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测定方法及判定规则(MT_717—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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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批准业务范围

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批准业务范围
40
矿用塑料管安全性能
MT181-1988《煤矿井下用塑料管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全部项目
41
矿用橡胶管安全性能
MT191-1989《煤矿井下用橡胶管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全部项目
42
矿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能
MT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
43
矿用玻璃钢制品(溜槽、梯子间)安全性能
全部项目
50
煤矿用正压风筒
MT164-2007《煤矿用涂覆布正压风筒》
部分项目
不检风筒百米风阻、风筒百米漏风率、风筒耐风压性、风筒膨胀率
51
煤矿用负压风筒
MT165-2007《煤矿用涂覆布负压风筒》
部分项目
不检风筒百米漏风率、风筒耐负压性、风筒收缩率
52
煤矿用钢丝绳牵引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能
MT449-1995《煤矿用钢丝绳牵引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部分项目
不检巷道丙烷燃烧试验
53
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能
MT450-1995《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部分项目
不检巷道丙烷燃烧试验
54
煤矿用阻燃钢丝绳芯输送带
MT668-2008《煤矿用阻燃钢丝绳芯输送带》
部分项目
变更不检巷道丙烷燃烧试验、动态钢丝绳粘合抗疲劳性、动态接头耐久性
全部项目
24
在用空气压缩机
AQ1013-2005《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全部项目
25
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
AQ1014-2005《煤矿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1-200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批准黑龙江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计量认证的产品(参数)

批准黑龙江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计量认证的产品(参数)
《矿用提升容器重要承载件无损探伤方法与验收规范》MT684-1997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矿井通风阻力
1
2
3
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
风压测量
风速测量
大气物理参数测量
巷道断面积、周长、测点间距测量
测点标高及测试结果计算
MT/440-19(2005)《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批准黑龙江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计量认证的产品(参数)
证书号:()量认(黑)字()号有效期:200年月日—200年月日共1页第1页
序号
产品或参数名称
依据的标准号
限制范围或说明
1
煤矿在用
主通风机
煤矿在用
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
规范(试行2004)
2
煤矿在用
缠绕式提升机提升绞车
煤矿在用
缠绕式提升机提升系统安全

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链
1
2
3
尺寸
拉伸试验
弯曲试验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链》MT244.1-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矿用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
1
2
3
尺寸
负荷试验
径向负荷试验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插销》
MT244.2-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钢锻件
1
设备重要受力件表面、近表面及内部缺陷
检测检验规范(试行2004)
3
煤矿在用
摩擦式提升机提升绞车
煤矿在用
摩擦式提升机提升系统安全
检测检验规范(试行2004)
4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悬挂前、在用绳)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悬挂前、在用绳)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mm2
17 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
%
丝总断面积之比
升降人员
\
18 安全系数
升降物料
\
19 钢丝实测破断拉力总和
kN
中心丝
\ \ \
\ \ \ \ \ \ \ \ \ \ \ \
239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全称
钢丝绳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晋应急〔XXXX〕XX XX-GS-XXXX
样品编号:
第 页共 页
6 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kN

提人

7
安全系数
\
提物

单项 判定
238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全称
钢丝绳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晋应急〔XXXX〕XX XX-GS-XXXX
第 页共 页
拆股钢丝试验数据汇总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单位
检验数据 外层丝
1
公称直径
mm
2
实测直径
mm
3
公称抗拉强度
MPa
4
实测抗拉强度
MPa
样品图片
240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全称
钢丝绳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晋应急〔XXXX〕XX XX-GS-XXXX
第 页共 页
报告意见和解释页


a)对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要求的意见:

b)履行合同的情况:
解 释
c)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
d)改进的建议:
241
资质认定标志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标志
报告编号:晋应急〔XXXX〕XX XX-GS-XXXX
报告编号:晋应急〔XXXX〕XX XX-GS-XXXX

在用钢丝绳检测检验及检测周期要求文档

在用钢丝绳检测检验及检测周期要求文档

在用钢丝绳检测检验规定及检测周期要求一、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钢丝绳和新购置的钢丝绳,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在与检验机构签订钢丝绳检验合同时,应同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安标证书。

按《规程》规定,新绳悬挂前应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在用悬挂绳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两种试验。

对检验合格的钢丝绳,应按《规程》的规定自算安全系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应再继续悬挂使用。

新绳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煤矿安全规程》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规定:经过检验的钢丝绳,贮存期应不超过六个月。

已经悬挂的在用钢丝绳,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检验,对于有腐蚀性气体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每隔三个月检验一次。

