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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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武隆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武隆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武隆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8〕37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深化新一轮“蓝天行动”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全市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集中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全县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2018年水平。

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标或比上年下降。

三、主要任务(一)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禁止经营性燃煤,控制民用燃煤。

县城区要制定城市建成区分年度的燃煤控制方案,以社区、场镇为单位创建无煤区域,已建成无煤区的要定期联合执法,巩固创建成果。

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工地食堂禁止使用燃煤,一律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

县城区居民禁止使用散烧原煤、型煤,各乡镇场镇逐步减少使用固硫型煤,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严格环境准入。

新建项目原则采用天然气、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使用燃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工业、钢铁企业、烧结砖瓦窑企业。

提高准入门槛,重点引进工艺先进的大型企业。

鼓励工业企业特别是燃煤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中治污。

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控制工业堆场尘污染。

大力推进实施并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对影响群众健康的大气污染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直至达标或关停。

对重点控制区,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区的煤场、矿场、渣场,料堆、灰堆、沙堆等易扬尘场所要采取规范化隔离或覆盖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粉尘污染。

【环保方案】依兰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依兰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依兰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根据《哈尔滨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大气污染造成的危害,加快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任务分工(一)燃煤锅炉整治1、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在年底前,依兰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累计完成城关镇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占应淘汰总量的50%。

(县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工信局配合)2、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改造(1)落实《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8),对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达标治理改造。

(县环保局牵头,工信局、住建局配合)(2)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8),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实施达标治理改造。

(县环保局牵头,工信局、住建局配合)(3)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县环保局牵头,工信局配合)(二)燃煤煤质监管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兰镇、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内65吨以下锅炉禁止使用原(散)煤。

对近期不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使用洗选煤。

(县工信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落实国家六部委《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44号),限制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劣质煤在哈市落地消费。

(县工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环保局配合)(三)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和油品升级1、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

(县公安局、环保局共同牵头,财政局、商务粮食局、交通运输局配合)(1)、淘汰2005年(含)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配合)(2)淘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驻依单位财政供养的黄标车。

【环保方案】赞皇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赞皇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赞皇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8-2018年)》、《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主要目标完成市下达我县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任务。

二、主要任务全面落实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要求,以农村散煤治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加大技术支撑力度为重点,着力推进以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1、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按照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和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取缔。

重点对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局等配合)实行网格化监管,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小散乱污”排查、取缔责任。

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县环保局牵头,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负责)2、着力推进污染行业去产能工作。

严格落实全市8个行业去产能工作,对涉及我县水泥、陶瓷、铸造、石材加工行业凡不符合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政策和最新环保排放要求的要加快退出,2018年除水泥行业外,各关停20%以上。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与2018年大酒店工程部工作计划汇编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与2018年大酒店工程部工作计划汇编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与2018年大酒店工程部工作计划汇编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新机制,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实环境保障。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以巩固和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强化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配套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原则。

二、具体内容(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1、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街道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认真贯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六个社区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包干责任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裸露地面、堆场扬尘、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2、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辖区扬尘污染突出,建筑和拆违工地不文明施工现象、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堆场扬尘等问题明显存在;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特别是一些冒黑烟机动车和黄标车尾气,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巨大;三是社会生活源排放不可忽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在局部地区特别凸显,尤其是甘蔗园社区海师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的烧烤摊点反弹较为严重,对我街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XX年,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将以PM2.5防控为重点,抓好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三、年度工作任务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前提,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机动车污染控制和扬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环保方案】二道区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二道区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二道区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8〕3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秸秆焚烧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为100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浓度均值下降15%左右。

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有所下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4月30日前,编制完成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送审稿),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各自的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把煤炭减量替代作为通过节能评估的前提条件,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2018年,全市煤炭占总能耗的比例不高于78%,煤炭消耗量不高于1714万吨标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加快气源保障性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中石油天然气东北大干网建设,建设外环高压燃气管网20公里,改造市内燃气管网150公里,提高长春市气源保障能力。

