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体育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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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2.12.16•【文号】公通字[2012]60号•【施行日期】2012.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1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体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12月16日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足球比赛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赛场秩序,保障比赛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足球比赛是中超联赛、足协杯赛、中甲、中乙联赛及五人制足球比赛、沙滩足球比赛和女子足球联赛。

国家队、国奥队参加的国际间比赛和俱乐部参加的亚冠联赛以及商业足球比赛等其他赛事的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足球比赛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全国足球比赛的安全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各赛区足球比赛的安全工作由赛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足球比赛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

第四条各赛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成立赛区委员会,完善竞赛组织,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统筹组织赛场安全设施建设、赛场周遍环境整治、城市运行保障、球迷管理、赛场秩序维护、社会舆论引导等赛事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赛事期间紧急状态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影响比赛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中乙足球俱乐部标准条款

中乙足球俱乐部标准条款

附件:《中乙俱乐部标准》对照检查表中乙足球俱乐部标准条款对照检查文件实际情况一、俱乐部实行公司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第一条俱乐部为企业法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为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或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俱乐部公司的文件原件;2、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俱乐部章程。

1、2、3、第二条俱乐部股东的出资必须经过法定机构的验资和评估,足额缴纳出资额。

1、俱乐部章程或股东协议载明股东及出资额;2、股东出资的银行凭证原件;3、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资产转移凭证原件;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5、股东出资的法律公证原件(或验资报告公证原件)。

1、2、3、4、5、第三条股东以其出资或股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1、俱乐部章程载明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1、第四条股东资产所有权与俱乐部法人资产所有权分离,股东不能无偿占有或支配俱乐部的有形或无形资产。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不能直接干预俱乐部经营活动。

1、股东冠名俱乐部或球队服装、赛场广告等,与俱乐部签订的有偿协议;2、股东依据协议付款给俱乐部的银行凭证。

1、2、第五条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明确职责。

股东较少的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股东会,其职责由董事会实行。

俱乐部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明确职责,履行职能,对董事会负责。

形成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民主决策,董事会、总经理规范执行,监事会有效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

1、俱乐部章程载明相应的组织结构、职能;2、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监事名册原件;3、总经理聘任合同原件、总经理职责规定。

1、2、3、第六条俱乐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均应形成完整、真实的会议记录,由与会者签名并存档。

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注册是各类组织和人员参加或举办有组织的足球活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国家足球协会掌握本国足球运动基本状况,进行全面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国家足球协会制定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政策、方针和策略的基本依据。

为保证这项工作规范而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会员协会、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业余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足球经纪人以及俱乐部会员均须注册。

以上单位或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注册表,所填报的注册材料须为打印件;会员协会和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还需上报办公地点、专职人员等必要项目。

第三条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应设专门的注册机构,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应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注册工作。

第四条注册为每年一次。

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在批准注册前,不得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级各类足球赛事和足球活动。

第五条中国足协全面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注册工作,具体职责:(一)负责对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职业教练员和职业运动员、国家级裁判员、足球经纪人等注册的审核批复;(二)负责对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足球学校、业余俱乐部、业余教练员、业余运动员、国家一、二、三级裁判员等注册资料进行备案;(三)统计整理各种注册数据以及核实各类组织和人员参与足球活动的资格。

第二章会员协会注册第六条在注册工作中,会员协会的基本职责是:(一)监督和协助属地各足球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中国足协注册的有关规定(二)办理职业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超级联赛俱乐部、职业运动员、职业教练员和国家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并进行管理;(三)办理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足球学校、业余俱乐部、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二、三级裁判员的注册,并进行管理;(四)统计汇总属地所有注册资料与数据,并按相关注册规定报中国足协注册或备案;(五)其他事项。

足球场管理规章制度

足球场管理规章制度

足球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维护足球场的秩序,保障广大球迷和运动员的安全,提高足球比赛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足球场的管理和运营,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足球场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足球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于广大球迷和运动员,提供优质的比赛和训练场地。

第四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严格执行,确保足球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第二章足球场的管理机构第五条足球场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立足球场管理机构,负责足球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足球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足球场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足球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足球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足球比赛和训练、维护足球场设施、管理足球场的财务和人事等。

第八条足球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清晰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足球场的安全管理第九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足球场的安全管理,确保球迷和运动员的安全。

第十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

第十一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足球场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二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四章足球场的卫生管理第十三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足球场的卫生管理,保持场地的清洁整洁。

第十四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卫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工作。

第十五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卫生管理工作流程,确保足球场的卫生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的卫生条件。

