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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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职业健康教案模板范文

中职职业健康教案模板范文

一、课程名称:职业健康二、授课对象:中职学校学生三、授课时间:2课时四、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 学生能够了解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危害和预防措施。

- 掌握常见的职业健康问题和解决方法。

- 了解体育运动对于职业健康的积极作用。

2. 技能目标:- 学生能够掌握科学的职业健康锻炼方法,包括正确的姿势、合理的运动强度和频率等。

- 学会制定适合自己的运动计划并进行有效的锻炼。

3.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的职业健康意识,养成关注自身健康的良好习惯。

- 树立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五、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 让学生掌握职业健康的基本概念和知识。

- 学会科学的锻炼方法和运动计划制定。

2. 教学难点:- 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和习惯,鼓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应用所学知识。

六、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教师通过提问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什么影响?2. 学生分组讨论,分享自己的看法。

(二)讲授新课1. 教师讲解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危害和预防措施。

2. 结合实例,让学生了解常见职业健康问题及解决方法。

3. 讲解体育运动对职业健康的积极作用,强调科学锻炼的重要性。

(三)实践环节1. 教师示范正确的职业健康锻炼方法,包括姿势、运动强度和频率等。

2. 学生跟随教师进行实践,教师巡回指导,纠正错误动作。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 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教师提问: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哪些内容?有哪些收获?2. 学生回答,教师点评。

(二)巩固练习1. 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竞赛,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2. 学生分组进行角色扮演,模拟解决实际职业健康问题。

(三)制定个人运动计划1. 教师讲解如何制定适合自己的运动计划。

2.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人运动计划。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教案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教案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教案第一章:职业健康概述1.1 职业健康的定义1.2 职业健康的重要性1.3 职业健康管理的目的和任务1.4 国际和国内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第二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与管理2.1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的基本概念2.2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的步骤和方法2.3 职业健康风险管理策略2.4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案例分析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知识3.1 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3.2 职业病的发病原因和机制3.3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3.4 职业病案例分析第四章:职业环境与职业健康4.1 职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的关系4.2 职业环境污染的来源和危害4.3 职业环境监测与评价方法4.4 职业环境改善与职业健康促进措施第五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涵和结构5.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和要求5.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5.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与改进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6.1 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内容与程序6.2 职业健康监护的技术方法与指标6.3 职业病诊断的原则与流程6.4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监护的案例分析第七章: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7.1 职业健康教育的目标与内容7.2 职业健康教育的途径与方法7.3 职业健康培训的需求分析与计划制定7.4 职业健康培训的效果评估与改进第八章:职业心理健康8.1 职业心理健康的概念与重要性8.2 职业心理健康问题的类型与影响因素8.3 职业心理健康促进策略与干预方法8.4 职业心理健康案例分析与心理援助第九章: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9.1 职业安全事故的类型与等级9.2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9.3 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9.4 职业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第十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伦理10.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体系结构与主要内容10.2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督10.3 职业健康领域的伦理原则与实践指南10.4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伦理案例分析第十一章:职业危害识别与控制11.1 职业危害的分类与识别11.2 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策略11.3 工程控制技术与个人防护装备11.4 职业危害控制案例分析第十二章:职业健康监测与数据管理12.1 职业健康监测的方法与设备12.2 职业健康数据的收集与管理12.4 职业健康监测与数据管理案例分析第十三章: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健康管理13.1 可持续发展与职业健康的关系13.2 绿色生产与职业健康保护13.3 循环经济下的职业健康管理13.4 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健康管理案例分析第十四章:国际职业健康标准与实践14.1 国际职业健康标准概述14.2 ILO职业健康标准与实践14.3 EU职业健康法规与政策14.4 国际职业健康标准实践案例分析第十五章:职业健康管理的未来趋势15.1 技术创新与职业健康15.2 智能化与职业健康管理15.3 职业健康服务模式的创新15.4 职业健康管理未来趋势的案例分析与展望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教案,涵盖职业健康的定义、重要性、职业健康管理的目的和任务、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与管理、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内容。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一、教案简介二、教学目标1. 了解职业健康的概念、重要性及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2. 掌握职业病的概念、分类及其预防措施。

