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招聘合同工试题(问答题)

合集下载

2019浙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doc

2019浙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doc

2019浙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1、关于行政强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项选择题A、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B、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C、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D、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答案】D【解析】参考答案:D答案解释:D。

《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第1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

第42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故D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2、下列关于职业道德的表述,正确的是()。

多项选择题A、职业道德具有调节的普遍性B、职业道德具有明确的规范性C、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的特殊表现D、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答案】B,C,D【解析】职业道德具有多样性,即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因此职业道德不具有调节的普遍性。

3、“四十年前会上逢,南湖泛舟语从容。

济南名士知多少,君与恩铭不老松。

”这是董必武同志于1961年怀念战友时写的一首诗,诗中四十年前的“会上逢”指的是()。

单项选择题A、中共一大B、中共二大C、遵义会议D、八七会议【答案】A【解析】1961年的四十年前是1921年,中共一大是1921年7月召开的,故本题答案选A。

4、下列饮食、乐器、传统习俗和文学作品,依次与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和壮族相关的是哪一组?()单项选择题A、酥油茶、巨子、青稞酒、隽、萨其马B、马头琴、冬不拉、铜钦、葫芦丝、芦茧C、那达慕大会、开斋节、雷顿节、古尔那节、泼水节D、《嘎达梅林》、《穆斯林的葬礼》、《格萨尔王传》、《阿凡提的故事》、《刘三姐》【答案】D【解析】A选项中酥油茶是藏族的,而非蒙古族,故A 错误;B选项中的冬不拉是萨哈克族的,而非回族,故B也错误;C选项中的泼水节是傣族的,而非壮族,故C也错误;用排除法来选,答案应当选D。

佛山检察院合同工考试题及答案

佛山检察院合同工考试题及答案

佛山检察院合同工考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医疗废物的分类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2、打开的各种溶酶少于(24)小时严禁采用,最出色使用小包装。

4、新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

5、步入人体绣非政府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杀菌);碰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6、抽出的注射药液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

7、物品的煮沸消毒、污染物具的表面冲洗消毒、饮用水和污水污物的消毒宜采用(含氯)消毒剂。

8、(手卫生)泛指通过洗手、手部消毒或者外科刷手等方法来清洁消毒手部。

9、长期南武线导尿管患者,不必频密更改导尿管。

建议更改导尿管频率为(1次/2周),普通集尿袋为(2次/周)。

10、能够扎(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物称为(损伤性废物)。

11、无菌包外须标明(物品名称)、(杀菌日期及有效期),物品按失灵期先后顺序放置。

12、疑似导尿管阻塞时,不得冲洗,就立即(更换导尿管)。

13三种隔绝标注中,蓝色则表示(碰触)隔绝,黄色则表示(空气)隔绝,粉红色则表示(飞沫)隔绝。

二、判断题:对者打√,错者打x,每题2分,共30分。

1、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绝传染病人或者疑为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感染性废物。

(√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可使用。

(√ )3、导尿管摔伤跳离,应立即挂不好导尿管。

(× )4、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5、已连续采用的输液管、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须每日更改;湿化液应用领域过滤器水。

(×)6、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属于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职责。

(√)7、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2023年大冶检察官雇员考试试题

2023年大冶检察官雇员考试试题

选择题关于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下列哪一项表述是准确的?A. 检察官可以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活动B. 检察官无需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C. 检察官应当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D. 检察官可以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答案:C)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检察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C. 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D. 优先考虑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正确答案:D)关于检察官的任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检察官可由行政机关直接任命B. 检察官任职不受任期限制C.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D.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并需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正确答案:D)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下列哪种情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A. 侦查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B. 审判机关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未公开审理C. 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发表与案件无关的意见D. 执行机关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未予假释(正确答案:B)关于检察官的回避制度,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规定?A. 检察官的近亲属在其任职检察院辖区内担任律师的,检察官无需回避B. 检察官离任后,可以以律师身份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C.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 检察官的配偶在其任职检察院辖区内经营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企业,检察官不需回避(正确答案:C)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措施?A. 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检察工作特点确定B. 检察官享有国家规定的检察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C. 检察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D. 检察官因公致残的,仅享受医疗救治费用补助(正确答案:D)关于检察官的培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检察官无需接受定期的业务培训B. 检察官的培训主要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C. 检察官培训的内容不包括职业道德教育D. 检察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培训情况作为检察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正确答案:D)下列关于检察官纪律处分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 检察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的,可不予处分B. 检察官因违纪受到处分后,处分期满即可自动解除处分C. 检察官违纪情节严重,不宜继续任职的,应当开除D. 检察官违纪受处分期间,可以晋升职务和级别(正确答案:C)。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笔试试卷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笔试试卷

XX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笔试试卷
1.法律是体现()的意志,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A、社会共同体
B、统治阶级
C、全体公民
D、立法机关
2.不满()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8
B. 10
C. 16
D. 18
3.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审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协助与被协助关系
D、没有关系
4.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要有书面诉状
B、要有明确的被告
C、要有足够的证据
D、要有损害后果
5.下列不属于法官序列的是()。

