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地悲剧
避免“公地悲剧”需要“中国好居民”

zhigong falutiandi天地时评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北街一住宅楼外墙水泥块脱落致一人死亡案在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33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引起不少市民关注,别人家房子的墙体脱落,为何其他业主也要赔?一时间市民疑惑重重,在遂昌引起不小反响。
不少市民和网友对此案判决表示不理解,如有认为应找开发商赔的,有认为应找物业赔的。
可要知道,涉事的住宅楼并没有物业及业主委员会,涉事住宅楼建于1992年,是幢老住宅楼,全体业主有共同维护墙体的责任,与开发商没有关系。
这33位被告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建筑物墙体未尽合理的修缮义务,才导致了那名行人的死亡,判决33位被告共同担责,并不冤。
这与城市频发的高空坠物造成的血案还有很大不同,有一些高空坠物致死致伤案件,找不到肇事者,除了低层那些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住户,将由整栋楼内的住户担责,其实一般高空坠物都是个人行为,让整栋楼住户担责,等于让所有住户为肇事者“埋单”,但为了保护受害人利益,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与高空坠物案件中的多数住户要替肇事者“擦屁股”相反,在此案中,33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住户,他们一点都不冤,他们拥有共同的责任对建筑物墙体进行修缮,而他们并没有尽到自己的修缮义务,现在发生因为自己失于职守导致他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涉事住宅楼中的业主,当然要为此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不管是高空坠物还是此类墙体脱落造成的对人的伤害,找不到更具体的责任方,按照“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自然需要进行“公摊”。
法院的判决公平公正,没有问题。
这一悲剧,也是一次警钟。
现在城市中有不少老居民楼,没有物业公司,没有业主委员会,这些老居民楼又往往年久失修,本应负有修缮义务的业主们,或是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或是相互推诿责任,致使这些老居民楼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这就更容易出现“公地悲剧”,更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对此,地方政府要加强老旧居民楼的安全排查,不仅要排查安全隐患,还要督促业主、物业等相关责任方尽好责任,履行维护义务,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
公地与反公地

一种 表现形 式。我们 应加强 寻租理 论研究 ,遏制 这类腐 败现象 的发生 ,并正 确认识 在
整合产权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毕竟现有的产权拥有者不会轻易放弃既得利 益,而产权有偿转让案则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委托——代理人”问题也将继续存在 于独 立、统 一的国 有资产 管理机 构之中 。所以 ,我们 在建立 国有资 产管理 体制时 ,必 须建立有效的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本身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反公 地悲剧 ”造成 资源浪 费、投资 及收益 减少 ,从一 定程度 上说,也是 一种负 外部性 。
2、因 缺乏 有效 的制 度约 束机 制 ,产 生各 种产 权问 题。
“公地 悲剧 ”,就自 然资源
而言,会因缺乏有效的监督而造成浪费;就企业而言,因产权不清,会产生委托——
代理 人问题 、搭便 车及各 种机会 主义行 为。“反公 地悲剧”主要 发生在 企业界 。由于 产
剧”的例子。作为商业企业的银行,理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和 企业 对银行 的债务 应按照 法律 、法规 正常进 行安排 。但由 于政府 的行政 干预 ,企业 对 银行 的债务 往往随 着地方 政府领 导的离 任或升 迁而消 失 。银行 作为债 权人的 收益在 领 导人 的“过问 ”下,无法 得到保 障甚至 还要承 担巨大 的损失 。这些 无头债 就是银 行的呆 账、坏账,即三角债中的失效资本,这就是因多头管理而发生在金融领域内的 “反公 地悲剧”。
编辑本段与公地悲剧的异同
概述
公地 与反公 地“悲剧 ”的本 质在于 产权问 题 。产权 一般具 有两种 形态 :公共 产权和 私人 产权 。当某 种资源 为某个 人单独 所有时 ,该资 源为私 人财产 ,其产 权为私 人产权 。 它具 有产权 制度边 界清晰 、产权 归属明 确,所有 权效率 高的特 点 。当某 种资源 为两个 或两 个以上 当事人 所有时 ,称为 公共财 产,其 产权为 公共产 权。它 具有以 下特点 :在
土地流转的反公共地悲剧

土地流转的反公共地悲剧土地流转问题的处理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的利益、农业发展以及农村的稳定。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两方作为土地“产权”的拥有者,两方利益相悖的现象在中国农村长期存在,从而导致农户与集体组织的矛盾不断激化,在中国各地愈演愈烈的“圈地运动”导致农民损失巨大可见一斑。
据相关资料统计沿海地区失地农民已近百万人,然而中国现在仍缺少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进而导致土地市场的不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无序现象,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无法达到最优配置,利用率偏低。
因此必须对现行土地制度做必要的改革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使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一、“反公地悲剧”理论阐释1998年,美国经济学家Heller教授(Michael.A.Heller)提出《The Tragedy of Anti-Commons》,即“反公地悲剧”。
