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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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一、背景和目的消防产品质量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是确保消防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实施机制,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二、抽查对象抽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消防设施等各类消防产品。

三、抽查范围和比例1. 抽查范围根据消防产品的重要性、普及程度和市场占有率等因素确定。

2. 每年抽查比例为抽查范围内消防产品的百分之十。

四、抽查依据抽查工作以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五、抽查程序1. 制定抽查计划:根据抽查范围和比例,制定每年的抽查计划,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报相关部门批准。

2. 抽查对象确定:根据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对象,并通知相关生产企业。

3. 抽查样品采集:依据抽查对象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分布情况,合理选择样品,并与相关生产企业取得联系,进行样品采集工作。

4. 检验检测:将所采集到的样品送往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5. 结果评定:根据检验检测结果,评定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处理结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责令生产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进行追溯和追责工作。

六、抽查工作的保密和公开1. 抽查工作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性。

2. 抽查结果将及时与相关生产企业沟通,并要求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3.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可以鼓励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七、监督和评估抽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根据抽查结果和市场反馈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消防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八、预算和人力资源为了保证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合理安排预算和人力资源,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团队。

九、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并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时间和进度安排。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消防产品是用于防火和灭火的主要工具,在建筑工程、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场所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对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消防产品不符合标准,将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直接的危害,因此,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严格的打击。

关键词: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问题;措施1.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完善的配套法律体系目前,虽然消防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有关消防工程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虽然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人员密集场所作出了处罚措施,并将其直接通报给有关部门,但由于缺少完整的闭环执法系统,造成了即使在消防巡查中已责令整改的情况下,仍有部分同类产品仍在市场上流通,并将其用于人员密集场所。

又如,在发生火灾事故之后,调查人员一般都会对人员伤亡情况、起火原因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进行调查,但对消防产品致灾因素的调查却很少,因此对火灾事故的处理结果产生了影响,导致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受到了削弱。

不仅如此,目前我国还缺乏健全、严格的召回机制与管理主体,对监督检查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会在出厂以后流入多地的消防器材市场中。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虽然会强制性地收缴其管辖范围内的不合格产品,但是因为缺乏健全的召回机制,流入其他地区的同批次产品没有被查出与处理,这变相地降低了无良商家的违法成本,导致其更加有恃无恐。

1.2.部门联合执法的效率较低当前,多个部门会分工完成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比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消防产品的生产管理工作;工商部门对防火用品的市场营销进行管理;防火部门对防火用品的使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但是,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管理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因为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与范围都不一样,所以在联合执法时,会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容易出现监管疏漏的现象。

消防灭火设备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消防灭火设备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四川省消防灭火设备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样数量详见表1。

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

表1消防灭火设备产品抽样数量序号产品种类抽取样品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1维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具4具4具2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2只(500ml取样钢瓶×2)1只(500ml取样钢瓶)1只(500ml取样钢瓶)3灭火器箱4只2只2只注: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样品的抽取系采用容量为500ml取样钢瓶按照GB18614相关要求进行取样。

2检验依据表2维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外观、外部结构及总质量检查XF95-20152灭火器气密性试验XF95-2015320℃喷射性能试验XF95-20154操作机构检查XF95-20155灭火剂充装量检查XF95-20156水压试验XF95-20157灭火剂质量检查(磷酸二氢铵含量)XF95-2015表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装置)中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纯度GB18614-2012表4灭火器箱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外观质量XF139-2009表4(续)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2外形尺寸XF139-20093材料厚度XF139-20094箱门(箱盖)性能XF139-20095刚度性能XF139-2009注:1.表2-4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2.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浅析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时代条件下,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我国经济节奏也随之不断加快,消防产品市场空间与高科技消防产品需求同步增长。

消防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着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着对火灾的抗御能力和城市公共安全水平。

我国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正在逐步增强,严厉打击“三无”产品、伪劣产品,消除它们对市场造成的影响,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工作目标。

关键词: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问题;对策前言消防产品与人民群众、社会消防安全密切相关,在火灾救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把住消防产品质量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市场上的消防产品存在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在落实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各个部门也都发现不少问题,很多消防产品质量并不符合实际产品说明。

部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在资质和生产环节弄虚作假,从业人员缺乏专业能力,销售人员以销售业绩为目的,采取不当竞争手段,严重地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必须抓好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为市场发展创造一个良性环境。

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市场走向成熟和稳定,各种商品交易也逐渐规范。

伴随着社会风险因素增多,特别是以火灾为主的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越来越强,开始重视消防产品购买。

然而受利益驱动,一些非法企业和商户把不合格的产品推向市场。

目前由于缺少有效、综合、有计划的监督机制,消费者很难筛选出合格的商品,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非但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就连它本身也会有泄露、爆炸等危险。

