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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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1. 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是指国家、地方以及学校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面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对这些政策的深入了解,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能更好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学生获得成长的机会。

2. 政策内容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对象主要是指那些因为家庭原因导致生活较为困难,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

他们的家庭收入往往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并且无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支持。

2.2 资助的内容和形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内容和形式非常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资助、物质资助、教育机会和学习资源的提供等。

其中,资金资助主要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奖学金等,而物质资助则包括图书补助、校服资助、生活用品援助等。

一些学校还会提供免费的家教服务、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等,帮助这些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和将来的工作。

2.3 申请和审核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申请和审核流程都非常细致和严谨。

学生需要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并且经过学校、政府或者相关机构的审核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资助和帮助。

3. 政策效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这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以减轻了经济压力,更加专注于学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他们也更有信心和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不会因为家庭的困难而放弃对于未来的希望。

4. 个人观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公平,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个人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更加关注这些弱势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关爱。

只有当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接受教育,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高校资助育人体系解析

高校资助育人体系解析

高校资助育人体系解析自从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我国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同时,大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入大学校园学习。

这样,如何更好地资助育人就成为摆在高校面前的重要课题。

应该说资助育人的重点其实还就是育人,而育人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确定的工作方针之一。

目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学生贷款制度;以助学为主的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制度;临时困难补助制度;减免学费制度。

这些制度直接从经济上帮助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以说国家的资助育人政策是非常好的,而现实中,许多拿了助学金的学生并没有刻苦学习、好好表现,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让助学金真正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

1 我国资助育人制度现状分析(1)学生贷款制度。

学生贷款制度通常有两种:即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现在说到贷款通常指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效地缓解了学生家庭暂时的困难,有效地缓解了学生上学的压力,也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2)助学金制度。

助学金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资助制度。

现在高校助学金覆盖面比较广,这就让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

(3)勤工助学制度。

勤工助学是指高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学生从中取得相应报酬的助学活动。

(4)临时困难补助制度。

(5)减免学费制度。

2 完善资助育人体系的意义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

而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

解决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将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和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

科研项目资助体系

科研项目资助体系

我院科研项目资助体系概况第一部分:科研项目资助体系我院现有科研项目资助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纵向项目: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科研规划部门立项批准,并列入其科研规划,经费由政府财政资助的研究项目。

二是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由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需要划拨经费设立的的科研项目。

三是横向项目: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等委托或合作研究,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最终研究成果由资助单位应用的研究项目。

四是国际(境外)合作项目:是指由国(境)外政府、基金会、国际组织、大学、民间团体资助的研究项目。

这四类中,我院教师重点申报的是各级各类纵向项目和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下面就这两类项目重点介绍一下。

第二部分:我院重点申报项目的特点及申报要求一、纵向项目类别及资助特点:纵向项目可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厅(局)级。

1、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由各相关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级专项计划项目,如国家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归口管理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此类项目偏重基础理论创新。

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12月发布申报指南及公告,次年3月份左右提交材料。

其中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者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指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和省(自治区)、市(直辖市)科研管理职能部门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

文科类:主要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由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其挂靠省委宣传部理论处);陕西省重大现实与理论问题研究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组织申报)。

此类项目偏重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相关部委或省市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是指学校和社会对学生进行资助的一套制度和程序,旨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政策、资助方式、管理体系等方面展开,具体介绍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建立需要有健全的政策支持。

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资助政策,并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学校也应根据政策要求建立自己的资助机制,确保政策的切实执行。

政策的健全性和透明性对于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资助形式多样。

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助外,社会力量也可以提供资助,例如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奖学金等。

可以通过发放生活补助金、提供兼职工作机会、提供住宿和食宿等方式进行资助。

多样的资助形式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提高资助的有效性。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学校应建立专门的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助政策、审核资助申请、监督资助使用等工作。

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资助对象的情况,确保资助的精准性和效果。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资助资金被滥用。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建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除了政府和学校,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

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可以提供资金、设立奖学金,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为学生搭建更多发展平台。