他指出“公地”(公共资源)内存在着很多产权所有者,没有人单独拥有使用权,为了得到各自的利益,每个产权拥有者都会阻止他人使用该资源,或者是设置障碍,导致资源低效率、无效率配置或不能利用而闲置浪费的情况,出现资源未能被充分利用的困境,即发生“反公地悲剧”。
“反公地悲剧”是在“公悲剧”(Tragedy of Commons)理论基础上提出的。
美国加州大学哈丁教授(Garrett.Hardin)于1968年提出了“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理论。
“公地”制度是古代英国的一种土地制度,指的是封建领主把自己的土地划出一部分作为公共牧场,供牧民无偿放牧。
然而,由于公地内放牧不需要交纳费用,牧民们都增加了牛羊的数量,久而久之,过度放牧导致草场退化,成为不毛之地,酿成“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说明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而使其被破坏的悲剧,却忽视了资源利用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而“反公地悲剧”理论正是对“公地悲剧”理论的补充。
反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反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反公地悲剧”是指古希腊悲剧中的一种类型,其主题通常涉及个人与社会、权力与个人意志之间的冲突。
在这种悲剧中,主人公通常是一个受到社会压迫或不公正对待的个体,他们的命运常常是悲惨的。
这些悲剧通常探讨了道德、伦理和社会正义等议题,以及个人与权力机构之间的冲突。
著名的反公地悲剧包括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尼》和《俄狄浦斯王》等作品。
从文学角度来看,反公地悲剧强调了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揭示了社会体制的不公正和个体命运的无奈。
这种悲剧常常通过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来触动读者的情感,引发对社会现实的思考和反思。
从哲学角度来看,反公地悲剧涉及了伦理道德和社会正义等重要议题。
它引发了人们对权力、公正、个人自由等问题的思考,反映了古希腊时代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思索。
总之,反公地悲剧是古希腊悲剧中的重要类型,通过对个体与社会、权力与个人命运之间的冲突的描绘,探讨了伦理、道德和社会正义等重要议题,对文学、哲学和社会思考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经济学第六章外部性矫正

随着牲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牧场
消失了荒漠化,畜牧业也难以为继。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对于任何一 户牧民来说,每增加一头牲口所产生 的收益归自己,由此带来的生态本钱 却由大家分担。
“公地悲剧”的实质:资源的过 度利用,甚至鼓励人们去破坏和消灭 资源。
பைடு நூலகம்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消失“公
地悲剧”的事例。如卫生间里的手纸。
在共有产权条件下,某一个成员 可以过度共享财产的权利,其他人与 其谈判的本钱很高。
国有产权也简洁导致外部性。
国有产权:财产权利名义上归国 家全部,实际上由政治家或官员所选 择的代理人来行使。
代理人也可以过度共享财产的权 利,其他人与其谈判的本钱也比较高。
私有产权:依照法律,财产权利归 家庭或个人全部。
奥尔森从集体行动入手,认为外部性 表达个体行动与集体行动的对立;
科斯从外部侵害入手,认为外部性问 题不是单向的;
博弈论从“囚徒逆境”入手,认为外 部性表达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不全都。
迄今为止,有三个比较权威的定义, 这几个定义把外部性与经济学其他根本 概念联系起来。
Hal Ronald Varian(1984)的定义:
外部性问题不仅是经济学的争论内 容,也是法学、社会学、人口学甚至政 治学的重要争论领域。
张五常和杨小凯却认为,外部性概 念模糊不清、同义反复、没有意义。
一、外部性的概念与后果
1、外部性的概念
某个人的行为给其他人带来了未在 交易价格中反映的本钱或收益。
负外部性:某个人的行为给他
人造成额外的损害;
假设允许工厂冒烟,则居民会联 合给工厂安装除尘器。费用150元,低 于购置烘干机的费用,也低于污染损 失。
假设允许居民不受污染,工厂会 主动安装除尘器。安装除尘器比购置 烘干机廉价。
乡村旅游地开发中的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以济南市南部山区为例

2011年第11期山东社会科学No.11总第195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5乡村旅游地开发中的“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研究———以济南市南部山区为例李厚忠(山东女子学院旅游学院,山东济南250300)[摘要]城市近郊的乡村旅游以其自然、轻松的特点受到人们的青睐,乡村旅游地开发得到了蓬勃发展。
但是,在乡村旅游地开发中,也存在诸如旅游资源过度开发、旅游环境受到污染、旅游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
“公地悲剧”是人们对公共物品过度使用而产生的不良结果,而“反公地悲剧”则是公共物品得不到有效利用被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在乡村旅游地开发中解决“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不能完全依靠群众的自觉行为,必须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解决。
[关键词]乡村旅游地;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11-0146-0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近郊的乡村旅游以其自然、轻松的特点受到人们的青睐,乡村旅游地开发得到了蓬勃发展。
但是,在乡村旅游地开发中,也存在诸如旅游资源过度开发、旅游环境受到污染、旅游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