A、执行员
B、助理审判员
C、审判员
D、审判委员会委员。

检察院合同工面试题目(3篇)

检察院合同工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基本情况1. 请用最简洁的语言描述您从前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

解析:此题旨在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验及个人能力。

回答时应突出自己的亮点,如工作经验的丰富性、所取得的成绩等。

2. 请简述您的个人优点和缺点。

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自我认知能力。

回答时应实事求是,既要展现自己的优点,也要诚实地提及自己的不足,并表达出改进的决心。

3. 您为什么选择应聘我院合同工?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职业规划及对检察院工作的了解程度。

回答时应表达出自己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以及为何选择这份工作。

二、专业背景1. 您认为此工作岗位应当具备哪些素质?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理解。

回答时应结合岗位需求,从专业知识、技能、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阐述。

2. 您如何理解法律职业精神?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法律素养。

回答时应表达出自己对法律职业精神的理解,如忠诚、敬业、公正、廉洁等。

3. 您在以往的工作中,如何处理与同事、上级的关系?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团队协作能力。

回答时应举例说明自己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经验,如沟通技巧、协调能力等。

三、工作模式1. 您平时习惯于单独工作还是团队工作?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工作风格。

回答时应根据个人特点,说明自己更适合哪种工作模式,并解释原因。

2. 在团队工作中,您如何处理与同事之间的分歧?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团队协作能力。

回答时应表达出自己处理分歧的方法,如沟通、妥协、求同存异等。

3. 您如何平衡工作与生活?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时间管理能力。

回答时应说明自己在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方法,如时间分配、自我调节等。

四、价值取向1. 您对原来的单位和上司的看法如何?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价值观。

回答时应表达出自己对原单位和上司的尊重,以及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

2. 您认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是什么?解析:此题考查应聘者的职业认知。

回答时应阐述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法检雇员考试题及答案

法检雇员考试题及答案

法检雇员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一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财产权C. 言论自由D. 宗教信仰自由答案:A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D3. 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结果答案: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一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合同C. 租赁合同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5.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是?A. 行政机关B.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C. 行政相对人D. 行政诉讼代理人答案:A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开审判原则B. 无罪推定原则C. 罪刑法定原则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答案:C7.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的休息权利包括?A. 法定节假日休息B. 带薪年休假C. 病假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合同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答案:D9.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A.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B. 谁污染、谁治理C. 环境优先、经济次之D. 可持续发展答案:C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翻译权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5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人身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答案:ABCD2.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包括?A. 故意犯罪B. 过失犯罪C. 经济犯罪D. 危害国家安全罪答案:AB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合同C. 遗嘱D. 收养协议答案:ABCD4.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A. 公开审判原则B. 无罪推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答案:AC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哪些属于劳动者享有的权利?A. 工资报酬权B. 休息休假权C. 劳动安全卫生权D. 职业培训权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检察院面试题目全解和答案

检察院面试题目全解和答案

检察院面试题目全解和答案题目1:请简要介绍一下你自己。

答案:我是一名法学硕士,专攻刑法领域。

在大学期间,我积极参与了法律研究和辩论活动,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我曾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通过研究和实践,我对检察院的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能够为社会公正、法律实施做出贡献。

题目2:你对检察院的了解有多少?答案:我对检察院有一定的了解。

检察院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依法进行公诉活动,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检察院具有独立性和监督权,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同时,检察院还承担着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职责。

检察官作为检察院的核心力量,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良好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

题目3:你认为对于一个优秀的检察官来说,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答案:我认为对于一个优秀的检察官来说,最重要的素质是公正和专业。

公正是指在执法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和偏见,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专业则要求检察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分析案件,准确判断事实和证据,做出合理的法律解释和决策。

此外,沟通能力、团队合作和责任心也是优秀检察官必备的素质。

题目4:请举一个你在法学研究或实践中取得的成就。

答案:在法学研究方面,我曾参与一项关于刑事证据保护的研究项目。

通过对相关案例和法律文献的分析,我发现了一些现行刑事证据保护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这项研究成果被学院评为优秀,并在法学论坛上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题目5:你认为在检察工作中最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答案:在检察工作中,最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保持独立和公正。

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此外,法律的不断更新和变化也需要我们保持研究和研究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检察院求职面试题集及答案

检察院求职面试题集及答案

检察院求职面试题集及答案1. 请简单介绍一下你自己。

我是一名法学硕士,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研究能力。

在过去的研究和实践中,我专注于刑事法律领域,并在实经历中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

我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为什么你想加入我们的检察院?我对法律事业充满热情,并希望能够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作为检察院的一员,我相信我可以通过运用我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做出积极的贡献。

3. 你认为在检察院工作需要哪些关键能力?在检察院工作需要具备以下关键能力:- 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优秀的调查研究能力和证据分析能力,能够全面客观地收集、整理和评估案件证据;- 准确的法律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良好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复杂情况下迅速作出决策和处理突发事件。