第五章足球场的秩序管理第十七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足球场秩序的管理,维护场地的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秩序管理规定,明确球迷和运动员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足球场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球迷和运动员的违规行为,维护场地的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的管理,加强中国足球职业化建设,提高中国足球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等规定,结合我国职业足球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尊重并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获得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批准参加中国足协职业联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由中国足协主办,包括中国足协超级联赛(以下简称“中超”)和中国足协甲级联赛(以下简称“中甲”)。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俱乐部的组织结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足协相关规定,制定俱乐部章程,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组织机构;(二)以博彩等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业为营业范围或资金来源的投资方,不得成为俱乐部股东;同一投资方不得同时成为两家及两家以上俱乐部的股东。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或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三)俱乐部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近亲属不得入股其他俱乐部,不得管理其他俱乐部事务,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俱乐部任职或兼职;(四)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五)保证不存在、不参与任何影响公平、公正比赛的不正当交易,包括双方之间、多方之间直接与间接的以及显性与隐性的不正当交易;(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七)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五条俱乐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球队建设:(一)加强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和精神文明的教育,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二)拥有职业球队,并组建教练组(教练员数量和资质应符合联赛规程的具体规定)。

职业球员应当在中国足协办理注册手续,其数量应当符合中国足协的规定;(三)成立青少年球员训练中心,聘任青少年发展计划主管,组建精英梯队(预备队[18岁以上]、十七岁以下队[即U17 队,每队不少于25人])和符合球队发展需要的教练组,并制定青少年球员发展规划;俱乐部应当以学校为依托,积极建设10至17岁以下(即U10—U17)各年龄段的培训网点梯队,并争取当地体育部门的支持,与其配合共同培养青少年球员;俱乐部青少年经费,中超俱乐部每年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中甲俱乐部每年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四)保证青少年球员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体育运动人才;(五)与教练员、职业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与精英梯队球员签订培训合同;(六)重视球员身体健康,每年为职业球员和精英梯队球员提供身体健康检查。

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为使会员协会适应足球改革的形势,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行使工作职能,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过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批准注册的会员协会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会员协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和政策、中国足协章程及其它文件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本地域内的各级足球组织和各项足球活动,最大限度地推动普及和提高,促进本地域足球运动持续、稳定地发展。

第四条会员协会的核心是足球管理中心,会员协会的外围是各专项委员会,中心的各职能部门是会员协会的办事机构。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会员协会应是经批准建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有专用的办公地点,有相应的物质设施,有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开展工作的基本经费来源和必要的机构设置。

第六条会员协会应设立所管辖地域代表大会制度,其组织程序和会议内容等,参照中国足协代表大会的有关条款制定。

如条件不成熟,可采用足球工作会议的方式,完成会议的内容。

第七条一、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二、参照中国足协章程有关条款,会员协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常委会。

三、主席任命秘书长一人,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第八条一、会员协会的部门机构必须设置办公室、技术部、竞赛部和财务部,其它部门的设置由会员协会自定。

二、会员协会依工作需要应设立专项委员会。

第三章管辖地域第九条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负责全面管理本地域的各项足球活动,任何足球单位包括职业足球俱乐部举办任何足球活动或比赛,必须经当地足球协会报所属会员协会批准。

第十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分级管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的明文规定,同时结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四章中有关足球重点城市会员协会权利与义务的说明,足球重点城市会员协会既独立管理本辖区足球工作和足球活动,同时与省级会员协会也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场地指南

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场地指南

• 罚球区(大大禁区)- 从球⻔门柱内侧至至罚球区外侧(含线宽)距离为16.5米米,从球
⻔门线外侧(含⻔门线宽)至至罚球区靠近中圈一一侧(含线宽)的垂直距离为16.5米米 宽。(如图)
16.5m,从球⻔门柱内侧至至罚球 区外沿
5.5m,从球⻔门柱内侧至至球⻔门 区外沿
球⻔门区
罚球区
点球点
5.5m,从底线外 沿至至球⻔门区外沿
• 请检查划线设备是否渗漏涂料,如有渗漏,请修复后再进行行划线。
• 划线前要用用线绳辅助确定划线的位置,划线时可能会有涂料粘到辅助 绳上,因此需等绳子子上的涂料⻛风干后,才能将辅助绳移走走,以免涂料 蹭到场地上的其他位置。
• 划线时要放慢移动的速度,且需匀速前进,保证涂料均匀的附着到草 上并完全盖住草叶的绿色色。
• 所有的干广广告板需做好防⻛风及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止因大大⻛风将干广广告板刮倒, 并且要对干广广告板的四周及支支架进行行平整和圆滑处理,防止止尖锐部分伤 害到运动员及其他场地人人员。
• 赛事名称板一一般居中放置。
3m
赛事名称板
3m
5m
5m
15.人人工工草场地
• 当使用用人人工工草作为比比赛场或训练场时,非非足足球场所需标记线需喷涂成 绿色色。
8.球⻔门 - 维修、更换
• 比比赛用用球⻔门应固定在场地铺设前预埋好的底座上,并且可以在修剪场 地及球⻔门破损时,快速插拔/更换(不多于15分钟)。
• 体育场需准备维修球⻔门及球⺴网网的相关设备,以备球⻔门或球⺴网网损坏时可 及时进行行修复。
• 场地维护负责人人需每日日对球⺴网网的损耗情况进行行跟进、适时更换。
中国足足球协会
足足球比比赛场地指南
2015版