本文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产权角度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研究背景与相关理论济南市南部山区是指济南市区以南包括千佛山在内的大片山区,这里地处泰山北麓,南高北低、群山环抱、空气清新、景色秀美、林地广布、森林覆盖率近30%;是济南城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和泉城泉水的命脉,是济南市的天然生态屏障。
南部山区面积约1440平方公里,包括柳埠、仲宫、高而、绣川、西营等五个乡镇,人口近60万人;居民主要收入来自于农业耕作和经济林果品的销售,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
“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是经济学的两个概念,反映的是公共物品的问题。
美国学者哈丁(Hardin,1968)指出,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警惕简政放权后的“公地悲剧”

而 流动摊贩 点则只要打 点好 当地 的警察即 可 。层层审核相当于人人都有否决权 ,与草
无效 率 。
当前 ,我 国政 府提 出简政 放权 ,显然 是针对过去在行政审批领域存在的过度管理
包括公共秩序 ,一旦无人管理或维护 ,大家 都袖手旁观 、坐享其成 ,其结果很可能使得 公共事物彻底被毁坏 ,无人能分享。这就是
所谓 的 “ 公 地悲 剧 ” 。 另一个是所谓的 “ 反公地 悲剧 ( a n t i — c o mmo n s )” 。此 概 念 是 美 国 法 律 学 者 迈 克 ・ 海勒1 9 9 8 年 提 出 的 。当时 前苏 联 已经解
J UA N S H OU l卷 首
I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公地 悲剧 ” 警惕简政放权后 的
◎ 文/ 郑 京 平
◆ 制度经济学中有两个著名的概念及相对
应 的小 故 事 。
一
原上放牧人人都有使用权刚好相反 , 故将这一 现象称为 “ 反公地悲剧”。抽象地说 , 在公地 内,存在着很多权力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 目 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 止 其他人使用该资源
充 分 涌流 ,让发 展 成果 更 多更 公平 惠 及全 体
体 ,俄罗斯刚刚重新成立 ,他在访问莫斯科 时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 :街道旁边许多房屋 的商铺门脸 ,大 门紧锁 ,无人经营。而不远 处 的巷弄或空地上搭起的简陋大棚里 ,甚至 是空地上的流动摊贩点 ,却是人声鼎沸 ,生 意兴隆。经调查 ,原来街道旁边房屋的固定 商铺如要开业 ,须 申请经过多部 门审批的营 业许可 ,如水电、安全 、消防 、卫生等 ,只 要有一个部门不 同意 ,则前功尽弃 ,店铺开
是 所谓 的 “ 公地 悲剧 ( t r a g e d y o f
试论国家野生动物所有权制度

试论国家野生动物所有权制度[摘要]《物权法》第49条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但野生动物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种单一的所有权制度,在现实中带来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矛盾。
本文通过引入“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两个理论模型。
分析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制度的缺陷,提出我国野生动物所有权的多元化的设想。
[关键词]野生动物;所有权;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一、“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理论传统的“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理论在剖析两种产权形式的基础上试图寻找资源最合理、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本文将其引入到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中来考量。
(一)“公地悲剧”“公地悲剧”理论是1968年英国教授Garrett Hardin在他的文章《公地的悲剧》里首次提出的理论。
作者在文章里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公共牧场向所有人开放,牧民可以自由的、不受限制地在草场上放牧自己的牲畜。
虽然牧民们明知草场上牲畜的数量已经过多,会使草场的质量下降,但每个牧民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他们放牧尽可能多数量的牲畜,来共享这一资源,并且没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
这必然使得土地上人与牲畜的数量远远高于土地的承载能力,“公地悲剧”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到枯竭,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
Garrett Hardin教授提出要避免这一悲剧,就必须要承认,放弃某种共享和自由是有必要的。
即要放弃一部分公共所有,使产权更加明晰化和使用规范化。
(二)“反公地悲剧”针对“公地悲剧”,1998年美国教授MichaelA.HelIer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反公地悲剧》一文,提出了这一理论。
Heller教授也描绘了一个场景:在莫斯科,许多店面空着,而在前面的街道上的售货亭却是满的。
原因在于,对于店面,一人拥有出卖权,另一个拥有取得价款的权利,同时存在另外的人拥有出租权,收取租金的权利,占有权和决定权等等,如此多人有决定权然而他们的权利又互相排斥,无人可以不经其他权利人同意而成为商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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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公地悲剧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
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在实践中,要避免悲剧,我们要花费大量的交易费用、谈判成本以及说服潜在竞争者的成本。
一旦发生了“反公地悲剧”,我们很难将各种产权整合成有效的产权。
