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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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资料编辑要求

声像档案资料编辑要求

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一)声像档案质量要求:1、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载体。

工程声像档案是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归档内容有:工程开工前的原址、原貌、工程开工及竣工仪式、重要施工工艺和技术制作过程、体现关键部位进度和工作成果、隐蔽工程(如打桩、浇注、地基、桩基、地下管线管网等各个角度拍摄的照片)、施工中重要节点的施工情况、重大事件、建设过程、与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等照片和录像。

2、工程照片质量要求图像清晰,对同一拍摄对象能提供不同角度(阶段)的照片。

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归档。

主题不鲜明可不归档、影像不清晰不要归档。

扫描形成的复制性数码照片一般采用TIFF格式彩色扫描,分辩率一般应在300dpi以上。

数码照片属性里的标题、主题、备注、作者栏目应填写上该照片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简短、完整、明了,其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

数码照片要刻录在档案专用光盘上存档。

3、工程录像档案必须图像清晰,解说正确。

光盘盒上应标有简要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六要素。

工程录像档案须刻录成不可擦写档案专用光盘。

4、施工单位负责拍摄本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照片及录像。

整理好后须编写声像档案文件级目录。

(二)照片档案目录的编制:1、题名:应简明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

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2、照片号:固定反映每张照片在工程项目分类与排列顺序的一组字符代码,由类目(工程项目代字+标段)、保管期限、件号(在一个目录下的流水号)等组成。

3、格式:类目(工程项目代字+标段)——保管期限——件号(在一个目录下的流水号)。

4、参见号:指与本张照片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

5、拍摄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2年3月15日就写成20120315。

6、摄影者:一般填写单位、姓名。

7、文字说明:应综合运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全称)、背景、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揭示照片影像所反映的全部信息;或仅对题名未及内容作出补充。

最好的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

最好的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顿规定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旳,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旳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不一样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阐明旳历史记录。

为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旳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旳完整、精确、系统,根据《都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建设工程文献归档整顿规范》(GB/T50328-)、《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一)工程准备阶段1、建设地点原址、建筑物旧貌,尤其是能反应原建筑物建筑风格、文化特色旳内容;2、一级工程建设项目旳可行性论证、土地征用、拆迁、勘测设计、方案评审、招投标等重大决策旳场景;3、建设前期重大活动,如动工典礼等活动。

(二)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形成旳反应重点部位、重点工作、新技术应用、质量事故等方面旳声像材料,内容可参见施工阶段拍摄内容指南(附件1)。

(三)工程竣工阶段1、工程竣工验收状况;2、竣工后建筑物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3、室外亭台、连廊、小品等景观建筑。

(四)其他1、工程建设期间,领导视察等活动;2、反应工程建设状况旳有关专题片、资料片;3、反应工程获国优、部优、市优奖项旳声像材料;4、与工程有关旳航拍材料;5、有关工程建设旳其他有保留、纪念价值旳声像材料。

二、归档内容根据工程旳重要程度及规模大小,确定工程等级,工程等级划分表见附件2。

不一样等级旳建设工程,归档内容如下:三、归档规定(一)质量规定1、归档旳文献必须是可读文献,在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无病毒、清洁、无划伤,保证文献旳完整性和内容旳精确性;2、一件载体只能录制同一工程项目旳内容,不一样旳工程项目,其声像档案不适宜寄存在同一载体中;3、照片分类、排列对旳,阐明完整,组卷规范;4、录像资料片、专题片需配讲解词;5、录音旳文字整顿稿,应完整、精确地反应录音内容,录音带需简要阐明发言人旳姓名、职务、录制日期等;6、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声像档案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记录反映城乡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用照片、影片、关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照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一、工程声像档案的内容1.开工前应拍摄以下内容:(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原重要地物(重要纪念物)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记录工程方案论证及评选活动实况:主要专家评述、领导讲话、方案优选、定论等的声像档案。

2.主体工程施工应拍摄以下内容:(1)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破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2)记录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的声像档案。

(3)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4)记录工程管道施工及设备安装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3.工程施工组织及工程质量应拍摄以下内容:(1)记录工程开、竣工仪式。

(2)工程施工中主要的质量检查、验收的声像档案;4.工程竣工验收应拍摄以下内容:(1)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单体建筑及整体建筑物全貌的声像档案。

(2)反映单项工程外形及室内状况的声像档案。

(3)反映室外环境及设施的声像档案。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要求1.声像档案拍摄应从个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的整个项目建设过程。

以单体(单项)工程为主进行跟踪拍摄,先外观后内部,从下往上进行拍摄整理编辑制作形成完整的声像档案;构筑物(市政工程)按标段或里程,从起点到终点,顺序编辑排列。

其中,照片档案不分投资大小、资金来源,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应当报送工程照片档案;其次,重点工程项目,除报送工程照片档案外,还应当报送工程录像档案专题片。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有关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有关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有关要求一、基本规定(1)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3)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5)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6)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的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对列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5)在工程竣王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6)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声像档案,包括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过程中的声像资料。