家庭也应该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关心和支持子女的学习。

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建立对于提高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类型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类型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类型介绍总体情况自然科学基金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其资助格局目前基本可分为“项目”和“人才”两大资助体系(参见图),这两个体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交叉和互相促进的.项目资助体系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为主,构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三个层次,同时根据需要设有若干专项类项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十五”期间,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的特点和科学发展的需要,试点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人才资助体系包含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和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其中青年科学基金也是面上项目的组成部分.面上项目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三个亚类,是自然科学基金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项目类型.其资助范围几乎覆盖自然科学所有的研究领域,主要资助以自由探索为主的科学研究工作,研究人员可以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择研究题目进行创新性研究.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青年科技工作者,促进其迅速成长.该类项目对申请者的年龄有一定限制,要求在35周岁以下.设立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部分地区的科学研究基础,以促进全国科学研究的均衡发展.该类项目对申请者所在依托单位所属省级行政区有一定的限制,这些地区一般是一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面上项目评审将创新性与研究价值作为重要标准,同时鼓励研究人员树立“敢为人先”的探索精神.近年来在面上项目评审中,对于一些研究方案不够完善,或前期研究基础略有不足,但其研究思路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实行了小额探索项目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资助面上项目的经费约占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总额的60%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从每项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近几年来,随着中央财政拨款的逐年增加,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也在不断增加.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研究人员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在一些重要研究领域和新学科生长点开展关键科学问题研究;特别支持研究人员在科学前沿和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领域做研究,在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应用前景和意义、能够充分发挥我国资源或自然条件特色的领域做研究.重点项目研究领域主要来源于:(1)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领域;(2)已获得重要进展、其研究内容经过进一步提炼并加大支持力度即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面上项目;(3)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机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具备的工作基础提出的建议.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5年规划对重点项目进行整体布局,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重点项目拟资助领域,每年在《项目指南》中向社会发布,引导研究人员申请项目.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从每项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重大项目重大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基础研究;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函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支持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支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即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重大项目主要瞄准国家目标,把握世界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重大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批立项的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根据国家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优先资助领域,在深人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征询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跨科学部重大项目的立项领域建议应由两个以上(含两个)科学部联合提出.这些研究领域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差额遴选,最终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定批准立项.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定期发布《重大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研究人员进行项目申请.重大项目目前的资助强度一般在每项800万元左右,资助期限为4-5年.专项类项目与联合基金项目(1)专项类项目专项类项目是为满足基础研究的相关需求、根据某些特定的目的和意义而设立的.目前主要包括数学天元基金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基金、科普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等.(2)联合基金项目为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优势,吸引社会科技资源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技人才,推动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内有关部门或机构共同提供研究经费设立联合基金,支持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目前正在执行的联合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联合研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联合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基金”等.这些联合基金根据双方协议每年用于资助项目的经费从400万元到1500万元,协议年限每期3-5年不等..联合基金的运行遵照自然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原则,目前以资助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类型为主.不同的科学部负责不同联合基金的受理和评审及管理工作.联合基金的具体受理研究领域和有关要求在每年《项目指南》中公布.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以推动源头创新为主题,营造有利于中国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地区)合作与竞争的良好环境,鼓励基金承担者开展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1)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为顺应科学研究国际化趋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科学资源,增强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竞争能力,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其立项范围是:⏹由我国科研人员创意发起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和计划;⏹我国有迫切需求、巫待发展、但目前处于弱势领域里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利用国外大型科学设施开展的重大研究项目;⏹具有世界一流的合作伙伴和良好国际(地区)合作前景的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属于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境外科学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推荐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地区)合作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每年按计划组织实施,受理截止期为每年3月31日,对项目进行集中函评和会评.(2)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对以下各类国际会议给予优先资助:重要国际科学组织的系列学术会议;重要的全球性、区域性国际会议;与科学基金的优先资助领域、新兴热点学科紧密相关的国际会议;就某些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人研讨的小规模、高层次的在华国际会议等.(3)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是科学基金资助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的重点.自然科学基金委鼓励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指导下,与境外科研人员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合作研究.部分人才体系类基金(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国家为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而特别设立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在国内进行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十五”期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资助优秀青年学者160名左右,每人资助经费一般为80-1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2)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为吸引和鼓励海外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国内进行一定期限的基础研究,设立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该类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4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3)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为吸引和鼓励香港、澳门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内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基础研究,设立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该类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4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4)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为稳定地支持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群体,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该类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期36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5)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基础科学人才的培养,提高我国基础科学人才的科学素质和实验能力,国家设立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该项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实施与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理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包括:基地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实验仪器与材料、实习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基地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基地高年级本科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训等等.本基金适度向西部倾斜,并部分资助特殊学科点的基础科学人才培养.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适用于一下范围:(一)应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发问题或新近出现的重要科学进展,需要及时资助的研究项目。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刊发稿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刊发稿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在高等教育阶段,更是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累计资助金额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万人,资助金额亿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资助普通高校学生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

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亿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85亿元。

一、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1.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清华大学学生资助体系

清华大学学生资助体系

清华大学学生资助体系清华大学自2006年起建设了助学金、勤工助学、奖助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临时借款)、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相结合的本科生“新资助体系”,2017年,学校进一步推出学生资助“阳光工程”,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像阳光一样温暖心灵、照亮前途。

目前,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给学生提供资助:新生报到前入学困难补助:如果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提供学生来校报到的路费,新生可以按照录通知书中《2018级新生入学须知》的说明,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申请困难补助。

核准后,学校会在报到前为学生发放来校路费及部分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报到/注册时“绿色通道”(临时借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果存在缴费困难,可以直接通过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申请无息临时借款用于缴费,顺利完成注册手续。

新生入学后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秋季学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

助学金是我校学生资助的主要形式,为无偿资助。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为每人每年1000~16000元不等。

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200余项助学金,每年有30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助,人均获助学金金额超过6000元,能够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求学费用和生活费用。

勤工助学:新生从大一的秋季学期末开始,就可以申请校设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设立10支分队,共计3000余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照每小时22~35元不等的报酬标准资助参与的学生,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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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
来源:《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6年第11期
一、资助体系介绍
我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在上级政策指导下,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目前,学院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边远地区就业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院,首先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入学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2014-2015学年资助情况
2014-2015学年我院受资助学生人数达6200多人次;资助总金额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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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体系介绍
家庭情况调查表
——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拿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家长由于不知道向谁求助而发愁。

从今年起,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

这个调查表和小册子非常重要,应该认真仔细阅读。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绿色通道”
——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目前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普遍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会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

国家助学贷款
——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具体的申请程序是:由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责任;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国家助学金
——向特殊学科专业倾斜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高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奖学金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9月1
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各高校。

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勤工助学
——规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
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

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学校后勤部门应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学费减免
——对特殊困难群体特殊照顾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资助分类资助标准资助人数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每年5万名
国家励志奖
学金
5000元/人·年每年51万名
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每年340万名
国家助学贷

6000元/人·年原则上不超过各校在校生总数的20%,生源地贷款没有限制勤工助学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学校统筹安排
师范生免费
教育
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的1.2万名学生
绿色通道贫困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

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
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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