就像在大门上安装需要十几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的锁,这十几把钥匙又分别归不同的人保管,而这些人又往往无法在同一时间到齐。
显而易见,打开房门的机会非常小,房子的使用率非常低。
繁琐的知识产权保护、国企的多头管理等都是“反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也叫悲剧,原因在于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或财产的使用安排能给每个人带来收益,但由于相互阻挠而眼睁睁地看着收益减少或资源浪费。
反公地悲剧与公地悲剧的异同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由于该资源向每个社会成员开放,允许他们自由进入,平等分享,并获取平均利益,因此,搭便车和产权拥挤现象就难以避免。
鉴于权利是相互排斥的,对于稀缺资源来说,公共产权要么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公地悲剧”),要么造成资源利用不足(“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相同之处1、二者都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关于外部性的经典定义:一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着其他人的行为。
它是这样一种情形,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附带地”产生一些好的或不好的影响。
但这种影响并不由其制造者自己来承担,并不影响制造者自己的成本或收益,而是由“外部”(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承担,给外部带来成本和收益,因此称之为外部影响。
回外部性有两种:外部经济(正外部性),就是好的外部影响,如蜂农的蜜蜂对花农产生的积极影响等汐卜部不经济(负外部性),就是不好的外部影响,如各种污染等。
“公地悲剧”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
过度放牧、砍伐、捕捞及污染带来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种群灭绝及环境恶化等极大的负外部性。
“反公地悲剧”造成资源浪费、投资及收益减少,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一种负外部性。
2、因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产生各种产权问题“公地悲剧”,就自然资源而言,会因缺乏有效的监督而造成浪费;就企业而言,因产权不清,会产生委托——代理人问题、搭便车及各种机会主义行为。
“反公地悲剧”主要发生在企业界。
由于产权支离破碎,会因缺乏有效的使用权或干扰太多而造成资源闲置,也会因寻租活动的存在造成资产无效率。
二者的区别之处l、产权性质前者有有效的使用权,而后者是无效(或低效)的使用权;前者产生无效的监督权,而后者是有效的监督权;前者有平等的收益权,而后者没有平等的收益权;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置权,而后者有明确但不完全的处置权。
2、发生原因“公地悲剧”在于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如污水排放,如果工商部门的罚款超过企业用于排污的费用,企业还会无限制地排放吗? “反公地悲剧”则是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如上面所举的例子,若个人有足够的力量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完整的产权,那么“金属森林”就不会出现了。
3、解决办法“公地悲剧”因为产权虚置、不明晰,所以需要明晰产权。
“反公地悲剧”因为产权支离破碎,故需要整合产权。
反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1、企业的多头或无序管理对企业的多头管理,实际上是有权的事、有利的事都争着管,负责任的事则互相推诿。
由于不能单独决策,造成企业效率低下。
银行与企业的三角债就是“反公地悲剧”的例子。
作为商业企业的银行,理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和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应按照法律、法规正常进行安排。
但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往往随着地方政府领导的离任或升迁而消失。
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收益在领导人的“过问”下,无法得到保障甚至还要承担巨大的损失。
这些无头债就是银行的呆账、坏账,即三角债中的失效资本,这就是因多头管理而发生在金融领域内的“反公地悲剧”。
2、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以至于出现地域封锁、部门壁垒,不利于一体化经济的形成,无法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配置。
据2OO3年8月27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2OOO年,青海省西宁市民营企业家马显云为筹建小商品批发市场,在3年多的时间里,跑了80多个部门,盖了1l2个公章,共花费70多万元,直到2003年才正式营业。
再如发生在郑州市的“馒头办风波”。
由于郑州人喜欢吃馒头,所以郑州市的馒头消费量很大。
并且本市也有几个在全国叫得响的馒头品牌。
为了规范馒头生产秩序,或者说为了分享馒头生产的利润,郑州市设立了全国仅有的“馒头生产管理办公室”(包括1个“市级馒头办”、4个“区级馒头办”)。
2001年6月,得到消息,一馒头生产商正在无照生产,于是“区级馒头办”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实施处罚,随后“市级馒头办”也闻风而至,并且也开具了罚单。
但生产商拒绝双份罚单。
于是“区级馒头办”和“市级馒头办”为争夺监管权和处罚权发生冲突。
并引发“馒头办风波”。
反公地悲剧理论的启示l、整合产权,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现所有权的统一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同一企业的所有权由不同的政府机构行使,即“多龙治水”。
例如,人事权和监督权掌握在企业工委和国企监事会手中,收益由财政部负责,薪酬则由劳动部审定。
其结果是每个机构都可以从某个侧面向企业发号施令,但谁都不对企业经营的整体结果负责,也不可能负责。