积极推动双阳区10亿立方米调峰储气库和长春市天然气公司、燃气公司5000立方米、10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罐工程建设。

2018年,调峰储气设施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双阳区政府、绿园区政府、德惠市政府3.实施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以下,较基准年(2018年年均值146μg/m3)下降25%以上,通过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

(二)从2018年11月至2018年春季采暖期结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PM2.5浓度同比有所下降。

三、主要任务(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1.实施重点企业减产和错峰生产。

公用电厂继续实施“冬季减半”生产。

自备电厂发电负荷不超过所属企业配套生产用电需求,限制富余电量上网售卖。

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冬季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发电负荷,生产所需用电缺口从电网购买,鼓励自备电厂深度参与调峰消纳弃风弃光电量,对未按期完成2018年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电厂停产治理。

水泥行业严格落实水泥错峰生产要求,冬季停产、限产。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热力总公司、国网xx供电公司、各相关燃煤电厂等2.强化燃煤锅炉的拆并和监管。

在已拆改燃煤工业锅炉393台、燃煤供热锅炉24418台的基础上,对照《xx市2018年燃煤《xx市2018年工业企业燃煤锅(窑)供热设施拆改工作实施方案》、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组织相关区(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确保年底前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不再使用。

对建成区外供热燃煤小锅炉、茶水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全面排查,列入2018年拆改计划。

全市禁止新建燃煤设施,2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达到新的排放标准,对不达标的在用燃煤锅炉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建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热力总公司、国网xx供电公司、各相关燃气企业等3.严格煤质监督和散煤管控。

监督工业企业做好冬季优质煤储备工作,建立用煤检测报告档案,确保全市现有燃煤企业全部使用优质煤。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堆煤场清查工作,对违法堆煤场予以关闭。

【环保方案】高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高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高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8-2018年)》(石发﹝2018﹞1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使2018年大气质量在2018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比2018年下降11%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以上,优良天数增加20天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00吨、73吨、468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坚持日常工作常态抓,重点工作严格抓,敏感工作特殊抓,确保全县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稳定保持前10名。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坚决压减煤炭总量1.年底前压减散煤2.739万吨,推广秸杆生物质燃料2000吨。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牧局)2.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年内县城有条件的区域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住建局)3.加快推进陶瓷行业与陕煤集团的合作,陕煤集中制气项目“十一”竣工投用,年内建陶企业全部实现统一制气。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4.10月底前,锌业园区实现生物质集中制气或天然气替代。

(责任单位:发改局)5.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推广高效节能锅炉,优化燃料结构,淘汰10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实现煤改气、改电、改生物质,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炭。

(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6.对全县储煤厂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低硫煤、型煤,保留2家,其余一律关停。

(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工信局)7.加强城区散煤管理,深入摸清城镇居民冬季采暖情况,整合农牧、工信部门炉具,推广使用清洁煤源。

(责任单位:高邑镇)8.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有效降低农村煤炭使用量。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县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74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下达控制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1.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整治。

工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物料堆场规范建设“三防”措施。

6月底前解决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顾桥电厂粉煤灰堆场、顾桥矿煤矸石堆场、顾北矿煤矸石堆场的扬尘问题。

2.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

对关停的非煤矿山开展生态修复。

取缔非法采石场和其他矿山。

(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3.全面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

完成xx 县银月印刷有限公司、安徽翰泰鞋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有机污染物治理任务。

4.深入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

持续推进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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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县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74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下达控制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1.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整治。

工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物料堆场规范建设“三防”措施。

6月底前解决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顾桥电厂粉煤灰堆场、顾桥矿煤矸石堆
场、顾北矿煤矸石堆场的扬尘问题。

2.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

对关停的非煤矿山开展生态修复。

取缔非法采石场和其他矿山。

(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3.全面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将控制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

完成XX 县银月印刷有限公司、安徽翰泰鞋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有机污染物治理任务。

4.深入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

持续推进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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