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资运营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资运营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资运营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金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透明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国资运营公司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一)国家财政拨款;(二)发行债券、股票等融资工具;(三)企业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五条国资运营公司筹集资金,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三)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四)合理确定资金规模,避免过度负债。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国资运营公司资金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用途,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二)效益优先原则:资金使用应当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资金使用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国资运营公司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生产经营支出;(二)资本性支出;(三)对外投资;(四)其他必要支出。
第八条国资运营公司资金使用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二)审批资金使用计划;(三)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四)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九条国资运营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对资金筹集、使用、变更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国资运营公司资金监督内容包括:(一)资金筹集的合规性;(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三)资金变更的合规性;(四)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国资运营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保证企业的财务安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效益。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探讨其主要内容。
二、资金管理的重要性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的核心资源之一。
国有企业经常面临高额资金需求和复杂的经济环境,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首先,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防范风险。
国有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通过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提前预测和评估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
其次,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资金,国有企业可以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提高资本回报率和经济效益。
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从而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
最后,资金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国有企业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并规范各项资金运作流程,避免腐败和滥用职权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资金筹集与运用国有企业的资金筹集主要来源于国家资本注入、贷款融资和自身盈利。
资金筹集阶段需要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筹集资金合法、合规。
资金运用阶段应当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盈利预期,合理配置资金,并根据企业不同层级和部门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方针和限额。
2. 资金管理与控制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资金预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
资金预算是企业资金管理的基础,通过制定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内部控制是指对企业资金流动过程的监督和管控,包括资金审批、支付、核对和结算等环节。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资金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讨论,包括制度的倡导、实施和监督,以及资金使用、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一、资金管理制度的倡导和实施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倡导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对于财务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健康。
该制度的实施需遵循以下原则:1. 透明度原则:确保企业的资金管理决策公开、透明,避免内部权力滥用和资金流失。
2. 独立性原则: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确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3. 合规性原则: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企业的资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准则。
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企业在资金运作过程中能够降低风险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5. 持续改进原则:资金管理制度需要与时俱进,随着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二、资金使用和投资决策在国有企业资金使用和投资决策中,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原则。
1. 资金使用: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在进行资金使用时,需要按照预算计划和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和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流转和利用。
2. 投资决策: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
投资决策需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风险控制。
3. 对外投资:国有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三、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为了保证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和合规性,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
1. 内部审计:国有企业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企业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外部监管: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国企资金管理制度

国企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国企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1.3 资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
二、组织架构2.1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决策、协调、监督工作。
2.2 财务部门为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
三、资金计划管理3.1 公司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
3.2 资金计划应包括收入、支出、筹融资等内容,确保资金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3 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子公司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需调整的,须报经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四、资金筹集管理4.1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规、经济、及时原则,确保公司资金需求。
4.2 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等。
4.3 融资方案应报经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实施。
五、资金使用管理5.1 资金使用应遵循合理、效益、审慎原则,确保资金安全。
5.2 资金支出包括经营性支出、投资性支出、融资性支出等。
5.3 各部门、子公司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需超预算支出的,须报经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六、资金结算管理6.1 资金结算遵循及时、准确、规范原则。
6.2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结算制度,规范内部往来款项管理。
6.3 公司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审批程序。
七、资金风险控制7.1 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风险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7.2 资金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
7.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资金监督与检查8.1 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与检查制度,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国家控制的企业,其资金管理制度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现状及改进方向。
二、重要性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对于资金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资金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国有企业合理、高效地利用资金,更好地实现盈利和发展。
其次,资金管理制度还能够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还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三、现状分析然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国有企业在资金使用上存在着浪费和不透明的问题,导致了资金的低效利用。
其次,一些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流程复杂繁琐,审批程序繁重,导致决策速度缓慢。
最后,一些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产生腐败和违法行为。
四、改进方向为了改进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以下几个方向可以考虑:1. 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监管、内部审计等,明确责任和权限,提高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实现资金流动和使用的透明化,减少审批环节并提高决策速度。
3. 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和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4. 建立激励机制:在资金管理制度中引入激励机制,对节约和高效使用资金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浪费和违规使用资金的企业进行处罚,形成约束和激励的双重力量。
五、结论资金管理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是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和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关键措施。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和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进,我国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其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原则和具体措施,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重要性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国有企业及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重要性。
1.保障资金安全国有企业管理的资金规模庞大,资金安全对于确保企业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降低资金流失和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优化资金使用效益国有企业资金的来源有限,且通常来源于国家财政等渠道。
