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宝鹰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20-040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2020] 008331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903,667.2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846,410.22元。
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共计40,000,676.4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故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40,000,676.40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公司实际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比率为169.57%,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公司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智莱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公告编号:2020-009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822,74 4.06元,母公司2019年度报告净利润为250,364,778.4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1 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90,659,521.4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1,474,899.06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 60,000,000股。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鉴于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提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该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智动力: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特别提示: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9,2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204,464,000股的0.0192%,回购价格为7.1625元/股。
2、截至2020年08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4,464,000股变更为204,424,800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1、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02月0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先导智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430,083,600.11元,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5,572,086.9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10,687,626.5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068,762.65元后,2019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714,503,324.30元,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97,722,499.2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良好,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
若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总股本881,446,270股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3,675,742.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工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0-011号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28元(含税)●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
A股派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派息日为2020年7月21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122.24亿元。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本行拟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297.86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247.61亿元。
3.向境内、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5.25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支付)。
4.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9日,A股派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H股派息日为2020年7月21日。
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28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936.64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43.49亿元,增长4.9%),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
5.2019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智动力:2019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005
2020 年 03 月
1Leabharlann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爱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爱雪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业务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顺应 5G 时代发展趋势,凭借对消费电子行业的前瞻性判断,利用自身 行业优势快速介入手机结构件领域,积极推进消费电子结构件(手机后盖板) 项目。由于消费电子结构件领域竞争激烈,产品迭代迅速,对公司的研发技术、 生产水平及快速反应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则可能 出现新业务拓展不达预期的情形,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市场需求,整体行业处于高度竞争局面,如 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迅速占领市场,可能会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坚持技术创 新,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加大国际客户开发力 度,并进一步实施行业上下游的资源整合,以保持公司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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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项 智动力、公司、本公司 智和轩 惠州智动力 香港智动力 东莞智动力 韩国智动力 智动力投资 越南智动力 智明轩投资 度润光电 阿特斯 创一精密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A股 元 《公司法》 《证券法》 所得税法 报告期 上年同期
雷赛智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公告编号:2020-015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7,606,978.5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760,697.85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301,421,035.5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智动力: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39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0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具体内容于2020年0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4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32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690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64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32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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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7,734,439.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160,232.03元,2019年度本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9,274,180.2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464,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23元(含税),共计派发12,928,258.72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发生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况,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19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5,160,232.03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464,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23元(含税),共计派发12,928,258.72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