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参赛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参赛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参赛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以下简称“中乙联赛”)的管理,规范中乙联赛赛事运营,合理衔接职业联赛及青少年联赛的发展,提高中国足球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等规定,结合我国足球联赛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乙联赛参赛单位包括中乙俱乐部参赛球队和中国足协所属会员协会及体育行政单位(省、市足管中心)组成的参赛球队,参赛单位应尊重并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获得中国足协批准参加中乙联赛的参赛单位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以中国足协所属会员协会及体育行政单位组队参赛的应具有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参赛申请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三条中乙联赛由中国足协主办。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俱乐部的组织结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足协相关规定,制定俱乐部章程,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组织机构;(二)以博彩等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业为营业范围或资金来源的投资方,不得成为俱乐部股东;同一投资方不得同时成为两家及两家以上俱乐部的股东。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或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三)俱乐部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近亲属不得入股其他俱乐部,不得管理其他俱乐部事务,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俱乐部任职或兼职;(四)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五)保证不存在、不参与任何影响比赛公平、公正的不正当交易,包括双方之间、多方之间直接或间接的以及显性与隐性的不正当交易;(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聘用相应的工作人员;(七)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五条球队建设要求:(一)加强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和精神文明的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二)拥有中乙球队并组建教练组(教练员数量和资质应符合联赛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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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固定,球网后上部两端充分拉起,保证球门内必要空间。 6、 角旗:4 面,杆高不低于 150 厘米,平顶。 7、 摄影区:球场球门线外的广告板后区域,并划线标明。 8、 周边:无影响比赛的障碍,无可能伤害运动员的设施。 9、 上下水设施:有较好的喷灌、排水设施。 10、符合人工草坪相关标准,经检查达标的人工草坪球场可以用于比赛。 二、计分牌 应在体育场内的明显位置设置计分牌,并使观众席能够清楚地看到比分数字。若无电子
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体育Hale Waihona Puke 管理规定第一章 体育场标准
第一条 规模 一、举行中乙联赛的体育场应至少拥有 2000 个固定的观众席位。 二、如体育场达到本标准的其他要求,仅固定观众席位数量未达规定标准,在向中乙联 赛委员会申报并获批准后,可暂时使用不少于 1000 个固定席位的体育场,但在 3 年内必须 达到标准。 第二条 交通环境与设施 一、体育场周边有便利的公共交通设施,以保障观众观看比赛便利。 二、体育场外围有两个以上的通道,保障人员和车辆疏散。 三、球队、裁判员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便利的位置,使之在抵达和离开体育场时不受干 扰。 四、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必须停放在体育场范围内便于调用的位置,并保障道路通畅。 五、贵宾、竞赛官员、记者、观众、残疾人车辆的停放应有固定区域。 六、电视转播车辆,停放在不影响观众视线的便利位置。 