二、检测检验标准:1)《MT716-2005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2)《MT717-2005 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检定方法及判定规则》三、悬挂前钢丝绳取样标准:(按委托检测单位所提供的样品为准)1)进口钢丝绳:在收取样品时,需由委托检测单位提供的进口凭单及合格证复印件为准,绳样截取长度不小于2m。

2)悬挂前钢丝绳:在收取样品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的端头截取,提供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进行悬挂前新绳钢丝绳取样时,绳样截取长度不小于2m。

四、悬挂后钢丝绳取样标准:(按委托检测单位所提供的样品为准)1)单绳缠绕提升机立井提升用钢丝绳应在提升容器绳卡上部截取,绳样截取长度不小于1.5m。

2)斜井提升用钢丝绳应在提升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绳样截取长度不小于1.5m。

3)在用钢丝绳截取样绳时尽量不要用加热焊割或气割。

如确需加热法切割时,应在截取样绳长度中加长200m,并注意不使样绳受任何损伤,最好的办法是将样绳包裹上以避免焊碴喷射到样绳上损伤钢丝。

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

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在用安全设备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煤矿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保证正常运转。

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强制煤矿企业接受指定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二、具备检测能力的煤矿企业和承担检测检验任务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检验,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用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可以结合驻在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

《目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出现新情况,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2年7月24日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序号被检对象项目/参数依据最大检验周期(要求)序号名称1 煤矿在用主通风机1 全部项目AQ1011-2005《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1.8米以下的1年;其他3年。

省局检验目录第一批第二批2013

省局检验目录第一批第二批2013

山西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2013年修订)序号被检对象项目/参数依据最大检验周期(要求)备注序号名称1 煤矿在用主通风机1 全部项目AQ1011-2005《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风叶直径1.8米以下的1年;其他3年。

新安装、大修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1 全部项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每年雨季前新安装、大修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1 全部项目AQ1013-2005《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1年新安装、大修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 煤矿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1 全部项目AQ1014-2005《煤矿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提人系统1年;提物系统3年。

新安装、大修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 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1 全部项目AQ1015-2005《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提人系统1年;提物系统2年。

新安装、大修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1 全部项目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提人系统6个月;提物系统1年。

新安装、大修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1 钢丝直径MT716-2005《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717-1997《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测定方法及判定规则》《煤矿安全规程》(2011)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第398条~402条规、第406条规定。

2 钢丝绳直径3 钢丝破断拉力4 钢丝反复弯曲5钢丝扭转(仅适用于验收及新钢丝绳悬挂前检验)6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7 安全系数8 煤矿在用窄轨车辆连接链1 外观检查MT244.1-2005《煤矿在用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链》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第414条规定。

2二倍最大静荷重试验时的永久伸长率9 煤矿在用窄轨车辆连接插销1 外观检查MT244.2-2005《煤矿在用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第414条规定。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716-2005)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716-2005)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 716-200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9日发布,2005年6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包括:立井提升钢丝绳、斜井提升钢丝绳、悬挂吊盘用钢丝绳、用于运送人员的倾斜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的钢丝绳及倾斜架空乘人装置用的钢丝绳。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重要用途各种圆股钢丝绳、异型股钢丝绳、面接触钢丝绳及扁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密封钢丝绳。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38---2002金属材料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9---1999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GB/T2104---1988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973---1982镀锌钢丝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GB/T8358---1987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GB/T8918---1996钢丝绳GB/T8919---1996制绳用钢丝GB/T16269---1996面接触钢丝绳3钢丝绳的组成3.1 钢丝制绳用钢丝应符合GB/T8919的规定。

3.2 纤维芯应采用剑麻、棉纱、合成纤维或其他能符合要求的纤维制成。

3.3 钢芯分为独立的钢丝绳芯(IWR)和钢丝股芯(IWS)。

3.4 涂油钢丝绳表面应均匀地涂敷防锈、润滑油脂。

对于摩擦轮提升用钢丝绳,则应在其表面涂敷增摩油脂,不应有漏涂。

4 技术要求4.1对钢丝绳的技术要求4.1.1直径4.1.1.1公称直径应符合GB/T8918和GB/T16269的规定,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716-2005).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716-2005).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 716-200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9日发布,2005年6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包括:立井提升钢丝绳、斜井提升钢丝绳、悬挂吊盘用钢丝绳、用于运送人员的倾斜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的钢丝绳及倾斜架空乘人装置用的钢丝绳。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重要用途各种圆股钢丝绳、异型股钢丝绳、面接触钢丝绳及扁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密封钢丝绳。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38---2002金属材料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9---1999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GB/T2104---1988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973---1982镀锌钢丝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GB/T8358---1987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GB/T8918---1996钢丝绳GB/T8919---1996制绳用钢丝GB/T16269---1996面接触钢丝绳3钢丝绳的组成3.1 钢丝制绳用钢丝应符合GB/T8919的规定。