3. 学习职业健康防护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教学内容1. 职业健康的基本概念1.1 职业健康的定义1.2 职业健康的重要性1.3 职业健康在我国的法律地位2. 职业病的认识2.1 职业病的概念2.2 职业病的分类2.3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3. 职业健康防护知识3.1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3.2 工作场所的防护措施3.3 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4. 职业生活方式的培养4.1 饮食与健康4.2 运动与健康4.3 心理调适与健康5.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简介5.1 我国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体系5.2 劳动者权益保护四、教学方法1. 讲授:讲解职业健康的基本概念、职业病的认识、职业健康防护知识、职业生活方式的培养等内容。

2.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职业病案例,提高学员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3.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职业健康问题,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互动环节:解答学员疑问,巩固所学知识。

五、教学评估1. 课堂问答:检查学员对职业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

2.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题目,巩固所学知识。

3. 案例分析:评估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满意度调查:了解学员对本次培训的满意度,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

六、教学内容(续)6. 职业健康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6.1 职业健康事故的分类与等级6.2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6.3 职业健康事故的处理流程7. 职业健康促进与健康管理7.1 职业健康促进的理念与策略7.2 职业健康管理的组织与实施7.3 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8. 特殊作业环节的职业健康安全8.1 特殊作业环节的定义与特点8.2 特殊作业环节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8.3 特殊作业环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9.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9.1 职业健康教育的目标与内容9.2 职业健康培训的方式与方法9.3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的实施与评估十、总结与展望10.1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的收获与反思10.2 职业健康工作的发展趋势10.3 劳动者在职业健康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七、教学方法(续)5. 教学方法:5.1 讲授:讲解职业健康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职业健康促进与健康管理、特殊作业环节的职业健康安全等内容。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2012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一)何为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二)什么叫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什么叫法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

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四)职业病的特点:1.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2.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3.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4.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五)如何发现职业病1.就业前体检: 发现职业禁忌症2.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3.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六)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1.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2.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3.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二、常见的职业病及预防(一)生产性噪音生产性噪音又称为职业性听力损伤,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

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最终导致感音性耳聋。

一般分为传音性耳聋、感音性耳聋。

听力损伤还可以引起:头痛、头昏、失眠烦躁不安、高血压心电图改变、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

生产性噪声危害的发生和程度主要决定于噪声强度、接触噪声时间、噪声的频率及频谱特性、接触者的敏感性等因素。

主要预防措施为:改造声源、降低噪声。

通过技术改造,把发声物体改造为不发声或发小声的物体是根本措施;对噪声传播途径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教案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教案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案教案: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一、培训目标通过本次培训,学员将掌握职业健康知识的基本概念、重要性以及如何预防职业危害。

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能够正确应对工作中的职业危害问题,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

二、培训内容1. 什么是职业健康知识a) 定义:指工作人员为了维护自身健康和安全而必须掌握的知识。

b) 内容:包括职业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危害、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2. 职业健康知识的重要性a) 保护个人健康:了解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受伤和疾病的风险。

b) 维护工作秩序和效率:减少劳动者因疾病或受伤导致的工作中断,提高工作效率。

c) 降低企业成本:减少职业病发生率,避免因工伤引发的赔偿费用。

3. 常见的职业危害及其预防a) 物理因素- 噪声:佩戴耳塞或耳罩,合理规划工作环境。

- 辐射: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减少暴露时间。

- 机械伤害:正确使用、维护机械设备,穿戴防护装备。

b) 化学因素- 有害气体:通风换气,佩戴防护面具。

- 有毒物质:正确标识和处理,佩戴防护手套。

- 化学燃烧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储存安全。

c) 生物因素- 传染病:个人卫生,佩戴防护口罩。

- 动物咬伤:避免与危险动物接触,及时就医处理。

d) 心理因素- 工作压力:积极调整心态,适当放松身心。

- 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沟通机制。

4. 相关法律法规a)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b)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明确了不同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要求。