第三条 安全设施 一、体育场建筑必须经过建筑质量检查部门鉴定,并出具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的鉴定 书。 二、体育场必须具备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条件和设施,并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书面 证明。 三、体育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认可的安保条件和设施,并由公安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四、体育场观众席及边缘不得安装电源明线,观众席下如有出租房间、店面等,在比赛 当日必须接受公安部门的检查,并由专人负责,禁止在比赛及观众聚集期间用电、用气、用 火。 五、体育场外围应设栏杆或围墙,应设多处进出门口,以便进行第一次验票和安全检查。 六、观众席入口处,设置适合需要数量的验票门,以便进行第二次验票和安全检查。 七、观众席必须有安全、宽敞、无障碍并有明确指示标记的进出通道。 八、观众席有清楚的区域划分和座位号,观众席位的座椅材料必须耐火、阻燃、不易折 断。观众席应设有残疾观众轮椅可进入的专席,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九、观众席与比赛场地之间应有可靠的隔离设施,确保观众和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能随 意进入比赛场。 十、球队、裁判员、竞赛官员的活动区域必须与观众隔离,进出比赛场地应有地下通道 或是可向场内伸缩的防护通道。 第四条 比赛设施 一、球场 1、 规格:长 100-110 米、宽 64-75 米。 2、 草皮:平整、养护良好的天然草皮;经中国足协有关机构检查合格的人工草坪。 3、 场线:宽 12 厘米,白色涂料,完整、清晰。 4、 门柱:白色,直径 12 厘米,两立柱内缘间距离 7.32 米,横柱下缘与地面间距离 2.44 米;在球门侧后方用于撑起球网的辅助性立柱的颜色要明显区别于球门柱的颜色。 5、 球网:白色,严密、完好,用尼龙或其他允许的材料制作,网与门柱和地面严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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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休息室 一、球队休息室 1、 须备有两间独立的休息室,供主客队分别使用。 2、 休息室应具备基本卫生条件,并配置足够数量的桌椅、按摩床等。 3、 休息室应方便连接比赛场地并与观众席隔离。 4、 休息室应配备足球专用挂盘(战术用白板),供球队使用。 二、裁判员休息室 1、 必须与球队休息室有适当距离间隔。 2、 配置足够数量的桌椅。 3、 准备裁判旗两面、换人牌、计时表、气筒、气压表、比赛用球等。 4、 休息室应方便连接比赛场地并与观众隔离。 第八条 竞赛工作室 必须设独立的竞赛工作室,位置由赛区确定,应距离体育场较近,并应保障置备桌椅、 国内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第九条 安保工作室 安保工作室的位置、面积、设施等,由赛区与当地公安部门确定,并保证有足够的使用 面积,视野开阔,光线良好。 第十条 主席台、贵宾席及休息室 一、主席台贵宾席 赛区必须设立主席台贵宾席(可分别设立,也可统一设立),贵宾席中为客队贵宾提供 的坐席数量不得少于 3 席。 二、贵宾休息室 贵宾休息室的设立和布置由赛区自行确定。
大屏幕,可使用专门制作的积分牌板,其尺寸标准为:牌面字体矩形尺寸 80cm×50cm, 字 体笔画宽度 10cm 以上,
三、广播系统 体育场须设置广播系统,且播音设施良好,音质清晰,覆盖全场。 四、旗杆 体育场内应设置用于升国旗的专用旗杆。 五、裁判席 1、 裁判席设置于场外的中线延长处,备置 1 桌 1 椅,备换人牌(电动、手动各一副)。 2、 裁判席设有用坚固、透明材料制作的防护棚,设置稳定、牢靠,可抵御风雨和投掷 物。 六、球队替补席、指挥区 1、 球队替补席设置于裁判席两侧平行处,距裁判席 6-8 米,备置 14 个靠背席位。 2、 替补席设有用坚固、透明材料制作的防护棚,设置稳定、牢靠,可抵御风雨和投掷 物。 3、 替补席(距边线 5-8 米)处按足球竞赛规则的规定用虚线划出指挥区(替补席两侧 各 1 米,距球场边线外 1 米)。 七、医务席 1、 医务席设置于场内裁判席右侧后方,应确保至少有一名资格医师在比赛期间提供医 疗服务。 2、 至少准备 2 副担架,担架员及担架位于替补席后的位置,每副担架至少配备 4 名担 架员,统一着装并且区别于比赛双方运动队服装。 八、救护车位于方便的通道口附近,车上须安排医务人员待命。 第五条 会标板、广告板、及横幅的设置 一、体育场应按中乙联赛委员会要求的位置设置会标板和广告板。 二、体育场应提供存储广告设施的便利。 三、体育场应按中乙联赛委员会要求的位置设置赛事条幅。 四、会标板、广告版及条幅由各赛区按照中乙委员会要求自行制作,费用自理。 第六条 工作席位设置 一、监督席 设置于主席台前排边侧。 二、安保指挥席 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经协商后为安保指挥者在主席台上设置专门席位。 三、记者席 设置于主席台、贵宾席一侧的位置,并与观众席有效隔离。 四、广播电视评论席 设置于可通览全场,与观众席有效隔离的良好位置或房间,并应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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