为确保市场经营有序进行、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可放松,对消防产品要严格把关,一定要在源头上下功夫,加强市场流通控制和售后投诉控制等,依靠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形成坚强防范堡垒,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防产品安全[1]。

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近几年来,中国消防产业出现了空前的发展势头,其中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也成为消防监督员在日常监管和执法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10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规则

10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规则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规则1总则1.1 本规则以《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的,统一考评标准,规范考评工作,保证考评质量。

1.2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依照本规则进行评分。

本规则未规定的,不列入评分范围;案卷制作不符合本规则规定,但符合属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列入扣分范围。

1.3 案卷评查分为基本要素检查和一般要素检查。

基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执法问题。

一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文书制作、执法程序、信息化应用和归档等方面是否存在一般性问题。

1.4 检查方法:案卷材料检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核查。

案卷评查实行复核制,至少1人考评1人复核,并应填写案卷评查记录表。

1.5 案卷分值总分为10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1.6 基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

凡存在本规则列举的基本要素问题的,每一问题扣5分,且不得评为合格以上档次;同时,还应进行一般要素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扣除相应分值。

1.7 一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每类文书扣分最高不超过1分。

扣分分值按照不同文书和问题设定为1分、0.5分、0.2分、0.1分4档,凡存在规则列举的一般要素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1.8 案卷成绩分为4个档次:9分以上(含)的为优秀,7分(含)至9分(不含)的为良好,5分(含)至7分(不含)的为合格,5分以下(不含)的为不合格。

2基本要素检查2.1主体a)以非法定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主体的名义实施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b)不具有消防执法身份的人员实施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2.2事实证据a)证据之间,或证据与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等文书之间事实描述相互矛盾,导致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事实认定不清的。

2.3法律适用a)认定消防产品违法事实,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无效的;b)认定消防产品违法事实,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或条、款、项错误,或未准确到条、款、项的。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产品是灭火、救援和逃生的关键设备,其质量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 命财产的安全。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降低火 灾等灾害的风险。
消防产品的重要性
灭火和救援的关键设备
消防产品是灭火和救援行动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 。这些产品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扑灭火灾,为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消防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 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便监督检查人 员了解产品的最新动态和标准要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加大投入,引入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手 段,提高监督检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措施
严格市场准入
加强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 确保只有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才
能进入市场。
加强生产环节监管
对消防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 管,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 规定。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
建立消防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产 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 全程追溯,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 定位和解决。
06
结论
总结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意义
1 2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产品是灭火、救援和逃生的关键设备,其质 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消防产 品的监督检查至关重要。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 引言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概述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实施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案例分析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挑战与对策 • 结论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消防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通过监督检查,确保消防产品在设计、材料、工艺、性能等方面符合国家和行 业的标准,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024年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2024年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2024年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的设备检查: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栓、喷淋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2. 室内消防设施的检查:包括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防火门、警报器等室内消防设施的配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检修和更新。

3. 火灾隐患的调查:对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如电器线路老化、积油积尘、堆放易燃物等火灾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以预防火灾发生。

4. 消防疏散演练的检查:对单位、建筑物的疏散演练进行检查,包括疏散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是否清晰等。

5. 消防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检查单位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建筑物消防合规性的核查:对新建筑、改建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要求。

7. 消防队伍建设的检查:对消防队伍的编制和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队伍人员的培训情况、消防车辆和器材的维护情况等。

8. 特殊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对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酒店、商场、医院等特殊行业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场所的消防措施得到落实。

9. 消防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检查:对单位的消防预案、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检查单位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否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扑灭、疏散和救援。

10. 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单位的消防责任制、值班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 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 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 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 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 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 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 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 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 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 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 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强制性认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 后,方可生产、进口、销售、使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 定并公布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 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并对消防产品质 量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 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 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 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一是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使用 单位产品质量意识不强。
二是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还没有 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公安消防部门实施消防产品监管的 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在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比如相关监督检查人员在思想上存在相应的认知误区,在专业技能方面存在相应的缺陷,从而使得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无法正常稳定地进行,新时期参与到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各单位、各机构应当开展联合协作,明确产品监督检查指标以及各项管理事项,将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本文对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问题;对策引言:当前在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比如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督工作脱节,相关部门、机构应当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得群众能够对消防产品的安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参与到对消防产品监督监察活动中,其次参与到消防产品质量检测的各单位、机构还应当开展联合协作,明确工作管理重心和方向,提高工作管理效率。