c)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和义务。

d) 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职业病发生。

5. 基本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方法a) 理论知识传授:通过讲解、演示、PPT等方式向学员传达职业健康知识。

b) 实践演练:模拟职业危害场景,让学员亲自体验、操作,掌握应对方法。

职业健康培训精品课件职业心理健康

职业健康培训精品课件职业心理健康

职业健康培训精品课件职业心理健康一、教学内容本课件基于《职业健康心理学》教材第四章“职业心理健康”展开,详细内容包括职业心理压力的定义与来源、职业倦怠的表现与影响、心理资本的概念与作用,以及职场幸福感的提升策略。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职业心理压力的来源,并学会识别职业倦怠的早期迹象。

2. 培养学生运用心理资本应对职场压力的能力,增强心理韧性。

3. 帮助学生掌握提升职场幸福感的有效方法,促进个人与职业的和谐发展。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心理资本的培育与运用,职场幸福感的提升策略。

教学重点:职业心理压力与职业倦怠的关系,心理资本对职业心理健康的作用。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课件、职业心理健康案例视频、挂图。

2. 学具:笔记本、教材、心理健康自评量表。

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展示职场压力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的实际案例视频,引发学生对职业心理健康的关注。

2. 理论讲解:a. 介绍职业心理压力的概念、来源及影响。

b. 分析职业倦怠的表现、危害及其与心理压力的关系。

c. 阐述心理资本的概念、组成及其在职业心理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d. 分享提升职场幸福感的策略与方法。

3. 例题讲解: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判断心理压力来源,提出应对策略。

4. 随堂练习:分组讨论,让学生针对自身职业经历,探讨心理资本的提升方法。

六、板书设计1. 职业心理健康2. 内容:a. 职业心理压力的定义、来源及影响b. 职业倦怠的表现、危害及与心理压力的关系c. 心理资本的概念、组成及作用d. 职场幸福感的提升策略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a. 请简述职业心理压力的定义、来源及影响。

b. 请分析一个你熟悉的职业倦怠案例,并提出心理资本提升策略。

2. 答案:a. 略。

b. 略。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1. 课后反思:教师应关注学生对职业心理健康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 拓展延伸:鼓励学生阅读相关书籍、参加心理健康讲座,深入了解职业心理健康领域的前沿动态。

职业健康教案

职业健康教案

职业健康教案授课老师:XXX授课对象:全体员工授课地点: XXX授课时间:XXX授课内容:第一节职业健康基础知识第二节职业健康相关规定及从业人员安全隐患保障措施第一节职业健康基础知识~一、《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二、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四、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五、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

六、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九、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十、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十一、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十二、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三、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第二节职业健康相关规定一、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待遇、职业病防护措施。

三、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医学观察。

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案

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案

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案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一、培训要求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危害机理、预防方法的常识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二、培训内容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危害机理、预防方法的常识1、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安全健康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岗位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保护的对象是作业场所中的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并不是对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在作业场所内、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不包括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

所说的“作业场所”一般来说是指组织生产活动的场所。

2、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可以看出,劳动保护并不是指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它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

我们常说的劳动保护我个人理解是指对特定工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员工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品。

3、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生产环境中由于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的职业性毒害而引起的疾病。

例如从事矿山开采、翻砂造型、玻璃、陶浇等作业的工人,因长期接触含二氧化硅粉尘而得的矽肺,从事铅冶炼、蓄电池、铸铅字等工人因接触铅烟、尘而患铅中毒等。

4、危险、危害因素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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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教案编写人:***2016年12月第一部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一、有关术语和定义1.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二、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为: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

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

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

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

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

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3.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

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5.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6.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7.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防治检测不到位。

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企业不重视。

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

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3.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

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4.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5.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6.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7.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

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8.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

9.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四、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

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

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4.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5.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6.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通过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7.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8.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9.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第二部分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以下义务:1)健康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保险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报告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

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10)培训教育义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健康监护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3)事故处理义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14)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眼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举证义务。

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6)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

四、职业危害告知第二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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