4. 请举例说明你在实或工作中遇到的挑战以及你是如何应对的?在我的实经历中,我曾遇到一个复杂的刑事案件,涉及多个被告人和大量的证据材料。

挑战在于如何准确分析和整理这些材料,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合理的法律评判。

为了应对这个挑战,我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我仔细阅读和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对案件的法律要求有清晰的认知;- 其次,我系统地整理和分类案件证据,建立了一个可操作的档案系统,以便随时查找和引用相关材料;- 接着,我与同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共同分析案情和证据,确保评判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最后,我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撰写了一份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上级进行了审阅和讨论,确保法律评判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通过以上措施,我成功地应对了挑战,并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做出了贡献。

5. 你对检察院的工作有什么理解?我认为检察院的工作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部分试题:5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52、民事诉讼中发生中止的情形有哪些?53、行政相对人的分类有?54、试述我国刑事诉讼案件审判的管辖?案例分析:一、甲乙为首去说服丙一起参加盗窃,甲因为心虚主动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伙,检察院侦查案件中,发现乙还有虐待罪,并不允许乙丙聘请律师。

问:1、检察院可以对甲作不起诉的决定吗,为什么?2、检察院可以把乙的盗窃罪、虐待罪一并起诉吗,法院可将这两罪合并审理吗?为什么?3、对于检察院不允许乙丙聘请律师的做法合理吗,为什么?二、张某是一幼儿园的老师,带学生到外面春游,学生李某不小心掉粪池李某,张某只是喊救命呢并没有立即下去营救,农民李某经过也只是跟张某拿竹竿打救,后来,一大学生吴某才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可是,最后,李某不治身亡。

问:1、张某对于不救助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为什么?2、如果构成犯罪是什么形式的犯罪,构成什么罪名,为什么?3、农民李某构成犯罪吗,为什么?答案:5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5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53、行政相对人的范围有:(1)公民;(2)法人;(3)其他组织54、一、级别管辖1.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具体包括:①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这里仅有犯罪性质的要求而没有罪刑轻重的要求;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这里只有罪刑轻重的要求而没有犯罪性质的要求;③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和国籍不明的人。

注意:⑴“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主体是外国人的案件,不包括外国人是被害人的案件,也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犯罪的案件(除非该外国人被害案件的被告人或者港澳台居民所犯罪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⑵立法上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采用了列举方式,但并不是说这三类案件必须由中级法院进行第一审,而是最低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并不排除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些案件进行第一审。

⑶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规定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为: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民事诉讼法》第 19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 、 2 条)。

在行政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为: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

2. 级别管辖的特殊情形⑴《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此条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前提是在必要的时候。

必要的时候是指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影响巨大以及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遇到其他困难等情形。

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当事人。

二是下级人民法院可以把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这种移送以案情重大、复杂为前提,并且在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后才能移送。

“刑诉解释”第 16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

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上述规定虽然是基层人民法院向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规定,其他级别之间的移送也应当参照执行。

⑵“刑诉解释”第 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此处规定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即这种情形下中级法院既可以将案件交由基层法院审理,也可以自己继续审理。

我们认为,根据刑事诉讼理论通说,管辖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高级别的法院在此种情况下,应以自己审判为宜,不宜交给下级法院。

⑶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5 条的规定,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关于管辖权的转移,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规定有所不同: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 39 条、《行政诉讼法》第 23 条)。

⑷“刑诉解释”第 5 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⑸基层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认为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

二、地区管辖级别管辖是从纵向解决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管辖的,而地区管辖则是在明确案件级别管辖的基础上,确定某一案件由该级人民法院中的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是从横向解决案件的管辖问题。

只有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都解决了,案件的管辖权才能最终落实。

1. 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24 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诉解释”第 2 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情况,目前《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学理解释一般认为包括以下情形:被告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其居住地的群众更了解案件的情况的;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极大,当地群众要求在当地审判的;可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或者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因而需要在其居住地执行的;临时外出的组织成员之间相互进行侵犯的,等等。

被告人居住地包括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工作或学习的地点,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25 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注意运用此条文的前提条件是“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即几个同级人民法院要么是犯罪地法院要么是被告人居住地法院。

“刑诉解释”第 17 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所谓主要犯罪地,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的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

必要的时候,是指对查清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及时处理案件更为有利等情况。

该原则也可以解释成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向哪个法院起诉或者自诉人向哪个法院自诉,该法院就应当受理。

关于地区管辖的确定原则,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有所不同:⑴在民事诉讼中:①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②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区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22 至 34 条,“民诉解释”第 6 至 32 条)。

⑵在行政诉讼中:①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③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 17 至 19 条)。

三、指定管辖《刑事诉讼法》第 26 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1. 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犯罪地不能确定,从而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 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例如,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注意:这种情况下,上级法院的指定不得改变案件的级别管辖。

“刑诉解释”第 19 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

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