意识到产权支离破碎的弊端,党的十六大提出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确保国企所有者责、权、利的统一。
“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统一的所有权代表的确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它的目的是通过整合产权来解决“反公地悲剧”问题,即把分散的权能集中到一个统一的部门。
在交易费用日益高升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整合产权要比市场整合有效得多。
2、加强制度建设,制止“寻租”行为的发生企业的多头管理或产权分散,是滋生寻租行为的重要原因。
由于寻租人追求的是大量的非生产性价值,因而在寻租过程中势必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或生产性资源利用不足,但主管者往往在其间的权钱交易中获取大量租金(rent)。
因此,就资源浪费或利用不足而言,寻租就是“反公地悲剧”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们应加强寻租理论研究,遏制这类腐败现象的发生,并正确认识在整合产权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毕竟现有的产权拥有者不会轻易放弃既得利益,而产权有偿转让案则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委托——代理人”问题也将继续存在于独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中。
所以,我们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时,必须建立有效的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本身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案例高校管理中的反公地悲剧一、高校管理中反公地悲剧现象分析高校的资源按其服务对象的范围可以分为向全校敞开服务的全校性资源和分配给各院系甚至各专业专用的院系性资源。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全校性的资源具有公共资源产权范围的不明确或空缺的性质,所以在利用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公地的悲剧”。
但对于院系性、部门性资源,其分属于不同的主体,而又没有真正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
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反公地悲剧”现象。
1、高校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反公地悲剧高校的行政本位使得行政管理部门在学校拥有着较大的权力资源,行政权力在高校内占主导地位,行政部门具有支配主要资源的权利。
因此,在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行政管理人员首先考虑的就是自身所需的各种资源,这样就会造成一方面教学科研资源紧缺,而另一方面是行政部门资源的大量闲置。
当前我国一些高校存在着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设备和环境条件远远好于教学科研人员的现象,行政部门的主管、副主管都有单独的办公室,都配备有先进的办公设施,而教学科研人员则存在着教学科研经费不足,教师的办公条件很差,几人或者多人合用一台电脑,有些高校的教师甚至是教授也没有固定的办公室口,还有些高校重视重点学科、实用学科及学院的投资而忽视基础学科和人文社科类学科的投资,导致重点学科学院出现剩余资源而一些基础学科、人文社科类学科资源不足的矛盾。
这种“悲剧”现象严重影响了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其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教学质量的滑坡和办学水平的下降,这对于学校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2、高校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反公地悲剧高校公共资源是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基本保证,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公共资源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是衡量一个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对于学校来说,校内资源的充分共享是能够达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对于全校性的资源,学校的各个院系各个专业都是可以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共享;但对绝大部分的院系性、部门性资源来说,由于各院系处于各自为政、资源互相封闭割据的局面,为图自身方便“怕麻烦”,各院系更愿意“独自占有”,使得校内各部门将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混为一谈。
于是就会出现,本来某一台仪器能同时满足两个院系教学或科研使用,最终两个院系都购置了,导致有些资产长期闲置,物不能尽其用,造成使用上的不经济,产生了“反公地悲剧”。
3、高校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反公地悲剧在我国高校存在着一种“管理支配学术”的状况,即在高校内部,管理人员所占的比例相对而言非常高,高校不是或者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校,而是一个庞大的官僚行政体系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延伸,庞大的行政队伍实际上成了支撑高校的真正主体,并且一直处于较快的增长中。
而这些庞大的行政和后勤服务人员队伍不仅人均工作量相对较小,同时还出现了行政机构的复杂繁多,导致工作交叉和多科室领导现象的出现,“这无疑增加了行政科室之间、行政科室与各教学单位之间工作协调的任务和难度。
行政工作交叉增多,于是造成工作中的推委、扯皮现象,这无疑降低了工作效率”,并且使高校行政管理成本增大,这就是因多头管理而发生在高校的“反公地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