生 效;b、交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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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就权利妨害、 权利消灭或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负证 明责任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谁是实施共同危险行为的人; ②损害事实。
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免 责或减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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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定 《证据规定》第6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 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 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 责任。”——须有依据,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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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某些侵权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定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 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 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 权利妨害事实。如签订合同的被告限制行 为能力,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
• 权利消灭事实。如上页“例1”,被告主张 “已还”。
• 权利受制事实。如上页“例1”,被告主张 诉讼时效已经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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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民诉法》第64条并未解决证明责任的分配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 据。”——主张责任;提供证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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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 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 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侵权事实;②损害 事实;③因果关系。
• 产品生产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的免责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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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 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 证责任;
专利权人:①自己是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的专利权人;②对方的产品与自己按照专利方法 制造的产品相同。 对方:自己的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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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 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 证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加害人实施了对周 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②其因高度危 险作业而受到损害;③损害事实与高危作 业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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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 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 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侵权事实;②损害 事实;③因果关系
• 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举证责任:《侵权 责任法》规定的免责或减责事由
• 注:根据《侵权法》第83条——第三人过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 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 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 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受害人的举证责任:①侵权行为事实—— 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工作物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等;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
• 所有人或管理人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 法》规定的免责或减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