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产品标识、产品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以防止不同类型、不同质量状态的产品混淆,确保需要追溯的产品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现有的原材料、外协件、标准件成品、在制品的产品标识。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本标准的制订、修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产品标识及批次管理的实施,并进行考核、监督。
3.2仓储物流部负责采购产品验收前后的贮存、发放过程中标识的管理,入库的成品的标识管理、退货产品的确认,以及确保信息来源准确。
3.3 质保部负责实施产品的标识的监督与检查,当需要追溯时进行追溯。
3.4生产车间负责在制品及半成品的标识及批次管理。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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