3.2 纤维芯应采用剑麻、棉纱、合成纤维或其他能符合要求的纤维制成。

3.3 钢芯分为独立的钢丝绳芯(IWR)和钢丝股芯(IWS)。

3.4 涂油钢丝绳表面应均匀地涂敷防锈、润滑油脂。

对于摩擦轮提升用钢丝绳,则应在其表面涂敷增摩油脂,不应有漏涂。

4 技术要求4.1对钢丝绳的技术要求4.1.1直径4.1.1.1公称直径应符合GB/T8918和GB/T16269的规定,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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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要用途在用钢丝绳性能测定方法及判定规则
(MT 717—19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悬挂和使用中定期试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重要用途的圆股和异型股钢丝绳及扁钢丝绳(以下简称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面接触钢丝绳及密封钢丝绳。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8—84 金属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MT 716—1997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3 新绳悬挂前技术要求
3.1 新绳到货后必须按MT 716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备用。

3.2 保管期超过1年的绳,在悬挂前必须再次按MT 716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各种用途的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实测的合格钢丝破断拉力总和与其所承受的最大静拉力之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4 新绳的韧性指标(反复弯曲次数和扭转次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绳,光面绳的韧性指标不低于MT 716中的光面和B类镀锌绳的规定;镀锌绳不低于MT 176中AB类的规定;
b)专为升降物料用的绳,光面绳的韧性指标不低于MT 716中的光面和B类镀锌绳的规定;镀锌绳应不低于MT 716中A类的规定。

4 在用绳定期检验的技术要求:
4.1 周期:
4.1.1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用的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4.1.2 升降物料用的绳,自悬挂时起到1年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4.2 定期检验只做钢丝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两种试验。

4.2.1 以同一公称直径的钢丝为一组,钢丝的破断拉力应不小于该组钢丝平均破断拉力的90%。

4.2.2 用作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光面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90%;用作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AB 类镀锌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85%;用作升降物料的光面和镀锌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不低于新绳允许弯曲次数的80%。

以上百分数计算的结果应修约为整数(如表1所示)。

4.2.3 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和公称直径均应以新绳验收检验时确定的数值为准。

注:
①当没有新绳的原始数据时,应以同一公称直径钢丝的平均破断拉力所对应的平均抗拉强度上靠MT716标准中的公称抗拉强度级,作为该直径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

②当用户没有提供钢丝的公称直径时,可用实测直径进行计算和考核。

4.3 定期检验的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三角股芯的低碳钢丝,填充丝和补棱丝不计在内)之比必须小于25%。

4.4 在用绳经定期检验,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专为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
b)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绳,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升降物料时不小于6;
c)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时不小于5。

5 试验方法
5.1验收检验合格后保管期超过1年的绳,悬挂前再次检验,按MT 716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在用绳定期试验方法:
5.2.1 截取一段足够长度的试样,将其全部拆散,同一公称直径的钢丝为一组,进行钢丝的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

圆股中的填充钢丝、中心丝,异型股芯钢丝,绳的钢芯,只参加钢丝破断拉力总和的试验和考核。

三角股芯中的低碳钢丝、填充丝和补棱丝一般不包括在试样范围内。

5.2.2 钢丝的破断拉力试验按GB/T 228规定的方法进行。

钳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

5.2.3 钢丝的反复弯曲试验按GB/T 238规定的方法进行。

5.2.4 在用户没有提供钢丝公称直径的情况下,则应实测钢丝直径。

应在没有磨损和锈蚀的部位上按MT 716中5.2.1方法进行测量,并对照有关资料(标准或产品样本)确定钢丝的公称直径。

5.2.5 拆股时如发现断丝,已断的钢丝不再做破断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并在检验记录中注明。

计算钢丝的平均抗拉强度时,应消除断丝的影响。

6 判定规则
6.1经验收检验或悬挂前检验合格的新绳,其韧性指标和悬挂时的安全系数符合3.3、3.4的规定,方准使用。

6.2 在用绳定期试验结果的判定:
6.2.1 不合格钢丝的判定:
a)破断拉力不符合4.2.1规定的钢丝为不合格钢丝;
b)反复弯曲次数不符合4.2.2规定的钢丝为不合格钢丝;
c)试样内的断丝为不合格钢丝。

注:1 根钢丝同时有多项不合格时,只按1根计算。

6.2.2 不合格钢丝的数量超过4.3规定时,必须换绳。

6.2.3 安全系数不符合4.4规定时,必须换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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