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资金的效益,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防范腐败行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涉及到巨额资金的使用和决策,一旦管理不善,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资金的流程和使用,减少腐败风险,保护国有资产。
三、原则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应基于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资金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管理层应忠实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资金被滥用或挪用。
2.风险控制原则资金管理应重视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
包括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进行定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效益最大化原则资金管理应追求效益最大化,合理配置和利用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同时,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激励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具体措施为了落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以下是几项具体的措施。
1.制定资金使用流程建立资金使用流程和程序,明确资金的使用权限和审批程序,规范资金的调拨、支付和报销等环节。
同时,建立资金监督和审计机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制度规定。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和警示线,对于超过预警指标或警示线的项目进行及时调整和处置。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国有企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
1.3 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明确资金管理职责,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二、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1 企业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资金管理工作。
2.2 资金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2)负责企业资金筹集、使用、监控、分析及预测;(3)审核资金支付申请,确保资金合规使用;(4)定期对企业资金状况进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5)协调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优化融资结构。
三、资金筹集管理3.1 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预测资金需求,制定融资计划。
3.2 企业应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3.3 企业应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3.4 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金融机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融资资金安全。
四、资金使用管理4.1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
4.2 企业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投资安全。
4.3 企业应严格控制资金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
4.4 企业应加强资金支付审核,防范支付风险。
五、资金监控与分析5.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监控体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5.2 企业应定期进行资金分析,评估资金使用效果,为决策提供依据。
5.3 企业应加强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5.4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六、责任追究与激励机制6.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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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有企业的财务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地使用和监督资金。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资金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统一管理、监控和审计。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市场环境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配置和运用资金。
第二章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遵守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资金决策,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风险防控: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各类风险,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安全。
(四)效益优先:优先保障国有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注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回报率。
(五)透明公开:加强资金使用信息的公开和披露,接受监督,增强社会信任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第八条国有企业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加强资金管理:(一)加强预算控制:国有企业应制定年度预算,明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控制。
(二)加强资金审批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审批制度,规定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三)加强资金监控: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管理问题。
(四)加强资金使用评估:国有企业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资金使用效果,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运作效率。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国有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国有企业的日益多元化,资金管理对于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有效运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资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资金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国有企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同时提高企业整体财务运作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2. 原则:(1)合规性原则:所有资金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和社会责任。
(2)效益原则:注重资金的收益性,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最大化利益。
(3)风险控制原则: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科学有效地管理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透明度原则:对资金的流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准确、透明的披露,保障信息公开。
三、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 组织机构:(1)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管理决策、制定资金管理政策和规则,并监督执行。
(2)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预算、筹措、配置、投资、结算等。
2. 职责:(1)资金管理委员会: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政策、规则,监督资金的合规使用,并定期报告资金运营情况。
(2)资金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资金筹措和配置,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优化资金结构,确保企业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资金投资,制定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提高资金的收益性;- 资金结算,负责资金的清算、核算和调拨,确保资金的稳定流动和合理使用。
四、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流程1. 资金预算:- 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包括资金收入、支出、筹措和使用等方面;- 进行预算审核和审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2. 资金筹措和配置:- 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 加强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商融资条款和利率等;- 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一、概述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的管理对其运作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国有企业资金的合理利用、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定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资金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国有企业资金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资金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效益最大化原则:国有企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追求效益最大化,通过科学的资金配置和管理,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
3. 风险可控原则:国有企业在资金管理中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评估和控制风险,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
4. 透明度原则: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应具有公开、透明特征,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开,有效提高管理效能。
三、资金管理的基本程序1. 资金预算管理:国有企业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制定资金预算,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2. 资金调拨管理:国有企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各项预算支出项目的需要,进行资金的调拨和拨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资金使用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支出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限,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4. 资金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监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五、资金结算管理1. 收入结算管理:国有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收入及时结算并归集到企业指定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
2. 支出结算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支出结算程序和制度,确保支出事项合规合理,并及时结算支付。
3. 资金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应对资金结算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资金监督和内部控制1. 资金监督:国有企业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内部控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各项决策和操作流程,提高资金管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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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货币资金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完善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监督分子公司资金及时集中;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拟定公司长、短期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统一银行账户管理政策,降低资金风险。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五条现金管理基本要求(一)公司相关部门和岗位只能办理与本部门和本岗位相关的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同时,货币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循职务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原则。