第三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系统,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设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工程声像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三)对档案进行保管、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对档案进行开发利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环节的声像资料;(二)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书面文件;(三)工程变更、洽商、会议纪要等资料;(四)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声像资料。

第八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

第九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要求1、纸质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1)归档的建设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反差效果良好,必须与原件内容及形式保持一致,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公章。

(2)文字书写要求字迹工整,符合国家用字标准。

图表清晰,图样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建设工程文件书写应采用碳素墨水。

(4)文件材料的抄写要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公布实施的简化字,禁止使用涂改液。

(5)建设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竣工图应采用新蓝晒图。

1)竣工图宜在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度,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指示明确、便于查阅。

2)注写说明等文字应采用仿宋体,字体要求从左到右排列整齐,字体的大小可参照原图以到达协调统一。

3)绘制图形、注写说明等,应统一使用碳素墨水等黑色耐久性书写材料。

4)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应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5)在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图内容做了更改的,宜重新绘制竣工图。

假设原施工图更改的内容较少,可依据变更内容和实际施工情况,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或变更局部超过图面1/3,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图纸,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7)对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后作为竣工图的,可采用注记法和改图法绘制竣工图。

8)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竣工图图标栏中应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原设计人员签字,没有原设计人员签字的应附原施工图纸。

9)必须依照经确认的变更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竣工图,做到图物相符。

各项变更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后,应注明变更依据,可标注变更材料所在的案卷名称、卷内页号和具体条款,或直接注明变更材料的编号。

工程声像资料收集、归档规定

工程声像资料收集、归档规定

工程声像资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篇:工程声像资料收集、归档规定工程声像资料、电子档案收集及归档管理规定工程照片、声像资料档案的完整、成套并保持各阶段之间的有机联系。

是真实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必不可少的技术资料。

为使工程处承建工程施工过程能做到及时、系统、全面的进行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归档,使工程相关资料更完善,易查找及达到资料的可追溯性。

要求工程处承建的工程项目的照片及声像资料档案拍摄,必须按工程施工进度以单体工程为主顺序进行跟踪拍摄、整理、编辑制作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

图片资料由工段(项目部)或项目管理组负责完成,根据施工进度每周四送交质量管理部存档。

声像资料可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结合是否评奖进行拍摄。

须进行扫描的书面资料送交综合办进行扫描存档。

具体需完成电子存档的文件内容如下:一、工程照片档案收集内容(一)工程前期: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建设前原貌:建设前地块原貌及多个不同角度(面)拍摄全景、中景、远景。

基础开挖前原有的情况,施工现场周围环境。

(二)工程方案论证及评选活动实况:主要专家评述、领导讲话、方案优选、定论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工程:打桩作业,桩基形式,地基处理,桩基测试,破桩情况,桩基钢筋绑扎,地基验槽,基础梁分布,基础结构隐蔽,钢结构地脚螺栓埋设,砼浇灌拆模后的情况等(其中每个部份必须有全景、中景、近景)。

应包含;(1)建筑物定位放线后的形状及处理情况。

A:桩基施工情况;(包含开挖土方、钢筋笼绑扎、桩混凝土浇注)(2)地基基础类型及施工工艺。

A:基础承台、地梁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承台、钢筋、模板、测桩; B:基础施工完后混凝土的观感效果;——梁、柱、板效果,节点大样;(四)建筑主体结构:地上建筑物层面的每一层平面、立面及层面(结构相同的可隔3层拍摄一次)、屋面防水层、消防设施、给水设施、钢结构柱、钢结构梁与柱、梁与梁之间连接等。

小区建设中采用相同图纸施工(单体)的可选取一栋作为代表,但必须全面反映该栋建筑施工情况(其中一层平面必须有全景、中景)。

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部令第90号)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第四条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二)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三)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四)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第五条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二)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三)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第六条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照片说明应填写厦门市城建档案馆印制的《城建档案馆(室)声像档案著录卡》(见附件1,以下简称《著录卡》,《著录卡》可在网上下载,网址:),录像说明需用配音或字幕进行说明。

第七条凡按规定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竣工档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如下规定报送声像档案:(一)三等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分类见附件2)应报送照片档案及相应的文字说明;(二)二等及以上工程应报送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及相应的文字说明,声像档案接收人员应认真核对文字说明引用的相关文件;(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除应报送以上规定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及相应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报送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隐蔽工程、重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重要领导人和著名人物的有关工程活动以及其他工程重要事件的照片或录像资料等声像档案材料原件或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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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拍摄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记录工程建设过程的实际状况,全面反映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面貌,能够系统记录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成果。

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必须图像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没有明显失真变形,禁止技术处理。

3、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预验收。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声像档案,并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要求
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4、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6、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的声像档案;
7、记录工程验收情况、竣工典礼的声像档案;
8、反映竣工后的工程面貌的声像档案。

