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ppt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课件

•PART01 征地费用测算•项目案例资料北京市某三甲医院迁建项目:1.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位于怀柔区怀柔镇,四至范围明确,新址总用地面积约1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2.项目规划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3.项目用地现状项目用地现状大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有少量国有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土地大部分为农用地,另有村民宅基地、农村集体非宅;国有土地为某企业用地,其上有办公楼。
其他地上物有电线杆、树木、道路、沟渠等。
任务需求:为满足项目立项、前期研究等方面要求,需测算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编制征地拆迁实施进度计划。
• 1.征地的概念•问题:(1)为什么要征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一个项目,不征地行吗?(2)征地导致土地发生了哪些变化?•◆知识点——(1)土地的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1)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出自:《土地管理法》•2)非建设用地保护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缴纳耕地开垦费。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7页PPT

➢公共利益的范畴?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
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 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 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 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 要;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 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 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补偿标准?
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人可选
怎样补偿? 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对于货币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 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 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 定。
被征收人可选
怎样补偿? 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对于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 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 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法律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 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 理处罚。
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ppt课件

可见,以往的土地征购退出是基于土地征用适用范围扩 充的结果。既然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土 地,土地所有人其实也是受益人,加之,土地征购制度 具有购买之嫌,不符合与土地不得买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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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征收(土地征用)之目的
法国《人权宣言》第17条规定,财产是补偿不可侵犯的 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显然必需时,且在 公平面前预先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 夺;美国的宪法修订案第5条规定,非经正当程度,不得 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公正补偿,私有 财产不得征有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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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之所以发生,应当是由于不同的物权独立存在 所致,物权独立是物权平等保护的基础。只有独立存在 的主体或权利之间,才能确定和实现彼此之间的平等保 护。所以,我们理应在物权独立的前提条件之下,遵循 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也 应一体保护。在土地征收制度中,我们就不应借助公共 利益,过分地强调其强制性,而不尊重对集体土地所有 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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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照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运作,为公共利益从 事建设所需土地要征用土地,同时为满足经营经营主体 的一般营利需要理应通过市场实行获得土地也被纳入了 土地征用的范围。
就《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 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来看,文化、国防建设和兴办社 会公共事业与公共利益的目的有着明显的关系,不过, 经济活动是否能够属于社会公共利益却不易判断,虽然 经济活动可能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其直接目的 是否就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并不能完全肯定,起码经济 活动的非商事性质就首先难以肯定,所以经济活动不管 被征纳入社会公益的范畴。
征地拆迁PPT演示课件

四、发布征地预公告。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 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 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 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 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 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 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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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 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 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 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 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 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 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 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 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 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二、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 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 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 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三、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 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 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 等工作;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 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 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 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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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
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
征地拆迁ppt课件

八、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 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 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 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 开征地听证会;
九、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 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 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 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十、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 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 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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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流程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 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 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 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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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 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 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 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 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 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 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 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 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 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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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 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 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 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 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 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 保障局审定;
房屋征收拆迁相关法规政策ppt课件

三、房屋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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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化补偿原则 强调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征收与补偿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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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补偿标准问题
居住条件有改善目标 坚持市场化补偿 通过房地产评估确定补偿 政府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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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19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 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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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 旧城区改建(地段) 危房集中 基础设施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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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 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 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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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利益的要件把握 《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符合“四个规划” 不同于建设项目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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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共利益(协议收购)的问题 不属《条例》调整范围 依照民事或刑事法律规范处理 公共利益项目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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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租赁房屋 属民事合同纠纷 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原则上解除合同 按约定或者规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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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租房屋(公房) 保证基本居住条件 先房改,或者收购 视同物权人,产权调换 地方根据实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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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征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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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强制执行 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执行 达成协议不履行的,提起诉讼(第25条)
最高法《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4条 诉讼过程中,不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可以先予执行。
征地流程PPT课件

(五)审查审批
征收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 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其他手续: 1.市、县政府关于使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合理性、安置途
经可行性说明 2.使用土地补偿标准方案听证 3.征地补偿费缴纳情况说明及收据 4.信访会审情况说明表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国土局根据经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 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 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局组织实施。
(七)支付征地费用
各项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 全额支付。
城市规划
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 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勘测定界
测绘队: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 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证明
确定征地边界,明确地类、权属及对应面积,查清地上附 着物。
(三)拟定“一书三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一书三方案”, 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期为15年(当前2006年-2020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 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 土地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级:国家、省、市、县、乡(镇)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 一级。
国土局与被征地方签订的征(拨、占)用土地协议。
2.1 集体土地征收ppt课件

(五)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六)国企与乡业联营使用集体土地 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经有批准权的 人民政府批准 。 经批准使用的土地可以按照国家建设用地的规定实行征收,也 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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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 1) 征收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2)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4) 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地点。 征地补偿方案公告: •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表情况; 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土地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 对象和方式;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 农业人员具体安置途径; •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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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理使用征地补偿费
《土地法实施条例》规定: 土地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 青苗补偿费用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用 (九)特殊征地按特殊政策办理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国务另行规定 2.征收林地园地等,林业管理部门规定 3.征收土地发现文物、古迹、古树报主管部门处理后方可 征地 4.迁移烈士墓、华侨墓按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5.用地范围内的国防设施,经协商后方可征收。
一、征收土地的特点: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国家,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是国家的行 政行为; 征收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被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家 所有的土地。征收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收征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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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布征地预公告。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 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 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 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 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 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 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 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征地拆迁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 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 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 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 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 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 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 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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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 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 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 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 开征地听证会;
九、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 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 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 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报批基本流程
征地申请①→政策审查②→勘测定界③→ 发布征地预公告④→征地调查⑤→社会保 障情况调查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⑦→组 织征地听证⑧→征地报批⑨→缴纳报批费 用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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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 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 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 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 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 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意见。
十、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 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 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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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流程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 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 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 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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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 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 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 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 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 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 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 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 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 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七、社会保障方案审查。市劳动保障局对辖区人民政府、市 征地拆迁办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 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 见》并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如属报国务院 审批征地的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送市征地拆迁 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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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 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 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 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 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 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 保障局审定;
五、征地调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 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 调查,调处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 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 辖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户及相关权利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 《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 等征地报批材料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
二、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 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 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 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三、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 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 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 等工作;
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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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征地的实施程序 :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
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 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 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 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 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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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
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