严格实行两个分开:即会计与出纳分开,钱(物)与账分开。
(二)公司的一切货币支出,都须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员批准,除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支付现金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三)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一般不超过10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四)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过夜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小金库;不准坐支现金。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对库存现金要进行定期或突击抽查,对违纪情况、库存现金溢缺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五)每月库存现金盘点时,由财务部出纳盘点,会计核算岗人员监盘。
盘点完成后编制《库存现金清查表》,并由财务部出纳、监盘人员及财务部负责人在《库存现金清查表》上盖章确认。
第六条财务部备用金管理(一)财务部出纳按要求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定期检查保险柜中备用金余额。
(二)发现备用金不足的情况,由财务部出纳提出提取备用金申请,填写《备用金申请表》。
(三)备用金提取审批额度:1、50万以内的备用金申请,提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2、50万以上的备用金申请,提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第七条POS机管理(一)使用POS机需由经办人填写《POS机申领单》,分别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财务部出纳进行操作。
领取金额超过50万时,需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二)财务部出纳编制当日《现金日报表》,其中包含POS机当日收支情况,并由会计核算岗审核。
(三)财务部负责人或稽核人员应在每月月底与财务部出纳员进行POS机银行存款对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四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八条银行账户管理基本要求(一)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可开设的外部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纳税专用账户、外汇现汇账户、社保专户以及POS机转账专户。
除境外项目因业务特殊需要,需开设周转金专项银行账户(以下简称专项银行账户)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立其他外部账户。
(二)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基本账户必须开设在工商银行系统,有条件的单位必须在工商银行静安支行现代大厦分理处开设基本账户。
(三)社保专用账户只允许保留应上缴的社保款项,纳税专用账户只允许保留累积应纳税额,其它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70万元人民币。
超出限额以上的存款应及时转入银行基本账户。
专用账户的业务终止后,应及时注销该账户,并将存款余额转入基本账户。
(四)境外项目因项目所在国家及地区规定或业务需要,需在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开设专项银行账户的,应向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相关部门和分子公司上报的资料进行核实后,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事项。
(五)专项银行账户应按以下程序报批:1、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2、公司海外事业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报送公司财务部;3、公司财务部对报送的资料进行财务专业核准,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专项银行账户报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拟开设银行账户的申请;2、拟开设银行的资信证明材料(选择中资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七)选择境外银行设立专项银行账户,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1、中资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2、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在当地的离岸银行;3、当地银行应选择标准普尔信用评级达到BBB+级、基本财政实力评级达到C级的当地银行。
(八)凡经公司批准开设的专项银行账户,必须纳入公司或境外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核算范畴。
项目实施单位应派专人定期和公司或境外子公司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各分子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专项银行账户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九)设立项目专项银行账户的,累计周转金应控制在项目合同总额的10%以内(根据各项目合同约定,确定具体比例),超出部分应及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十)境外项目合同履约完毕后,已开设的境外专项银行账户应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在6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
相关销户资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十一)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财务部应在每月20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下月资金计划,预测资金收支情况,其中职能部门报送的资金计划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分子公司财务部报送的资金计划需分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
资金计划如有大额资金进出,应进行说明。
该计划由财务部出纳进行统计,之后交由会计稽核岗审核,并交财务部负责人复核。
(十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并定期会同审计室对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作为公司对分子公司主要经营者和财务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之一。
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公司将责令有关分子公司进行整改,并视整改情况追究主要经营者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需开设或注销银行账户时,由公司财务部填写《银行开户/销户申请表》,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出纳办理银行账户的开户和销户手续。
(十三)银行对账1、会计核算岗每月须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整理全部对账单,并确认是否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都已获得。
2、会计核算岗将银行对账单与系统中的银行账户账目余额及明细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署姓名和日期,递交至会计稽核岗进行审核。
3、会计稽核岗负责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审核通过的《银行余额调节表》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第九条网上银行管理(一)网络银行开通: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各分子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分子公司总经理核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二)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1、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2、登录口令由财务部会计岗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盘)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财务部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4、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三)网银支付业务办理流程:1、公司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公司财务部出纳进行办理。
2、公司财务部出纳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加密U盘),请求财务部会计岗复核付款申请并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3、财务部会计岗必须对财务部出纳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4、涉及金额超过50万元的支付业务,还须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通过。
5、付款完成后,财务部出纳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部会计岗同时在付款申请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
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已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条银行账户往来管理(一)公司不同银行账户划款,需经办人填写《公司(本部)银行账户划款审批单》,分别经财务部审核岗位、财务部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出纳进行操作处理。
(二)公司与分子公司银行账户往来需经办人(领款人)填写《付款凭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总经理(院长)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分别审核通过后,交财务部出纳进行操作处理。
第五章票据管理第十一条票据管理基本要求(一)公司须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
公司票据主要包括支票、承兑汇票和贷记凭证等。
(二)公司票据须每月进行盘点。
由财务部出纳盘点,会计核算岗进行监盘。
盘点完成后编制《票据盘点表》,并经财务部出纳、监盘人员及财务部负责人在《票据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支票管理(一)公司财务部出纳须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对经办人、日期、金额、支票号码等进行登记。
(二)根据业务部门经过适当审批的付款申请,公司财务部才能签发支票,并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
此外,不得跳号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与付款凭证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三)支票签发后,因填写错误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废的,应及时将该支票交回,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并加盖“作废”章,在《支票领用登记簿》的该号码支票后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第十三条承兑汇票管理(一)公司财务部出纳须建立《承兑汇票登记簿》,将出票、收票、背书、贴现、托收及承兑等业务逐笔、序时登记。
(二)公司财务部应对所接收的承兑汇票的真实性主动向出票银行进行查询核实,如有条件,还应当向出票单位或背书付款单位进行查询。
(三)公司财务部办理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业务时,应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付款申请,检查付款手续是否完备、被背书单位是否与合同和发票单位相一致。
在“被背书人”栏注明被背书人全称,并对背书转让情况(包括承兑汇票号、背书批准人、背书转付单位、申请付款业务部门等)进行登记。
(四)公司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须经过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并与贴现金融机构签定协议。
第六章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印鉴章和法人代表名章,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专用章的使用需限定在规定用途范围内,如:支票、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的签发,委托银行付款,发票的开具等,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应严格核查用途,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六条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登记入册,按规定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一)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需盖印鉴章的,由财务部出纳负责登记,经领用人和盖章人签名后办理,登记薄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