三、声像档案归档要求
1、照片档案归档要求
1)照片图像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数码照片应采用专业摄影设备拍摄,采集原始图像文件储存格式为无压缩的JPEG或TIF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数码照片应当洗印成5-7英寸光面彩色照片,并与数码照片一并归档。

3)数码照片应当是原始版, 不得经过后期加工、修饰或裁剪。

2、录音档案归档要求
1)录音档案应当内容完整,声音清楚,材质完好。

2)录音档案应当配有录音文字整理材料, 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

3)录音带应当是母带,以及编辑后的成品带或光盘。

4)录音的载体为盒式录音磁带或CD光盘, 录音载体材质完好,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磨损、划伤现象。

5)录音应采用MP3或WAV格式。

—1—
3、录像档案归档要求
1)录像档案归档前应当进行筛选和鉴别,选择体现主题明确、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选择体现主题内容、主要人物、场景特色等主要因素的素材归档。

2)录像带制作应当采用PAL制式;录制格式为:
①标清:DV、DVCPRO、DVCAM等;
②高清:DVCPRO HD、HDDCAM等。

3)录像带应当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没有发霉、变形、掉磁、折损和信号丢失现象。

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归档照片一般不少于30张,录像档案一般不少于30分钟;重大、重点建设工程归档照片不少于60张, 录像档案一般不少于60分钟。

四、声像档案整理要求
1、照片档案整理
1)照片档案整理按年度—专题、事项、工程项目等内容建立文件夹进行照片组管理,文件夹可按具体需要设置多级文件夹,最低一级文件夹内存放一组联系密切的数码照片;各级文件夹必须以中文命名。

2)对同一年度文件夹内的下一级文件夹可按专题、事项、工程项目建立,并按内容题名来命名文件夹。

3)对同一专题、事项、工程项目等的文件夹内的下一级文件夹可按相关照片组建立,照片组文件夹可按时间+事项来命名。

4)最低一级文件夹的数码照片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重新编号,并附照片说明。

5)数码照片洗印成照片的,可按胶片照片整理要求进行;洗印照片应与数码照片编号一致。

2、录音、录像档案整理
1)录音、录像档案以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2)录音、录像档案的档号编制格式如下:
类别+属类+年代+盒号+盒内素材流水号(三位)
↓↓↓↓↓

即R·3—2000—1—001
录音、录像档案档号表示此素材分类属于录音、录像档案类,为2000年第一盒第1个素材。

3)每一个保管单位以录音片段、录像片段为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卷内文件目录包括序号、档号、内容、责任者(录制单位或个人)、长度、录制时间等内容。

①序号填写录音、音像片段的排列顺序号;
②内容填写录音、音像片段内容名称;
③长度填写录音、音像片段的记录时长;
④录制时间填写录音、音像片段内容的摄录时间;
五、声像档案著录要求
1、照片档案著录应当以照片的自然张或若干张(一组)为单位进行著录。

著录项目应当包括题名、照片号(档号)、底片号、时间、摄影者、备注、参见号、册号、页号、组内张数、主题词或关键词、密级、保管期限、类型规格、档案馆代号、文字说明等。

—2—
2、照片组的著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一组照片为单位著录时,题名应根据题名拟写要素,简明概括、准确反映一组照片的基本内容;
2)以一组照片为单位著录时,照片号、底片号、页号均应著录起止号;时间应著录起止时间;参见号、摄影者可以著录多个。

3)录音、录像档案可以一盒或若干盒有联系的录音、录像带为一个单位进行著录,也可以按片段为单位。

4)录音、录像档案的著录项目应当包括档号、题名、责任者(录制单位或个人)、录制时间、长度、位置、地点、磁带编号、磁带类型(规格)、密级、保管期限、档案馆代号、主题词或关键词等。

5)声像档案著录与标引的方法和要求,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执行。

六、声像档案编目要求
声像档案应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主题目录、摄影者目录等。

1、照片档案的总目录应当由照片号、底片号、题名、时间、摄影者、备注等基本项目组成;
2、录音、录像档案的总目录应由档案号、题名、时间、长度、磁带编号、备注等组成。

七、声像档案密级划分要求
声像档案的密级与保管期限原则上与其反映的工程档案一致。

1、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2、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八、声像档案保管要求
1、声像档案的保管和保护除符合纸质档案保管和保护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不同载体形式的声像档案应当分开存放。

照片档案应与纸质档案存放在一起,录音、录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声像库房或防磁柜里;
2)照片如发现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3)录音、录像、硬盘等磁性载体的档案应当竖放在专用柜内;
4)录音、录像带要定期检查,一般每隔半年重绕一次。

如发现磁带变形、段裂、磁粉脱落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2、库房温湿度控制标准要求:
九、声像档案移交和接收要求
1、城建档案馆(室)在接收声像档案时应逐一验收。

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按要求整改。

2、接收和移交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符合下列要求:
—3—
(1)移交单位应提交档案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档案移交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填写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并签字、盖章;
(2)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一份由接收单位保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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