一、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思想上的认知误区落实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提高消防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消防安全具备较大的现实意义,对消防产品的检测需要在相关产品流入到市场之前对其质量进行定向化审核,保障消防产品在消防救援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进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还存在思想上的认知偏见,单方面认为开展对相关产品的检验工作只需要对特定的检验报告以及认证书进行检测即可,但是在市场上还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的产品,相应的质检报告以及认证证书也存在作假的现象,最终会导致有问题的消防产品进入到市场中,从而危害消防安全。

此外,在产品运输期间也有可能遭受到破坏,从产品外观很难观测出相关产品存在相应的异样,但是当产品投入使用之后便存在无法发挥出实际作用的状况,一旦出现相应的火灾事故则会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二)监督工作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将消防产品进行定向化检查防控需要严格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对不同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需要严格参照不同的检测标准,但是由于在检查工作中各部门机构所开展的作业形式不一致,同时部门职能存在相应的差异,导致部门之间无法做到统一高效的监督管理,如果当相应的产品出现使用问题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应当怎样对其解决,导致解决问题的效率降低,进而不利于消防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正常稳定地进行。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布时间:2021-12-22T06:08:58.459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20期作者:任学亮[导读] 消防产品是公共安全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学亮重庆市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重庆垫江408300摘要:消防产品是公共安全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优劣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基于此,以下对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对策引言防火产品在防火防灭火、人员逃生和逃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只有通过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现场消防产品的质量监控主要包括日常监控检查,辅之以监控和抽查。

地方消防和救援机构必须为县级以上地方消防和救援机构实施的作业地区消防产品制定监测和抽样计划。

1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款、第十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和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

目前,消防救援机构统一使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相关执法活动,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抽查。

日常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具有执法权的单位具体实施,检查的类别、数量等具体要求由各总队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统一确定;专项监督抽查由省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包括消防救援局每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各总队组织的本省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过程之中存在的问题2.1监管力量专业人才和知识薄弱在现场消防产品的监控和抽查中,普遍存在产品质量被产品证书数据所取代的误解。

消防机构的执法机关普遍认为,只要在强制认证物品和名词上有明确的标识,它们就是合格的产品,它们在抽样检查中所占的比例就会下降,“无效抽样”往往会出现在送往检查的消防产品批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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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讲课题纲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及 产品现场检查判定
(二)我国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发展历程
1、1957年11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十六次会议批准《消防监督条例》
2、1983年3月2日公安部和国家标准局颁布实施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83 公发(消)26号)
3、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 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 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 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 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 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是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使用 单位产品质量意识不强。
二是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还没有 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公安消防部门实施消防产品监管的 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制度 1、实施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产品:有4类12 种,包括消防车、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和喷 水灭火设备。
(三)我国消防产品质量现状及原因分析
1、质量现状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国消防产品质 量整体水平不高。
(1) 2005年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 家工商总局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2)在2006年度消防产品监督抽查中, 平均抽样合格率为54.09%,到2009年平均抽样 合格率为79.38%。
2、原因分析
三、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一)消防产品的定义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 救援和火灾现场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目前分为:消防车、消防泵、灭火剂、 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带、消 防枪炮、防火门、火灾报警设备、自动喷水 设备、泡沫灭火设备、气体灭火设备、干粉 灭火设备、给水设备、抢险救援器材、消防 员装备、防火材料、建筑防火构配件、消防 通讯设备、其他类消防产品。
4、1991年2月16日《关于公安部中国消防器材公 司改为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公 通字[1991]15号)
5、1995年2月 《公安部关于调整消防行业管理 部门的通知》(公通字[1995]19号)
6、1997年11月13日 《公安部关于改进和加强消 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 [1997]67号)
7、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8、2002年11月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 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9、2002年12月 《关于成立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 评定中心的通知》(公通字[2002]376号) 10、2003年5月15日 《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 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3]38号) 11、2005年12月关于印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 评定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公消[2005]547号) 12、2007年1月关于印发《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公消[2007]29 号) 13、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1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二)技术鉴定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 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 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 售、使用。
(三)型式检验
【生产者责任义务】依法应当获得消 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未取得市 场准入资格的,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规定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 销售。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 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 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 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 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 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 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 燃材料。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 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 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 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 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消防法》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 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 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பைடு நூலகம்证合格后,方可生 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 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 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2、消防车产品还应当列入工信部(国家发 改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拟实施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泡沫灭 火系统、灭火剂、防火玻璃(构件)、消防 装备产品(消防员呼吸保护装具 )、火灾报 警产品(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点型 红外火焰探测器、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电 气火灾监控设备、防火卷帘控制器火灾声和/ 或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剩余电流式电气火 灾监控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消火栓按钮)、喷水灭火产品 、消防软管卷 盘。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 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 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 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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